书城哲学中国哲学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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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道家的宇宙观(3)

故日“无为之事”。《老子》书中对这点是发挥得异常多的。《老子》说:希言自然。(《二十三章》)

“希言”即“无言之教”,“希言”就可达到“自然”的境地。孔子说“予欲无言”,这便是“希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便是“自然”。可见《老子》的重要观念,都从《论语》而来。《老子》既从正面说明“不言”之益,如云“天之道……不言而善应”;“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又从反面说明“多言”之害,如云“多言数穷”;“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我们可以看到《老子》对于“言”与“行”都作否定的说明,贯彻它的“无为主义”的主张。《老子》由“无为”又讲到“无知”。因为知识是一切造作的源泉,也是一切虚伪欺诈的源泉,所以极力说明知识之害。它提出一个口号,是:绝学无忧。(《二十章》)

本来一个人没有知识,确实可以减去许多无谓的烦恼,正是所谓“知识为忧患之媒”。一个人如果像小孩那样,过浑浑噩噩的生活,既可以减少苦恼,又可以保持天真,这不是很值得赞赏的吗?无怪《老子》要提出“绝学无忧”这个口号。因为这样,所以《老子》极力赞美“无知”的好处,阐述“智多”的害处,譬如说:

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飓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二十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十二章》)明白四达,能无知乎?(《十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六十五章》)智慧出,有大伪。(《十八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十九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七十一章》)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八十一章》)

从这些文句里面,可以看到不尊重“无知”的三层害处:一、在个人有“目盲耳聋”的危险;二、在国家有“贼国”的危险;三、在知识本身有“不博”且“病”的危险。如果在个人修养上,只“为腹不为目”;在国家治安上,只用“愚之”的方法;在知识修养上,只抱着“知不知”的态度,那就一切危险都没有了。《老子》处处赞美”无知”,但“无知”的思想,也见于《论语》。孔子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这不是“知不知”的根据吗?我所以说《老子》一书,受《论语》启发的地方是很多的。

小孩子之所以可贵,就在他能够保持着原来的“无知”的态度,因此《老子》特别尊重小孩子的地位。譬如说“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圣人皆孩之”;“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这是何等尊重小孩子的思想。小孩子没有受到知识的渲染,所以能够保持天真,如果知识渐渐地启发了,那作伪的本领也就渐渐地大了,又有什么值得我们去尊重呢?

人们在未受知识渲染的时候,常能保持着一种朴素的面目,这种朴素的面目,在《老子》看来,是很可贵的。《老子》的自然主义,就以这朴素一点为其核心。如云:“道常无名,朴。”“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可见“无名之朴”,便是“道”的本质的要素。此外发挥“朴素”的地方还很多。如云:“见素抱朴。”“敦兮其若朴”,“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些都是他的“无为主义”的说明。

(三)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一书,都是发挥“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的,这句话颇难解释,但在《老子》书中,却是很重要的。《老子》处处发挥“无为”的精神,却亦可说处处发挥“无不为”的精神,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便是“无为而无不为”的注解。“天何言哉”,是“无为”,“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便是“无不为”。《老子》以为自然界的法则,已经完全具备,没有一种事物不受它的支配。人也是自然界之一物,当然也逃不了这自然法则的支配。“道”便是自然法则本身,它是“无为”的,因为它是老早具备了的;但又是“无不为”的,因为一切事物乃至一切人类行为都须受它的支配。所以《老子》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

这样说来,人类的一切努力,根本用不着了吗?主观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变更客观的法则吗?在《老子》看来,人类的一切努力,是用得着的。人类应当努力学问,使学问增加,学问增加了,便会明了自然界一切事物发展的法则;学问愈增加,便会对于自然界的法则愈明了,愈觉得自然界的法则不过是那么一回事,不过是原来布置好了的客观的存在物。所以《老子》的“无为”,不是要我们不去努力而是要我们去努力,愈努力,便对自然界法则的认识愈真切。可是主观的力量,只能达到认识客观的法则而止,要想变更客观的法则,却是不可能的。主观的力量,一天天地增加,便会觉得客观的法则一天天地减少。因为客观事物是各各以大于己的法则为法则,而自己也各自有其法则,知道了这一点,久而久之,便会觉得没有什么客观法则支配着似的,实际上却是无一处没有法则。所以《老子》说:(《四十八章》)

