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解释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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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解除“过热论”的紧箍咒(2)

此外,是靠投资拉动市场还是靠消费拉动市场,还要区分供给与需求、投资与消费、卖方与买方这几对范畴。

这里要把“消费需求”与“消费”区别开来。消费需求决定投资需求,并非消费决定投资。在再生经济学范式里,消费需求本身属于投资的范畴。总体上,投资决定消费而非相反。

当然,在配置经济学范式里,消费需求本身属于消费的范畴,因此可以作出截然相反的解析。但我们从图式中可以看出:需求决定供给,同投资决定供给并不矛盾。这里,关键的是在于要把“需求”同“消费”区别开来。

社会以需求为主导,并非等于以消费为主导;因为投资既创造供给,也创造消费,而且只有投资,才既创造供给、也创造消费。市场可以由卖方为主导转向以买方为主导,但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不会因此而由投资为主导转为以消费为主导。不管市场怎样变化、商场怎样发展、经济学中的供给学派与需求学派怎样争锋,投资永远主导消费而不是相反。认为经济发展有投资导向型与消费导向型,是混淆了供给与需求、买方与卖方这两对范畴同投资与消费这对范畴的关系,认为既然供给与需求可以交替、买方与卖方可以转换,投资与消费也可以位移。这种概念的混淆会带来忽视投资、鼓励消费的严重后果,与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相背离。同时;认为限制投资反而会带来经济上的增长,也会搞乱人们的思想,使经济学似乎披上一层有悖常理的神秘外衣,使芸芸众生无所适从。只要不是造成结构失衡,投资永远不会太快;如果资金运用得当,储蓄率高无异为投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总体上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应该鼓励与扶持民间直接投融资,而不是鼓励消费。为了追求GDP增长而豉励分光吃光,是一种愚民政策。

所以,需求主导供给,不等于消费主导投资。投资永远主导消费,既使买方市场也一样。

投资本身既是需求,又是满足需求的手段,正好象就业本身既是需求,本身也是满足需求的手段一样。投资和消费相比,永远占主导。把需求为主导和买方市场理解成消费为主导,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将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如果说投资为主导与消费为主导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那么投资主导与需求主导则是内在的统一。需求首先是主体对客体的需求,其次是客体对客体的需求。需求未满足就是不对称,对称,就是需求的满足。符合对称要求的投资,永远不会太热,永远不会过时。

在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鼓励消费甚至鼓励浪费,自以为是地把消费需求看成是经济发展的动力,鼓励高消费、超前消费,甚至推出鼓励超前消费的消费信货,是釜底抽薪的政策——无论对于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还是对于社会经济发展都是竭泽而渔。必须鼓励高储蓄、鼓励和扶持投资。

投资与需求的关系才是基本的结构关系

生产力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只有一次分配,没有二次分配。分配也是交换——交换其价值。只有价值的实现才是价值生产的完成,所以消费、分配都是生产的环节。

把投资和消费的结构看成是基本的结构关系,势必仅仅着眼于投资和消费的比重这一量的因素,而忽略投资和消费各自的内部结构关系这一质的因素。如果要真正寻找通胀的根源,就要从投资和消费各自的内部结构着手。

需求和投资的关系才是基本的结构关系。消费需求只是需求的一个环节。如果说,投资和消费可以从量上平衡,投资和需求则只能从质上对称。而一旦从质上着眼,那么投资和需求不但可以“平衡”,而且只能“平衡”。在质上对称的前提下,投资只能越多越好,越快越好,不会过热,也不可能过热。

从深层次来看通胀的原因,是需求高于供给;而在消费低迷的情况下,之所以需求仍然高于供给,是由于需求有两种:现实需求与潜在需求。潜在需求形成消费预期。

消费需求拉动投资需求,需求拉动供给,供给推动消费,消费推动需求,是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基本结构。发展中国家更应该把投资需求的满足放在消费前面。

