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生态补偿宏观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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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论(1)

第一节选题背景与意义

一、选题背景

(一)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逐年上涨,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但是,我国在实现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成本也相当高,表现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的情况十分严峻,长期累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环境污染问题又不断产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区域的环境承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物日益严重,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具体表现为:

第一,水污染严重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黄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从全国来看,总体呈现轻度污染的态势。根据监测点的数据,一、二类海水占62.7%,比上年下降10.2个百分点;三类海水占14.1%,比上年上升8.1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23.2%,比上年上升2.1个百分点。在四大海区近岸海域中,形势最好的是南海和黄海,水质呈现良好。最差的是东海,为极差。渤海次之,为差。

第二,大气污染严重。从总体来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仍有小部分城市污染严重。2010年的数据显示,大概有1.7%的城市劣于三级标准。全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但酸雨污染未得到缓解。监测的494个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市(县)249个,占50.4%;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的160个,占32.4%;酸雨发生频率在75%以上的54个,占11.0%。

第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明显。部分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90%的草原不同程度退化、部分重要湿地退化、海洋渔业资源减少。物种濒危程度加剧:中国野生高等植物濒危比例高达15%-20%;233种脊椎动物面临灭绝,约44%的野生动物呈数量下降趋势。

第四,水土流失严重。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92万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37.2%。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61.22万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16.8%;风力侵蚀面积195.7万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20.4%。

(二)哥本哈根会议的压力

2009年12月7日-18日,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在峰会上,来自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就《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进行商讨。会议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处于各自间利益的不同,就许多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双轨谈判与并轨谈判之争。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双轨制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不同国情,即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率先减排,提供资金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而美国和欧盟则坚决反对双轨谈判,要求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大国必须参与减排。第二,长期目标之争。发达国家明确要求长远目标是温度升高不超过2度,温室气体排放浓度不超过450ppm。为实现该目标,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减排量相当于在当前水平上减排50%。这要求发达国家减排80%,发展中国家减排20%。第三,资金问题之争。发达国家只同意2010-2012年每年提供100亿美元资金,2020年增加到每年1000亿美元。这个金额离发展中国家每年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资金1000亿美金的要求相差甚远。当然更达不到发展中国家实现低碳发展每年需要3000亿美元的要求。第四,实行“三可”之争。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需要“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而发展中国家坚持公开透明地自我核查。最后结果是进行“国际协商和分析”。第五,贸易措施之争。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坚持征收碳关税,这无疑会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成本,提高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所幸的是,最终形成的《哥本哈根协议》并未将上述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条例写入其中。不过发达国家的要求代表今后的趋势,我们应朝着这一方向努力。

同时,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了《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的重要讲话,明确作出到2020年,我国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承诺。为完成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越来越高的减排要求,到2020年如期实现我国的减排承诺,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宏观政策势在必行。

二、研究意义

(一)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概念

生态补偿在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目前比较典型的两种观点是:毛显强、钟瑜(2002)的“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王金南的生态补偿包括服务补偿、资源补偿、保护补偿、发展补偿。本文在现有基础上对生态补偿概念进行了扩充:内容上采用五分法,包括服务补偿、资源补偿、保护补偿、发展补偿和破坏补偿五个方面内容,即在四分法基础上加入了破坏补偿这一内容。层次上包含双协调,即利益协调(主要指对人的补偿)和环境协调(主要指对生态环境的补偿)。扩充后的概念内容更全面和完整,层次更分明和丰富,完善了现有的生态补偿概念。

(二)构建我国的生态补偿宏观政策体系

一方面,在西方经济学外部性、公共物品理论的影响下,国外生态补偿实践偏重于市场机制,不太适合我国国情。而我国生态补偿实践集中于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和排污费,没有独立的环境税,与环境生态保护相关的税种也不多,补偿手段较为单一。随着污染和破坏加剧,人类生活环境不断恶化,生态问题成为与经济发展并重的世界难题。要解决这个难题,国家必须利用多元化手段,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尤其在国家主体功能区政策推出之后,大量的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出现,国家对生态补偿更是责无旁贷。另一方面,纵观宏观政策的研究文献,既没有学者把生态补偿政策纳入宏观政策的范畴,丰富和发展宏观政策理论,更没有人专门对生态补偿政策进行系统的研究,缺乏系统的生态补偿宏观政策。基于此,本文以生态补偿政策作为研究对象,以期构建适宜我国的生态补偿宏观政策体系。

(三)提出生态补偿政策介入的新模式

现有文献对生态补偿的政策工具和补偿标准研究较多,但鲜少有人涉及生态补偿政策介入模式。本文创造性地提出生态补偿政策介入模式这一概念,并根据市场机制作用以及政策力度的不同,将生态补偿政策划分为强制性介入和诱致性介入模式。强制性政策介入和诱致性政策介入适应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我国生态补偿的实际情况,提出现阶段确立强制性生态补偿政策介入模式,待生态补偿实践由强制走向自发自觉时再推行诱致性政策介入。生态补偿政策介入模式的提出将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有利于我国生态补偿政策介入模式的选择。

第二节论文框架与主要内容

一、论文框架

本文总共7章,沿着导论和综述——原因研究——政策框架——宏观政策体系——政策保障的思路进行研究。导论和理论综述是第一部分。这部分一方面介绍了选题意义背景、论文框架和内容、研究方法、论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等基本内容,另一方面介绍了国内国外对生态补偿思想及生态补偿政策的综述。中国生态补偿宏观政策的必要性是第二部分。这部分从生态环境的属性、生态环境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我国生态补偿的现状等方面进行原因研究。中国生态补偿的宏观政策是第三部分。这部分从生态补偿的概念、中国生态补偿政策介入的模式、政策目标、宏观政策体系、政策预警及效果评价等方面构建了政策框架。中国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和中国生态补偿的金融政策是第四部分,分别从财政和金融两个最常用的补偿政策工具来搭建宏观政策体系。中国生态补偿宏观政策的保障措施则从法律、非正式制度和政府职能转变等角度提出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