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视野下的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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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傅斯年“史学只是史料学”再析(2)

所谓物质史观,主要是以地理环境解释人类的种族与文化发展差异,以英国的博克尔(T.H.Buckle)为代表,所著《英国文化史》包罗万象,在十九世纪前中期相当流行。后来虽然渐衰,实则许多思想已经演变为不言而喻的常识深入人心。20世纪法国的人文地理学派承其衣钵,仍然盛行。该派认为,人类进化与天然影响成反比,其解释对于历史有帮助,但常有例外,马克思对此曾有详细的批评。

进化论和地理影响说曾经在近代中国发生过广泛影响,在史学领域,夏曾佑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和梁启超的一系列论著,可为代表。到了傅斯年的时代,这两种观念的影响已经内化为教科书的内容而趋于平淡,而唯物史观逐渐兴起并流行,尤其在青年学人和学生当中,渐成主导。傅斯年对此相当不以为然,他认为马克思在史观方面的贡献一是剩余价值论对于人文地理学派多所批评,二是共产主义宣言。其弊端则为:一、将整个世界进展视作直线进程,各个历史阶段只是将黑格尔的横断发展变为纵断发展。这种将历史抽象化的做法,与天主教神学思想有关。二、根据工业革命前后史料,以历史片断现象而欲概括通有之历史现象,是诚不可能。

傅斯年对于史观尤其是唯物史观的态度,不说是偏见,至少有些成见。不过,他的看法确有学理和时势两方面的思考。从学理的角度,那一时期以欧洲为中心(并非地理上的,而是思维方式上的)的人类社会历史认识,更倾向于整体上通盘解决,希望建立统一的系统,将各种文化排列其中。在进化论制导下,空间形态不同的文化被放置到同一时间序列中,而这样的观念被实践进化论的西方列强用行动张开世界体系的大网,注入一切被网罗其中的其他文化系统承载者的精神世界,并反过来扩大和强化着观念本身,认识几乎等同于真理。可是,这种由历史哲学生发出来的抽象化认识,并未得到历史事实的充分支撑。甚至可以说是在枉顾或大量牺牲史实的前提下做出的推论。只是欧洲的历史哲学与历史学,有着学科分界和文化差异的纠葛,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有限,或者说,史学专家比较能够把握二者的分际。当李大钊将唯物史观引进中国时,就把历史理论与记述历史分别,只承认前者是历史科学。后来被纳入历史学科的史学理论,也一般被认为与史学研究无关,因为既不能提供史学研究以利器,相关学人也往往不从事不擅长具体的史学研究。而将历史哲学作为史学理论,多少有点强扭的瓜不甜的味道。时至今日,随着研究的深入扩展和观念的调整,建立在进化论基础上的统一历史观及其发展阶段,越来越受到挑战。

就时势而言,好讲史观者的确存在概念化教条化倾向,强事实以就我的情形相当普遍,令掌握史实较多而解读史料能力较强的学人相当不以为然。1947年安志敏评翦伯赞的《中国史纲》第2卷,毫不客气地批评道:“而于其内容,则觉错误累累,触目皆是,不禁大失所望。……著者用力之劬,固令人佩服,惜依据资料太少,未能充分利用考古资料,兼以个人主见甚深,致歪曲事实颇多,对中外学者研究之结果既未充分利用,而个人之见解又多无所根据,遂致虚耗精力,徒费篇幅,此古人所以深戒‘不知而作’欤?”

