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2014年厦门文化改革发展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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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厦门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调研报告

文化科技融合

◎厦门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调研课题组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强化文化科技创新工作,着力推动厦门市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带动信息消费,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的统一部署,特组成厦门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课题组,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形势与需求、思路与目标、重点任务等开展专题调研,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为科学编制《厦门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发展规划》提供思路和依据,为申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奠定基础。

一、形势与需求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要求。厦门市发挥自身优势,把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作为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举措。创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对厦门市实施“综改方案”、缔造“美丽厦门”、建设智慧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一)厦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优势

围绕文化强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利用厦门独特的区位、环境、人文等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厦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特别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领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传统文化产业通过科技创新和创意设计提升了附加值、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新兴文化产业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3D显示技术等高新技术支撑下迅猛发展,亮点突出,逐步形成了厦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特色和路径。

1.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2012年度厦门市文化产业主营收入为863.47亿元,实现增加值217.03亿元,同比增长20.1%,占GDP的比重为7.7%。厦门文化产业的增速和增加值均已超过房地产业,并逐步逼近金融业。据台湾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发布的《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力调查报告》显示,厦门在两岸42个城市中排名第7名,显示出了厦门文化产业的勃勃生机与巨大的发展潜力。

2.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趋势明显

在制定“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阶段时,厦门市就强调要“突出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大主攻方向,加强文化创意环节,拓展文化产业链,重视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和应用”。“十二五”期间,厦门市明确要重点发展“以创新创意为核心、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具有生产性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产业集群”。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集中体现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新兴文化产业取得了迅猛发展。动漫网游、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创意设计等产业已形成聚集发展的态势,以联想手机、美图科技等龙头企业为核心构建的多媒体显示终端产业链在全国居领先地位。据统计,2012年,厦门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型企业的总营收约为400亿元,占文化产业总收入的46%,文化产业的内部结构明显优化。

3.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比较完善

厦门市先后获得了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中国十大创新型城市、首个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等一系列荣誉和称号;建立起了一整套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包括项目推介、人才培训、风险投资、代理服务等中介服务体系,以及信息、技术、人才、交易、融资、企业沙龙等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拥有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等众多高校,培养输送了大量文化科技型创新创业人才;建成了如国际一流的动作捕捉摄影棚、动漫作品体验室、集成电路及IC设计中心、厦门云计算中心、国家LED检测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750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的近一半;高新技术企业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95%,文化科技型企业对文化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占福建省的80%,技术交易额占全省的80%,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7.16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2倍。

4.文化科技型园区建设取得成效

厦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产业承载平台是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厦门火炬高新区”)。厦门火炬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4个以“火炬”冠名的国家高新区之一,已成功培育出百亿元以上产值企业5家、亿元以上产值企业达到70多家,已建设成海西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12年园区企业营业收入1881亿元,出口创汇173亿美元。文化科技产业是厦门火炬高新区致力发展的5个特色产业之一。已聚集了相关企业110多家,文化科技产业主营收入近400亿元。首期已在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大厦设立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厦门火炬高新区为依托,文化科技企业呈现集群化发展的特点,出现了以4399、吉比特、大拇哥、青鸟动画、翔通动漫、读客网、金英马影视、新华频媒、万仟堂、优必德等为代表的本土文化品牌企业,以法兰瓷、西基动漫、华榜等为代表的台湾文化品牌企业,以及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中国联通动漫中心等平台型企业和落地厦门的华强文化科技产业集团、中娱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趣游(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和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我国知名文化企业。

5.对台区位优势突出

厦台一水之隔,两地文化一脉相承,方言、习俗、宗教信仰相同,经贸、旅游、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十分活跃,有近十万名台胞在厦门工作生活。厦门是台商投资大陆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两岸经贸交流最密集的地区之一,还是台胞进出祖国大陆最便捷和人数最多的口岸之一。经厦门口岸赴台人次占全国总人次的9%,稳居全国各城市首位。在两岸文化和科技交流平台方面,厦门目前已形成了“一区、两基地、两展会”的特色。“一区”,即国家级闽台(厦门)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文化部);“两基地”,即首个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科技部)和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国家广电新闻出版局);“两展会”,即由两岸共同举办的“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厦门台北轮流举办的“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生效,厦门作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在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与深度对接方面将会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

