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及非神圣化——梦想永不停息
英雄的概念比它表面的意义更为重要。它可能是凯恩斯笔下的“动物精神”的最初所指,或者是人们追寻个体得到社会重视的内在原型的欲望。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一种“英雄情结”,即一种内在的角色模型,一种我们有意或无意要追随的榜样。原型的类型极其重要,因为它的作用非常不理性,并且会随着时间和特定文明发生变化。我们这种内在的鼓舞动力,这种梦想永远不会消失,并且大大影响我们的行为,包括经济行为,这种影响超出我们的想象。
我们意识到,相比所处的文明,《旧约》中有更为逼真的英雄原型。与《吉尔伽美什史诗》和希腊寓言神话中的英雄相反,犹太教的“英雄”更加真实,是更加形象、立体的人。我们已经了解了苏美尔人的英雄思想,现在我们转而探讨对犹太人有着强烈影响的第二种文化,即埃及文化。犹太人的历史始于那里,并且在那里经历了几个世纪,只是在著名的拉美西斯(Ramses)二世统治期间可能离开过。26从保留下来的著作中(如果说有人创造了官僚的传统,那就是埃及人),我们能够粗略地想象出那个时代的英雄形象。有关英雄和国王的神话学在那个时期有了迅速的发展。克莱尔•拉卢埃特(ClaireLalouette)将其总结为这些基本特征——漂亮(有着完美的、令人赏心悦目的面貌。但埃及词汇“nefer”所表达的美丽不仅指外在的美感,也包括内在的道德品质);27有男子气概和力量;28有知识和才智;29聪明且有悟性;做事谨慎且行动敏捷;声名卓著(名气能够战胜敌人,因为“他一出现,千军胆战”);30也是一个出色的领导者(关心下属);是守护土地的铜墙铁壁;是英雄的保卫者。值得一提的是,埃及的统治者,正如苏美尔人一样,是上帝的化身或者子孙。31
在《律法书》中,我们没有发现类似的半神人,也没有肌肉健壮的英雄。他们天生就具有超人的身体能力,并且生来就会成就大事。只有肌肉男参孙(Samson)是个例外(但是他的超人力量也不属于神力)。《律法书》中的英雄们(如果可以称之为“英雄”的话)经常犯错误。他们的错误被认真地、有时精确地记载在《圣经》中。这样一来,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会被神化。32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挪亚因为喝得烂醉如泥而成为耻辱;罗得被他的女儿们诱骗喝得同样烂醉如泥;亚伯拉罕撒谎,并且一再地试图把他的老婆卖给别人做妾;雅各欺诈他父亲并且偷盗他哥哥以扫的长子祝福;摩西谋杀了一个埃及人;大卫王诱骗手下军官的妻子,然后还将他杀害;所罗门王在其晚年信奉了异教,诸如此类。33
每一个社会和时代都有其榜样,我们下意识地根据这些榜样行动。大多数榜样都有迹可循。人类学掌握了几个英雄的原型。例如,美籍波兰人类学家保罗•雷丁(PaulRadin)考察了北美印第安人的神话故事,并且在其最具影响力的著作《无赖》中,他描述了其中的四个基本的英雄原型。年龄最大的就是书名所提到的无赖——一个犯欺诈罪的人;34然后是文化传播者拉比特;还有以肌肉强健著称的英雄雷德霍恩,最后就是最为成熟的英雄,即双胞胎。比如,吉尔伽美什的身上皆有拉丁笔下四种英雄原型的特点。尽力帮助他的双胞胎就是恩启都。35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犹太教,以及后来的基督教,又增加了另外一种原型,即英雄承受苦难的原型。36约伯就是其中之一,或者说以赛亚(在基督教中,耶稣将榜样人格化为人们可理解的行为。他通过弱势展现他的力量;通过失去展现他的胜利;通过十字架上的羞辱展示他的伟大。他的使命就是代人受苦受难)。从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犹太教中的英雄与无赖、文化传播者和双胞胎都十分相似。而我们说到英雄时很容易想到的肌肉型英雄,此处没有提到。
这对于□□政体的资本主义极其重要,因为犹太人的英雄原型为后来的英雄现象的发展奠定了极好的基础,也更适合于我们现在的生活。“英雄们放下他们的武器,着手于进行致富的贸易。”37众所周知,贸易中不需要肌肉和力量,也不需要英俊的外表和半英雄形态。说到传承文明的英雄,奸诈的骗子、文化传播者和受难者的英雄原型更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