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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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古史(2)

立六管之制。把盐、酒、铁、山泽、赊贷、钱布铜冶六种事业,收归官办。新莽的制度:(一)平均地权。(二)把事业之大者都收归国营。(三)虽然未能变交易为分配,然而于生产者,贩卖者,消费者三方面,亦思有以剂其平,使其都不吃亏,亦都无所牟大利。果能办到,岂非极好的事?然而国家有多大的资本,可以操纵市场?有多细密严肃的行政,可以办这些事,而不至于有弊?这却是很大的疑问。而新莽是迷信立法的。他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于是但“锐思于制作”,而不省目前之务。如此大改革,即使十分严密监督,还不能保其无弊,何况不甚措意呢?于是吏缘为奸,所办的事,目的都没有达到,而弊窦反因之而百出。新莽后来,也知道行不通了。有几种办法,只得自己取消。然而事已无及了。

新莽尤其失计的,是破坏货币制度。原来汉代钱法屡变,其最后民信用的,便是五铢钱。钱法金、银、龟、贝杂用,原是经济幼稚时代的事,秦时,业已进化到专用金属。汉世虽云黄金和铜钱并用,然而金价太贵,和平民不发生关系,为全社会流通之主的,自然还是铜钱。所以铜钱,便是当时经济社会的命脉。而新莽却把五铢钱废掉。更作金、银、龟、贝、钱、布,共有五物,六名,二十八品行之。于是“农桑失业,食货俱废”。大乱之势,就无可遏止了。

新莽的大毛病,在于迂阔。其用兵也是如此。新室的末年,所在盗起。其初原不过迫于苛政,苟图救死。然而新政府的改革,既已不谅于人民,则转而思念旧政府,亦是群众应有的心理。于是刘氏的子孙,特别可以做号召之具。当时新市、平林之兵,有汉宗室刘玄在内,号为更始将军。而后汉光武帝,亦起兵舂陵,与之合。诸将共立更始为帝,北据宛。新莽发四十万大兵去打他。军无纪律,又无良将,大败于昆阳。威声一挫,响应汉兵者蜂起,新室遂不能镇壁。更始派兵两支:(一)北攻洛阳,(一)西攻武关。长安中兵亦起。新莽遂为所杀。时为公元二三年。更始先已移都洛阳,至是又移都长安。此时人心思治,对于新兴的政府,属望很深。而新市、平林诸将,始终不脱强盗行径,更始则为所挟制,不能有为。光武帝别为一军,出定河北。以河内为根据地,即帝位于鄗。这时候,拥兵劫掠的人,到处都是。而山东赤眉之众最盛。公元二五年,赤眉以食尽入关。更始为其所杀,洛阳降光武,光武移都之。光武遣将击破赤眉,赤眉东走。光武自勒大兵,降之宜阳,于是最大的流寇戡定。然而纷纷割据的尚多,其中较大的:如汉中的延岑,黎邱的秦丰,夷陵的田戎,睢阳的刘永,亦都遣兵或亲身打定。只有陇西的隗嚣,颇得士心。成都的公孙述,习于吏事,二人稍有规模。光武久在兵间,厌苦战事,颇想暂时置之度外,而二人复互相连结,意图摇动中原。于是三四、三六两年,先后遣兵把他灭掉。河西的窦融,则不烦兵力而自归,天下又算平定了。

后汉的政治

莽末之乱,其经过约二十年。虽然不算很久,然而蔓延的范围很广,扰乱的情形,也十分厉害。所以民生的凋敝,更甚于秦汉之间。光武帝平定天下后,亦是以安静为治。内之则减官省事,外之则拒绝西域的朝贡,免得敝中国,以事四夷。而又退功臣,进文吏,留心于政治。所以海内日渐康宁。明、章两代,也能继承他的治法。这三朝,称为后汉的治世。

后汉的政治,坏于外戚宦官的专权,而外戚的专权,起于和帝之世。先是章帝皇后窦氏无子,贵人宋氏生子庆,立为太子。梁氏生子肇,窦后养为己子,后诬杀二贵人,废庆为清和王,而肇立为太子。章帝崩,肇立,是为和帝,太后临朝。后兄宪为大将军,专权骄恣。和帝既长,和宦官郑众谋杀之。是为后汉皇帝,与宦官谋诛外戚之始。和帝崩,殇帝立,生才百余日,明年,又崩。太后邓氏,迎立安帝,临朝凡十五年。邓太后崩后,安帝自用其皇后之兄阎显。又宠信诸中常侍和乳母王圣等。阎皇后无子,后宫李氏生顺帝,立为太子,阎皇后谮废之。安帝崩,阎后迎立北乡侯,未逾年薨。宦者孙程等迎立顺帝,杀阎显,迁阎后于离宫。顺帝用后父梁商为大将军。商死后,子冀继之,专恣较前此之外戚为更甚。顺帝崩后,子冲帝立,一年而崩。冀与太后定策禁中,迎立质帝。质帝虽年少,而知目冀为“跋扈将军”,遂为冀所弑,迎立桓帝。桓帝和宦官单超等合谋,把梁冀杀掉,于是后汉外戚专权之局终,而宦官转横。