6.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厦门市是福建省唯一的全国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适时出台了一批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厦府〔2008〕398号)、《关于推动我市动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171号)、《厦门市重点文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厦府办〔2009〕201号)、《厦门市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聚区认定暂行办法》(厦府办〔2009〕202号)、《厦门市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厦财企〔2010〕36号)、《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文发办〔2013〕1号)、《厦门市文化名家、文化产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等。

(二)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对于厦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工业化向后工业化社会的转型,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推动信息消费,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是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1.引领创新发展、建设美丽厦门的战略需要

当前,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勾勒了“两个百年”的愿景和“五个城市”的发展目标,实施“十大行动计划”。文化是美丽的重要内涵,加快发展文化科技产业是“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并以此为重要契机,聚集优势资源,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信息等融合发展,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增强厦门的城市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打造智慧名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发展质量、美化城市环境,更好地发挥厦门市在海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2.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内在需求

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开始迈入后工业化阶段,原有传统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要素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并存等问题,都迫使我们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更加依靠内生动力推进经济发展。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成为当今经济文化发展的新趋势。厦门市应以创建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契机,推动文化和科技跨行业、跨部门的协同创新,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促进数字内容、新媒体、创意设计、文化装备制造等文化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并以此为抓手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厦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次重大探索。

3.促进科技进步、提升文化产业内涵的重要途径

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厦门文化产业已进入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从总体来看,厦门市文化企业还存在规模小、布局散、竞争力弱等问题,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既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也是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重要路径。以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兴文化产业,构建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创新链完善、竞争力强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打造形成具有厦门风格的文化科技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数字内容、新媒体与移动互联网、创意设计等产业集群,发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丰富文化产业的内涵,确立其在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支柱性产业地位。

二、思路与目标

从全球产业发展的规律来看,文化和科技融合已势不可挡。深入推进文化产业科技化、科技产业文化化,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的战略要求和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实施“一基地多园区”联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相结合,坚持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坚持规模扩大与内涵提升相结合,坚持硬件优化与服务优质相结合,充分发挥厦门的对台前沿平台作用,深化厦台在文化科技领域的合作对接,探索一条特色化、差异化的文化产业发展之路,把厦门建设成为我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示范性城市。

(二)基本原则

创新思维,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创新思维、整合资源、组织力量,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增添科技魅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需求导向,应用驱动。文化科技创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应用驱动,在认真分析厦门文化科技发展条件和文化产业发展特点与发展瓶颈的基础上,面向市场需求组织科技创新,着力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技术难题和文化产业高端化发展中的制约环节与共性问题,实现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的有机融合,通过市场竞争体现科技创新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部门协同,联动推进。落实科技部、中宣部等相关部委有关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的具体部署,对接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战略,在市级层面建立相关部委办局和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联动机制,创新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协同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升厦门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增强厦门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开放合作,突出重点。遵循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的方针,发挥厦门对台前沿平台的作用,强化厦台之间在文化科技领域的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加强集成创新,突出两岸特色、聚焦新兴业态,重点推动数字内容、移动互联网与新媒体、创意设计、3D显示、科技时尚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具有厦门特色的文化科技产业。

(三)发展目标

围绕厦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文化强市战略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实施项目带动、研发带动、资本带动、人才带动战略,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调整和优化,加快新兴业态的培育和发展。

总体目标:近期到2015年,培育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三大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内容、移动互联网与新媒体、创意设计。示范基地内企业营业总收入超过1500亿元,实现增加值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20%,其中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新媒体与移动互联网、创意设计等新兴业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占比超过60%,到达260亿元左右,年均增速保持在25%以上,文化科技产业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文化科技型企业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2015年,厦门在全国主要城市中的文化竞争力排名进入到前10位,力争成为全国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城市。

