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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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风险社会理论与中国刑法观念(2)

1.反思现代性就是反思人类理性之下制定的风险制度

实在风险论坚持反思现代性,其核心是反思理性。前现代社会,受生产力限制,社会生活主要以财富分配和权力分配为主轴,人们主要面临财富分配不公、权力争夺等危险,人类在一定程度上受自然的奴役,理性还处于蒙昧状态。但到了现代性社会,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能力提高。现代性社会,人类认识能力提高,主体性增强,在理性万能的冲动下,人类是乎无所不能。但人类每向自然贪婪地索取资源,自然必然以相应的方式予以报复。工业发展导致了环境污染,滥伐森林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核泄露导致世界处于核阴霾的笼罩。现代社会,人类运用理性开发自然征服自然给社会造福的同时,理性的过度膨胀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事实证明,理性不是万能的,必须反思人类的理性行为,减少理性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使理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风险社会的风险来自于反思现代性,反思现代性的核心又是反思理性。

社会发展使风险增加,为防范风险,国家制定制度使风险制度化。理性不是万能的,理性不能预见所有的生活事实,通过理性制定的制度也不可能囊括所有生活事实,即使理性的制度制定得相当完美,制度也有运转失灵的时候,一旦抑制风险的制度运转失灵,风险制度就将造成制度化风险。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故、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就是鲜活的事例。为此,反思理性就是要反思现代性社会中的理性制度,保持对现代性制度的批判,反思抑制风险的制度运转失灵将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抛弃理性万能的观点。因此,“贝克一方面大声疾呼我们已经生活在现代文明的火山口,风险分配的逻辑已取代了财富分配的逻辑,现代性风险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会带来灭顶之灾;但另一方面也认为现代性的风险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性风险,生活在风险社会之中很大程度上是生活在现代性制度负面效应之中的。”贝克、吉登斯是以现实发生的核泄露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例论证风险社会民众面临的风险,以此警示人们必须反思现代性风险制度运转失灵可能造成的风险。

2.反思现代性风险并不表示风险是人们必须现实面对的

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社会风险源头增多是必然趋势,特别在全球化背景下,风险突破地域限制,形成了全球化风险,如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影响了全世界经济发展。尽管社会风险源增多,但各国也努力采取各种措施抑制风险,使风险制度化,大多数风险都在人类理性制定的制度的控制之中。社会越发展,风险源头就越多,风险的制度化也越严密。如果社会风险大量现实存在,社会就会陷入恐慌,社会秩序就将混乱。风险实在论虽来源于反思理性,但它不是要把理性的风险制度全部推翻,而是提醒人们要随时对风险制度进行反思,否则,就会造成制度性风险。因此,反思现代性风险不表示风险制度已经造成了现实的风险,风险已经实际发生。

贝克认为,“风险意识的核心不在于现在,而在于未来。在风险社会中,过去失去了它决定现在的权力。它的位置被未来取代了,因而,不存在的、想象的和虚拟的东西成为现在的经验和行动的原因。我们在今天变得积极是为了避免、缓解或者预防明天或者后天的问题和危机。”日本福岛核电站故事发生后,远在欧洲的德国决定到2020年停止所有的核电站。德国停止核电站并不表示核电风险在德国就现实存在,实际上德国核电非常安全,核电风险是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民众反思自己国度的核电站反思形成的。以核泄漏危险、环境污染事故危险作为反思的案例并不表示人们已现实地面临这些风险,它仅是人们认识风险的一种视角。“风险进入社会社会生活的中心地带并不表示风险成为人之生存的本体性存在,我们只是生活在风险之中,而不是生活在风险社会之中。”因此,贝克、吉登斯论述的风险是反思性的,不是现实的。

3.反思现代性的风险不同于危害行为的风险

支持我国应采用风险社会理论观点是以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如环境污染风险、不安全食品药品风险等作为论证出发点的。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这些风险主要是由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主动实施违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由理性的制度失范造成的。风险是非理性行为造成的,而不是理性的过度膨胀造成的。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这些风险是现实存在的,民众必须面对的,但反思现代性的风险不一定是民众必须现实面对的,风险更多是人们反思风险制度形成的。危害行为造成的风险是行为人为追求非法经济利益等实施危害行为造成的,行为人是风险的源头;风险社会的风险是风险制度无法有效规制风险造成的,制度无法防范风险,风险制度就造成制度风险,制度就成为风险的源头。如忽略自然规律的大规模工业开发,执行开发计划就制造了环境污染风险。

支持我国应采用风险社会理论的观点没有从我国现阶段所处的社会状况论述我国是否具有与西方风险社会理论产生的相同的社会基础,一些学者在引用贝克等人的风险社会理论时,只看到风险的外在表现及风险的危害,没有纵向深入研究西方意义风险社会的风险产生的社会背景、危险的源头,片面地将我国相同类型的风险与国外风险社会的风险作只言片语的横向对比以致得出我国也处于风险社会的结论。以我国社会存在的大量风险就直接论证我国进入风险有根基不稳之嫌,这也成为学术界反对我国进入风险社会的重要理由。

