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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优生(1)

概述

优生是指生育健康、聪明高素质的后代。一般把优生学分为“消极优生学”和“积极优生学”两种。前者又称负优生学或预防性优生学,是用产前诊断、遗传咨询等手段,减少有遗传性疾病的孩子出生,降低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的患病率,即劣质的消除,但不是对劣质的遗传因素个体的消灭;后者又称正优生学或演进性优生学,是通过人为的因素,减少或消除不利的遗传基因,增加或移植优良的等位基因,来培育优生婴儿,增加优秀人才的数量,即优良遗传因素的扩展。两者说法不同,目的则一:消除劣质的遗传因素,扩展优良的遗传因素,提高人类的素质。

一、提倡优生,历史久远

英国科学家·高尔顿1883年提出“优生”这一概念。我国马王堆帛书《胎产方》有“内象成子”的论述,此为胎教和优生的最早萌芽。南北朝《褚氏遗书》所说的“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即寓有优生优育之意。据《中国通史简编》考证,我国早在公元前12世纪便提出了同姓不婚,认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藩”。历代均有所发展。

二、优生优育,利国利民

人才是最宝贵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财富,关系到国家的盛衰,民族的兴亡。人才的培养,应从优生做起。优生优育,利国利民。

中医谈优生

一、择优婚配,预防遗传疾病

婚姻匹配是优生的第一关键。所谓匹配,是指年龄相当,血缘不亲,身体健康的男女双方结合。

1.适龄结婚,切忌早婚 南齐禇澄《褚氏遗书》指出:“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后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而交合,则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坚壮强寿”。“求嗣者必先择女,犹种植者必先择地。”(叶天士语)。据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副主席泰勒宣称,青春期孕妇的死亡率可高达60%,另外,早婚每多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如胎萎不长、先天畸形、早产等,其成活率也很低,所生孩子死于1岁以内的占6%,为非青春期所生婴儿死亡率的24倍,即使成活,其体格发育和智力发育也多不良。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最低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晚育年龄为24周岁,这些举措不但有利于我国人口数量控制,也有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

2.近亲不婚,减少残疾 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男女结婚称为近亲结婚。从遗传学上来说:“近亲”指的是较近血缘亲属。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左传》提出:

“男女同姓,其生不藩”。“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国语》曰:“同姓不婚,恶不值也。”。l980年我国《新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有科学道理的。

3.婚前体检,疾愈而婚 明代《广嗣纪要》指出:“螺、纹、鼓、角、脉”不宜婚配。

宋代《妇人良方大全》强调:“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妇有无劳伤痼疾,而依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则有子矣”。婚前体检,可发现生殖器官的发育缺陷或不利于生育的疾病,尤其是通过婚前检查和家族调查,可以发现遗传病或遗传方面的问题。目前已发现有3 000多种疾病与遗传有关。

二、注重房中养生,讲究交合避忌

我国古代房中养生家,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精神心理变化,从人的饮食起居等方面,对房事生活的宜忌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与研究,《玉房秘诀》有“三忌”即所谓天忌、地忌、人忌之说;《素女方》有七忌的见解。自尔有关房中著作与医籍围绕“三忌”与“七忌”之说,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房事避忌理论。

1.不良地利,不宜交合 《玉房秘诀》载:“山川神祗,社穗井灶之处,此地忌也”。又指出:“犯此忌(天、地、人三忌)者,既致疾病,子必短寿”。《广嗣纪要·协期篇》明确谈到,犯此地忌“令人寿夭,小则生病,或若生男,令其丑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寿”。《万氏妇人科》曰:“……三忌日月星辰,寺观坛朝,灶而家墓之处……犯此四忌,不惟令人无子,且致夭也”。《妇人规·子嗣·地利》指出:“如寝室交会之所,亦最当知宜忌。凡神社庙社之侧,井灶冢柩之旁,及日月火光照临,沉阴危险之地,但觉神魂不安之处,皆不可犯,尚有不谨,则妖枉残疾,飞灾横祸,及不忠不孝之流,从而出矣,验如影响,不可慎哉”。应该说并非真有什么鬼神菩萨的审视和惩罚,而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心理反应,不良的环境对人的感官会产生不良的刺激,影响正常的心理,神庙佛坛观之内,令人敬而生畏,冢墓尸柩之旁,令人惊悸不安,井灶圊侧,极不卫生,令人生厌,凡此类不良地利,不符合交合的心理要求,故应避之。交合环境的幽雅、安静、舒适、安全无疑对房事有力,利于优生。如地利不安全,虽未被别人所见,但相爱者精神亦是紧张的,由于不良地利影响性生活的和谐,自然影响优生。

