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人们对美元的信心,美国政府采取措施从三方面保护美元:第一,总统再次承诺保证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第二,为了预防产生新的竞争性货币结盟,财政部长和政府当局通过各种途径说服其他国家同意维持现有的体制和汇兑比例;第三,财政部长福勒要求美国国会通过减少支出和增加税收的一整套计划来平衡国际支付,恢复和重建对美元的信心。
第二阶:段挤兑黄金
美国政府救市措施宣布之后,国际金融市场表面上恢复到了风平浪静,1967年12月4~8日,有900万美元黄金回归市场。但是马上又受到了更严重的打击,11~15日又起波澜,黄金库损失5.48亿美元黄金,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士等黄金库成员国提出退出干预伦敦黄金市场。
美国尽力补充黄金来满足扩展的世界经济对黄金的需求,稳定黄金市场。根据货币法定要求,一个国家发行纸制货币时,必须有相应的25%的硬通货储备,1967年的世界市场上大概必须有100亿美元的黄金储备来满足美元的可兑换性的承诺,投机商们越来越相信美元将无法支撑下去,美国和世界的其他国家将被迫提升黄金价格,他们“赌博式”疯狂买进黄金。其他国家对以美元作为储备的信心也越来越不足。
危机在1968年3月终于爆发了,福勒在3月4日向总统汇报时说:“经过一段时间的平静之后,黄金总库在一周之内流失了1.23亿美元黄金,其中在星期五就流失了0.88亿美元,今天已经损失了0.53亿美元,在这周的余下时间里,我们将面临更多的流失。”3月8日,国家安全顾问罗斯托汇报:“黄金总库遭受到了第三次最大流失,达到了1.79亿美元”,此时,政府对投机已经失去了控制,3月13日流失黄金2亿美元,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马丁警告他们的欧洲同行,美国将关闭黄金市场。3月14日,黄金的天流失量达到了近4亿美元。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美国要求英国在周五,即3月15日关闭伦敦黄金市场,邀请黄金总库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周末到华盛顿商量对策。
第三阶段:“华盛顿黄金协议”的签订
十国集团的华盛顿会议达成了“华盛顿黄金协议”:第一,黄金交易实行“双重价格机制”,即由中央银行控制的35:1交易的官方市场,根据需求决定价格的面向投机商和工业的私人市场。第二,废除黄金准备金制度,直接增加市场上流通的黄金数量,所有国家将在冻结黄金和维持美元价值的承诺下保持黄金库存。第三,“特别提款权”的出现。通过“纸黄金”的形式来满足日益扩张的世界经济对通货的需求,各国将“纸制黄金”存储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特别提款权”的形式来稳定本国通货,利用实际黄金和美元来完成国际结算。“华盛顿黄金协议”的最后签字标志着“黄金危机”的结束。
其实,1968年黄金危机的爆发,看似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和投机商人的一致行动有着直接关系。但究其本质,这次危机无非是“特里芬难题”的一次直接体现和集中爆发而已。60年代中期,越战爆发,美国的国际收支的进一步恶化,大大加快了美元危机的到来。到1968年3月,其黄金储备已降至121亿美元,只够偿付短期债务的三分之一。为了平抑金价,保持汇率的稳定,黄金总库只能大量抛售黄金,结果导致各国更加不信任美元,纷纷抛售美元兑换黄金,在伦敦、巴黎和苏黎士黄金市场上,爆发了空前规模的美元危机,在半个月内美国的黄金储备又流失了14亿美元,巴黎市场金价一度涨至44美元1盎司。虽然美国通过大量抛售黄金以及要求盟国协助的方式暂时逃过了美元崩溃的命运,但如同任何治标不治本的治疗方案一样,美元的信任危机迟早会再次到来,被抛售的命运也不可避免。
1971年5月,欧洲市场再次爆发大规模抛售美元风潮,到当年夏天,美国黄金储备已不足100亿美元,美元贬值的形势越来越明显,由此引发了一场资金外逃的狂潮,并于7、8月份达到了顶点。100亿美元的黄金储备被人们称为必要的、永久的“战争基金”,如果这一数字继续减少的话,对于美国会产生致命的打击。面对这一严重状况,美国政府意识到必须立即做出反应。
1971年8月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发表电视讲话,向世人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按35美元1盎司的官价兑换各国中央银行持有的美元,并对外国产品加征10%进口税率,直到美国的所有贸易伙伴同意其货币对美元升值为止。这一政策的宣布立刻引起国际社会上的一片哗然,这一政策令西方国家股价普遍下跌,严重损害了许多国家的利益,加剧了国际经济、金融的动荡。美国采取这些措施事先并没有与其他国家打招呼,美国违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则,并做出极端单边主义行动的行为令国际社会感到愤怒。国际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一次不负责任的抛弃,一次严重的背叛,这次极端的行动被喻为是对盟友发动的一场经济战争。
事实上,这也是美国在国际货币事务上采取的第一次单边主义行动,显然,这是典型的赤裸裸操作汇率的霸权主义。由于当时日本经济腾飞,而美国作为日本的第一大贸易国,日本的大量外汇储备以及贸易结算使用的都是美元,伴随着美元的不断贬值,日本通过多年积累持有的巨额美元资产也不可避免地大幅缩水。美国政府的这一决定对日本的影响最为严重,故被日本金融界称之为“尼克松冲击”。
尼克松“中断美元兑换黄金”这一惊人的决定,给了国际货币体系致命的一击。蛮横的美国人在随后就新的货币政策问题与别国谈判时始终咄咄逼人,甚至威胁欧洲及其他各国说:“美元是美国的货币,而它所造成的问题却是你们应该解决的。”面对美国如此强硬态度,各国一直与其僵持了4个月,直到1971年12月17日,美国财长康纳利才在华盛顿史密森学会的红楼里导演完了最后一出戏,十国集团在华盛顿举行秘密谈判,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达成调整货币比价的协议。由于会议在华盛顿的史密森学会大厦举行,这个被尼克松称为“世界历史上最重要的货币协定”又称作“史密森协议”,或“华盛顿协议”。在这份艰难降生的协定中,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都有不同程度的升值。
其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1)美元对黄金贬值7.8%,黄金官价由每盎司35美元提高到38美元。
(2)其它国家的货币,除加拿大元继续浮动外,大多数作了不同程度的升值。
(3)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规定的汇率波动从正负1%扩大到各2.25%,波动幅度共4.5%。
(4)美国取消进口附加税和投资税。
但是,强扭的瓜不甜,经济规律也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协议订立半年后英国宣布英镑浮动,其他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实行货币浮动,本协议规定的货币固定比价实际上失效。随之美元大幅贬值,日本政府在短暂抵制后,也被迫放开日元汇率,日元汇率从1971年的1美元兑310多日元升至1973年的1美元兑280日元左右,升幅度约12%。