严几道对“日益”“日损”作这样的说明,他以为“日益者内籀之事也;日损者外籀之事也;其日益也,所以为其日损也”。这种说明,与我上面的解释,正有互相发明之处。《老子》的思想都是根据“无为而无不为”观点去说明的。所以表面上像消极,实际上却都是积极的。譬如说:

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这类的思想在《老子》书中是表现得很充分的,这是道家用自然法支配人为法的地方。关于这点,下面尚当论及。

总之,论“无名”,论“无为”,论“无为而无不为”,都是《老子》一书的特色。与《庄子》相比较,可以看到后者不如前者体系的周密。

《庄子》谓:“物谓之而然。”意思是说物由“称谓”而起,即物由“名”而起,“无名”便无物了,“无名”便达到“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之“未始有物”的境地了。然则“无名”的思想在《庄子》书中已有其端,不过到《老子》始尽力发挥,完成一种无名主义的主张。其次论“无为”,《庄子》书中已有“无为无形”之语,但将“无为”形成独有的主张,尤其是形成一种政治的思想,这又是《老子》书中的特色。至于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书中虽力言之,《庄子》却根本不曾有这种思想。由以上三点,可证《老子》书出《庄子》后,因为思想的体系,总是后者比前者完备周密,这证之西洋哲学,也往往如此。

三、道家的辩证法

辩证法的思想是在任何思想里面都潜伏着的,因为客观的世界,原就是辩证法的发展。当然,反映到思想界也就多少含有辩证法的要素,儒家的思想也多少含有辩证法的要素,这在第一讲中已有论及。至于道家的思想,那是在中国哲学中所含辩证法的要素最多的。《庄子·齐物论》中所包含辩证法的思想便特别丰富,至于《老子》一书,可以说整部著作都是用辩证的方法写成的。现在分作几点来说明:

(一)道是动的不是静的

《庄子》书中有这么一句精警的话:

道行之而成。(《齐物论》)

这便是说从“行之”之中见道。这已经把“道是动的,不是静的”一点说明了。在《庄子·秋水》篇中有一段话,也是说明变动的道理的。便是:

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

后来到了《老子》一部书里面,更用力发挥这层意思,譬如说: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三十四章》)

这就是说“道”是动的,是无所不适的。左右上下,都是“道”在那里流动转变,正犹如水一般。希腊哲学开祖达雷士(rnlales)喜欢拿水说明宇宙间流动转变的现象,和《老子》的用意正相类。《老子》认“道”是整一的,又是永远发展的,所以郑重地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二十五章》)

所谓“独立不改”,是说明“道”的整一性;所谓“周行而不殆”,是说明“道”是动的、变的、转化的;不是静的、陈死的。惟其“周行不殆”,所以成其为“大”。“大”便由于它是流动转变的,所以又叫“逝”。

并不是一时的流动转变,而是永远的流动转变,所以又叫“远”。但何以会永远地流动转变呢?这就是“反”的作用。关于“反”的道理,下段说明。

《老子》说明自然界,用“反”作最后的总结,所以说:

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大日逝,逝日远,远日反。(《二十五章》)

《庄子》书中除“道行之而成”一语,说明“道”是动的之外,还有一语也隐示道动之意,便是所谓“道未始有封”。又庄子也隐约以水喻“道”,便是所谓“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可是说来都不见真切,不如《老子》书中所主张之显明。可见《老子》一书是出于《庄子》之后的。

(二)动由于反

道既是动的,但为什么会动呢?这便是“反”的作用。《老子》有两句最重要的话,说道: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反”即是矛盾,即是否定。《老子》认自然界都是流动转变的,其所以流动转变,即由于矛盾,由于否定,否定复生否定,成为永远的否定,就成为“无”。《老子》说明自然界,归结到最后的“反”,也许便是这个意思。《老子》的整个哲学体系,都在发挥“反”与“弱”的道理。换句话说,都在发挥否定方面的道理。像他所说的“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这些话,都是着重“反”与“弱”的方面。《老子》根本认定宇宙是相对的,所以处处都从相对的道理立论。

