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武挑选了100个宫女,让吴王的两个宠姬担任队长。孙武将列队训练的要领讲得清清楚楚,但正式喊口令时,这些女人笑作一堆、乱作一团,谁也不听他的。孙武再次讲解了要领,并要两个队长以身作则。但他一喊口令,宫女们还是满不在乎,两个当队长的宠姬更是笑弯了腰。孙武严厉地说道:“这里是演武场,不是王宫;你们现在是军人,不是宫女;我的口令就是军令,不是玩笑。你们不按口令操练,两个队长带头不听指挥,这就是公然违反军法,理当斩首!”说完,便叫武士将两个宠姬杀了。场上顿时肃静,宫女们吓得谁也不敢出声,当孙武再喊口令时,她们步调整齐,动作划一,真正成了训练有素的军人。
孙武派人请吴王来检阅,吴王正为失去两个宠姬而惋惜,没有心思来看宫女操练,只是派人告诉孙武:“先生的带兵之道我已领教,由你指挥的军队一定纪律严明,能打胜仗。”孙武没有说什么废话,而是从立信出发,换得了军纪森严、令出必行的效果。规定好了制度,管理者就应该坚持正确的原则。虽然推行的结果可能会得罪一些人,导致自己受埋怨,被仇视,但如果制度推行不下去,那么管理就很难做到令行禁止,企业的前途也会堪忧。
规章制度的条文并不是通过下属的耳朵来听的,而是要员工用心去记、去体会、去执行,使他们明辨是非曲直,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更重要的是规章制度执行起来不能因人而异,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规章制度,都一律要按照违纪来处理,来不得半点偏袒。当大家都明白了这一点后,到时候,管理者再去面对犯错误的员工时,就无须再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了,就可以果断“下刀”了。
无情管理,人人平等
无情,应是管理者力争达到的一个境界。首先,做个好好先生是无法让人信服的;做个愿意负责的“无情”管理者反而能让人服从。因为别人是否信服你,完全取决于你的个人品质和能力。
其次,人人都是有惰性的,也只有“无情”才能最大限度地使人发挥其作用。
再者,“无情管理”也是一种具有冒险精神的管理方式。这就是像是为成功下了一个很大的赌注,并且没有退路。
那些较为成功的管理人员往往显示出较强的冒险欲望,同时,他们比那些不太成功的管理人员显得更为果断和强硬,并且他们的精力更加充沛,主动性也更强。
传媒世界的主宰,新闻集团的CEO默多克就是一个“无情管理”信奉者,他从来就不愿意做好好先生,他认为:“对人的管理应和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一样严格,否则对人和对事业都会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有人以任何理由不干活的话,就应辞退。”默多克曾经开除了40位以上的发行人员和编辑,其中包括他父亲最好的朋友和美国最成功的编辑之一克莱·费尔克,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
无情管理指的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惟制度最大,惟制度最高,惟制度最铁。制度即管理,管理惟制度,制度即文化。谁不按制度进行管理,不遵守规章制度,就是对管理的一种破坏,对企业根基的摧残。
这与现在大多数企业都在提倡人性化管理其实是一码事,也是相辅相成的,因为管理制度是实施人性管理的平台;而强调在管理中倡导“人性化”,讲究“人情味”,并不意味着要抛弃管理制度。假如将“放任”、“听之任之”看成为“人性化管理”,显然是走入了误区。
没有人管,没有工作压力、没有工作目标的时候,员工就容易产生惰性。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靠制度,制度定得严格完善,员工的工作任务安排合理,员工的工作目标明确,加上适时的监督,自然就没人再投机耍滑,钻公司的空子。
及时惩处违规行为
如果违规与惩处之间的时间间隔延长,则会减弱惩处的效果。在过失之后越迅速地进行惩处,下属越容易将制度法规与自己的错误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将惩处与执行者联系在一起。因此,一旦发现违规,应尽可能迅速地按制度惩处。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一项试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一辆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人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仍安然无恙。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