中期到2020年,示范基地内企业营业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实现增加值约1000亿元,其中,新兴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到达600亿元以上,预计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5%。园区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0.1吨标煤,居全国领先水平。

产业积聚度目标:到2015年,培育一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文化科技企业,打造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文化科技龙头企业10家、骨干企业80家、上市企业5~6家。到2020年,打造文化科技龙头企业30家、骨干企业120家、上市企业10家以上,打造两个国内领先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文化和科技融合型产业的竞争优势明显增强,文化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新支撑。

人才目标:依托火炬高新区厦门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切实贯彻“海纳百川”的人才计划,引进国际一流的创意大师、艺术大师、设计大师、文化大师以及软件工程师和产业紧缺人才,建设海峡科技文化产业的人才梯队,到2015年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业领域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千人计划、厦门双百高层次人才累计达到100名,各类跨界技能人才、管理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累计超过500人。

创新目标: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内研发机构建设达到100个,引进央企或大型科研院所等独立研发机构超过10个。到2015年,突破一批满足文化发展需要的共性重大关键技术10项,打造系列体现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工程20个,实现若干关键文化产品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项目50个。

知识产权目标:示范基地内,从业人员中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版权或软件著作权拥有量达到40件。

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和集聚创新资源,市区两级财政用于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创新扶持的财政科技拨款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1.5%,建立起覆盖文化与科技融合各种业态的专项统计制度,试点建设示范基地统计分队,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网上直报统计系统。到2015年,示范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总数超过10个(含共性技术、后台支撑、金融服务、技术信息发布、产业联盟等),构建文化与科技融合重大服务平台5个(3家国家级孵化器、1个加速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建成数字化、网络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完成市、区两级图书馆和全市主要博物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

厦台合作重点领域:从现有基础和条件出发,充分利用台湾在数位内容产业和创意设计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确定数字内容产业和创意设计产业为厦台在文化科技产业合作方面的两大重点领域,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两岸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合作示范区和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合作试验区,大力引进台湾在上述两大领域的龙头企业、创意园区、研发机构和知名人士来厦投资创业,推动厦台在数字内容产业和创意设计产业的深度合作,形成两岸数字内容产业和创意设计产业的聚集区,打造两岸文化科技产业合作对接的示范区。

借鉴台湾内湖、新竹等地建设科技园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设以台湾专业团队为主运营、两岸共同投资管理的文化科技产业合作园,联手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大力吸引台湾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吸引台资企业超过1000家以上,吸引台资超过500亿元,吸纳台湾科技人才超过5000人。

三、重点任务

文化产业具有融合性好、成长性高、带动辐射效应强和自然资源消耗低等特点。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实现文化科技创新、加快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从厦门实际出发,要着力完成好以下六大重点任务。

(一)实施文化科技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把握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以创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契机,以骨干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为主体,以完善产业集群的产业链和创新链为核心,实施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的带动战略,重点发展数字内容、新媒体与移动互联网、创意设计等三大产业集群,并形成相互支撑、互动融合的产业链,实现高附加值效应的价值链,构建文化内涵深厚的创新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文化和科技产业成为厦门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

1.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推动数字内容产业集聚发展,发展动漫游戏产业链,支持数字内容产品的创作与生产,组织厦门数字内容企业与衍生产品制造商的对接,推动数字内容衍生链的形成和发展,推动数字内容产业价值链的形成与发展;建立数字内容播出宣传推广机制,支持厦门数字内容的原创、制作、销售与出口;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创新数字内容商业模式,推动数字内容业务外包,鼓励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扩大本地分包业务量,建成全国数字内容业务外包示范城市。

