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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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奠定新疆社会建设的新格局(7)

食油:1950-1957年,新疆食油总产量(油料、棉籽折油之和)逐年增加,1949年为9080吨,1956年增长到26320吨,增长2.89倍;人均占有食油量也随之增加,1949年为2.1公斤,1956年增加到4.9公斤。国家收购后,农村人均留油1955年为3.2公斤,1956年为3.3公斤。1954年全国实行油料统购统销,新疆人均食油量高于全国57%,因此,新疆没有对油料实行统购统销,只是加强对油料收购的管理,截至1957年,新疆食油敞开供应。

肉食:1950-1957年,新疆肉类产量逐年增长,1949年为5.06万吨,1957年增长到9.47万吨;人均占有肉食量也在增加,1949年为11.7公斤,1957年达到17.4公斤。从1953年起,省贸易公司由兰州调进腊肉、灌肠、火腿、炼猪油等18吨,冻猪肉150吨。此后,每年冬季都有冻猪肉调进。由于肉食货源有保障,1950-1957年敞开供应,按国家牌价自由选购。

食糖:方块糖是新疆少数民族喜爱的食品,1950-1959年从苏联进口4.1万吨方块糖,保证了市场敞开供应。

酒类:1951-1957年,本地货源充足,地产酒收购正常,市场供应平稳,七年销售各种酒9350吨。

蔬菜:1950-1954年,城市鲜菜以私商经营为主,1955年乌鲁木齐市鲜菜充裕,城市居民人均日消费610克。1956年,蔬菜食品杂货公司系统在乌鲁木齐、伊宁、喀什、哈密、昌吉等地、州、市营销鲜菜,取缔无证经营商贩,全年销售鲜菜3110吨,其中白菜占34%,萝卜占16%,土豆占10%。

1957年销售1.09万吨。

在农村,广大贫苦农民不仅政治上翻了身,而且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1950年实行合理负担政策,征收公粮采取累进税制。各阶层实际负担占常产的比例为:地主30%,富农20%,中农12%,贫农8%,雇农5%。贫苦农民的负担减轻了。1951年自治区开展减租反霸运动,贫苦农民每户分得三四百斤小麦,生活已开始有了改善。邓力群在《合理负担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中举了贫农阿西木的例子:贫农阿西木在1949年,全家6口人未曾添置1件棉袷袢和1双靴子,全年只吃了8-9斤肉。到1950年阿西木就添置了5件棉袷袢、2双靴子、2条毡子,全年吃了25斤肉;1951年又添置了5件袷袢、1双靴子,古尔邦节还宰了1只羊。1953年土地改革完成后,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生活有了明显改善。1953年全疆销售布匹比1950年增加了6.5倍,茶叶增加了3倍。据有关部门调查,1953年喀什地区4个村人均收入为120.4元,比1952年的94.7元增加27.14%;北疆的伊宁、绥定(今霍城)、玛纳斯3县5个村,1953年人均收入216.53元,比上一年度的193.77元,增加11.7%。翻身农民迫切要求掌握文化知识,农村中普遍开展了识字运动,土改使新疆的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1953年公立小学的学生增加了80%,中学生增加了150%。广大贫苦农民的子女有了读书识字的机会,使新疆农村文化落后的状况开始得到初步改变。

1957年,新疆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一五”计划是新疆经济发展速度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五年计划,也是人民生活提高很显着的五年计划。

居民消费水平年均增长11.15%。1957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由1952年的722元,增加到953元,增长32%。农牧民平均消费水平由87元提高到126元,增长44.84%。1957年自治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8.3亿元,比1952年增长1.25倍,年均增长17.5%。按人口平均由1952年的70元增加到125元。

1962年5月4日,自治区党委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新疆解放以来,人民生活的情况概括起来是:从减租反霸至高级合作化时期,一直是上升的,各族人民是很满意的,现在还很羡慕那个时期。

(三)1958-1976年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艰辛的年代

从1958年至1976年,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是下降的。由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两次折腾,国民经济遭受巨大破坏,又由于人口过快增长,人民生活十分艰辛。“二五”时期(1958-1962),居民消费水平是负增长(-1.19%),1963-1965年居民消费水平增长1.59%,这是在负增长基础上的恢复性增长。“三五”时期(1966-1970),居民消费水平又是负增长(-0.36%);“四五”期间(1971-1975),居民消费水平几乎是零增长(0.1%)。

十八年综合起来统计,人民生活实际上是负增长(-0.14%)。

短缺经济的现状,人口过快增长,使物资供应紧张起来,新疆不得不于1958年实行主要生活必需品按人头定量供应。1958年自治区政府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特重体力劳动者,平均每人每月定量不得超过50市斤;重体力劳动者,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2市斤;轻体力劳动者,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过35市斤;机关团体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学校教师、11岁以上学生,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9市斤。布票,南疆每人每年7.7-9.5米;北疆每人每年9-10.5米。食油,1957年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实行食油凭证定量供应,每人每月312.5克;1961年自治区粮食厅对全区76个市、县进行调查,食油月定量最高为拜城450克,乌什431.3克,乌鲁木齐、伊宁312.5克,其他市、县均为250克或低于250克,其中不到100克的市县有21个,最低的仅62.5克。肉食,1958年6月,喀什地区首先实行定量供应,定量标准每人每月250克。1959年全疆均实行肉食定量,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四地州所在城市每人每年4-8公斤;其他地州所在城市6-12公斤。1960年中苏关系紧张,从苏联进口方块糖成了问题,食糖也实行定量供应,每人每月发1张糖票,供应标准按货源多少临时确定。