(二)误将风险社会作为国家所处时代划分的标志

支持我国处于风险社会的刑法学者虽误读了贝克、吉登斯的制度风险理论,反对我国处于风险社会的观点也没有厘清西方风险社会反思现代性的概念,误将反思现代性作为划分国家所处时代的标志,以致未能准确界定我国刑法观念。贝克和吉登斯的制度风险理论是以反思的视角审视现代性制度造成的风险。吉登斯认为:“社会的反思既是后传统社会的条件,也是后传统社会的结果。人们作决定,不得不依据对于其行为条件或多或少持续不断的反思。反思指的是用有关活动条件的信息作为经常改组和重新定义该活动是什么的手段,它涉及社会观察者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社会考察的行为领域。”反思现代性是对现代生活条件的反思,这就产生没有进入现代性社会的国家能否具有反思现代性的前提条件的问题。

1.反思是认识风险的视角,不是判断风险社会的标志

科技发展,社会化程度提高,社会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需要国家制定更多的制度防范风险,风险的制度化越多,制度化的风险也就越多。制度化风险只存在多少的问题,不存在有无问题。贝克主张的反思现代性是以贝克所处的德国现代社会为背景,反思德国现代社会性风险制度失范造成的风险,其他非发达国家也可以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反思风险制度失范可能造成的风险。反思是人们认识风险的视角,反思现代性可以认识西方风险制度的危险,反思我国现阶段的风险制度也可认识我国现阶段风险制度的危险。反对我国处于风险社会的学者机械地理解了反思现代性的社会时代意义,忽略了反思作为认识风险的视角意义,有机械主义之嫌。“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不是历史分期意义上的,不是某个具体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阶段,而是对目前人类所处时代特征的形象描绘。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处于风险社会时代,但不能讲某个国家是风险社会,尽管那个国家的国内情况比其他国家更不安全。”“风险社会理论的兴起并非预示着如贝克所宣称的我们已进入了作为实体形态的风险社会或者它是我们必然遭遇的未来命运,相反,关注和重视风险社会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实现思维范式的革新。”风险社会理论没有把风险社会与社会发展阶段截然分开,传统社会也可反思风险。

2.风险认识的主观性使风险社会的判断毋需以现代性社会为前提

风险具有属人性,客观事物的危害对特定人的关联性越大,他就越感觉到有风险,不同的人对相同事物的风险意识不尽相同。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对日本周边水域的国家造成了风险,对非洲国家可能没有造成风险。因而日本周边国家可能对核电站事故感到风险,非洲国家可能就没有感到风险。“审美的反思性判断,或起源于一种非常特别的典型的经验,或仅仅起源于那些琐碎的只具有轻微意义的平凡之事,并且是从这些经验和琐事之中显露出一系列存在的实体性的意义或先验的超逻辑的意义。反思性判断也因此将琐碎的日常生活与先验的超逻辑意义联系起来。”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变化快,利益冲突激烈,各种危害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特别是涉及民众切身生活的安全事故的不断曝光加重了民众的风险意识。受现代通讯技术及通讯手段发达的影响,特定的事故通过手机及互联网的快速传播,风险影响范围增大,更加剧了民众的风险意识。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由于担心核辐射会污染海水导致以后生产的盐都无法食用,且吃含碘的食用盐可防核辐射,一时间引起一些市民疯狂抢购食盐。核事故增加了民众的风险意思,使民众主观扩大化地认识核风险。加剧的风险意识增加了民众对风险范围及风险结果的扩大化认识,即使现实的风险没有增多,只要民众风险意识提高,民众主观认为的风险也增多,社会就呈现为风险性状态。

建构风险论认为,风险具有主观性,即使是实在风险论,风险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贝克也认为,“每一个利益团体都试图通过风险的界定来保护自己,并通过这种方式去规避可能影响到它们利益的风险。”“不同价值取向导致的风险态度与立场,形成不同的风险认知进而影响到风险的治理。”民众扩大化认识风险,相应地会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并要求国家严格预防,国家基于民众预防风险的诉求在某些时候也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国家采取措施治理民众主观扩大化认识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强化民众的风险性认识。因此,民众的风险性认识与国家对风险的治理并不以特定的社会发展背景为前提,只要特定的事件影响民众的利益,民众都可能形成并扩大化认识风险,进而使社会呈现为一种风险性状态。

3.我国具有反思风险制度的社会背景

反对我国处于风险社会的重要理由是我国还不具备反思现代性的前提条件,因为我国社会发展阶段还没有达到现代性的水平,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屏蔽了危险意识,国家及民众尚未产生风险意识的社会条件。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存在重大误解。首先,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经济总量的提升使我国具备反思经济、社会发展风险的物质基础。其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能否定我国具有反思现代性的前提。尽管我国经济总量大幅提升,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如在航天领域我国拥有世界先进的技术,但在农业等领域我国科技运用能力却相对较低;一些沿海省份建立了世界先进工业化体系,一些内陆省份仍依靠传统农业。虽然在落后地区,财富及权力分配仍然是这些地方面临的主要问题,但发达地区已建立了先进的工业化体系,一些社会发展指标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在这些地区,民众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安全已成为社会的新需求,风险分配就成为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例如,在沿海地区,环境污染企业、高耗能企业逐渐被淘汰,产生升级初具规模。产生升级的目的就是在反思传统产业对环境、生态造成的危害的基础上意图建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保护民众的生命健康。不能以我国部分落后地方忽视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经济而否定所有地区都忽视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就否定我国不否具有反思现代性的前提的问题,以我国部分地方不处于工业化社会就否定我国不存在反思现代性的前提的观点有以偏概全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