围绕数字内容集群建设,依托水晶石、4399、趣游科技、吉比特、拙雅科技等一批重点文化科技企业,加快集聚以内容设计为主要经营特征的企业,铸造海峡内容设计品牌。在数字出版方面,重点依托新华频媒、柯达(厦门)影像、比特尔、翔通信息科技、大雅传奇等一批企业,促进数字出版企业做大做强,建设涵盖数字报刊、数字音乐、电子图书、手机出版、数字印刷等业务板块以及新媒体、新出版的内容数字化,建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在影视动漫方面,依托中娱文化、金英马、嘉影动漫、翔通动画、大拇哥、青鸟动画、光环信息、吉比特等一批企业,抓住国家三大移动互联平台(电信、移动、联通)来布局厦门的有利条件,打造国家影视动漫产业基地。在内容信息传播方面,依托美亚柏科、三五互联、易联众、雅讯、信达物联等骨干企业,加强在网络传输、引擎搜素、电子办公、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关键软件开发,着重突破数字核心业务的信息系统及大型应用信息系统,大力支持软件应用商店、软件服务包等信息消费新模式,引进或培育一大批软件企业。

2.大力发展新媒体与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

以全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为契机,支持发展有线数字电视、IPTV、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和高清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建成电脑、手机、电视及多样化接收终端等多屏多业态运营平台,建设厦门IPTV集成播控平台、手机动画集成平台和网络游戏视频播出平台;支持美亚柏科公司和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支持企业依托各类宽带网络平台、手机平台、户外传播平台和电视播出平台,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结合智慧城市和数字家庭建设,探索“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网络传媒中的应用,实现资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

围绕新媒体与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在便携式显示装备方面,以冠捷科技、景智科技、联想、夏新科技等龙头企业为依托,优先发展便携式电脑、智能电视及机顶盒、数码摄影像和数码影音、数字听觉、便携影音产品、车载影音等领域的数码集成化产品;重点引进12寸晶元生产线及配套厂商,以及国内手机电子元器件等项目;积极推动中电三十所“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物联网、汽车电子”等专业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促成北斗应用系统等子项目的应用及投产;拓展宸鸿平板电脑、联想移动及夏新智能手机项目,引进优美PDA项目。在景观显示装备方面,以夜景、灯饰等LED显示为重点,依托三安电子、玉晶光电、华联电子、乾照光电、利胜电光源、强力巨彩等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在LED芯片、LED芯片及外延片封装、节能灯等环节壮大LED产业链,以夜景工程、露天大屏幕、彩色幻映灯饰、手机灯光源等为重大下游市场,引进台湾晶元光电、亿冠晶光电,把厦门建设成为全国LED显示基地。在云计算后台方面,突破智能终端芯片、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核心技术,促进车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培育或引进亚马逊、美图秀秀等一批电子商务或物流总部项目;利用DELL等跨国公司售后信息服务的升级机遇,建设面向全球的大数据处理后台;借助“智慧厦门”建设,分担“智慧厦门”后台计算的模块或系统建设任务;引进华录集团的“智能交通”项目;重点引进美国匹兹堡医疗中心生物信息云计算项目等。

3.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集群

构建创意设计产业链。构建创意设计的上游原创研发、中游生产制作、下游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服务的产业链条,实现集群化发展,形成设计创作、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消费引导等产业循环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政策引导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服务体系;着力建立一个以推动并完善产业链为目的的产业孵化器,鼓励设计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引进高级人才,提高创意设计水平,创立自主品牌。

促进创意设计企业集聚发展。促进与工业生产相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软件设计、环保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领域;促进与网络、数字等高技术产品相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数字设计、体验设计、网络游戏、数字娱乐、网络服务等领域;促进与建筑、环境等有关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室内设计等;促进与时尚相关联的研发和设计活动,包括概念设计、时尚设计、服装设计、广告设计、品牌企划、时尚沙龙、时尚传媒等;促进中小设计公司、个人工作室的发展,重视引进国际知名创意设计机构。

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形态。夯实原创设计的前端环节,以中小设计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为主体;做强产品化和营销等市场开发的后端环节,以大型企业集团等龙头企业为主体;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等中间环节,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产权交易所等为主体,链接个人创意与市场需求,提升创意设计产业集聚区的综合竞争力。

