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传媒观察:危机与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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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再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重性(1)

■李良荣

1995年初,我在《试论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一文中,正式提出了中国传媒具有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双重属性的概念。当然,这一概念的提出只不过是对已经走向市场的中国传媒业实践的一种追认。中国新闻媒体双重属性的确立为新闻媒体走向市场提供了理论支撑,并由此引发媒体经济的起飞。从1991年到2000年的10年间,中国传媒广告经营额从35亿增长到712亿,年平均增长率达35%,远高于同期GDP年均8%的增速。传媒业不但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而且,无论从产值看,还是从社会影响力看,传媒业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龙头老大。

突破禁区,对新闻媒体属性的重新认识导致了媒体产业的腾飞,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同样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由于对新闻媒体属性的认识再次陷入盲区,新闻媒体的发展开始“失速”。为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检讨中国新闻媒体的双重属性。

一、误读双重性困扰传媒业

“事业性质,企业化运作”是传媒业双重属性的具体运作模式。虽然这一模式造就了中国传媒业的10年繁荣,目前它却深深地困扰着中国的传媒业。

经过20余年的新闻改革,中国传媒业以不同的办刊(台)方针、不同的功能定位、不同的受众定位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但多样化的媒体正遭遇着单一管理模式、单一经营模式的捆绑。

作为事业单位,中国的传媒业无一例外都必须以党性原则统帅一切,无条件接受党政机关的直接领导,无条件地完成上级领导所确定的宣传任务,这使中国的传媒业成为“准行政部门”。

传媒的所有权归属于党政机关,上级领导部门可以任意处置任何一家媒体,就像在媒体集团化过程中所显示的,要并要拆,要办要关,全由领导决定。

传媒主要的人权、财权、事权归属于党政机关,包括重要的人事任免、重要的投资决策、重要的改版、最后审批权都在党政机关,甚至连报刊的发行定价、报刊的版面增减都得经党政领导批准。

传媒的报道方针、重要报道内容都由党政机关审批决定才能实施。一些重大的新闻,比如当地党政领导人的活动,几乎所有媒体都无一例外要求报道。

然而,传媒业作为事业单位,却得不到政府财政拨款,少数媒体有一点财政支持,也是象征性的,媒体必须自己去打拼市场,自己养活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作为企业,中国传媒必须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营业税、所得税一项都不少)。为此,全国近万家媒体(约2000家报纸,约2000家电台,约3000家电视台,约3000家生活时尚、新闻财经类杂志)都齐步走向市场,以广告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其中电台、电视台95%以上收入来自广告,报刊除发行收入外,98%收入来自广告。广告市场僧多粥少,竞争之激烈近乎残酷。

但是,传媒业却享受不到企业的任何权利,不能自主经营、自主决策;它们的发展除了自我积累、银行借贷之外,不允许有业外资本注入。中国的传媒是产业却不允许产业化,是独立法人却不能独立行事,实行企业化管理却不能企业化。

中国的传媒业就处在这样一个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尴尬境地:它有事业单位的义务,却不能享受事业单位的权利;它有企业的义务,却不能享受企业的权利。用“驼背落地,两头不着力”来形容中国传媒业的境况是再恰当不过了。

中国的传媒业长成了“计划的脑袋”和“市场的肚子”,不得不在事业和企业之间小心翼翼地像走钢丝那样寻求平衡。比如,在报业出现了大报小报化、小报大报化的趋同怪现象。为什么呢?大报即党委机关报一方面要尽力完成党的宣传任务,另一方面为占有市场,不得不刊登许多小市民喜欢看的娱乐、生活时尚、市场动态类内容;而小报像都市报、晚报以消闲、服务为特色的报纸,也不得不刊些宣传内容。可这是何等的艰难。于是,有些媒体人大声疾呼,要否定传媒业的双重属性,要废除“事业性质,企业运作”的模式。

我认为,传媒业所具有的双重属性是传媒业本身的客观存在,不是人为的;而传媒业运作模式却是人可以选择的。目前媒体所陷入的困境,并非是双重属性的必然结果,而是我们对双重属性的误读所导致。