为了使知识经济时期需求和投资这一基本的结构关系对称,政府必须用内需导向型来代替出口导向型,用知识密集型来替代劳动密集型,用幸福目标来代替GDP目标。企业可以只考虑利润,政府不是企业;正好像政府要提供公共品,企业无此义务一样。虽然大家都是市场主体,但市场主体有不同层次,有与各自身份对称的不同层次的行为方式。

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与基础产业

不同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与主导产业的构成与相互关系的背后,是不同的经济学范式、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

在全球性金融危机条件下,与其搜肠刮肚研究中国尚存那些优势产业,还不如在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产业结构与产业关系作一番整体梳理。通过梳理偶然,借以认清必然,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产业观。

产业观与发展观

产业观,就是通过产业政策体现出来的产业结构观。产业观的后面是发展观。

不同的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体现了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什么样的增长方式,有什么样的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什么样的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体现了什么样的增长方式。增长方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资源增长型、产品增长型、资产增长型、资本增长型、知识增长型。房地产产业就货币形态来看,由于其对GDP的贡献主要靠卖地,所以主要属资源增长型;就实物形态来看,主要是产品增长型与资产增长型。无论是资源增长型还是产品增长型、资产增长型,是工业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方式,同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时代脚步不相称,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

不同的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体现了不同的经济学范式。在配置经济学看来,赚钱多的是支柱产业,房地产是GDO大户,所以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在再生经济学看来,能带动再生生产力发展的是支柱产业,基本建设有投资的乘数效应,投资有消费的乘数效应,是资源可再生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所以基本建设是支柱产业。

不同的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体现了不同的发展观。是否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政策取向的背后,是不同的发展观:是以GDP增长率提高为经济发展的目标,还是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经济发展的目标。体现了GDP发展观的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理论与政策不是科学发展观。

知识运营与主导产业

知识运营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方式,通过知识对其他生产要素的渗透和整合,使知识在生产系统中占主导,使知识产业成为其他产业的先导与主导,使人类由一次创业转变为二次创业,使人类发展成为可持续发展。

知识运营就是用知识运营带动资本运营,用资本运营带动资产运营,用资产运营带动产品运营,用产业结构升级带动产品更新换代,使知识产业成为其他产业的龙头产业。知识运营的实质,是使第五次产业革命形成的信息产业、第六次产业革命形成的知识产业同传统产业之间从分离走向以知识产业为中心的统一。只有知识产业的龙头化,才不但使新的知识产业同传统产业走向统一,而且使传统产业走向统一。知识是传统产业统一的桥梁和纽带。而只有知识产业龙头化,才使这种桥梁和纽带现实地渗透到传统产业的各个领域中,使它们各自得以升华和超越。对于工业上落后的国家来讲,这种统一使它们可能不再重复那些污染工业、高耗能工业和剥削性经济,借助知识文明尽快直接达到工业文明的繁荣,使之后来居上——既保持回归自然的特色,又享受工业文明。

知识运营就是用高层的经营活动统驭低层的经营活动,就是以知识产业为龙头,以对人类第一次创业的成果——传统产业——按生态原则重塑改造为途径,以人与环境的协同为基础,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归宿。

主导产业上升和以知识运营为主导产业,体现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移、经济发展模式的转轨和经济学范式的转换。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如果说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既是危机也是机遇,那么就是促成了中国率先实现这样的转移、转轨与转换。通过这样的转移、转轨与转换,使中国积极、主动地以优势地位参与全球性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的重新洗牌,为中国经济后来居上创造了有利条件。