(二)实施文化科技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文化产业的科技创新,决定着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四大工程,提高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力、影响力、表现力、传播力和吸引力。

1.文化科技融合关键技术攻关工程

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围绕三大集群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2.文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政策法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企业、银行、风险投资、社会民间机构对文化领域的资金投入,激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动性。市级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支持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项目,鼓励和辅导文化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项目,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以重大项目和工程为载体,支持高校院所和骨干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建立健全成果共创、共享机制,吸引创新要素向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增加创新优势。以基地为载体,大力挖掘、培育一批发展势头好、发展潜力大、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链和创新链,提高基地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行业联盟、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和服务职能,鼓励企业联合制定文化技术标准和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文化科技资源整合、技术成果转化、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提升文化企业的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文化科技融合创新成果应用工程

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协调推进等方面的作用,深化“政产学研媒金”协同创新,建立科技创新成果有序流动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4.文化科技融合新型业态创造工程

建设文化产业的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应用工程。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探索“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产业体系、产业架构、产业链在网络文化产业中的应用示范工程。以创意设计注入文化内涵,推动先进制造业升级。建设一批以工业设计、时尚设计等为核心的创意设计中心,通过创意设计在交通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电子通信、节能照明、卫浴、包装等工业产品中融入文化元素,提高其附加值。

(三)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创新体系

围绕示范基地的规划、建设,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为保障、创新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创新链。

1.优化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环境

用好用活“先行先试”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针对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主动对接境内外优势资源,推动建立区域性联动合作机制,扩大与延伸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实现文化要素与科技资源、平台资源、人才资源、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整合互动,不断优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环境。

2.培育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主体

(1)着力发展研发机构。落实厦门市关于引进和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文化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数字内容、新媒体与移动互联网、创意设计等领域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联盟、项目型联盟等文化技术研发机构和创新组织,不断增强厦门市文化领域研发实力。积极引进中科院研究所、央企、跨国公司、国家重点大学等在厦设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研发机构,推动两岸合作共建文化和科技融合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开展文化科技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引领和支撑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高水平发展。

(2)着力培育文化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准入领域,以项目为抓手,积极鼓励非公资本和境外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领域,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开办多种形式的科技型文化企业,大力培育一批新兴文化企业,着力引进一批跨国文化科技型企业。

(3)着力打造一批文化科技企业品牌。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品牌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品牌奖励制度。制定出台客观公正,便于统一操作的品牌企业评价和管理办法,并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培育、扶持与发展一批在境内外有影响力、综合竞争力强的文化科技品牌企业。

3.强化文化科技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一批为文化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重大平台,建立“开放、科学、共享、高效”的平台运营管理机制,促进文化科技创新,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

(四)构建对台文化科技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以闽南文化为纽带,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两岸参与、产业集聚、互动融合”的原则,借助海峡两岸文博会等综合性文化展会,充分发挥厦门独特的区位优势,利用现有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条件,深化厦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努力构建两岸文化科技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推进文化科技产业的集聚和发展。

1.加强地域文化传承和保护,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

依靠科技创新,实施闽台传统文化保护工程、闽台文化创作新科技支撑工程和闽台文化艺术展示工程,促进闽台文化的保护、创作、展示和传播,弘扬闽台文化,推动两岸交流。

2.加强两岸文化科技互动,打造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

依托台湾学者创业园、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台湾光电子孵化器,实施两岸知名高校产学研合作,努力转化其科技成果,力争吸引各类台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风投、专业咨询、培训及科研促进等),打造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战略性枢纽,做好、做实国家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积极探索建设以台湾专业团队为主运营、两岸共同投资管理的产业合作科技园,联手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大力吸引台湾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吸引台资企业超过1000家以上,吸引台资超过500亿元,吸纳台湾科技人才超过5000人。