譬如说: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二章》)

这是很明显的例子。此外如强弱、得失、曲全、枉直、洼盈、敝新、多少、重轻、静躁、壮老、张歙、废兴、与夺、贵贱、损益、坚柔、成缺、生死、祸福、大细、有余不足之类,举不胜举,几乎没有一处不是讲的相对的道理。它从相对、对立的道理说明自然界,但它所特别看重的却是“反”与“弱”。因为“反”是推动“道”的,“弱”是运用“道”的,都是说明否定的作用的。刚才说过:永远的否定,便成为“无”,便是说自然界的本身,即是永远的否定。《老子》的“无”,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无”,便是永远的否定;狭义的“无”,便是否定的作用,便是负的方面的作用。譬如说: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章》)

照上面所述的几点看来,如果没有“无”,没有否定作用,便一切的一切都不能表示作用了。

从费希特到黑格尔都用正反合的方式说明辩证法。道家的辩证法也取着同样的方式,不过内容有不同。这是因为辩证法本身必然地要依照这方式而推演的。《老子》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

“道”本身为本质的同一性,扬弃一切有和无的规定,消失一切即自和对自的关系,仅为绝对的否定性之自己关系之同一,是为“道生一”。

但所谓同一性,即伏着绝对的不等性,正是《庄子》所谓齐物者齐其不齐之意。在同一性之中,潜伏着一切差异、对立和矛盾,是故为“一生二”,矛盾为一切运动的主因,有矛盾(正、反)就有矛盾的统一(合),是故为“二生三”。一度统一,便发生一度的突变,万物便从这里面发生,是故为“三生万物”。万物的发生,都经过矛盾而达于统一,是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可见《老子》的宇宙观是包含着辩证法的原理的。

像这样丰富的辩证法的思想,决不能产生于《庄子》以前,更不产生于《论语》以前。《庄子·齐物论》有一段很重要的议论。也是用辩证法说明万物之发生的,不过没有《老子》说得那样显明切实。文日: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老子》借“名”与“无名”说明“道”,《庄子》便借“言”与“不言”说明“道”,其用意是相同的。关于这点,下段详说。所谓“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天”,便是说空间时间都是相对的。大小是说空间,长短是说时间。大之外有更大的,小之内有更小的,长与更长的比较,则长反觉短;短与更短的比较,则短反觉长。

如果用绝对的眼光去看世间,便“天地与我并牛,而万物与我为一”了。

没有什么长短大小之分了。不过《庄子》讨论宇宙发生的问题,总是着眼在概念,着眼在名言,不像《老子》由自然界归结到人事界。《庄子》所谓“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是说明宇宙的同一性;“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是说明宇宙的差异性。前者是《老子》“独立不改”的张本,后者是《老子》“周行不殆”的张本。《庄子》以为世间一切的差异、对立和矛盾,都起于言说,所谓“一与言为二”。既有了差异、对立和矛盾,便会随着宇宙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差异的得了融合,对立的得了调解,矛盾的得了统一,是谓“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继续发展,无有止极。不过庄、老的思想,都是排遣名言的。《庄子》说:“无适焉,因是已。”意思是说宇宙尽可依自然法流行,不用人间的名言去推动,所以主张“无适”而“因是”。《老子》说:“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意思是说“名”虽是不得已而使用的,但也不可以听其流衍,致发生许多是非纷扰,所以主张“知止”。这样看来,庄、老的辩证法,都是着重在遣“名”遣“言”。我们可以知道他们的辩证法,完全是概念的。

不过《庄子》所发表的辩证法,更完全是概念的。这也许是因庄子正当名家诡辩极盛之时,庄子本人又与许多的名家相往来,故不觉完全走于概念一途。若《老子》的辩证法便丰富多了,表现法也不同了。还有,《老子》能见到道之动由于“反”,《庄子》只能见到道之动由于“言”,即由于分别,分别仅是“反”中之一含义。这些地方也足证《老子》后出于《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