正确理解传媒业的双重性才能让我们重新选择传媒业的运作模式。

二、党的喉舌:重回一报两台

要正确解读传媒的双重属性,前提是正确认识我国新闻媒体的基本性质。

我国新闻媒体的基本性质是什么?最经典、最概括的表述是: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喉舌”就是宣传机构。正因为如此,我们历来把新闻媒体看成是党的一个工作部门。1942年9月22日《解放日报》社论《党和党报》明确提出:“报纸是党的喉舌,这是一个巨大集体的喉舌”,报纸是党的言论机关和代言人。1954年中共中央专门作出决议指出:“党委的机关报是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198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中再次明确:“报刊、新闻、广播、电视是党的舆论机关。”可以说,把新闻媒体当作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即所谓的事业性质)是从我们党成立开始就意识到,在延安时期明确提出,一直沿袭到今天的认识或提法。

但是,当我们追溯历史的时候,我们必须看到新闻媒体的巨大变化。

从1921年党成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整个革命年代,党所办的报纸、电台屈指可数,除了党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外,其余抗日根据地、解放区陆陆续续创办了二三十种报刊,都是由党中央和当地党委创办的。所有报纸都是党委的机关报。所以,完全可以把所有报纸称作党的舆论宣传部门。

建国以后到80年代初的30多年间,中国处在计划经济时代,所有媒体都是按计划来设置的大一统格局。全国的情况是一报(《人民日报》)、一刊(《红旗》杂志)、一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后来中央电视台开播,党中央的喉舌就是一报一刊两台。从省(市)一级看,基本格局长期是一报一台,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有了电视台,才形成一报两台成为省(市)委的喉舌。而地(市)级的媒体格局也基本如此。在30多年间,从中央到地(市),媒体的基本格局就是一报两台,除了像《光明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北京晚报》等屈指可数的几份非党报外,党委机关报就是报纸的全部,没有其他性质的报纸、电台、电视台。所以,沿袭革命战争年代的提法,把报纸、广播、电视都称作党的喉舌同样是合理的。

但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尤其整个90年代中国传媒从规模到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报纸至少可以分三大类,即党委机关报、晚报都市报、专业报;电台可以分三大类即综合台、经济交通台、以文艺为主的专业台;电视台也可以分三大类,即新闻综合台(频道)、专业台(频道)、教育台(频道)。众多的媒体由于办刊(台)方针不同,功能定位和受众定位不同,呈现出各自特点和不同的价值取向。面对如此庞杂的多元的媒体,沿袭过去的提法,把所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统统称之为党的喉舌,作为党的代言机关显然是不适当的。以《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为例,除了《解放日报》是上海市委机关报外,尚有《申江服务导报》——面对白领阶层的消闲、时尚周报;《新闻晨报》——以动态新闻和股市行情为主的面向上班族、股市投资者的综合性报;《新闻晚报》——以生活服务、社会新闻见长的晚报等。别的不说,如果把《申江服务导报》和《解放日报》等量齐观当作党的喉舌,那么怎么能在版面上容得下消闲、时尚内容?难道那些消闲、时尚的内容也称之为“党的声音”?

很清楚,党的喉舌只能是一个,党的喉舌只能有一种声音。把如此庞杂的媒体群一视同仁都当作党的喉舌,那么必然是七嘴八舌。目前,我国媒体在某些地方,某个时候所出现的主调不明、噪音四起的局面,和笼而统之把所有媒体都当作党的喉舌的做法有很大关系。

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新闻媒体除个别民主党派所办的报纸外,都是在党领导下的。

但党领导下的新闻媒体和党的喉舌是两个概念。党领导下的新闻媒体要求媒体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而党的喉舌除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作最主要的任务。

什么是党的喉舌?我认为,党的喉舌就是原先的一报两台——党委机关报、以新闻报道为主的电台、电视台(它们一般都是新闻综合台)。它们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宣传——宣传党的决议、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除此之外,其他的媒体都不是党的喉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