2.不良天时,不宜交合 《玉房秘诀》曰:“又当避大寒大热,大风大雨,日月蚀,地动雷电,此天忌也”。又指出:“合阴阳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望弦以合阴阳损气,以是生子,子必形残,宜谨慎之。第二忌雷风,天地撼动,以合阴阳血脉通,以是生子,子必臃肿”。《妇人规》曰:“凡交合下种之时,古云宜择吉日良时,天德、月德,及干支旺相当避丙丁之说。顾以急猝之倾,亦安将择而后行?似属偶远,不足凭也。然惟天日晴明,光云霁月,时和气爽及慧情思安宁,精神闲裕之况,则随行随止,不待择而人人保辨。于斯得子,非唯少疾,且聪非贤明,胎元禀赋,实基于此。

至有不知避忌者,犯天地之晦冥,则受愚蠢违蒙之气;犯日月星辰之薄蚀,则受残缺刑克之气;犯雷霆风雨之残暴,则受狠恶惊狂之气;犯不阴不阳,倏热倏寒之变幻,则受奸险诡诈之气。故气盈则盈,乘之则多寿;气缩则缩,犯之则多夭。顾人生六合之内,凡生长壮老已,何非受气于生成?而智慧贤不肖,又孰非禀质于天地?此感兆之始之大本,苟恩造命而赞化育,则当以此为首务。”《千金方·种子法》明确指出:“大风大雨,大寒大暑,阴晦日月蚀皆不可交接,所生男女,痴聋,四体不完矣”。

《万氏妇人科》曰:“男女无疾,交会应期,三虚四忌,不可不避。三虚者,天地晦冥,日月薄蚀,雷电风雨,晦朔弦望,天之虚也;地震土陷,山崩水溢,地之虚也;忧怒悲恐,醉饱劳倦,人之虚也。犯此三虚,则交而不孕,孕而不育……四忌者,一忌本身正冲……;二忌大寒大暑,大醉大饱之时;三忌日月星辰,寺观坛朝,灶而家墓之处;四忌触忤恼怒,骂詈击搏之事。犯此四忌,不惟令人无子,且致夭也”。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星辰相应,两者之间息息相关,时时刻刻都在不断地进行信息传递,吸引天之灵露以为精气。正常的寒、热、暑、湿、燥、火是自然界六种不同的气候变化,是万物生长的条件,对人体是有益无害的。如果六气超常太过则变为不正之气,谓之“六淫”,便是威胁人体的致病因素。如严寒可伤阳气,大热可耗散阴津,地摇雷电可使人心神不宁等。总之,由于恶劣的气候超过了人体的自身调节功能,使人体阴阳失去平衡,发生气血逆乱,达不到神交的和谐程度,自然易病,影响优生。

3.情绪不佳,不宜交合 《玉房秘诀》云:“……喜怒、忧怨、恐惧,此人忌也”。

同时告诫:“犯此忌者,既致疾病,子必短寿”。情志指人的精神状态,与脏腑功能关系密切。《素问·五脏别论》说:“人有五脏化无气,以生喜怒悲忧恐”。这说明五脏皆寓有情志。这里所说的情志,是指夫妇双方的情志而言。人的性生活是一种高尚的夫妻间的性行为,男女情爱至深,精神绝对亲密,才能进入性行为阶段。没有这种高尚的情感,没有深度的爱,只是满足生理的冲动,这种人的行为将退化为近似与野蛮的动物行为。无爱的性生活只是一种躯体的运动,夫妇交合首重情感的交流,自古如是。马王堆医书《天下至道谈》提出:房事之前要:“先戏两乐”。《广嗣纪要》说:“男女情动,彼此神交,然后行之,则阴阳和畅”。“思媚其妇,有依其士,则夫妇亲爱之情,虽在田野,未之忘也,故于衽席之间,体虽未合,神已先交”。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精神愉快,心情舒畅之际交合,利于优生。临证发现一些注意在心情舒畅之际交合,性生活美满者,后代多聪明,反之则差。

4.交合时间 明代万全《广嗣纪要·协期篇》指出:“夫妇交合之时,三虚四忌,不可不讲。三虚者,谓冬至阳生,真火正伏,夏至阴生,真水尚微,此一年之虚也;上弦前,下弦后,月廓空,此一月之虚也;天地晦冥日月,此一日之虚也。遇此三虚,需谨避之”。《广嗣纪要》所讲的“三虚”内容正是人体的生物钟问题,按照人体的生物钟演化,而选择交合时间,值得进一步研究。

