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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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实 战 篇(40)

陈述人赵某反映,沙面垃圾压缩站作为广州第一个垃圾压缩站,被临时迁移到一个废弃的工地,目前管理混乱,市民反映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梁副局长回应,表示近期环卫部门将把沙面垃圾中转站迁移至黄沙一带。

焦点四:垃圾筒要注意造型

广东药学院的学生冯某提出建议,市容环卫部门不要设计动物造型的垃圾筒,否则会令小朋友养成不爱护动物的习惯。同时,她还提出,可在垃圾筒旁边加设废电池的回收筒,一举两得。

梁培长表示,废电池的回收筒除了摆放在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学校,还将设置在人流较多的公交车站。

焦点五:废气污染不容忽视

“丽江古城满眼青黛鳞瓦是文化古迹的招牌,昆明春城遍布楼顶的太阳能装置如春蕾萌芽,我们广州花城的楼顶也应该花草如茵。”

在听证会上,一份充满诗情画意的陈述报告引起了大家浓厚的兴致,来自农业银行淘金支行的职员洪女士说,在14条之多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独忘了最重要的空气,她希望能够通过市人大的监督,使废气污染得到彻底治理。

赵先生在陈述中说,环沙面岛的沙基涌,退潮时污泥毕露,臭气冲天,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严重的生活困扰。

焦点六:罚款太轻执法艰难

乱扔乱吐最多罚50元,乱张贴最多罚200元。听证会上,许多陈述人认为目前实施的《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处罚标准太低,实际上起不到惩戒作用。

有一位旁听人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条例,数额少于50元的才能当场收缴,否则须经过7个程序。他认为,这实际上也给罚款增加了难度。

梁副局长还介绍,《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小区内要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但对不按规定建设厕所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商,却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他建议对《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行修改。

二、各方评说

有关部门:重视意见着力整改

作为监督听证的“当事人”,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负责人表示,对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高度重视,加以研究,着力整改。

市环卫局吕局长说,对《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证,这种形式很好,与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一致的,因为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就是让群众满意。此次听证反映出来的问题,其实我们也注意到了,并已在工作中着力进行解决,如“牛皮癣”治理等。就听证监督本身而言,我们并没有感到特别的压力,因为我们的压力每天都有,那就是24小时开通的热线接受市民的各种投诉。我们倒是希望能通过这个活动,对相关法规进行修改,从而进一步推进广州的法制建设。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许支队长也说,与会代表在听证会上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对广州城市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很好。对听证会提出的意见,我们将举一反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组织方:监督听证将专业化

听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李主任说,监督听证会可使人大的监督更加公开化、更加社会化、更加有效。他还表示,今后监督听证还将作为一种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向小型化和专业化方面发展。

市民代表陈述人:类似听证会多开些

市民代表陈述人、媒体从业者崔伟权表示,监督听证会总体效果不错,美中不足的是时间短了一点,一些陈述人的意见未能充分表达。监督听证会是人大监督、市民监督的新方式,相信不是一个炒作的形式,希望监督听证会上的意见、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要拿出具体的措施,要有反馈结果。目前,首先要做的是《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立法要完善。今后,类似的监督听证会要多开些,增加公众监督、听取公众意见的渠道。

话没说完时间已到——

三、首次监督听证会留下遗憾

在监督听证会中,多位陈述人的发言随着提示“时间到”的铃声戛然而止。由于时间不够,陈述意见未能在现场充分表达,而在辩论环节,职能部门的陈述人对质疑进行解释、答复时,也数次因超时而未能做出完整的答复。

据介绍,按规定,陈述阶段每位陈述人的发言时间为5分钟,来自职能部门的市环卫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3位陈述人,在陈述本部门执行《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情况时,均因超时而被主持人中断。其他好几位陈述人的陈述发言也碰到了这一问题。

在辩论环节,每人的发言时间为4分钟,陈述人、听证人对围绕焦点问题提出置疑,3位职能部门的陈述人需要对此进行解释、答复。有听证人一口气对环卫部门提出3个问题,市环卫局梁副局长刚准备回答第三个问题时,提示“时间到”的铃声已响起,相关问题没法在现场得到回应。

听证会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事先也考虑到了这一问题,但考虑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在时间安排上确定为一样长,而且也曾反复要求陈述人发言一定要尽量简短。由于是首次举办,出现一些不足是难免的,日后将进一步完善。据悉,根据听证程序,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对议题如果“意犹未尽”,还可以在会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听证会工作人员,最后由常委会城建工委和法工委根据听证意见作出听证报告书。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与一般的听证会相比,监督听证有哪些特点?

2. 举行监督听证会有何重要意义?

