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件发生所占的时间长度和叙述所占的时间长度进行比较,事件时间要远远长于叙述时间,这是概叙的本质性特征。有时,两者之间的差数会大得惊人,譬如,事件的发生经历了若干年,而叙述这一事件却只用几秒或十几秒钟。在公文写作中,概叙的手法用得比较多。因为公文不是记叙文,不是文学作品,无需制造氛围、渲染细节,叙事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读者了解有关情况,或者为议论提供论据,概叙完全可以担当这些职责。
(2)细叙
细叙就是详细叙述,它所叙述的不只是事件的梗概,还有较多的细节。细叙的特点是详尽具体、篇幅较长。例如:
11月3日晚上9时,王××在宿舍里插上电炉煮面条,被班长李××看到。李××警告说,工地规定不准私自使用电炉,要王××注意,并要他用完后拔掉电源,但没有当即制止王××的行为。王××刚煮完面条,就有人邀他同去看电影。王××在没有切断电炉电源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宿舍。10时30分左右,电路因负载过大开始自燃,并引着了周围的易燃物质,酿成了火灾。
在细叙中,事件发生所用的时间和叙事所用的时间,比例比较接近,有时甚至可以达到1:1,也就是说,事件的发生用了多长时间,叙述清楚这件事大致上也要用多长时间。这种叙述在公文中运用得不多,只有在表彰或惩戒性的决定和通报中,有时可能会采用。
2.按照次序的不同,叙述可分为顺叙、倒叙、插叙、分叙四种类型
(1)顺叙
顺叙就是完全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叙述,先发生的先说,后发生的后说。这是叙述中最常见、最基本的叙述方式,也是最原始的叙述方式。人类的祖先在刚刚学会叙事时,就只会这样进行叙述。顺叙的优点是线索清楚,层次分明,合乎人们认识事物的习惯,便于掌握也便于理解。但是,也有一些缺点:容易平铺直叙,记流水账,呆板,平淡,缺乏新鲜感。公文中的叙述,只求事实清楚、完整,不求新鲜、生动,所以大部分叙述都是顺叙。
(2)倒叙
倒叙并不是将时间顺序完全倒过来叙述。完全逆时间方向叙述,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就像一个人说话不可能也不必要从最后一个字开始说起,到开头那个字为止一样。倒叙实质上只是顺叙的局部变异或调整。把事件的结局或事件发展的某一个阶段提到前面先行叙述,然后再按时间顺序叙述事件的全过程,这样的叙述就是倒叙。倒叙的优点是能突出结果,造成悬念,引人入胜。缺点是有违自然形态,把握不好就成了故弄玄虚。倒叙在文学作品中运用广泛,在公文中极少见到,我们认识它的目的并不是在公文写作实践中运用它,而是为了防止它的出现,以免给公文的文体本性造成伤害。
(3)插叙
复杂的事件往往是事件牵起事件,此物引出彼物。把所有的内容都贯穿在一条线索上有条不紊地进行叙述,有时是非常困难的。常常不得不中断原来的线索,插入对另一个事件的交代或者对另一种事物的介绍。这种中断对主要事件的叙述而插入另一段相关事实的叙述,就是插叙。插入的相关内容完毕后,一般还要回到原来中断的地方继续叙述下去。
公文中的叙述,只交代主要事件的基本情况,线索单纯,不像文学作品那样刻意追求情节的复杂多变,因此对插叙运用得很少。
(4)分叙
对同一时间内发生在不同地方或单位的事件,采用“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方法,分别先后进行叙述,这种叙述方式就是分叙。
分叙在公文中用得也不多,但当用时不可不用。例如,表彰性通报在叙述不同单位在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时,就有可能用到分叙。
实际写作过程中,叙述有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对这些要素的把握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其中事件是最主要的,但事件就是人物的行动,不涉及人物的事件是没有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不清楚,读者就无法认识和评价这一事件的意义;原因和结果,实际上是事件的组成部分。这些要素,在叙述中不得无故残缺。
二、议论
议论就是对某一事件或问题发表见解,表明观点和态度,并以充分的材料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这种表达方式在议论文中运用很多,在公文中的运用也极为广泛,下面介绍一下论证的几种基本方法:
1.立论的基本方法
(1)例证法
例证法就是通过列举事实来证明论点的方法。由于人们最相信的就是眼前的事实,因此有“事实胜于雄辩”的说法,所以这是一种最容易被读者接受、最有说服力的方法,也是议论中采用最多的论证方法。
(2)引证法
引证法是运用理论论据时采用的一种论证方法。所引用的,大多是公认的真理、名言、警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也有很强的说服力。我们在议论性文章中常见引用马列主义经典语录、孔孟、老庄及西方哲人名言的情况,都属于这种论证方法。
(3)对比法
对比法就是把两个特征相反的事物或者一个事物截然不同的两个侧面加以比较和对照,目的是使那些彼此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显现得更加鲜明突出。在公文写作中运用对比,便于肯定先进,否定落后,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4)类比法
类比法和对比法都是比较法,但彼此的特点很不相同。类比法是将性质特点相近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从而达到准确认识事物的目的。在公文写作中,把一些规模、条件彼此相似的单位、企业进行比较的方法,运用得比较普遍。
(5)因果推论法
由原因推导结果,或者反过来由结果推导原因的论证方法,就是因果推论法。有些原因必然会导致某种结果,某种结果出现后,我们也不难推导出其产生的原因。
2.驳论的基本方法
(1)反驳论点
就是运用以上方法,直接证明所反驳的论点是错误的。在反驳论点时,较多采用的是例证、引证、因果推论等具体方法。
(2)反驳论据
不直接反驳对方的论点,而是指出对方赖以产生论点的论据不可靠。论据不能成立,它所支持的论点自然不攻自破。
(3)反驳论证
这种方法也不直接反驳论点,而是寻找对方论证过程中的逻辑漏洞,从而指出对方的推理不能成立。譬如,指出对方概念不清、偷换概念、自相矛盾,等等。对方的论证有问题,所得出的结论当然也是不可靠的,这样就达到了驳倒对方论点的目的。
三、说明
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将客观事物或事理的形状、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用等属性解说清楚的表达方式。说明的表达对象是客观化的事物或其事理。如果说叙述表达的是感性认识,议论表达的是理性认识,那么说明表达的就是知性认识。解释概念、介绍科学知识,所运用的表达方式就是说明。譬如,我们这本介绍公文写作知识的书,就主要是用说明的方式写作的。
1.说明的类型
说明有事物说明和事理说明两大类型。
(1)事物说明
凡以某一个客观存在物为对象的说明,都是事物说明。如介绍某一产品,或者介绍某一组织的历史状况。
(2)事理说明
凡以抽象的概念或科学道理为对象的说明,都是事理说明。如解释什么是公文,宣传有关宇宙形成的原理来说明世界上没有神仙和灵魂等。事理说明虽不直接指向某一具体事物,但是,所介绍的知识都是客观事物的基本特征和规律,仍有很强的客观性特点,跟思想和感情等主观认识有明显不同。
2.说明的基本要求
(1)态度必须客观
说明的对象是客观事物和它们的事理,这些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说明的内容,只具有对客观事物发现认知的性质,而没有主观创造的性质。而人的思想和感情,虽然也要受客观世界的影响和支配,但其主观创造的因素很多,这就是议论、抒情和说明的本质区别。如果在说明的时候态度不客观,有作者个人的情感好恶或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会妨碍说明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内容必须科学
