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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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理想·理念·理性——兼论新闻工作者的荣辱观(1)

题注:本文是作者在《当代传播》杂志社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所作的主题演讲稿。文章将“理想”、“理念”、“理性”放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语境下思考,提出了要树立远大新闻职业理想,做忠于党和人民新闻事业的新闻工作者;要坚持科学新闻专业理念,做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和人文情怀的新闻工作者;要遵循基本新闻职业规范,善于理性把握自己,做品德高尚、行为理智、行动自觉的新闻工作者。

本文发表于《当代传播》2007年第1期。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共同被作为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则被列为今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为我们搞好新闻战线荣辱观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新闻战线荣辱观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能够把握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确立起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在新闻实践中能够明确哪些行为是正确的、有益的、光荣的,是符合职业规范和社会规范的,从而是可为的,而哪些行为是错误的、有害的、是耻辱的,是不符合职业规范和社会规范的,从而是不可为的。

新闻工作者担负着向社会与公众提供新闻和各种信息服务,表达和引导社会舆论,弘扬和传播精神文明与先进文化的崇高社会责任。新闻传播是社会价值观的定向标,其方向正确与否,往往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乃至整个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因此可以说,只有新闻工作者首先做到知荣知耻、扬荣弃耻,才能够引导群众确立起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新闻传媒褒荣贬耻、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与作用。

本文将通过对新闻工作者的“理想”、“理念”和“理性”的分析,来谈谈新闻工作者的伦理道德和荣辱观问题。其中,“理想”解决的是立志的问题;“理念”解决的是立规的问题;“理性”解决的是立德的问题。

如果将这三个概念放在荣辱观的语境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新闻职业理想、守新闻专业理念、讲新闻职业规范是光荣的;而背弃新闻职业理想、违反新闻专业理念、违背新闻职业规范则是耻辱的。因此可以说树立远大新闻职业理想,坚持科学新闻专业理念,遵循基本新闻职业规范,善于理性把握自己,是新闻工作者确立正确荣辱观,恪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条件。

一、树立远大新闻职业理想,做忠于党和人民新闻事业的新闻工作者

“理想”,是一种生活目标和人生志向,也是一种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

理想决定着一个人的信念,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目标追求。理想信念教育对于一个人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在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被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

“职业理想”,指的是人们对某一职业的想象和希望,以及对这一职业成就的向往和追求。它是人们对某一职业的一种认知态度和总体评价,决定着一个人对职业的认定和选择。因此,职业理想不但制约着人们对职业的选择意向和选择结果,而且还构成了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成为职业道德的“灵魂”。无法设想一个人对某一职业没有任何想象和希望、没有任何向往和追求,他会自觉地去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并接受其职业规范。换言之,一个人只有树立起对某一职业的理想,才有可能自觉地去履行这一职业的道德责任,并接受其道德规范,即使面对挫折和困难也不会退缩。

新闻职业理想,即人们对新闻职业的想象和希望,以及对新闻职业成就的向往和追求。它是人们对新闻职业的一种认知态度和总体评价。新闻职业理想决定和制约着人们对新闻职业的选择意向和选择结果。

一个新闻职业人只有树立起明确的新闻职业理想,才可能自愿地将新闻工作作为自己的选择意向和工作岗位,并且自觉地去履行新闻职业的道德责任,接受其道德规范,成为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

在对新闻职业的选择和对新闻工作的态度上,存在着两种人和两种情况。一种人把新闻工作仅仅作为一种职业选择,当做一种挣钱吃饭的谋生手段。这种人工作倒也可能守规守矩,每天上班下班,但只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们往往缺乏职业理想和工作激情,没有奋斗目标和事业追求,难以做出什么成就。也有少数人是把新闻工作作为自己牟取私利的手段,这种人成天是在为实现个人的欲望而忙碌。

还有一种人,他们把新闻工作作为一种理想,作为一种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神圣事业,为了这一事业的需要,他们可以舍弃自己个人的一切,即使是青春、生命和热血也不足惜。这种人一心扑在工作上,不计个人的成败得失,荣辱进退,始终在追求着自己理想中的事业目标,实践着自己对新闻事业的庄严承诺。这种人总是把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自己自觉的要求,而把任何违背职业道德的做法都视为对新闻事业崇高理想的亵渎和背弃。