史料与史观的对立冲突不仅在民国时期使得学人划分派系,即使到了后来,还演变为史与论的纠葛,长期困扰着史学界。无论是以论带史、论从史出还是史论结合等等,虽有高下当否之别,都不能恰当解决二者的关系,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史学研究的深入,以及无助于史学研究的具体方法的探究。并不卷入史料与史观之争的陈垣曾批评专讲史法者史学往往不好,虽然所谓史法是刘知几、章学诚的编撰之法,并有暗射好讲史学方法的胡适等人之意,不着边际的史观当也在其机锋所向。

在内心深处,傅斯年认为将全人类置于同一系统的抽象化过于主观,尽管史学能否客观尚无定论,但史料中可得之客观知识甚多,如果不能限制主观任意性,则无法求得客观知识。他认为:“历史这个东西,不是抽象,不是空谈。古来思想家无一定的目的,任凭他的理想成为一种思想的历史——历史哲学。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历史的对象是史料,离开史料,也许成为很好的哲学和文学,究其实与历史无关。”在《<;殷历谱>;序》中又说:“今固不乏以综合自许者,不触类而引申,凭主观以遐想,考其实在,类书耳,教条耳。类书昔无持论之词,今有之矣。教条家苟工夫深邃,亦可有艺术文学之妙,若圣奥古斯丁及其弟子之论史是也。而今之教条家初于其辨证教条并未熟习,而强读古史原料以为通论通史,一似《镜花缘》中君子国之学究,读‘求之与抑与之与’竟成‘永之兴柳兴之兴’。是亦可以哗众取宠于无知之人,亦正为学术进步之障耳。”这样的见解他甚至放大到相关学科,他反驳有人指责凌纯声理论较弱时说:“彼不谈‘理论’,亦唯其如此,方有实学;所谓‘理论’,自然总有一部分道理,然至徒子徒孙之手,则印版而已,非实学也。”等而下之者往往喜欢用总有道理来自我标榜,流弊匪浅。所以傅斯年在《史学方法导论》中声称:从中西史学发展历程看,“一、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或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二、著史的事业之进步,在于由人文的手段,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等一般的事业。三、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

二、近真与头绪

后人批评傅斯年,多从史料以外入手,虽然言之有理,却不一定能当傅斯年的本意。而在傅斯年的逻辑之内,也还有许多空间,若能善用,史料与史观其实相互连通而非彼此冲突。在将史料与史观对立的学人看来,史料不过是立说的基础或凭借,只有史料,或者只强调整理史料,至多是文籍史实的考订与编撰,何来史学?殊不知傅斯年的所谓史学便是史料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并非一般的考订排比,或者说,考订与排比远非一般所以为的那样简单,尤其不是批判者眼中的琐碎饾饤末学。的确,傅斯年对于考证相当偏爱,他甚至说:“最近百多年来,文士的学问趋向于考证;诚然,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但人类的工作,目的和方法是很不容易分别的。考证学发达的结果,小题大做,可成上品,大题小做,便不入流。”所以文史之学的文章的理想是精,而社会科学则是通。求通的社会科学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不够发达的缘故。但是傅斯年并不认为史学的目的与功能仅此而已。

如前所述,傅斯年所谓近代史学为史料编辑之学,主要有两层意思。其一,因史料供给之丰富,遂生批评之方式。其二,此种方式非抽象而来,实由事实之经验。史料编辑之学,并非只是简单地机械地将史料排列一起,史学便是史料学,最重要的是如何整理史料以及如何认识整理史料之于研究历史的作用。具体而言,“史料学便是比较方法之应用”,而整理史料的方法,“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

比较研究在今日已成时髦,而大都不能遵守基本原则,陷于望文生义的隔义附会。实则文史比较研究正是近代欧洲与中国古代文史之学的大道正途。今人关注傅斯年的史料学,着重于他所提出的八对范畴,即直接对间接,官家对民间,本国对外国,近人对远人,不经意对经意,本事对旁涉,直说对隐喻,口说对著文,其实这八对范畴可以概略为一对,也就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其余均由此衍生。而这样的观念,早在傅斯年任教于中山大学时已经形成并且实际讲授,写于那一时期的《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称:“史料可以大致分做两类,一、直接的史料;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如《周书》、《世本》、《明史》间接,毛公鼎、卜辞、明档案直接。“有些间接的材料和直接的差不多,例如《史记》所记秦刻石;有些便和直接的材料成极端的相反,例如《左转》、《国语》中所载的那些语来语去。自然,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但有时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许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这个都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整理史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历史学家本领之高低全在这一处上决定。后人想在前人工作上增高,第一,要能得到并且能利用人不曾见或不曾用的材料;第二,要比前人有更细密更确切的分辨力。”王国维利用新材料兼能通用细密的综合与分析,顾颉刚《古史辨》则专利用间接材料推陈出新。