外戚宦官,更迭把持,朝政自然很腐败。因此而引起羌乱,因此而激成党祸。羌人本住在湟水流域,后来弃湟水,西依鲜水、盐池。莽末,乘乱内侵。光武、明、章、和四代,屡次发兵,把他打破。然而降羌散处内地的很多,郡县豪右,都要侵陵役使他。安帝时,羌遂反叛。降羌本是个小寇,造反时,连兵器都没有。然而当时带兵的人,都观望不战。凉州一方面的长官,则争着迁徙到内地,置百姓于不顾,或则强迫迁徙,于是羌寇转盛。至于东寇三辅,南略益州,汉兵仅能保守洛阳附近而已。而兵费的侵渔,又极利害。安帝时,用兵十余年,兵费至二百四十亿,才算勉强平定。顺帝时,羌乱又起,兵费又至八十余亿。直到桓帝,任用段颎,尽情诛剿,又经过好几年,才算平定。然而汉朝的元气,则自此而大伤了。

党祸起于后汉的士好立名,初则造作名目,互相标榜,进而诽议公卿,裁量执政。这时候,游学极盛,太学诸生,至三万余人,恰好做了横议的大本营。当时宦官兄弟姻亲,布满州郡,尽情惩治,自然是人情之所欲,而亦是立名的一个机会。于是宦官与名士,势成水火。桓帝也是相信宦官的,宦官遂诬他们结连党与,诽议朝政,一概加以逮治。后因后父窦武替他们解释,才放归田里,然而还禁锢终身。桓帝崩,无子,窦后和窦武定策禁中,迎立灵帝。年方十二,太后临朝。窦武为大将军,陈蕃为太傅,谋诛宦官贾节、王甫等,不克,反为所杀。于是党狱复兴,诸名士身受其害,和因其逃亡追捕,而人民因之受祸的更多。善类遭殃,天下丧气。灵帝年长,尤其相信宦官。又喜欢“私稸”卖官、厚敛,无所不为。于是民穷财尽,而黄巾之祸又起。

黄巾的首领,是巨鹿张角,借符水治病以惑众。其徒党,遍于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角遂谋为乱。暗中署置其众,为三十六方。约以公元一八四年举事,未及期而事泄,角遂驰敕诸方,一时俱起。虽然乌合之众,旋即打平。然自此盗贼群起,都以黄巾为号,郡县莫能捕治。于是听刘焉的话,改刺史为州牧,外官的威权渐重,又伏下一个乱源。

而中央又适有变故,以授之隙。灵帝皇后何氏,生废帝。美人王氏,生献帝。灵帝意欲废嫡立庶,未及行而病笃,把这事,属托宦官蹇硕。时何皇后之兄进为大将军。灵帝崩后,蹇硕意欲诱杀何进而立献帝。何进知之,拥兵不朝。蹇硕无如之何。于是废帝立,而蹇硕亦被杀。何进因欲尽诛宦官,太后不肯。进乃谋召外兵,以迫胁太后,宦官知事急,诱进入宫,把他杀掉。进官属袁绍等,遂举兵攻杀宦官,正当大乱之际,而凉州将董卓适至,京城中大权,遂落其手。董卓既握大权,废废帝而立献帝。袁绍奔山东,号召州郡,起兵讨卓,推绍为盟主。董卓劫献帝奔长安。山东州郡,并无讨贼的决心,各据地盘,互相吞并。而董卓暴虐过甚,为司徒王允和其部将吕布所杀。卓将李傕、郭汜,起兵为卓报仇,攻破长安,王允被杀。吕布奔东方。后来傕、汜二人,又自相攻击。献帝崎岖逃到洛阳,空虚不能自立。其时曹操据兖州,颇有兵力。乃召操入洛阳以自卫。操既至,迁帝都许。于是大权尽归曹氏,献帝仅拥虚名而已。而纷纷割据的人多,曹操亦一时不能平定,遂终成为三国鼎立之局。

两汉的制度

“汉治”是后世所号为近古的。这因其时代早,在政治制度和社会风俗上,都有沿袭古人之处。

在官制上,汉代的宰相权力颇大,体制亦尊,这是和后世不同的。宰相初称丞相,或称相国。后来今文经说盛行,乃将宰相改为司徒,又把掌武事的大尉,改为司马,为丞相副贰的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并称相职。其中央政府分掌众务的九卿,则分属于三公。外官,仍沿秦郡县之制。但不置监御史。由丞相遣史分察州,谓之刺史。刺史不是地方官,但奉诏六条察州。其人位卑而权重,故多能自奋,而亦无专擅之患,这实是一种善制。汉代去古未远,人民自治的规制,尚未尽废。其民以百家为一里,里有魁。十里为一亭,亭有长。十亭为一乡,乡有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主徼循,禁贼盗。此等名目,后世固亦多有。然多成为具文。汉世则视之甚尊。高帝时,尝择乡三老一人,置以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可以以事相教。而啬夫等亦很有德化流行,为人民所畏服的。这亦与后世显然不同。