在中外新闻事业发展的历史上和今天各国新闻实践的现实中,那些把新闻工作作为自己的事业理想,从而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努力工作、不懈奋斗的新闻工作者数不胜数,他们用自己执著的事业追求和严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模范行动为我们树立了楷模。

为探求事实真相而不顾危险,冲破国民党封锁深入陕北红色革命区域采访的美国记者斯诺;在苏联卫国战争中冒着战火硝烟,在战争前线作战地采访的苏联记者鲍里斯·波列伏依;面对权倾一方、不可一世的国际风云人物毫无惧色,紧逼采访而声扬世界的意大利女记者奥里亚娜·法拉奇;在军阀统治的高压下,敢于坚持真理,为民请命,最后牺牲在敌人枪口下的我国著名记者邵飘萍;不顾威逼利诱,公然对抗国民党政府“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主张,坚持公正立场,宣传团结抗战,后来投奔革命阵营的《大公报》记者范长江;在“四人帮”肆虐时期,敢于冒着风险,和朱穆之等人一起向党中央、毛主席反映真实情况的新华社记者穆青……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外著名记者,用他们令人钦佩和赞叹的道德风范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也为我们认识职业理想的内涵及意义提供了最好的范例。

一位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的老新闻工作者,在回答年轻人关于“来生职业选择意向”的提问时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有来生,我还会选择当记者。”这些老新闻工作者对新闻工作的无比执著和深厚情感,正是因为他们把新闻工作视为一种值得自己为之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将新闻工作作为自己一生的不懈追求。

马克思当年曾经说过,作家当然需要挣钱才能活着,但是作家活着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挣钱。新闻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当然也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但是如果仅仅把它作为一种挣钱吃饭的手段,那就远远不够了。

树立并坚定新闻职业理想,做一个有远大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的、有志于献身新闻事业的人应当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的正确选择,也是国家和人民对一个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然而在当前,缺失新闻职业理想却是我国新闻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有人感叹我们一些新闻工作者缺乏对工作的狂热,缺乏拿生命去做新闻的激情。我觉得这些人说到底缺的是新闻职业理想。一个人一旦缺失职业理想和信念,他的行动就会缺乏激情,因而显得苍白无力,而且还可能会走样、变形,脱离正确的轨道,有的甚至会滑进泥潭,堕入犯罪的深渊。近年来这方面已经有许多事例作出了证明。

二、坚持科学新闻专业理念,做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和人文情怀的新闻工作者

“理念”,从字义上解释,是道理和观念的意思,它是人们对某一事物的特征和规律的一种确定性认识。在人们的实践中,理念可以作为一种行动标准和行为规矩,也可以作为一种职业规范。

新闻职业作为一种专业性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许多反映其工作特征和运作规律的专业理念,其中最基本的理念,包括真实、客观、公正、全面、责任等。可以说这些理念都涉及新闻工作行规、惯例和通则性。

1.真实

“真实”,被视为新闻的生命,讲求真实被列为新闻工作的首要原则,可以说“真实”对新闻工作太重要了!

所谓“新闻的真实”,按笔者的理解,就是要如实地、准确地反映和报道事物,为受众提供事实的真相。它要求新闻报道不但要做到具体事实的准确无误,而且对事实的概括和评价也要符合实际,实事求是,要力求从事物的整体和联系上揭示事物的内在品质和本质特征。

“真实”是新闻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新闻传播的优势所在。因为,新闻如果不真实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那么新闻工作者的其他工作也便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因此,确保新闻的真实应当是新闻职业最基本的工作要求,也是新闻工作中的一个最基本的专业理念。

然而,这样浅显的道理,这样重要的原则却常常会被我们一些新闻工作者忽视和“遗忘”!我们的媒体上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失实报道便是例证,以至于有关部门不得不经常把“新闻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就把“铲除虚假报道”作为全年新闻界的一项中心任务。

虽然虚假报道的产生有其复杂的背景和原因,但是新闻工作者应当首先从自身的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业务规范上找原因。

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应当明确“真实”这一新闻专业理念的内涵及要求,并且严格恪守真实性原则,保证自己所采写、制作和传播的新闻不失实、不造假,尤其要严守不有意编造虚假新闻的底线。一旦出现失实的情况应当及时更正,以防止以讹传讹,造成更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