相关知识链接:

一直以来,地方人大行使监督职能的途径主要是听取政府报告,对一些政府部门或官员进行评议、大会期间询问和质询、闭会期间执法检查,包括实际中十分鲜见的特定问题调查权。所有这些监督主体都仅限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而监督听证制度的产生,意味着民权的进一步到位。

监督听证制度,是指立法机关在法律或者法规通过后,以公开举行会议的形式,听取公众对法律或者法规的执行情况、行政机关的执法效果,以及对法律或者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的意见,进而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并为立法决策提供社会信息的制度。它对于充分尊重民意、重视公民价值的体现,最终做到执政为民、立法符合民意,实现面对面的监督、实实在在的监督。

为了推进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一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制定了监督听证办法,使监督听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公众的监督通过听证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力度;同时,也向社会表明,权力机关尊重民意,重视公民价值,保障公众积极、更广泛地参与地方的政治生活。

案例5:人大的刚性监督84

背景:2003年岁末,广东省××市人大常委会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该常委会以18票反对、1票弃权、0票赞成否决了市政府一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这一举动备受关注的原因有二:一是广东省各级人大在审议政府的各类报告中从未出现过零赞成票;二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书面审议意见措词尖锐、毫不含糊。市人大常委会“零赞成票”的审议结果,对当地政府的工作有什么推动?对人大今后的相关监督工作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一、人大:第一手调查反映民声

2003年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暂不通过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据了解,早在2002年8月,市人大代表就提出了一个“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议案”,指出私宰肉泛滥,群众吃“放心肉”没有保障,政府的税收流失惊人。一年后,市政府提交了相关的议案办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也拿出了议案办理情况的调查和初审意见。这样,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与会委员手中同时有了两份报告。

两份报告都肯定了政府在改善管理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提出了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上仍然存在认识不足、发展不平衡、执法难度大的问题。不同之处是:人大的调查报告有详细的数据,包括全年生猪上市与定点屠宰量的对比、税收应收和实收款项的对比,数据之间的差距让人无法回避问题,甚至还列出了肉贩欺行霸市的具体调查等等。政府的报告则相对笼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欧主任表示,在收到政府提交的办理报告后,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花了15天时间走访屠宰场、工商局,走进乡镇,拿到了第一手的调查材料。调查结果显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未尽如人意。市人大常委会祝主任认为:生猪屠宰管理在一些政府官员的眼中不是大事情,抓经济抓发展才是要务。但人大应该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心群众最实际的需要,实事求是地评价政府的工作。在非典、禽流感相继发生之后,能否吃上“放心肉”关系老百姓最切身的利益。这样的民生热点,人大一定要关注。人大的监督一定要求务实,不能“贪污”了事实。

就是本着这样的宗旨,市人大常委会交出了一份让人看了有些“扎眼”的审议报告:“除客观原因外,从主观上找,归根到底是对议案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未认解决好;管理不到位、领导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对议案办理何年结案,目标不明确;对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够具体、得力。”此外,审议报告还提出了三点具体的工作建议。

二、 政府:改进工作闻声而动

这样的审议报告并没有出乎主管此项工作的林副市长的意料,“因为我们也觉得工作不理想,当时我就表示要虚心认地改进。不仅人大认为暂不结案,我个人也赞成不结案,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至于零赞成票的出现,他认为“是零赞成还是少数赞成,意义是一样的”,都表明人大常委们对议案的办理工作不满意。曾有人担心,人大否决了政府相关报告后,在同一个大院办公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是否会觉得尴尬?市人大今后的监督是否因此有了顾虑?对此,林副市长毫不担心,因为人大具有监督的权力和职责,政府也应该接受监督。梁代市长也赞同“人大严格要求政府工作”,“毕竟我们的工作有差距。”祝主任对人大的监督工作更是底气很足:“我们所做的一切监督都是依法进行的,所有的工作其实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而这些监督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民意,要扎扎实实地到基层调查,不是空口无凭地指手画脚。”

在随后的两个多月,该市召开了两次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会议。在《2003年××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总结》中写道,一年开两次全市性专业工作会议在连州是少有的。该总结用16个字概括了全年工作的要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理想,问题难免”;到2003年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面达到90%。10月28日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之后,市政府领导多次到市区乡镇调查情况、研究对策;到外地取经,丰富经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新的生猪屠宰实施方案也正在拟定之中。该方案出台后,市政府将提交人大常委会,一起商议下一步的具体改进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督将继续,此项议案办理的结案期将视工作的实际成效而定,届时还将进行调查,听取市民意见。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人大监督作为行政监督的主要组成部分,有何重要意义?

2. 我国当前人大监督存在哪些问题?××市人大的做法对我国加强人大监督有什么借鉴意义?

相关知识链接:

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代表人民在国家事务中“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也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人大严格依法行使监督权,才能保证人大其他职权得到落实,才能保证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地位得以实现。如果人大不能充分行使监督权,人大的其他职权也难以落到实处,人民也就谈不上“当家作主”。具体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法律监督。法律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准则,也是判断人和事的“天平”。“一府两院”是法律的执行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法律执行。因此,法律执行出现偏差,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有不可推卸责任。目前,在法律上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盲目执法、执法违法、各自为政、借法牟利的现象。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责任和义务强化执行法律的监督力度,不屈不挠地进行执法检查,有效地制止执法机关执法违法行为,并对“一府两院”的错案责任一追到底。

第二,工作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只能择其重大问题进行及时的监督。但是,当前人大监督仍然存在随意性、盲目性、妥协性问题,对选择监督对象缺乏针对性,对评价监督对象缺乏尖锐性,对督导监督对象存在客套性。所以,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有较强的韧性和毅力,百折不挠,不做妥协事,从而使人大监督起到推动和促进工作的作用,取得鞭挞落后、纠正错误、处置违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