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传播文化:全球化与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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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影视文化三论(1)

■胡智锋

影视文化即电影电视文化是20世纪人类科技发展的新的成果。影视文化由于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背景之上,而拥有了许多迥异于传统文化形态、品种的特殊性、复杂性与丰富性。本文将就影视文化的界定、影视文化的构成、影视文化的几个基本关系等作一理论上的探讨。

一、影视文化界定

“影视文化”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即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形态的“影视”和作为一种影响人类生活的“影视文化”的界定。

(一)电影、电视与影视

什么是电影,什么是电视,什么是影视,是进入“影视文化”界定的首要问题。

关于“电影”的界定,有一些不同的表述,但对其基本的客观存在形态的认识应是一致的。《电影艺术辞典》中关于电影是这样表述的:“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以及还音),在银幕上造成活动影像(以及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技术。电影是科学技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电影艺术辞典》,中国电影出版社1986年版)。这一表述对目前电影基本的客观存在形态作了较为准确的把握,同时也对“电影”存在形态的历史演革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如“视觉暂留”现象及理论的发现、照相术的研制、胶卷的发明、“活动电影视镜”的发明、彩色电影与有声电影的创造等。

关于“电视”的界定,也并非易事。尽管从客观存在形态看,电视未必比电影更复杂,但构成电视的元素、要素同样是丰富的。《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对“电视”作了这样的表述:“使用电子技术手段传输图像和声音的现代化传播媒介。它通过光电变换系统使图像(含屏幕文字)、声音和色彩即时重现在覆盖范围内的接收机荧屏上”。这一表述进一步扫描了电视传播的全过程:“一、电视台运用电视摄像管和话筒摄取景物图像及伴音,然后按一定的构思和顺序加以编辑组合,制作成各类电视节目;二,把电视节目的视频信号用电子扫描方式进行光电分解,即由发送端的摄像管把节目的图像、声音和色彩转变为脉冲信号,再通过电缆和天线发送出去;三,由接收端的显像管把接收到的电脉冲信号转换为光影图像、声音和色彩,在荧屏上还原为完整的节目”(见《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这一表述也注意到了电视吸收各种传统艺术样式、其他媒体样式的因素而呈现出的“综合性”特征。

关于“影视”的界定,可以在上述关于电影、电视界定基础上进行。从客观存在形态上看,为什么将“影视”放在一起进行表述?这自然是因为电影、电视的相近性、共性的存在,而它们最集中、最突出、最直观的相近性或共性便是“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尽管电影、电视的技术特征、艺术特征、传播特征各不相同,但在“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这一形态特征上是一致的。这是“影视”并提的重要基础。尽管电影、电视各有其特定的规定性,但广义的“影视”概念将包括电影、电视生产与传播的全部。

(二)“影视文化”的三个系统

狭义地看,“影视”指电影、电视交叉的共性部分;广义地看,“影视”包括电影、电视生产与传播的全部。而“影视文化”同样可以从三个系统中见出其特质和地位。

1.从大众传播系统来看

电影、电视自诞生起,就以其广泛的覆盖性而与传统印刷媒体发生了歧变。传统印刷媒体不论是传播渠道、方式,还是接受渠道、方式,还是传播机制,都带有浓烈的个人化、个性化特色,而伴随现代科技成长起来的电影、电视,则以其科技优势而迅速在大众传播系统中成为重要角色。从印刷媒体——电子传媒,大众传播系统内部各媒体在此消彼长中成长。

电影、电视无论是与传播印刷媒体相比,还是与广播比,都在传播范围、传播能力上占有许多优势。报纸、杂志的文字传播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广播单一的声音传播难免丢失很多重要的可感知信息,而电影、电视的声像合一、声画结合,使其获得了相对“全息性”的传播能力,可以覆盖更大的传播范围。

2.从艺术系统来看

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主要艺术形式主要由文字形态、非文字形态、综合形态三类组成,它们合成了人类的艺术创造系统。