“尼克松冲击”与“史密森协议”实际上是美国和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转嫁和反转嫁美元危机的斗争过程中所达成的一项临时协议。《史密森协定》的签署使美元得到了更大的空间,美元中止了兑换黄金的义务,再也没有任何牵制力量,但别国货币还要继续被其钉住,都与美元同呼吸共命运,成了美元的臣子。1973年初,第八次美元危机后,美元对黄金再度贬值,各国先后放弃“史密森协议”规定的新汇价,实行浮动汇率。至此,这次旨在挽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尝试宣告失败,布雷顿森林体系也彻底解体,而“史密森协议”也仅仅生存了15个月。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货币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美元的连续下滑和汇率的剧烈波动引起国际社会新的不安,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会议,达成了关于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牙买加协议”,确立了浮动汇率制度,并于1978年4月开始生效。
4.浮动汇率制度登上历史舞台——“牙买加协议”
实际上,全球金融体系自1973年3月以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就不复存在,浮动汇率制度开始渐渐登上历史舞台。而“牙买加协议”生效后,新的制度获得了合法的地位,西方主要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便开始正式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不过此时,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仍然实行钉住、挂钩的汇率制度,其货币一般都选择钉住美元、法郎、马克、日元等国际主要货币。然而,在世界上主要工业国货币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背景下,这种钉住汇率的安排已经不同于原先的钉住汇率制。由于主要货币之间汇率不断波动,于是钉住某主要货币的一国货币便绝不可能同时与其他货币都保持固定的比价,选择钉住其中任何一种主要货币,便意味着本币的汇率将对其他主要货币浮动。此时主要西方工业国的货币汇率基本由国际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
实行浮动汇率制后,金本位制乃至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所规定的货币法定含金量,或与其他国家订立纸币的黄金平价,就化为乌有了,不再有任何作用。所以,原先虽然死板但稳定的国家汇率体系,从此趋向复杂化、市场化。
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上下波动的幅度不再由各国政府规定,中央银行也不再承担维持波动上下限的义务,各国汇率是根据外汇市场中的外汇供求状况,自行浮动和调整的结果。同时,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所引起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外汇供给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下跌、本国货币升值,汇率上浮;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对外汇的需求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上涨、本国货币贬值,汇率上浮。汇率的上下波动成为外汇市场的正常现象,也是经常现象。
1978年4月1日“牙买加协议”正式生效,实行所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于新的汇率协议使各国在汇率制度的选择上具有很强的自由度,所以现在各国实行的汇率制度多种多样,有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等。
(1)单独浮动(Single Float)。指一国货币不与其它任何货币固定汇率,其汇率根据市场外汇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实行单独浮动。
(2)钉住浮动(Pegged Float)。指一国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随后者的浮动而浮动。一般地,通货不稳定的国家可以通过钉住一种稳定的货币来约束本国的通货膨胀,提高货币信誉。当然,采用钉住浮动方式,也会使本国的经济发展受制于被钉住国的经济状况,从而蒙受损失。目前全世界约有一百多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钉住浮动方式。
(3)弹性浮动(Elastic Float)。指一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钉住汇率在一定弹性范围内可自由浮动,或按一整套经济指标对汇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钉住浮动汇率的缺陷,获得外汇管理、货币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权。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几个国家采用弹性浮动方式。
(4)联合浮动(Joint Float)。指国家集团对成员国内部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对集团外货币则实行联合的浮动汇率。欧盟(欧共体)11国1979年成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设立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各国货币与之挂钩建立汇兑平价,并构成平价网,各国货币的波动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一旦超过汇率波动预警线,有关各国要共同干预外汇市场。1991年欧盟签定了《马斯赫特里特条约》,制定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货币一体化得以实现,欧盟这样的区域性的货币集团已经出现。
5.“广场协定”和“卢浮宫协议”
20世纪80年代中期,浮动汇率制度才刚刚起步,国际金融形势就又开始风声鹤唳,在此期间,日元对美元汇率发生了两次大幅度调整:一是1985年9月广场协议,主要为解决日美贸易争端,日元对美元大幅度升值;二是1987年2月卢浮宫协议,主要为解决美元过度贬值对世界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日元对美元出现短暂性的大幅度贬值。日元对美元汇率这两次大幅度调整,起因在日美贸易摩擦和各自国内政治经济利益的现实需要,都是在美国主导下,通过国际社会施压和国际会议协调汇率机制来促成和实施的,对日美等国和世界经济运行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