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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可涉足的雷池(1)

——女性青春期性罪错防范

何谓性罪错

性罪错是一种具有一定社会性的现象。性罪错就是指性犯罪,这种犯罪有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没有触及刑法,如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卖淫、嫖娼等。有的不仅违法,而且触及了刑律,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强奸、轮奸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性罪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总则第五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正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

第六条: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第二十九条: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第三十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盗;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第四十一条: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四十三条: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把握自己,中学生尚未确定婚姻关系,法律对女性权益的最大保护。匆体验性经历,来极大的伤害,双方在精神、名誉、学业上都会承受巨大压力和难言之苦。

婚前性经历男性应负主要责任。热恋中的一切性行为往往男性占主动地位,这也是男性性生理、性心理因素所决定的。男性性冲动来得热烈迅猛,像火山爆发一样的感情不可抑制——说什么“你到底爱不爱我?”,“不同意……我们就分手!”此时的男生变得专横武断,钟情的女友往往委曲求全,献出自己的贞操。男性只要有了一次性体验便不可终止。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前性交,往往是恋爱走向崩溃的主要因素,而女孩则成了性体验下的“牺牲品”。

家庭乱伦应受到法律的指责与制裁

家庭乱伦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之间非正常的、不合伦理的性接触,也称为家庭乱伦。家庭乱伦是最卑鄙的性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指责。

家庭乱伦,如女性受到来自父亲、继父、叔父、兄长或其他男性家庭成员的胁迫去做与性有关的事,即是家庭性侵害或性虐待。

家庭乱伦并不总是包含暴力逼迫的情形,因为年长者具有较高的家庭地位,他可以不必使用暴力就能逼迫年幼者进行性行为。

遭受家庭性虐待怎么办

(1)告诉你最相信的人。大部分乱伦的受害者都有罪恶、羞耻、屈辱与愤怒的复杂情绪。如果你是受害者,惟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告诉你最信任的人,你的妈妈、祖母、外婆、姨妈、姐姐……当你把受辱之事艰难地说出了口,可这些亲人也许不相信会有此事发生。这时,你不要灰心,再去找最好的朋友、尊敬的老师或相信你的长者求救,让他们帮助你找到最佳的处理方法。

(2)要大胆报警,不要继续忍受痛苦折磨。家庭性虐待的受害者,思想压力很重,面对检举自己亲人的行为,进退两难,顾虑重重。一怕性虐待她的人知道之后,会伤害她,毒打她,或用停学,赶出家门等其他手段向她报复泄愤。她们还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思想斗争剧烈。二是担心破坏了家庭的和谐,造成亲人的分裂局面。但是,你要认识到:家庭性乱伦施虐者,本身就是一种病态心理,是家中绝大多数人所不容的,受害人一旦沉默忍受,就会怂恿他得寸进尺。所以,只有勇敢大胆地向妇联、公安、司法部门投诉举报本人受辱的真实情况,求得他们的帮助与保护,才是惟一之路。

如何预防家庭性虐待的发生?为避免家庭性虐待,要做到以下4点:

(1)加强家庭性教育。树立健康、正确的两性观。

(2)全家人要时时事事检点自己的行为。少女要特别注意穿着不要太单薄、太显露、太透明。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异性之间不能过于亲近,不宜有过多的身体接触。

(3)家庭成员不要有挑逗性的语言和行为,树立尊长爱幼的风气。

(4)发现家庭有性乱伦的现象,要立即予以制止。制止不力的,应报公安机关。

遭遇性骚扰与预防办法

性骚扰一般是指利用不平等的地位和权力,对不情愿的另一方施行性干扰,致使性索取。另外,在现实生活中,同事、朋友、同学之间的性骚扰也时有发生。

对待同学性骚扰的防御

在中学里,有的男女生借开玩笑之机,对女生挑逗、戏闹,甚至动手动脚。从心理上讲,这种行为源于青春期性心理发育过程中的一种行为偏差,因性意识的觉醒和性道德规范不平衡所致。这种行为如得不到矫正和制止,某些人可能会从挑逗女生开始,走上流氓犯罪的道路。

了解男生的骚扰对象:一类是与男生交往举止轻浮,过于随便,对来自男生的骚扰并不反感,甚至从中可以得到一种满足的女生;另一类对象是老实、胆小、性格过于软弱内向的女生。

从自我保护出发,女生对来自男同学的性骚扰决不能保持沉默,应以巧妙灵活的方法,作出适当反应。当闪避不开时,就要敢于出手抵挡向你袭来的人,并义正词严地斥责对方:“你的行为真丢人,哪里像个男子汉?欺侮女生算什么本事?”以此触及其自尊心,使其尴尬后悔、自惭形秽;受到骚忧后为了求得保护,要报告校方自己最信任的老师,教育帮助那些男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