所谓科学,就是对客观事物的特征、本质、规律把握得十分准确,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3)表达必须精确
精确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事物的阶段、层次、构造的把握要精确,这样才能保证说明过程脉络清楚、层次分明;二是说明的文字,意义要明晰、精炼、准确,不冗繁、不含混、没有歧义,这样才能恰当地表现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
§§§第6节公文格式的特点
一、公文格式的规范化
公文既然是人类处理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的工具,人们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要通过公文这个工具来进行管理和处理。由于公文工作是一项普遍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因此不能削弱,只能改革和加强。这样公文的规范化和处理工作的制度化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所谓公文规范化,指的是公文的约定俗成或是明文规定的规格标准。规范化就是制定公文的全面系统的规格标准,使人们的工作行动合乎这些规格标准。
所谓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公文处理的制度化,是指对公文处理的全部活动都定出具体的处理规范,并且保证这些规范的正确顺利的实施,使公文处理依法进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就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法规性文件,也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
经******办公厅提出的1999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1999),把我国的国家行政公文格式纳入了国家标准体系,使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规范化、标准化。
二、公文格式的法定性
公文写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写作要求是不一样的。回顾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我国的公文一直是为少数封建统治阶级和官僚服务,一直是他们剥削和压迫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历史无论朝代如何变更,公文的这种性质始终没有变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领导的几十年公文改革,彻底地改变了公文的这个性质,把公文变成了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进行斗争的武器,变成了管理自己国家,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推动社会主义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工具。
正因如此,我国新型公文表现出三大特点:
第一,坚持公文的原则性和严肃性,使我们的公文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法定效果。
第二,运转迅速、工作效率高。由于公文有了党和国家的正确指导,有了严格健全的纪律和制度,因此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横向沟通上体现出迅速、准确、无误。
第三,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三大特点就体现出我国公文格式所具有的阶级性和法定性。
三、公文格式的层次性
在现代社会中每一个国家都使用公文这种工具来实施管理。但每个国家的内部又分由好多政府部门来进行管理。这样就形成一个国家的全部公文构成国家公文体系,它反映着国家机关的体系即国家机构的状况;每个国家的内部机关的公文成为国家公文的一个子系统,所有国家机关内部的公文子系统综合汇总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体系。这一构成情况就反映出公文的层次性。
我国现阶段国家公文体系就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文件、政府机关文件(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司法机关文件、外交部门文件、军事机关文件和行政法规等公文子系统。这种公文系统,它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制度)的本质特性,也反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文的层次性。
四、公文的美观和庄重性
公文格式的美观和庄重性,是公文格式的又一特性。它是反映不同层级、不同用途的公文经约定俗成后形成的不同表述形式。
公文格式的美观和庄重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公文要素的设置和在公文中的排列位置要体现美观和庄重;另一方面是公文传递所采用的介质纸的质量和印刷质量、装订质量的好坏,也影响到公文的美观与庄重;第三方面是办文人员在办公过程中认真负责的态度,也影响到公文的美观与庄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P704—1999)中规定的公文用纸技术要求、用纸的大小,印刷排版和装订要求直到公文中各要素排列位置。这一切就体现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美观和庄严性。
§§§第7节公文的行文规范
按照一定的规定或准则来维护机关之间的行文秩序称为行文规范。公文行文规范的内容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行文规则以及办理程序四个方面:
一、行文关系
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具体地说,行文关系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之间的文件授受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服从******(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各级行政机关行文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的各级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由《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各级组织行文关系的基本准则。
二、行文方向与方式
根据机关之间的不同的行文关系,可以将机关的行文分为上行、下行和平行三个方向,并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分为三种行文方式:
1.下行文
下行文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的一种行文。根据发文的不同目的和要求,下行文可分为三种行文方式:
逐级下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