后来,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依托这项试验,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而这扇窗户又未得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那么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
“破窗理论”在社会管理和企业管理中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它给我们的启示是:必须及时修好“第一个被打碎的窗户玻璃”。
破窗理论运用到企业中就是要迅速地处罚不遵守制度的行为,让人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道理,在这样一种积极暗示下,久而久之,人人都遵守制度和规则,认真工作。
同样,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例外事件或偶然事件,也要及时处理。管理制度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根据经验总结而制定的。但没有人可以做到面面俱到,而且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因此,“例外”与“偶然”的出现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善于因地制宜,用管理制度来指导对“例外”与“偶然”事件的处理,并且将例外事件适时地纳入管理制度,使之成为管理规范。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而且会提高领导艺术的水平。
奖罚应分明
奖与罚是重要的管人手段之一。奖与罚一定要分明,该奖就奖,该罚则罚,否则就会给组织种下祸根。
在我国古代,对赏罚分明四个字已经分外重视。人们认识到,国家兴衰、朝代更迭大半因用人,用人不当大半与赏罚不明有关。
对于奖罚要分明的重要性,早在战国时期的魏惠王与其大臣卜皮的一次对话就足以说明了。
魏惠王问卜皮:“你担任地方官的时间很久,和百姓接触的机会最多,应该听过百姓对寡人的批评吧?”“百姓都说大王很仁慈。”魏惠王听后大喜:“是吗?果真如此,国家一定能治理很好。”“不,相反,国家快要灭亡了。”魏惠王愕然:“寡人以仁慈治国,这样有错吗?”卜皮回答:“陛下只想给天下百姓仁慈的形象,就不能居人之上。所谓的仁慈包含怜悯、仁心、宽厚、慈祥。如今即使百姓、大臣犯罪,陛下在处罚他们时,也会踌躇不前。有过而不罚,无功却受禄。天下人都会看不起大王,百姓也会放肆。臣说国家快要灭亡,就是这个道理。”
北魏时,尚书驾部郎中辛雄为人贤明,对下属赏罚分明,处理政事公正无私。他还曾上疏说:“一个人所以面对战阵却能忘记自身的危险、冒犯白刃而不害怕的缘故,第一是追求荣誉,第二是贪求重赏,第三是害怕刑罚,第四是逃避祸难。如果不是这几个因素,那么就算圣明的天子也无法指挥他的臣下,慈祥的父亲也无法劝勉他的儿子了。圣明的天子知道这种情况,因而有功必赏,有罪必罚,使得无论亲疏贵贱勇怯贤愚,听到钟鼓的声音,看到旌旗的行列,无不奋发激昂,争先奔赴敌阵的,这难道是他们讨厌长久的活着而乐意快死吗?利害摆在面前,是他们欲罢不能罢了。自从秦、陇叛变,蛮左造反,已经过了几年,三方面的军队,战败多而战胜少,追究他们的原因,确实是由于赏罚不明。陛下尽管颁下明诏,随时赏赐,但是将士的功勋,经年不能决定,逃亡的士兵,平安在家,因而使得守节的人无所劝慕,一般的人无所畏惧。前进攻打贼寇,死亡临头而赏赐遥遥无望;撤退逃散,生命保全却没有罪刑,这是使得士卒看见敌人就沮丧奔逃,不肯全力打仗的缘故。陛下如果真能号令必信,赏罚必行,那么军中士气一定大增,贼寇一定会平定了。”
古人尚且明白这个道理,作为一个现代管理者,更应该认识到奖罚分明的重要性。如果奖罚不分明,其后果是相当糟的。
1.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如果一个管理者奖励了一个不该奖励的员工,而把应该奖励的忽略了,把优秀的员工晾在一边不管不问,这会严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并且使人们形成在这个公司出色地工作还不如投机取巧的想法。
2.奖罚不明会失掉优秀人才
在一家小型炼油厂里,有个肯钻研的小伙子,他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并通过理论摸索,总结出了一套改进设备以提高出油率的先进方法。他把这个方案提交给他的主管,主管却不屑一顾,并对他说:“我招你来是为我做事,不是叫你去干那些不三不四的事,这样不是耽误我的事吗?回去给我好好干活吧!”
