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突如其来的、破坏性极大的地震带给灾区人民的肉体痛苦和心灵创伤是巨大的,震灾现场的场面惨不忍睹,遇难者需要掩埋、受伤者需要治疗、幸存者需要安抚,整个灾区在痛苦中呻吟。此时此刻,此情此景,需要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需要他们密切关注灾区群众的生存状况和生活状况,把党和政府、全社会以及全国人民的关爱及时地传达给灾区群众;需要他们用自己的爱心去抚慰灾民,去激励群众。
而也正是新闻工作者在笔下、镜头里和实际行动中所表达出来的真挚感情,打动了灾区群众和全国亿万民众的心,唤起了全民族的真情大爱。
在灾难报道中,新闻媒体要通过自己的报道和记者的言行,让人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和人的崇高与尊严,要唤醒人类的良知与道德,要彰显人性的善良。这次震灾报道,我们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这些方面表现得非常出色,涌现出许多感人的典型事迹。
在震灾报道中,看着那些埋在瓦砾之下等待救援的群众,看着那些顽强地与死神抗争的一个个生命,我们的记者哭了,主持人哭了,这种真情实感的流露令人感动!许多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播报和主持节目时眼圈发红,声音哽咽,这在中国电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在全国哀悼日当天的直播节目中,主持人康辉的那段慷慨激昂的话语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公元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为了数万个在瞬间集体陨灭的生命,华夏山河呜咽,神州大地悲泣,悲伤的泪水,汇流成河。这无尽的悲怆,这一声声汽笛,这长鸣的警报,是我们对所有逝去同胞不舍的呼唤,是我们对所有遇难亲人不忍的告别,是整个民族无限的痛楚和创伤,更是共和国对汶川特大地震所有遇难者最后的庄严敬礼!”
地处灾区的四川卫视在震灾报道中成为一面旗帜,其电视节目被海内外许多媒体选用,收视率不断攀升。特别是《四川新闻》主持人宁远更是成了闻名的新闻人物。通过她主持的节目,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新闻工作者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的浓浓真情。她在播报节目的过程中,真正将自己“融入”其中,倾注全部身心去传播新闻,去评述事件,其真实情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心换人心,真情换真情,始终与灾区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四川电视台得到了群众的真心爱戴。观众用“向四川台致敬,我爱你们”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客观的报道、公正的评论、真挚的情感,换来的是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这是汶川地震报道的又一成功之道。
三、政府支持、制度保障、社会配合是成功基石
这次汶川地震报道的成功,首先有赖于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正确决策、有力领导。
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迅即作出抗震救灾的决策和部署,以温家宝总理为总指挥的指挥部随即成立并立即在灾区一线投入工作,对整个抗震救灾过程进行全面部署和有效领导,提出了包括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内的一系列工作要求。
温总理在事件发生后两个小时便飞赴灾区,亲临指挥,他那挺拔的身影、坚定的语气和真挚的爱心不但振奋了民心、鼓舞了士气,而且形成了强有力的一线领导,这对于新闻媒体紧跟中央部署、有效引导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是灾区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在这次地震灾害中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都给予了全力支持,尽可能地为新闻媒体提供现有条件下能够提供的各种采访报道条件,保障新闻媒体能够较为顺利地完成报道任务。
从及时、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向媒体提供准确信息,到为媒体提供进入灾区采访的交通工具、通信设备、人员配合、生活保障等条件,中央和各级政府,特别是灾区所在地的政府可以说都做到了尽心尽力。
联系在以往的一些突发事件中,一些政府部门与单位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封锁消息,阻挠采访,甚至砸毁采访器材,对记者施以暴力等做法,可以说这次汶川地震报道,新闻媒体在自然环境最艰险、最恶劣、最困难的条件下却获得了相对最宽松、最充足、最自由的采访条件。有人说,过去是一些政府部门千方百计阻挠记者采访,而这次是政府部门主动要求和配合记者采访,这是新闻媒体难得遇到的情况。
另外,制度保障也是这次地震报道能够获得成功的关键。近年来党和政府通过的一系列法令法规和规章条例,对加强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如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5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这些法令法规和规章条例为各级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和实行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蓝本和制度要求。这些法令法规和规章条例中的一些涉及媒体采访报道的内容,为新闻媒体搞好震灾报道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例如在地震前11天,即5月1日刚刚开始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明确规定,要重点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以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同时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
这个条例2007年便已获得通过并公开颁布,政府、民众和媒体都进入了正式实施前的准备阶段,特别是在年初的抗击冰雪灾害中,政府和民众都有了一次实际的体验和感受。所以这次汶川地震发生后,有这一条例的规制,各级政府对媒体报道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
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第一时间发布灾情信息,此后,国务院新闻办和四川省政府新闻办每天都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情况介绍会,通报最新灾情。民政部、国家地震局、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等十余个相关中央部委办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相继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情况,发布信息,中组部、四川省的负责人也走进了新闻发布厅。一些重大新闻与信息,像震灾中的伤亡人数、损失数额等都统一发布,而且及时提供精确到个位的准确数字,这就为媒体对灾情信息进行真实、客观、充分、全面的报道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些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权威信息,通过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不仅满足了群众的知情需要,消解了群众的恐慌情绪,同时也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普遍认可与好评,从而为我国新闻媒体地震报道赢得了声誉。总之,在这次汶川地震中,政府实行的新闻开放政策,为地震报道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这次汶川地震报道的成功,还得益于全社会的积极配合,这使得新闻媒体有了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后盾,从而能够顺利地完成报道任务。
汶川地震的震波震动了大半个亚洲,灾情牵动着全国亿万群众的心,上至国家最高领导,下至基层普通群众,举国上下都在关注着灾情,牵挂着受灾的群众,全社会展开了一场动人心魄的抗震救灾斗争。
十多万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官兵排除各种困难奋力挺进灾区,投入抗震救灾斗争;各省区市医疗救护队伍急速赶往灾区,全力救治伤员;各地组织的抢险救援队伍带着物资、设备支援灾区抢修受损设施;中央各部门、各省区市及社会各界组织的救灾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灾区;民众自发组织的志愿者队伍活跃在抗震救灾的现场。
“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援助灾区群众”,成了全国民众的共同心声和行动指向。在这样一种全社会服务灾区的强大舆论氛围和行动热潮中,媒体和记者作为灾情信息的提供者、灾民心声的反映者、灾区情况的报道者自然得到了社会与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记者们在灾区采访,时时都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送记者进灾区采访而拒绝收费的出租车司机,不顾个人安危为记者采访带路的灾区群众,自愿为记者提供新闻报道服务的志愿者,等等。全社会的广泛支持给新闻媒体创造了难得的工作氛围和采访条件,使得震灾报道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总之,这次汶川地震报道的成功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社会和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同时也离不开全国新闻媒体自身的顽强奋斗和通力合作。可以说,全国各级、各类媒体(无论是中央媒体,还是地方媒体;也无论是机关报刊、台,还是都市类媒体和新兴媒体)的顽强奋斗和通力合作,是这场抗震救灾报道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虽然这次震灾报道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教训,但总体看应当说是十分成功的,可以作为我国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的一个历史性的成功范例。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考察人民日报社的讲话中所提到的,我们应当很好地总结这次抗震救灾报道的经验,并将其作为一种财富,这对于我国新闻媒体今后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做好突发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的报道,提升新闻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将是一种有益的镜鉴。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07级研究生李玉洁参与了本文的资料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