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解决目前电影票价过高的问题?
答:目前,我国城市影院票价偏高。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城市影院数量偏少,进入主流院线的影院只有2800多块银幕,还有一大批影院没有进行现代化、数字化改造;另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电影的观众需求旺盛。
广电总局为了满足广大普通群众和低收入人群看电影的需求,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推动行业协会从2005年7月开始,实施“周二电影半价日”活动,现在全国已有400多家影院加入。二是建立奖励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主题放映活动,鼓励国产片优质低价进市场、工地、社区、农村公益放映,比如仅今年1—3月开展优秀电影进社区活动,就放映电影15.27万场,观众人次达5515多万。三是继续鼓励并扶持国有、民营、外资投资新建、改造影院,加快城市影院建设。
问:广电总局如何看待IPTV?
答:IPTV是在传统广电基础上生长起来的新业务,必须由广电总局管理。目前总局已批准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电视台、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4家单位开办IP电视集成运营业务。开办单位原则上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城市,在当地建设IP电视集成运营平台,向当地用户提供点播节目和节目频道播出服务。
广电总局将按照兴利抑弊、善加利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IP电视等广播影视新媒体,使其成为广播影视发展的新亮点。
业外可以与广电合作发展IPTV。按当前管理要求,IP电视业务开办机构应掌握IP电视集成平台的资产所有权、内容集成权和管理运营权等关键性主体权利,这些权利不能对外合作。但在技术设备的提供以及IP电视市场推广等具体业务环节上,可与拥有相应技术、市场资源的单位展开合作。
为合理利用国家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IP电视的发展将按规划逐步展开,总局将根据IP电视试点情况逐步考虑增加新单位和城市。目前,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39号令)第7条规定,省会市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均可申请开展IP电视业务。
问: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出台有何意义?
答:中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标准日前由国家质量检验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07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自主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技成果。
该标准系统性能好、频谱利用率高、可扩展性强,适应我国城乡不同应用需求,支持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清晰度电视和多媒体数据广播等多种业务,可以满足大范围固定覆盖和移动接收需要。
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是我国数字电视标准系列中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面数字电视发展进入有线、无线、卫星三位一体,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该标准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它的正式颁布将全面推动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最近,广电总局颁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这个标准有何特点?
答:10月24日,广电总局颁布了自主研发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该标准用于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面向各类移动便携式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这项标准的实施,填补了广播电视在移动接收方面的服务空白。该标准是我国“产、学、研”等部门多年联合开发研究的结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对我国移动多媒体广播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广电总局正在各方面加快准备,在2008年奥运会前开展卫星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随时随地接收信息的需求,用便携式终端获取多媒体服务已经成为发展趋势。用手机等便携式终端接收多媒体服务有两种技术实现方式。一种是通信方式,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向手机提供多媒体服务,俗称“手机电视”。其特点是可以个性化互动服务,但易受网络带宽和传输成本的限制,接收终端只局限于手机。另一种是广播方式,利用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向手机、PDA、MP3、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以及车船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称为“移动多媒体广播”。其特点是传输带宽大、图像质量高、覆盖面广、经济实用、接收范围广泛,手机只是终端之一。
近年来,基于广播方式的移动多媒体广播已经成为国际发展趋势,一些国家的移动多媒体广播已经开始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国外一些标准已经开始在中国跑马圈地,意图占领中国市场。我们坚持立足自主创新、立足民族工业,从国情和实际出发,确立了移动多媒体技术体制:利用大功率卫星覆盖全国100%国土、利用地面增补转发器对卫星信号盲区(约5%国土,主要为城市楼群遮挡区域)进行补点覆盖、利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构建回传通道实现交互,形成单向广播和双向互动相结合的统一标准、全国漫游、全程全网、无缝覆盖的系统。这套自主研发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技术先进性。采用自主创新的信道传输技术STiMi可以同轨双星覆盖全国,组建大半径单频网,系统传输性能比日韩使用的系统高50%,地面增补网络设备成本为日韩系统的10%,终端信道部分耗电是日韩系统的10%。在信源、终端等环节采用AVS等国内先进的数字电视技术和通信技术。
二是信息安全。卫星方面采用点波束上行技术,可以有效防范非法攻击。信号传输方面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技术和标准,可以确保用户接收安全。
三是经济可行性。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人群流动性很大,还有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目前还是广播电视服务的空白,需要采用经济有效的技术手段加以解决。采用卫星覆盖与地面增补相结合的方式与单纯依靠地面无线覆盖方式相比,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低,具有覆盖范围越大、产业规模越大、成本越低的优势。并且,可以在广播电视新的服务领域缩小东西部差距,填补数字鸿沟。单纯的地面方式建设成本是卫星方式的4倍,运行成本是卫星方式的3倍,同时也难以满足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的特殊需求。
四是与3G优势互补。3G具有双向互动、点对点的特点,主要满足个性化的高端需求,而移动多媒体广播具有点对面、宽带、经济实用等优势,主要满足广大流动人群、交通工具和多种便携终端用户对广播电视的普遍需求。因此,移动多媒体广播和3G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我们与信息产业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沟通时一致认为,在通过广播网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时,可以利用通信网络已有设施,减少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网和通信网的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协调发展,促进三网融合。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移动多媒体广播是广播电视数字化带来的新业务,可以充分满足流动人群以及在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中接收广播电视的需求,满足手机、PDA、MP3、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多种便携终端的要求,是用主流媒体占领新的阵地,填补广播电视的服务空白。因此,在技术标准、信号传输、节目内容、行业监管等方面都应当按照媒体进行管理,应由广电总局牵头确定技术体制、制定技术标准、建立运营系统、进行行业管理。采用广播式开展多媒体服务,必须遵守该项标准。
问:中央电视台新台址目前进展情况如何?何时建成?有人对新台址设计风格和高额建设投资有不同看法。请发言人解释。
答: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点配套工程。其主要建筑物由两部分组成:总部大楼(CCTV)和中国电视文化中心(TVCC)。新台址工程计划于2008年竣工,目前工程进展顺利。电视文化中心将于2008年初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以确保奥运会使用。
关于新台址设计风格。新台址建设工程从需求论证、申请立项到方案招标、科研申报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认为,一个造型独特、结构新颖的建筑物在其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引起多方关注,并就涉及的建筑文化、建筑技术和建筑风格等问题进行评论乃至争论是正常的。
关于高额建设投资。新台址工程项目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预算执行的,目前的成本控制情况基本满意。中央电视台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继续控制好成本造价,确保品质和进度,单方造价不会超过周边类似的建筑。
问:为什么要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进行资格考试?如何对他们加强管理?
答: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执业资格考试,是加强广播电视新闻队伍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举措。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进行资格考试也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的。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总局26号令)明确规定:国家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连续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并持有执业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资格考试的要求,总局于2005年8月发布了《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明确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的制度。2005年举行了首次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全国共51775人参加了考试,19216人通过了考试。2006年资格考试已于8月份举行,全国24423人参加了考试。
为加强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管理,从根本上规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职业行为,提高广播电视队伍的整体素质,广电总局专门制定颁布了《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等文件,对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做出了详细规范,对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广电总局将结合广播影视实际,既严格要求,又以人为本,继续加强对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