农村生产队统购粮食时留口粮标准按粮食收获多少确定,一般在350-400市斤,最低300市斤原粮,按100斤小麦加工81斤面粉折算,350斤可加工283.5斤白面,平均每月23.6斤;400斤加工324斤白面,平均每月27斤;300斤加工243斤白面,平均每月20.25斤。当然不可能给农民全留细粮,还有一大部分杂粮,主要是玉米。产食油的地区全年每人留食油3-4市斤,每月125-166.7克。肉食生产队自行解决。牧区长期放牧的牧工每人每年口粮不超过240市斤,一般牧工不超过200市斤,不供应植物油,如有困难每年补助0.5-1.5公斤。应该说这个标准是较低的,如果农民有自留地、自留畜的话,还可以自己解决一些生活资料,大部分人生活还可过得去。但是,人民公社化后,自留地、自留畜都归公了,所以一切生活资料都得靠生产队,而生产队又供应不了。例如,有些地方规定1个月供应1公斤肉,实际上根本兑现不了。“有些地方群众把吃肉寄托在死牲畜方面,死了牲畜就分点肉吃,不死牲畜就吃不上肉。”农民只能靠这点口粮度日子,生活已是紧巴巴的。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定量一减再减,生活真是雪上加霜。1960年,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喀什、伊宁、哈密5个主要城市粮食供应定量分别降到平均28-30市斤,乌鲁木齐70%是供应杂粮。1960年冬天,乌鲁木齐市居民的蔬菜供应,平均每人每天只有50克,还不能保证每天供应,有时十天半月也不能供应一次;食盐也曾供应不上,糕点供应时断时续,豆腐、粉条很久没有供应;糖、烟、酒在前一时期,还能按时供应一点,现在也没有了。肥皂、香皂已经有三个月的时期,没有给市场供应。市民吃水,也曾要排队,而且等的时间很长,所有澡堂,都曾因无水,停止了营业。喀什市、博尔塔拉和塔城镇由于燃料供应不足,不少市民和机关,无法燃火取暖和做饭。

1961年布票定量最低,农牧民每人每年1.8米,城市居民每人每年0.8米。

1962年5月4日,自治区党委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人民生活从1959年到现在是下降的,如口粮标准,原全疆每人每年平均400多斤,现只有300多斤;布的供应标准原每人每年平均10米,现加上奖励布票也只有2米,油、肉、茶、糖、靴子的供应标准也有很大降低(茶叶,牧区由每人每月供应250克减为100克,糖由每人每月250克降为50克)。各族人民生活感到有很大困难,特别是有一部分群众衣衫破烂,没有靴子穿,牧区群众缺少茶叶,意见很大。

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到1965年经济开始走上良性发展之路,在经济好转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视安排好人民生活,1965年3月,发出《关于牛羊肉敞开供应的通知》,全疆牛羊肉全部敞开供应。然而好景不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新疆经济形势愈加严峻。

“文化大革命”时期,新疆各族人民生活困难已在第四章中讲过,这里再补充一些情况。1968年全疆开始第二次肉食定量供应,乌鲁木齐市每人每月由1公斤降到半公斤,再降到250克,到1969年春节,“买不到肉,买不到油,买不到菜,给每人卖2斤豆腐、2斤白菜,有的地方只卖给每人1斤豆腐、1斤白菜,甚至买了白菜就不能买豆腐,买了豆腐就不能买白菜。”进入70年代,和田、喀什、克孜勒苏、阿克苏等地、州,普遍反映这些地区的社员粮食不够吃,人民生活有困难。1971年春,和田地区群众写信给自治区革委会,反映群众生活实在有问题。皮山县红光公社的贫下中农,最近生活很困难。原来这个公社的口粮是320斤,后来压低到260斤,而真正落实到社员的只有240斤(还是原粮),这显然不够吃。就这240斤口粮,因为社员没有钱买粮,不得不拆房子,卖木料,再买口粮。有的社员为生活所逼迫就外逃,这类事情,墨玉县也出现。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北疆和东疆的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等城市缺粮,最紧张时动用4500辆汽车,挤占了几乎所有的运力从喀什、和田向北疆运粮,同时,经中共中央西北局安排,由甘肃省自派汽车从和田、喀什地区调往该省粮食2133万公斤。而到“文革”时期,南疆五地州由“新疆的粮仓”变成缺粮区,需要调运粮食去接济,北疆的粮食也不够,只好向中央求助。1973年2月1日,自治区党委请求中央调粮和准予动用战备粮。报告请求中央:(1)批准就近动用战备粮3千万公斤(主要是阿克苏、巴州);(2)请中央安排调入乌鲁木齐粮食5千万公斤,以便腾出运力,抢运粮食到和田、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自治州。1974年2月12日,自治区党委向中央报告:今年粮食收支仍难于平衡,购销逆差5000万公斤至7500万公斤,请求中央今年安排调入自治区粮食5000万公斤,并从3月份开始调进,5月底以前调完。

此粮刚调完,又派专人去北京要粮、油、肉。是年7月22日至8月3日,国家计委约请国务院有关部、委举行会议,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副主任祁果关于当前新疆国民经济情况的汇报:今年新疆旱情较严重,预计全年粮食产量将比去年减收2亿公斤左右,1974年粮食购销逆差约2.25亿公斤,请求中央调入粮、油、肉。会议研究决定,先调进粮食1亿公斤,食油75万公斤,增调猪肉1000吨。最紧张的时候,和田地区人民没有饭吃、没有衣穿,请求中央派波音707飞机运送物资去救济。1967-1977年粮食年度,自治区共从区外净调入粮食8.95亿公斤,其中1974年和1975年粮食年度就调入5.45亿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