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老王走了,留下一堆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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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的确有点过火

拦着我说,走!上街坐馆子,我有话要对你讲,章叔叔是好人,你不能这样。

这时我又想打我的母亲,只因上次的耳光往事,才被忍了下来。

几乎是气愤着同他们上街,坐进了我们县城最豪华的“天外天”大酒店。

没想到,我还是今生第一次被他人称为:“先生。”

我母亲还被称着“小姐。”

不过,叫这话的人,是大酒店里的服务生。

趁那男人点菜的时间,我细细地打量着他。

这人不高,怕是只有一米六七吧。

坳黑的脸上,记录了他可能在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很壮实。

讲的普通话不太标准,这是深圳人的特征。

饭菜上了一大桌,那男人不停地帮我夹菜喊我吃。

好像我才是他的父亲一样,又点头又躬腰,多少与他的富豪外表有点不相符。

我不搭理,也不愿动筷子。

因为我仇恨这种破坏家庭的男人,我情愿不理解他们大人之间的所谓痛苦。

母亲的确打扮得花枝招展,称小姐只有剩余而无不及。

我同样讨厌她的这种装束,在外打十几年工,就打得连家都不要的人,可能不是好人一类。

我是这么想的,想起书上写的“金婚”、“银婚”、“钻石婚”、“白头到老”、“相濡以沫”、“百年好合”这些词,就想吐母亲的口水。

父亲一生清贫,勤俭持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凭什么要这样对待他。

我母亲见我不讲话,又不吃饭。

就笑着坐到我的旁边来,要我叫章叔叔。

我却反问她叫什么名字,那男人这么一听。

忙说我叫章光,不叫不要紧,就叫章光也行。

我母亲听了却不大高兴,坐回原位。

看了几眼章光就自个儿吃饭,一点不顾他人的架式。

此时,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失落感,来迁就自己又坤不起理。

没理睬时,自己又觉得丢了魂。

是啊!他们没有必要在我的面前低三下四,真的没有必要,他们只不过是来看一看,了却心愿而已,又不是来请我去当大官。

我有很多事情要想,这是我的权利。

同样,我有很多问题可以不想,这也是我的权利。

章光见他左右不是个人样,就端起酒杯饮酒。

喝了两杯,就被母亲止住,不许多饮。

我见这情形,起身撒腿就跑,以为他们会来追我。

心里想的是,等他们来捉我回去,我就改变一下态度,看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可是,到了我几乎是漫步走出酒店,都还不见他们追来。

我忙后悔自己不该这么做,回学校想了一夜,发觉自己的确有点过火。

决定第二天主动去找人,也许他们就住在那里。

第二天,我跑到酒店找人,服务员说这两人的确住在这儿,不过今天已经走了。

去了什么地方,却不知道。

我哭笑不得,悻悻而归,暗骂自己一通。

回校经过收发室,见黑板上写有我的取信名字,就转向走进收发室。

负责信件的人将一大包东西给我,还有一封信和三千元现金。

说是今天一大早,有一男一女交来让转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