3.加强国家级闽台(厦门)文化产业试验区核心园建设

以1平方公里的湖里老工业区为规划范围,根据厦台两岸文化产业对接重点,加快各类文化创新要素的集聚融合,形成创意设计、商贸服务、健康服务、汽车服务、旅游服务的产业体系;整合文化科技资源,强调产业与城市功能的融合,促进技术应用和产业化。

4.发挥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展厦台合作能级

在做好、做实厦门国家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的基础上,着力发挥技术先进优势和国家产业服务平台的优势,探索BOT(建设—经营—转让)或BT(建设—转让)模式,实施“一区多园”发展战略以及“一群多园”模式,提升两岸文化科技产业合作的经济能级和辐射带动力,快速拓展在漳州(长泰、诏安、东山)、泉州(永春)等地已有合作意向的火炬产业基地,通过一批精品项目创新示范来引领厦漳泉同城化,并通过两岸共建,推向金门、澎湖和台湾。

(五)加强文化科技融合统计评价工作

在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的基础上,加强文化科技融合业态的统计分析工作,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统计试点、统计制度,建立相关企业数据库。

1.建立文化科技统计工作协调小组

研究探索厦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产业统计制度,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厦门市文化科技统计协调小组,加强对文化新兴业态和文化产业核心园区的统计工作,设立厦门市文化科技融合重点企业数据库,对主要产业指标和重点企业进行定期跟踪和统计分析。

2.探索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考核评价体系

围绕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认真学习和借鉴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工作经验,设定科技研发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度、产值规模、人才队伍等为重点考核内容,形成定期考核制度,研究建立厦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核心园区和各分园进行考核评估,为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1)科技研发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评价体系,即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数/软件著作权等指标,园区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R&D)。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研发机构和研发载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即建立企业、科技研究所、大学,拥有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数的统计评价体系。

(3)文化科技业态集聚度:即文化科技企业占园区企业总数比例、文化科技产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文化科技业态产业集群与骨干企业数:园区营业收入(产值)、增加值,形成的产业集群数及骨干企业数,骨干企业规模,企业上市数。

(5)文化科技业人才集聚:万名从业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厦门市双百计划、文化名家、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数。

(6)文化科技业发展保障措施:财政科技拨款占全部财政支出比例,园区空间载体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建设。

(7)绿色园区建设:园区万元增加值能耗指标。

(六)加强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是文化科技发展的根本,要拓宽人才培育和引进渠道,特别是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做好人才战略性储备,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人才的成长发展、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1.以自主培养为主,实施紧缺人才培育工程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批业内领军人才队伍;注重发现和挖掘民间艺术人才,给予民间艺术人才特殊关注。给予大学生和初创业者租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向他们提供低价的创业创意创作场所,做到“放水养鱼”;依托专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力量,建设一批文化与科技人才实训基地;加强与海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文化产业人才。

2.通过“海纳百川”的人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团队

积极组织开展海外招聘高层次文化人才工作,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争取引进国际一流的艺术大师、设计大师,着力提高厦门市文创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把文化产业人才纳入厦门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之中,形成包括住房、子女入学、落户等在内的文化产业人才引进“一揽子”政策;发挥高等院校的“蓄水池”作用,加强与在厦高等校院、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采取公开招聘、人事调动、合同聘用、项目合作、开办工作室、创作室等多种方式,走以人(大师)引人(团队)、以机会(提供创业机会)引人、以活动引人、以赛事引人的路子,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的文化产业人才和创业团队;探索建立高层次的文化产业人才的信息数据库建设,畅通供需信息发布渠道,建立高级人才信息管理协调制度,建立开放共享的高端创意人才信息库、分类人才资源信息库。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建立健全具有正确导向的人才评价方法,实行专业岗位聘任制,实行灵活的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吸引和稳定人才队伍;保护知识产权,协助科研人员进行技术成果的申报和推广,科研人员可以拥有科技成果收益的一定比例;专门设立平台合作奖学金,支持大学与企业研究人员在平台进行合作研究;推行厦门市文化创意风云人物评选活动,设立文化创意奖,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不断完善创意人才激励机制,使文化科技人才在厦留得住、干得好、出成效,成为文化科技产业的“根本”和“核心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厦门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工作,切实完成好各项重点任务,促进厦门市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成立厦门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信息化局、厦门国家火炬高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行政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合各区、各部门资源,共同推进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保障基地各项任务的实施。每年发布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产业导向目录,引导重点企业按照示范基地的产业方向发展,并更新重点企业名录库;承担《厦门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执行主体职责,并推动厦门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的优惠政策,向文化产业人才创业延伸;推动厦门市扶持高科技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向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延伸;将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畴,享受厦门市财政专项扶持等优惠政策。