不论是文字形态的艺术品种,还是非文字形态的艺术品种,乃至综合形态的戏剧,它们都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积淀,在人类文化史上写下了重要的篇章。电影与电视尽管在艺术系统中资历最浅,但却以其巨大的包容力,吸纳了以往人类艺术创造的许多因子,作为其基本元素,并创造性地整合为新的艺术品种——将文字与非文字、时间与空间、视觉与听觉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借助其强大的传播优势,创造出20世纪艺术的新的成果与成就极大地影响着人类的社会生活。

3.从娱乐休闲系统来看

娱乐休闲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娱乐休闲在各民族不同历史时期都有各不相同的方式与表现。仅从现代人们普遍流行的一些娱乐休闲方式的比较中,就可看出电影、电视的特质与地位。

健身作为一种娱乐休闲方式,包括了滑冰、攀岩、器械训练、球类活动等;游艺则包括了棋、牌、跳舞、卡拉OK及书画等;旅行则包括了观光旅游、购物等。电影、电视作为人们的一种娱乐休闲方式,不论是从资金投入,还是从消费便捷程度上,都是最日常、最方便的一种。而且由于电影、电视信息量大,或想象力强、艺术魅力强,人们在娱乐休闲中还可以充分得到信息服务或艺术享受。

(三)电影、电视文化的共性与差异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对“影视文化”作一简要的概括和界定。所谓“影视文化”,是人类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所创造的电影电视文化样式。具体来说,“影视文化”是人类重要的传播样式,也是人类重要的艺术样式和娱乐休闲样式。狭义地讲,“影视文化”指的是电影、电视共同的“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即影视艺术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广义地讲,“影视文化”泛指以电影、电视方式所进行的全部文化创造。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文字主要着眼于“影视”的共性、共同点来展开论述。事实上,电影、电视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从主体形态来看,电影主要以故事片形态存在着,而电视则主要以纪录性信息为主体形态;电影倾力于艺术“作品”的创造;电视则倾力于“生活信息流”的传达;从美学原则来看,电影主要处理的是虚构性的艺术信息(着力于艺术表现),电视则主要处理的是非虚构性的生活原生态信息(着力于“生活真实感”的实现);电影更多追求艺术的独创性与经典价值,电视则更多追求现实生活信息流的独特发掘与实际价值;从文化取向来看,除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在电影、电视两个部门同样重要外,电影似乎更多倾向于精英文化的价值取向,而电视则似乎更多倾向于大众文化的价值取向。此外,在电影、电视的传播过程中,技术的、艺术的、传播者的、传播方式的、生产方式的、受众的、传播环境的、接受环境的意义、地位、价值、角色、特征等都有不少差异。简单说来,“影视文化”尽管拥有传播系统、艺术系统、娱乐休闲系统的诸多共性、共同性、接近性,但二者也同样拥有不少差异和不同,相比较而言,对于电影来说,或许艺术是第一位的、传播是第二位的;而于电视来说,或许传播是第一位的、艺术是第二位的。因此,电影文化与电影艺术更为亲近;而电视文化与电视传播密不可分。

(四)小结

作为电影文化、电视文化整体上的共性与差异如上所述。而作为整体的“影视文化”,因此可以从狭义、广义两种视角上被进一步界定。这就是说,狭义的“影视文化”,应当是体现为“影视艺术”,即以相对完整、相对独立的电影、电视艺术作品为主体的影视存在形态,包括电影故事片、电视剧及艺术性的电影纪录片、艺术性的电视“屏幕作品”(如艺术性的电视文学作品、电视艺术片及艺术性的电视纪录片)。而广义的“影视文化”,应当是体现为电影、电视全部的存在形态。尽管电影、电视之间有诸多差异和不同,但二者的共性应当是被更多关注并研究的。一方面,在传播系统、艺术系统、娱乐休闲系统二者意义、价值、地位相当接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物质的(包括技术与形态的)、体制的(包括生产与传播的)、观念的(包括各种价值理念的)不同层面的比较与分析,寻找出它们相对共性的那些存在。

二、影视文化(广义的)的构成

从广义上看,影视文化是由物质的(包括技术与形态的)、体制的(包括生产与传播的)、观众的(包括各种价值理念的)三层面构成。

(一)物质层面

影视文化在物质层面体现为技术上与形态上的可以直接为人可感、可见的物态化存在。这一层面的影视文化变动速度很快,由于电影、电视技术的不断革新和改进,而使电影、电视的形态和传播方式不断处于变化之中。

