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钦
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是电视节目与观众交流和沟通的“纽带”与“桥梁”,是处在传媒领域前沿窗口的信息传递者,是公众人物,肩负着信息传播的使命和责任。在电视传播过程中,他们必须根据电视的传播特点,能够从“视”与“听”两种不同传播途径去全面地把握和体现信息的准确性和生动性。
形象是视觉信息的组成部分,在电视节目中它以无声语言的形式传递信息,成为有声语言的辅助语言,它直观地反映并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民素质、精神状态和理想追求,在电视传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传播者而言,现实生活中的自然原型因各种原因并不符合电视播音与主持的职业要求和节目要求,不能够体现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作为公众人物所应该具有的形象。如果在节目中任其存在而不给予正确调整,不仅会破坏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同时还会带来自然信息的混杂播出,给节目整体信息的传播造成混乱,甚至误导。所以把握形象的准确性是从业者出镜的责任,更是播音与主持专业对出镜形象的要求。
学习形象造型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是一种从外而内的整体调整。首先在外表上,准确的造型可以消除视觉上的不良信息,塑造出符合电视传播要求的职业形象,使观众从外貌特征上能够直观地感受到需要表达的语义和相应氛围,从而达到配合有声语言准确完成指定信息传播的目的。同时在自身的感觉状态上,形象塑造的学习过程可以不断启发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内在神情的调整与转换,帮助他们找到准确、清晰的表现定位。这种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形象调整和调动,能够帮助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以最佳的播出状态恰到好处地表现和传递信息,树立起应有的传媒人形象,完成电视传播所赋予的使命。
然而在现实工作中不少从业者忽视自我形象塑造的专业学习,对自身形象与专业出镜要求之间的区别缺乏正确认识,满足于大众认知的层面而一味追求表象,认为形象只要外表漂亮,一切交给造型师就可以了。他们把本来应该自身掌控的这部分无声语言阵地完全交给别人,在形象上成为他人表达信息的载体。这种现象反映了传播人对电视传播认知的欠缺。我们是一线岗位的电视信息传递者,对视听信息的传播与把握有相应严格的专业要求,怎样构思,如何去体现,必须由我们来通盘考虑和驾驭。视觉信息失控的节目主持或播音,不仅不能充分发挥无声语言应有的作用,还极易造成视觉语言传递的偏差和失误。形象在电视传播中作为观众视觉捕捉的重要内容,具有不可替代的信息作用,对此,从业者不能掉以轻心。作为一名专业的播音与主持工作者,在出镜前构思及准确定位自身形象是不可忽视的。要明确形象的准确塑造直接关系着电视视听语言信息传播的一致性和传播的实效性,任何错误的视觉信息都会干扰甚至破坏节目的整体信息。因此,掌控形象,避免和及时纠正不同专业视角带来的形象问题,对保证传播质量十分重要。
播音与主持专业的从业人员只有学会准确运用并把握形象造型,才能充分发挥和利用视觉语言的作用,准确驾驭视觉信息的方向,防止信息传播失误,真正担负起正确运用形象语言的责任。这是从业者应该具备的专业素养。
形象塑造对传播者产生的心理效应不可低估。形象造型在电视节目中的准确运用,能够为传播者的自信心和能力发挥提供强大的心理支撑。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是公众人物,他们在职场上的整体形象必然备受观众瞩目,这种无形压力会给他们带来情绪上的波动。特别是外观形象所提前带来的心理暗示,会对他们播出信息的状态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甚至干扰出镜时的表现。在播音或主持时,形象的塑造状况是影响播出状态与情绪的重要因素。很多一线岗位的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在出镜待播时,经常感到不能很快找准播出感觉,不能快速进入应有的播出状态,这其中,形象的塑造会对其造成直接影响。准确而恰到好处的形象造型,可以启发并帮助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从内而外地萌发出良好的自我感觉,增强自信,找到适合节目所需要的状态并准确发挥,使信息传播效果达到最佳。反之,不符合要求的形象造型,会造成潜在且巨大的影响力,减弱甚至破坏传播者内心的自我认同,进而对自身产生怀疑,出现迷茫、困扰,甚至烦躁的不良情绪。这种不安的心理状况,必然会使他们在镜头前流露出不自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该出现的视觉信息,干扰他们对有声语言的准确驾驭,影响节目信息的有效传播。
