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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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触摸的代价——性自主权与雇主责任的设想

【案情概述】

李乐毕业后就在一家工厂的销售部门上班。一年之后,她提出辞职,但部门经理就是不批准。李乐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一天晚上,李乐穿着睡衣和另位一个同事呆在女职工宿舍,这时部门经理带着一男一女另外两位主管来到宿舍。他们让李乐的同事出去,然后就和李乐在吵。经理指责说李乐将公司客房资料盗走,她必须交出客房资料才能离职。李乐说她并没有什么资料可交。双方越争越激烈,最后经理动手翻李乐的东西,双方发生了更激烈的争吵。李乐打电话报警,也被他们抢走手机。最后深夜李乐被他们赶出宿舍。孤独无依的她只好先找一家旅舍住下,第二天李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李乐多处软组织挫伤。

【司法判决拟要】

公安机关对部门经理等人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并处以罚款。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本案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纠纷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工厂纵容工作人员非法搜查员工私人物品,又在争执中对女职工的身体进行冒犯并且抢夺他人手机。这里面已经涉及刑事犯罪的嫌疑。本案有三个地方可以击败工厂,使受害人获得赔偿。第一、未依劳动法对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第二、非法搜查。第三、故意伤害。

总结陈词:劳动者其实是用人单位的财富,而劳动者的权益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更应当受到用人单位的尊重和保护。用人单位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无异于自掘坟墓,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将自己的财富拱手让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