电影的技术发展经过了较长时间的积累。在17世纪,牛顿首先发现了反映在人的视网膜上的形象不会立即消失这一重要现象。1824年,英国的彼得·马克·罗格特在伦敦公布了他的“视觉暂留”理论。所谓“视觉暂留”,即人的眼睛在观看运动的物象或形象时,每个物象、形象都在消失后继续滞留于视网膜上约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人眼的这种视觉特征,使在人的视网膜上组合出运动的形象有了可能。此时,法国的约琴夫·尼埃浦斯开始了他的照相术研究。他在1822年拍出了第一张原始的照片,曝光时间长达14小时。此后,法国舞台美工师达盖尔与尼埃浦斯合作,利用当时已经发明的碘剂感光法,借助于水银蒸发,终于把特定的形象固定了下来,这种完整的照相术和洗印方法首次成功于1839年。被称为“达盖尔照相法”的照相技术于是迅速发展起来。1851年湿性坷锣锭的发明使一张底版可以印出多张照片,1888年美国的乔治·伊斯曼发明了胶卷,并于1894年与发明家爱迪生合作制成了首部“活动电影视镜”。“活动电影视镜”已经初步具备了电影拍摄、洗印、放映三个基本元素,但它是把15.24米(50英尺)的凿孔胶片放映在一个大箱子里,一次只能供一个人观看。到1895年,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制造出能将影像放映在白色幕布上的电影机,至此,成熟的电影宣告诞生。

电影初创时期是以无声和黑白的形态出现的。欧洲电影以记录现实生活场景为主,美国电影则以游艺表演的展示为主。在电影初创的第一个十年里,有人已开始对无声电影添加声音元素的探索,许多影院里出现了乐队、乐师同步现场为无声电影配音乐音响的情形。在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发明的“维他风”系统,即大型唱片录音结合机械连结装置,造成音画同步的基础上,德国托比斯公司很快推出了光学录音还音系统。20年代末有声电影始告诞生。在前苏联电影大师爱森斯坦及克莱尔手中,还尝试探索出了音画关系的不同形式(如音画对位、画外音等),至此声音真正成为电影的一个重要艺术元素。

与有声电影的发展历程相似,彩色电影在其原始阶段也采用人工操作方式。在无声电影时期,许多故事片采用在某一场景或段落的胶片上涂上某种颜色,以加强效果的尝试,有的还在胶片上逐格添涂色彩。1913年拍摄的意大利影片《庞贝尔日记》中,维苏威火山爆发的场景就涂成了红色、橘色的火焰和深蓝色的天空,1925年拍摄的前苏联影片《战舰波将金号》起义后的战舰上升起了红色旗帜。自20年代开始这种“加色法”为“减色法”所替代,1927年拍摄的美国影片《宾虚传》和此前的《黑海盗》(1926年)中一些彩色场面即采用此法。到1935年,三色的彩色系统宣告成功,第一部真正的彩色影片《名利场》正式问世。而彩色在电影中的广泛使用则延后至五六十年代。

电影诞生一百多年来,从黑白、无声到有声、彩色,又从小银幕到立体电影、宽银幕电影,不断进行着技术革新与改造,也使得电影的形态不断发生变化,电影艺术的元素不断丰富,电影的形式、品种不断拓展扩大。近十年来现代高新技术进入电影,使电影形态进一步发生变革、创新。如三维动画、电脑特技、现代录音技术等的加入,使电影构成的元素、电影的时空观念、电视的声画、视听表视力、冲击力和感染力不断加强。

如果说电影建立在现代照相技术、洗印技术(化学工业)等技术基础之上,那么电视则是建立在现代无线电电子技术基础上诞生的。电视技术的过程,涉及到电视节目的制作、播控、转播、发射、传送等多个环节。

电视的出现首先得益于电磁感应现象的发现。电视的源起开始于电报、电话等有线电子传播媒介的发明。而无线电的发明、通信技术的发明使得电子媒介摆脱了有形的电线,无线电子传播成为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