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场“倒S”战争(一场是美国总统布什发动的攻打伊拉克萨达姆的战争,一场是中国人民抗击“非典”的战斗)性质决然不同,但对中国新闻界来说,都是一次绝好的改革与创新的机会。多年来一直难以解决的对国际事件、国内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的报道问题,从政策的制定到报道的策划,从宏观的管理到具体的实施,由于政策上的宽松,给了新闻媒体很大的活动空间,这使我们看到了新闻改革的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说明对于一些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那些灾难性事件,新闻媒体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2003年8月,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就是在总结这些成功实践及以往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其实是“非典”期间,中央实行信息公开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和政府重视和保护人民群众知情权,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的知情需要的决心。这一文件对于改革和推进突发事件新闻报道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可以说,是“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事件,加速了政府和媒体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实行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媒体对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改革。
2005年,国家民政部和保密局又宣布,今后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灾难性事件中的死亡人数不再作为保密内容,这就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使新闻媒体成为社会监督的利器
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文件阐释了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坚持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则要求;强调了当前舆论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并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社会责任。这是党和政府为加强舆论监督所制定的一个专门性的重要指导文件。
此前,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在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将“舆论监督”专设一节,明确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同时,要求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将舆论监督列入党的法规之中,将其规范化和制度化。
而在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也将“舆论监督”列入“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同“教育”和“制度”共同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把舆论监督问题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这在党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2004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其中,在第五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第四点中,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到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更加提升和强化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自1987年的十三大起,历次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都有要加强舆论监督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对舆论监督工作如此重视,一方面是执政党建设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同时与新闻媒体的实践需要也有很大关系。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碰到了许多阻力和困难,例如说情风盛行、暴力抗拒和打击报复现象严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许多批评监督性稿件未等刊发便已“胎死腹中”,一些搞舆论监督的记者和通讯员遭受打击和报复。舆论监督困难重重,非常需要党和政府从政策上和法规上给予支持。
当然,新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滥用职权,违反职业道德,甚至是违法乱纪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中央的文件,一方面对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使新闻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以借助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排除各种阻力,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使自己真正成为社会监督的利器,以保证舆论监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范新闻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违纪和有悖职业道德的失范行为,以维护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十六大以来中央制订的这三个关于新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然表面看起来是独立的,但其实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性。只要将其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出其中贯穿着党和政府深化新闻改革,促进新闻工作创新与发展的思路。
三个文件都紧紧围绕着有利于新闻传媒深化改革,有利于新闻传媒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有利于新闻传媒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目标这样一条主线;都显示出党和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来统率和指导新闻改革,坚持瞄准人民群众关注的宣传报道中的难点问题,根据媒体改革的实际需要来开展和深化新闻改革,坚持遵循新闻传播的客观规律来规范和推进新闻改革这样一条十分清晰的改革思路。
概括起来看,三个文件所体现出的共同意义在于:
第一,都是党的新的执政理念在新闻工作中的贯彻和体现。
在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党中央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新的执政理念,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些新的执政理念体现在新闻领域,就是要使新闻传播真正反映人民的心声,维护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为人民群众所认可,所欢迎,所满意。
三个文件中所反映的问题都是人民群众长期来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如认为新闻媒体上的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过多,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不够;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不充分、不及时,对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尊重不够;新闻媒体上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新闻舆论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不够,等等。而三个文件的制订,将有助于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二,都是党在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思想上进行调整和强化的结果。
十六大以后,党中央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新闻界提出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此后,“三贴近”成了指导新闻工作的重要原则。因此,能否坚持和实现“三贴近”,就不再仅仅是新闻工作者的道德修养和思想作风的问题,而是其指导思想和行动原则的问题。
三个文件中所涉及的几个问题,无论是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问题、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问题,还是舆论监督问题,都是需要根据“三贴近”的原则认真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使“三贴近”的原则落到实处。因此,可以说三个文件都是党在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思想上进行调整和强化的结果。
第三,都是党对新闻传播规律深化认识和充分尊重的体现。
在以往的新闻工作实践中,我们往往习惯于从党和政府的工作需要出发,强调新闻传媒的政治宣传和思想指导功能,而忽略其新闻传播和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常常会导致新闻传播脱离新闻本体功能,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三个文件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涉及新闻传播本质特征和本体功能的一些问题,作出了符合新闻传播运行规律和本质要求的调整和改革,体现了党对新闻传播规律的深化认识和充分尊重。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来统率和指导新闻改革;坚持瞄准人民群众关注的新闻宣传中的热点问题,根据媒体改革的实际需要来开展和深化新闻改革;坚持遵循新闻传播的客观规律来深化和推进新闻改革这样一条十分清晰的改革思路。
总之,三个“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新闻传播回归新闻本位,遵循传播规律,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新闻工作的改革、创新与发展,因此,可以说它们是十六大以后党和政府深化新闻改革的标志性成果。
实践说明,一个好的政策和好的文件,还需要在实践中认真地加以贯彻和落实,否则它只能是文件上的东西,而不会成为现实中的成果。因此,要实现文件中所确定的目标,还需要新闻界的努力实践,当然更要靠全党和全社会的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