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影视导演基础
14255600000064

第64章 声音世界(4)

在影视作品中,音乐本来是用作烘托和辅佐画面的。但在一些电影和电视剧中,音乐却成了主宰,音乐无处不在,乐曲和歌曲轮番轰炸画面,画面反而成了陪衬,成了图解和说明音乐的工具,仿佛观众到电影院中去不是为了看电影,而是在听音乐会。即使是观赏音乐片,恐怕也不能让观众产生观赏音乐会的感觉吧?观众要是早知如此,何不购买音乐会的门票,直接去听音乐,岂不比到电影院中去听从影片中发出的那种支离破碎的音乐要好得多。

影视作品中的音乐不可乱用和滥用,不可喧宾夺主。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曾经说:“音乐极少能同画面融为一体,在大部分情况下,音乐只是被用来催眠观众,妨碍他们鲜明地欣赏其眼前的一切。经过一番思考后,我更反对那种‘音乐解说’,至少,是目前出现的那种形式。因为,我在这种音乐中感到了一种陈旧的、臃肿的东西。”

但是,音乐在影视作品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也是不容抹杀的。这主要表现在,音乐能增强节奏感,用以渲染情绪和营造气氛。有时它也可以起到剧作中的戏剧性作用。

1.运用音乐调理节奏

在影视创作中,导演要善于将视觉节奏与音乐节奏协调起来,提高和增强整部影片的节奏感。有的影片节奏感不强,平缓、拖沓,缺少起伏跌宕,这可能和导演的乐感不强有关,因为视觉节奏和音乐节奏是互为作用和相互影响的。

例如,美国影片《翠堤春晓》描写的是音乐家施特劳斯的人生经历,有一段情节表现施特劳斯驾着马车穿行在维也纳的森林中,拉车的马匹在奔跑时发出嘚嘚的马蹄声,激发了音乐家的灵感,随着奔驰的马蹄节奏,渐渐引进了圆舞曲的节奏,并和早晨森林中的噪音组成了旋律。此处视觉节奏表现为飞跑的马匹,奔驰的马车,嘚嘚的马蹄,闪过的树木;音乐的节奏为圆舞曲的节拍和旋律。视觉节奏和听觉节奏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种清新、明快的节奏感,让观众获得了赏心悦目的快感。

上述段落,如果不引进和配合圆舞曲的音乐节奏,必然会降低画面的节奏感,令观众的听觉审美大为削弱。同样,如果仅有音乐,没有主导画面的出现,音乐的节奏感也只能局限在音乐上。所以音乐的节奏应和画面的节奏相协调,方能发挥它的最佳效应。

2.运用音乐渲染情绪和营造氛围

抒情可以说是音乐的天赋。它在渲染情绪和营造氛围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在影视作品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所以导演常常对它情有独钟,以音乐的情感来激发观众的情感,这种作用往往是其他艺术所不及的。

例如,在无语言或语言较少的影片《裸岛》、《舞厅》、《失去平衡的生活》、《红气球》等影片中,音乐都占有突出的地位,尤其是在渲染情绪和营造氛围上给予影片以极大的附丽作用。音乐的细腻、抒情,与视觉形象的紧密配合,往往超越了话语的表现力,让人回味无穷。

在我国影片《城南旧事》中,导演根据原著的提示,将流行于民国早年的“学堂歌曲”《骊歌》中的旋律,贯穿于影片的始终,既抒发了情感,又营造了离情别绪的悲凉的氛围。这首《送别》的曲调,本来是由国外传入的歌曲,后由李叔同先生重新填写了歌词:“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曲调与词意均极抒情哀婉,沁人心脾,故而广为流传,至今仍在一些人的记忆中难以抹去。所以每逢这种曲调和旋律在影片中出现时,便激起了许多人对过去的怀恋之情。

在这部影片中,《骊歌》的曲调和旋律及其变奏曾经反复多次出现过,特别是到了影片的结尾,当英子随母亲离别家乡,到父亲墓地祭奠时,正逢霜染枫叶,凄冷的墓地、淡淡的“送别”的音乐旋律,把此情此景映衬得分外凄凉。

当英子随同母亲登上马车,告别亡父的荒冢,告别生养自己的故土家乡时,音乐将情绪推向了高峰。哀婉、悲凉、离别之情,更是难于言表。音乐将人们的思绪和心灵沟通起来,同时也将声与画提升到一个朦胧、温馨、凄楚、动人的审美境界。而音乐的烘托则起到了重要作用。

3.歌曲

歌曲为音乐类中的声乐,它是由乐曲和人声合成的。由于它出现在电影中而走红,故也被称为电影歌曲。

电影和电视剧中的好的插曲,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因而流传很广,影响深远,如影片《上甘岭》中的插曲《我的祖国》,直到现在还为广大群众所传唱。又如聂耳为影片《风云儿女》所谱写的《义勇军进行曲》,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广为传唱,振奋起全国人民的精神,同仇敌忾,共讨日寇,显示了中国人民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后,这支歌曲以其富于革命激情的曲调和高昂的旋律,被选作“国歌”。可见电影歌曲是影片一个非常有力的表现手段。有时一部影片中的插曲流行开来,甚至可以带红一部电影,这也是有先例的。

歌曲在影视作品中的运用,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由剧中人物根据剧情的需要来演唱,歌曲参与了剧情,起到了剧作的作用,它推动情节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人物的命运。

例如,在我国影片《冰山上的来客》中,有一支插曲《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它曲调动听,抒情优美,且具有少数民族地域的风味,所以深受观众喜爱,并广为流传。这支歌即由剧中人演唱,而且对剧情的发展和人物命运的转折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部影片主要叙述在20世纪在50年代初期,一股匪特企图从新疆某山口入境。匪首阿曼巴依利用姑娘古兰丹姆与边防战士阿米尔童年时青梅竹马的恋爱关系,派一特务冒充早年流浪在外的古兰丹姆潜入边境,刺探情报,结果被我军识破,偷越计划失败。匪首仍不死心,又骗取了真古兰丹姆的信任,护送她回乡,企图在真古丹姆与阿米尔举行婚礼时,里应外合,袭击我边防哨所。正由于演唱这支歌,使阿米尔辨别出真假古兰丹姆,敌人的阴谋因此败露。阿米尔将计就计,将匪特一网打尽。最终,离别多年的古兰丹姆与阿米尔结合的心愿得以实现。

由上述剧情可以看出,这支歌在剧中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如果离开它,戏剧动作就会中断,情节也无法向前进展。因为它是判断和甄别真假古兰丹姆的情节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缺少它,戏剧链就断开了,所以它是不可缺少的。

另一类,纯属插曲性质,完全由局外人演唱。演唱者多由歌唱家或歌星担当。这种歌曲如果运用得好,同样会受到观众的欢迎。

例如,在日本影片《人证》中,对《草帽歌》的运用就非常精妙。这支歌的曲调曾在影片中先后出现过三次,但均作为背景音乐出现。直至影片的结尾,母亲自绝于人世时,这支歌才以悲怆的声调和充满感情的力度唱了出来。同时在银幕上出现了三个主要镜头:

(1)母亲孤独地站在悬崖上,掷出草帽。

(2)草帽在空中慢慢向峡谷飞落。

(3)悬崖上母亲的身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