按理,主管应该提倡技术革新,对从事技术革新并做出成绩的下属要大加赞扬并且予以奖励。而这个主管不但没有给做出技改成绩的下属以奖励,反而把他臭骂了一顿,致使那个员工回去之后,愤而离开,转投到另一家炼油厂去了。
在管人过程中,奖励和惩罚是两种不可缺少的手段,奖罚分明会对一个组织的有效运转起到非常积极的效果。对有功者的奖励必然就应伴随着对无功或有过者的惩罚。二者不仅要相互结合,不可分割,而且要泾渭分明。管理者如果不能做到奖罚分明,还不如不奖不罚,因为奖罚不明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远比不奖不罚大得多,甚至会使结果偏离初衷,从而导致人心涣散、组织混乱。
奖与惩把握好时机和方式
惩与奖,是打拉策略的直接应用,对于管理者而言这里面可谓学问多多,围绕奖惩做好打与拉,便能写出一篇建立人脉的锦绣文章。
管理者应当掌握哪些奖惩原则呢?
1.奖励的原则
奖励,是指对某种行为进行奖赏和鼓励,促使其保持和发扬某种作用和作为,奖励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及两种奖励的结合。物质奖励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精神奖励满足人的心理需要。为了增强奖励的激励作用,实行奖励时应注意下列技巧性问题:
(1)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进行奖励,不能搞“金钱万能”,也不能搞“精神万能”,应当把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2)创造良好的奖励气氛
要发挥奖励的作用,就要创造一个“先进光荣,落后可耻”的气氛。在获奖光荣的气氛下奖励,能使获奖者产生荣誉感,更加积极进取。未获奖者产生羡慕心理,奋起直追。而在平淡的气氛下奖励,降低了奖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很难发挥激励作用。
(3)及时予以奖励
这不仅能充分发挥奖励的作用,而且能使职工增加对奖励的重视,过期奖励成了“马后炮”,不仅会削弱奖励的激励作用,而且可能使职工对奖励产生冷淡心理。唐代著名的政治家柳宗元认为“赏务速而后有劝”,他主张“必使为善者,不越月逾时而得其赏,则人勇而有焉”。他说的“赏务速”就是奖赏要及时的意思。同时,奖励要及时兑现,取信于民。“信”是立足之本,言而无信,当奖不奖,职工就会感到受骗,从而产生反感情绪。
(4)奖励要考虑受奖者的需要和特点
奖励只有能满足受奖者需要,才会产生激励作用。因此,奖励者应注意摸清受奖者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根据不同需要给予不同奖励。
2.惩罚原则
惩罚的作用在于使人从惩罚中吸取教训,消除某种消极行为。惩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检讨、处分、经济制裁、法律惩办等。惩罚作为一种教育和激励手段,本来是一般人所不欢迎的,因为它不是人们的精神需要,如果掌握不好,则容易伤害被惩罚者的感情,甚至受罚者为之耿耿于怀,由此消极和颓唐下去。但是,只要我们讲究惩罚的艺术性,不仅可以消除惩罚所带来的副作用,还能够收到既教育被惩罚者又教育了别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效果。实行惩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惩罚的目的是使人知错改错,弃旧图新。因此,要把惩罚和教育结合起来。这个结合的常用公式是“教育——惩罚——教育”。就是说,首先,要注意先教后“诛”,即说服教育在先,惩罚在后,使人知法守法,知纪守纪。这样做可以减少犯错误和违纪行为,即使犯了错误,因为有言在先,在执行法纪时,也容易认识错误,乐于改正。如果不教而“诛”,则人们就会不服气,产生怨气。其次,要做好实施惩罚后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正确对待惩罚,帮助他从犯错误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