傅斯年强调整理史料的方法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更重要的还在于以下两点,即“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这段文字虽然间有引用者,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而这两点既是“史学只是史料学”的两个层次,又是比较不同史料所能达到的两个目的,也可以概括为:一、近真;二、头绪。此言揭示历史记录与历史事实的关系,以及如何寻求历史事实的内在联系两大命题,可谓深得史学研究之真味。尽管单一的近真取向不足以发挥其最大能量,但若达到这一境界,疏通或许反而多余和无味。至于联系一层,更使得无数事实的关系无限延伸。

史学的本旨在于求真,这个本来天经地义的目标如今在不少人看来,是否存在,能否求得,大有疑问,甚至根本否认。因为什么是真,如何证明,似乎仍不脱离主观。其实求真的意思有两层,首先,史实为曾经发生过的事实,如何发生,情形怎样,均为实有,不会因为任何后来因素而改变;其次,后人的求真,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永远不会完全与事实重合,但是通过恰当的努力,可以逐渐接近。而作为史学,最主要的条件限制还在于史料,因为一个事件不止一个记载,将不同的记载加以比较,便可以接近事实的真相。为此,必须四面看山,避免以片面为整体,孤证不立毋庸置疑,所谓无征不信,实事求是,也是相对而言。

需要进一步探究的是,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如何发生,不同记载的主次轻重如何判别。傅斯年强调的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的关系,讲究的是包括真伪在内的材料的可信度问题。其实,史学虽以求真为要,但是真伪是否的问题,相对简单。古史辨的层累叠加,为各民族上古史的普遍现象,只疑及后来,且以为故意,有失允当。而所谓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或主料与辅料,又或者一手材料与二手材料等等分别,虽有价值差异,傅斯年还是不断强调只能相对而言,因时制宜。不过相对而言之下,八对范畴的区分,仍有一是非真伪的基本判断,或者说,对于史料的鉴别,仍然以相对于史实的是否真伪程度为标准。这样的判断一般而言固然不错,可是比照材料与事实之间的复杂性,还嫌表面。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各自利害有别,除了最简单的真伪是否之外,如何才是真的问题相当复杂。梁启超即认为:“不能谓近代便多史料,不能谓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并指出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的原因,一是“真迹放大”,二是记载错误。

将材料分为直接与间接,相当程度上与时间性相关。而深一层考虑,所谓第一手资料的真与对,也是相对而言。历史上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角度、关系、层面等客观条件不同,以及利害有别等主观因素,往往异同互见,千差万别,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原因,在于立足点的远近高低各不同,罗生门的现象因而具有相当广泛的普遍性。古史辨所谓以汉还汉,只能剔除后人的叠加,不能区分当时的异见。就此而论,所谓真至少有两个层次,即史事的真与记述史事的真。史事的真只有一种,但人们必须根据各种相关记述来还原史事,而即使亲历者关于史事的记述也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牴啎矛盾,间接材料的差异往往由此敷衍而来。当事人的记述无论由于客观条件还是主观因素的作用所产生的差异,间有放大或掩饰的故意,却不一定是有意作伪,不仅所记大都是真(当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失真),更重要的是,他们如此这般或那般记载这一史事,同样是真。前者是他们的眼见为实,后者固然有部分隐晦,但他们如此记述,仍然是真实心境的写照。研究历史,一方面通过比较不同的记述逐渐接近史实,另一方面则要探究不同的当事人何以记述不同,尤其是为何会这样而不是那样记述。史事的真与相关人心路历程的真相辅相成,只有更多地了解所有当事人记述的心路历程,才有可能更加贴切地接近所记事件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