可见,形象造型对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出镜时的自身影响是全方位的,它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信息传播的质量。因此,学会利用形象造型来进行自我调整,从内而外地调适自身形象,发挥形象特有的启发和激励作用,是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强化自信、自我完善,进入最佳传播状态的重要保证。
电视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为了吸引更多观众,提高收视率,首先在传播形式上应该体现视觉艺术的特征,注重其审美功能——在视觉感官上应该能够给观众带来美感享受,具备可视性。
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是电视节目信息的传播者和串联者,在传播中他们的形象既是信息的组成部分,也是信息传递的载体,其魅力展现程度决定着信息传播的质量。美感是视觉魅力的起点,它在信息传播中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它能够激发人们良好的情绪,凝聚关注力,为传播信息营造有利氛围。“美”的形象成为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自我激励,进入良好状态,以及吸引观众、赢得好感的重要因素。强化形象美,是帮助传播的有利手段和极佳形式。对它的挖掘与利用,可以由外而内地强化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形象魅力,从而使节目在整体上更加具有吸引力。
形象造型所采用的艺术表现形式可以增强形象的外在美感,提升形象魅力,从视觉角度满足观众对“美”的期望和要求。它所营造和强化的“美”,能够给观众带来愉悦的心理享受,能够陶冶、净化、升华人们的心灵。因此,它作为电视视觉艺术的具体体现,无疑能对人们接收信息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电视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作为电视节目与观众之间的纽带与桥梁,其形象在电视图像中必须要能够体现出电视艺术的特征,用视觉美感(艺术语言)去表现和渲染信息传播的氛围,这是电视传播的特点和需要。形象造型是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形象美感塑造的主要手段,它以“美”的元素烘托出播音员与主持人在屏幕上的魅力,成为强化视觉冲击力、吸引观众的首选方式。毋庸置疑,要提高电视节目收视率,除了需要注重与节目有关的其他环节外,还必须注重塑造具有形象美感的电视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形象。因为,用造型的手段提升自身形象的可视性,用“美”的载体来帮助传播信息,不仅是电视传播艺术对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的专业要求,也是观众对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出镜形象的基本要求。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美感表现形式的运用必须进行筛选。大千世界“美”的样态多种多样,人们根据内心感受和情感表达的需要,赋予了“美”不同的寓意与内涵,形成了各种相互区别的“美”的类别。例如:青春的美、矫健的美、冷艳的美、儒雅的美、端庄的美、妖娆的美、可爱的美、睿智的美、古典的美、时尚的美……在众多的美感形式中,我们必须准确地加以选择和运用,恰如其分地烘托表现出我们希望看到的美的形象,使观众在不同的节目中都能看到与节目的规定情景相吻合的不同的“美”的形象,并产生愉悦的心理共鸣。形象“美”所展现出的多样性,对我们的鉴赏品位和选择、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着从业者在视觉语言的把握能力与驾驭水平方面的专业素养。
综上所述,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形象造型所具有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它能够利用视觉形象这一“无声语言”,帮助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准确表述和传递节目信息。同时,由表及里、由外而内地赋予他们在节目中应有的形象魅力,帮助他们建立自信,树立传媒人应有的公众形象,并且以准确而精彩的形象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完成电视传播的使命。
形象造型是电视播音员与节目主持人进行电视传播的辅助手段,在电视视觉传播中重要而不可取代。加强专业学习,重视对自身出镜形象的驾驭能力培养是从事电视播音与主持专业工作的需要。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