5.交合方位 《洞玄子》提出:“交接所向时日吉利益损,顺时效此大吉:春首相东,夏首相南,秋首相西,冬首相北”。即性交时如能按时季的顺序做好就可大吉大利,春季头应朝东,夏季头应朝南,秋季头应朝西,冬季头应朝北,值得进一步研究。

6.醉不交合 《素问·上古天真论》指出:“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知御神,多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张氏医统》曰:“若大醉后构精,精中多著酒湿,则子多不寿。”《千金翼方》载:“老子曰:命不长者,是大醉之子。”《玉房秘诀》指出:“合阴阳有七忌:……第三忌新饮酒饱食,谷气未行,以合阴阳,腹部膨亨,小便白浊,以是生子,子必癫狂”。

又云:“大醉之子必痴狂。”《景岳全书》进一步指出:“饮食之类,人之脏腑各有所宜,似不必过于拘执。惟酒为不宜。盖胎中先天之气,极宜清楚,极宜充实。而酒性淫热,非惟乱性,亦且乱精。精为酒乱,则湿热其半,真精其半耳。精不充实,则胎元不固;精多湿热,则它日痘疹、惊风、脾败之类,率已受造于此矣。故凡欲择期布种者必宜先有所慎,与其多饮,不如少饮;与其少饮,犹不如不饮,此亦胎元之一大机也。欲为子嗣之机者,其毋以此为后者”。《饮膳正要》强调:“酒味甘辛,大热有毒。

……少饮为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饮酒过度,伤生之源。”现代医学研究证明,“酒可乱性,亦可乱精”的结论是有科学道理的。饮酒尤其是长期饮酒可使血中睾酮水平降低。特别是平时不饮酒的男性,即使多饮一次烈性酒,也可能引起睾酮水平降低,24小时以后才可恢复正常。临证所见死精子症、畸形精子症等,咨询发现多数都有饮酒的嗜好。若酒后受孕,极易导致胎儿智力低下、畸形、死胎等。古代著名文人李白、陶渊明的后代多智力低下可为例证。

7.吸烟不交合 《老老恒言》说:“烟草味率性燥,熏灼耗损精液。”《本草从新》曰:“火气熏灼,最灼肺阴,今人患咽风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烟所致,耗血损年,卫生者宜远之。”《本草纲目拾遗》指出:“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又云:“耗散正气、耗肺损血、损容、耗血损年”。现代研究证明,一支香烟可以产生2 000毫升的烟雾,内含尼古丁、烟焦油、一氧化碳等多种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不但危害人体健康,而且会引起性功能障碍、精子畸形、染色体异常等。可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吸烟量越大,吸烟时间越长,则精液中畸形精子比例和胎儿致畸率也越高。孕妇吸烟可导致胎盘血管痉挛,胎儿缺氧而造成大脑发育迟缓、体质过低、先天性心脏病等。被动抽烟,同样有害。故为了健康与优生提倡戒烟。

8.病不交合 《友渔斋医话》曰:“今人以病男羸女为不了而毕婚,或男女病患新瘥,以吉日之迫而结婚,病蛾无能茧蚕,破蕊无结实之果”。《产经》说:“温病未愈,忧恐,惊惶,……生子不祥”。《千金要方》云:“疾病而媾精,精气薄恶,血脉不充,既出胞脏,……胎伤孩病而脆。”《妇人良方》指出:“若气血虚弱,无以滋养,其胎终不能成也,宜下之,以免其祸。”《诸病源候论》主张:“妊娠之羸瘦,或挟疾病,即不能养胎,故去之。”古人所言,确有道理。有病者不应怀孕,应积极调治,待病愈之后再孕,以利优生。

9.劳不交合 《玉房秘诀》指出:“合阴阳有七忌:……第五之忌,劳倦重担,志气未安,以合阴阳,筋腰苦痛,以是生子,子必天残”。又云:“劳倦之子必疲伤”。

《张氏医通》说:“大劳后媾精,精中不满真气,则子多孱弱。”《妙一斋医学正印种子篇》曰:“精成于血,不独房室之交损吾之精,凡日用损血之事,皆当深戒”。精血同源,精成于血,不独房劳、性欲过度能耗精,凡是日常工作过于劳累,均可损伤血气,进而影响精液的化生。因此,平时要注意避免过度劳累,利于养精。血充精旺,就为优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10.怒不交合 《张氏医通》曰:“大怒后媾精,精中多挟怒火,则子多乖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