(二)倡导人文理念,提升公共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理顺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部门间的统筹规划、决策执行、协调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对文化科技企业的服务,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开发建设小组,建立文化产业接待服务中心和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运营基地,推动示范基地高起点规划建设超过10万平方米的孵化器,营造国内一流的办公环境及商务配套环境,在厦门形成引领区域性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业集聚示范区,并产生全国性的辐射力;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沟通、协调、自律与助推作用;培育和发展项目推介、人才培训、风险投资、代理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推进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平台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人才、交易、创业孵化、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以市场化为方向、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文化科技产业服务体系。

(三)完善配套措施,促进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自2013年起每年负责引导不少于1亿元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集中用于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文化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组建行业技术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对于引进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企业,在土地和房产等方面进行支持;对于重点企业开拓市场及品牌宣传,通过展会补助和优先采购等进行支持;对于经认定的重点文化科技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100%返还,后三年50%返还;支持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按政策解决骨干员工的户口落户问题;对于经认定的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重点研发或创意人员,按政策给予住房与生活补助。奖励文化企业对创新成果及时进行申请和注册知识产权,鼓励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发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利用厦门独特的对台优势,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吸引台湾资金、技术和人才在厦门集聚,形成厦台文化和科技产业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四)加大创新投入,增强创新能力

设立厦门市文化科技产业专项资金,以奖励、贴息、资助等方式扶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及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对经核定的科技与文化融合领域产业技术创新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获批省级和国家级产业技术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主导创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建设公共技术平台,为文化企业提供网络科技研发、游戏动漫原创、数字节目制作、游戏实景互动等高端服务,提升企业的创作创新能力和制作加工水平;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设若干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加快建立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及协作联盟,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产业核心技术的再开发、再创新,积极引进文化领域的外资和台方研发机构及项目,通过各种措施不断提升我市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五)加强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母基金,财政首期出资5000万元专项资金,以母基金吸纳社会资本设立面向科技与文化融合的各项产业子基金,用于支持示范基地的各类试点企业的融资需求,并视产业发展情况追加投入,不断扩大基金规模;设立政府创业引导基金,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的风险资本投向初创型文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文化企业;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首期出资1000万元,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向示范基地内的中小微企业投资,若发生企业破产清算或项目退出时发生实际亏损,给予风险补助;设立担保补偿专项资金,首期出资1000万元,鼓励担保公司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重点企业的融资提供政策性担保服务;每年组织开展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工作,征集一批具有影响力、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以“银企洽谈会”、“投融资洽谈会”等形式,加以推介发布;建立融资文化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文化产业投融资创新产品评奖活动;支持文化企业以股权出质、出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六)保护知识产权,清除维权壁垒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全市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理顺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实行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提高文化科技创新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效能;鼓励文化科技企业对创新成果及时进行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交易及以版权和著作权为核心的外围产品的授权经营;发展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网络、出版物、演出等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主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宣传培训,着力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的用法和维权能力,提升公众版权意识;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积极发挥中国(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切实做好文化科技企业维权工作;强化厦台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自律、服务协调以及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行业协会获取全球知识产权信息的范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搭建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研发、运用、管理、保护平台中的桥梁作用。

课题组长:叶重耕

副组长:林朝晖

成员:戴志望、李长福、刘宏宇、颜莉冰、俞芹等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