汉代的学校,起源于武帝时。其时未立校舍,亦未设教官。但为太常的属官博士,置弟子员五十人。后来递有增加。到平帝时,王莽辅政,才大建校舍。然未久即乱,故其成绩无闻。

后汉则天下甫定,即营建太学,明、章二代,尤极崇儒重道。虽以顺帝的陵夷,还能增修黉舍。所以其时游学者极盛。然“章句渐疏,专以浮华相尚”,遂至酿成党锢之祸。大约其时学校中,研究学问的人少,借此通声气的人多。所以董昭也说“国士不以孝悌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游利为先”。于是学术的授受,转在私家。学校以外的大师,著录动至千万,远非前汉所及了。

选举则其途颇多。博士和博士弟子而外,又有任子,有吏道,有辟举。

其天子特诏,标明科目,令公卿郡国荐举的,是后世制科的先声。又州察秀才,郡举孝廉,则是后世科目的先声。又有所谓资选的。汉初限资十算以上乃得官,此尚出于求吏廉之意,和现在的保证金相像。晁错说文帝令民入粟拜爵,其益亦止于买复。不及买复者,并不过一虚名。到武帝时,民得入财为郎,吏得入谷补官,这就同后世的捐纳无以异了。

汉朝的赋税,可分为三种:一是田租,就是古时的税,是取得很轻的。汉初十五而税一。文帝时,因行晁错入粟拜爵之令,到处都有积蓄,于是全免百姓的田租。到景帝二年,才令百姓出定额的一半。于是变为三十而税一了。后汉初,因天下未定,曾行什一之税,后来仍回复到老样子。一是算赋,亦称口赋,又称口钱。这是古时的赋。人民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人每年,出钱一百二十个,以治库兵车马。从七岁到十四岁,每人出钱二十个,以食天子。武帝又加三个钱,以补车骑马。这一笔税,在现在看起来似乎很轻,然而汉代钱价贵,人民的负担实在很重。所以武帝令人民提早,生子三岁,即出口钱,人民就有生子不举的。一是力役。照汉朝法律,年纪到二十三岁,就要傅之“畴官”。景帝又提早三年,令人民二十始傅。此外山川、园池、市肆、租税的收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都把他算做私奉养。这是古者与民共之之山泽、和廛而不税的商业,到此都变做人君的私收入了。这大约自战国时代相沿下来的。又武帝因用度不足,尝官卖盐铁,又榷酒酤,算缗钱,行均输之法。后来酒酤到昭帝时豁免。盐铁官卖,则元帝时一罢即复。后汉无盐铁之税。章帝曾一行之,因不洽舆论,和帝即位,即以先帝遗意罢免。

兵制。西汉所行的,仍是战国时代通国皆兵的遗制。人民到二十三岁,就要服兵役,到五十六岁才免。郡国看其地形,有轻车、骑士、材官、楼船等兵。由尉佐郡守于秋后讲肄都试。其戍边之责,亦由全国人民公任之。在法律上,人人有戍边三日之责,是为“卒更”。武帝以后,用兵多了,因为免得骚动平民,于是多用“谪发”。而国土既大,人人戍边三日,亦事不可行。于是有出钱三百入官,由官给已去的人,叫他留戍一年的谓之“过更”。其穷人愿意得雇钱,依次当去的人,出钱给他,使他留戍,每月二千个钱,则谓之“践更”。后汉光武,罢郡国都尉,并职太守。都试之事,自此而废。虽然一时有清静之效,然而历代相传的民兵制度,就自此而废了。

刑法。汉代沿自秦朝,很为严酷。文帝时,因太仓令淳于意,犯罪当刑。其女缇萦,随至长安,上书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文帝怜悲其意,乃下诏为除肉刑。然而汉代司法界的黑暗,实不但刑罚的严酷,而是法律的混乱。秦代的法律,本即李悝所定的《法经》六篇。汉高帝入关,把他废掉,只留三章。天下平定之后,又把他回复过来。然而这本是陈旧之物,不足于用。于是汉代递有增益,其数目,共至六十篇。而又有所谓“令”及“比”,以至于后人所为的“章句”,断罪都可“由用”。文繁而无条理系统,奸吏遂因缘为市,“所欲活则传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宣帝留心刑狱,涿郡太守郑昌曾劝他删定律令。后来也屡有此议,亦曾下诏实行,然而迄未能收效。

秦汉的武功

秦汉之世,是我国对内统一的时代,亦是我国向外拓展的时代。中国本部的统一,完成于此时,历代开拓的规模,亦自此时定下。所以秦汉的武功,是一个亟须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