基本建设与支柱产业

房地产业只是GDP总量的增长点,但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增长点。各地之所以把房地产业作为地方经济支柱产业,是由于房地产是各地GDP增长的支柱产业:1、可以通过开发房地产出卖土地资源,出卖土地可以便捷地、多快好省地增加GDP总量;2、房子是中国人传统观念中最大的生活必需品,如再通过“土地不可再生”因而“房价只升不降”这一符合人的直观的神话的炒作,可以快速大量地聚集资金,快速增长GDP总量;3、房地产业低技术含量、高资金流动的特点,可以为大小官员们权力寻租提供最大的空间。所以房地产是GDP总量的支柱产业、各地政府政绩的支柱产业、各级官员追名逐利的支柱产业,但决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讲,基本建设(交通、水利、绿化、能源与信息输送、保障性粮食生产、土地集约化综合化生态化可再生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新材料合成)才是支柱产业。“房地产”的要害在“房”不在“地”,“房地产开发”的要害在于用房产开发带动地产开发而不是地产开发带动房产开发,造成权力垄断、权力寻租与两极分化,并由此造成土地开发的异化。把房地产定位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舍本求末,与基本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一旦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高度发达,人们完全可以在家里办公,由此完全可以把房子盖在远郊山上,享受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亭台楼阁、花前月下、夜夜闻啼鸟、春眠不觉晓、幽静浪漫的田园诗般的生活。所以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一个错误的战略决策。而一旦把基本建设作为支柱产业,多少钱都可以放进去,何来流动性过剩?一方面陷入所谓“流动性过剩”的困境,另方面大叫“经济过热”要急刹车,是一个悖论。此悖论通过宏观调控不力、决策失误、结构失衡而转变为悖境。

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讲,应该是基本建设引导房地产,而不是房地产引导基本建设;正好象应该用地产引导房产,而不是房产引导地产。土地集约化综合化生态化可再生开发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是基本建设的组成部分,也可以算是一种支柱产业,但房产开发只能算是一种一般的产品经营,和汽车、玩具生产经营无本质不同,不能算是支柱产业。现实上作为房地产业组成部分的地产业由于受房地产商利润驱动而失去土地集约化综合化生态化可再生开发功能,而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因而也不能算是支柱产业。房地产导向是宏观经济微观化的产物,理论基础是配置经济学;基本建设导向是加强宏观调控的结果,理论基础是再生经济学。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是对不同产业政策及其背后的不同经济学范式的检验;以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宏观经济微观化的结果,就是助长投机、形成泡沫、构成周期,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是以基本建设为支柱产业还是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不仅仅是概念之争,而是体现了产业链之间逻辑的与历史的关系,也体现了不同的发展战略。如果以城市化为发展战略,就必须以房地产为支柱;如果以“反城市化”为发展战略,就必须以基本建设为支柱产业。城市化是与工业化相伴随的发展战略,与后工业时代的发展要求似乎不大对称。把房地产作为优先考虑的龙头项目,试图以此来带动GDP的增长,是货币经济学而非发展经济学的产物。

如果说,房地产是支柱产业,那么首先“地”是支柱产业;而地是怎么来的?开发来的。开发有外延和内涵两方面,其中应该是外延开发带动内涵开发。而外延开发,靠的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可以加速外延开发,而且可以使外延开发转变为内涵开发。

在土地是否不可再生、房地产供求关系本来面目未被客观揭示之前,只要“理性”的话语权、对“理性”的解析权掌握在少数主流经济学家、房地产商的御用文人手中,所谓“回归理性”只是一句空话。在房地产伪科学及其背后的“经济学”、“哲学”范式黑云压城之际,与其说吵吵闹闹要“回归理性”,倒不如重新建构“理性”——建立起土地可再生、房地产本质上只能供过于求的科学理性,房地产不是什么支柱产业、房地产商不是经济发展的救世主的科学理性。而要建立这样的科学理性,首先要抛弃配置经济学范式,建立起再生经济学范式。

高速路发展战略与基础产业

如果说,基本建设是支柱产业,那么基本建设中的高速路建设是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与基础产业本来不是两张皮,基础产业也是支柱产业的组成部分。

人类社会的发展,本来就是从农村到城市,又从城市到农村,从城市化到反城市化的过程。反城市化不是返朴归真,而是人类社会的否定之否定,是历史发展的螺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