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宁波盐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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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先秦至明清时期的宁波盐业(4)

发展至清,据雍正《宁波府志》卷11·《公署》记载:“清泉场盐课司署,县南四十里,今圮。穿山场盐课司署,县东南八十里海晏乡。”又卷12·《镇海县户赋》记载,包括新升课在内,“清泉场课一千六百九十八两四钱八分零”,“龙头场课一千二百二十二两六钱一分零”,“穿山场课八百四十六两二钱四分零”,“长山场课一千四十两九钱六分零”。

据明成化《宁波府简要志》卷3·《盐场课司》记载:“大嵩盐场盐课司,鄞县东一百里。旧大嵩场,洪武三年重建,二十五年改今名。盐仓三处,官攒各一人,工脚盐课若干引、若干斤、若干钱。”即明鄞县大嵩盐场场址大致在今大嵩港两岸及沿海的地域。有关大嵩盐场的额征,明嘉靖《宁波府志》卷12·《额征》又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记载,具体是:“十一团,灶户共一千六百六十一丁,总催八十七名,岁办额盐三千一百一十四引零,内除水乡纳价灶盐三百二引零,开发鄞县征银径解本场,实征滨海灶盐二千八百一十一引零,内计折色盐七百四引零,本色盐二千一百七引零,常股盐一千六百二十四引零,存积盐八百四十二引零。每岁听商出入,盐数与岁办同额。”发展至清,据雍正《宁波府志》卷11·《公署》记载:“大嵩场盐课司署,在县东南八十里,久圮。”又卷12·《鄞县户赋》记载:“清泉场课,涨东团、涨中团、新盐团共征解银三百九十四两九钱二分零。民粮包补正科银三百一十一两四钱七分零,车珠银五两二钱九分零,实征灶户正课银七十六两八钱四分零,车珠银一两三钱零。”又“大嵩场课,一团、二团、三团、四团、五团共征解银一千一百七十四两三钱八分零。民粮包补正科银三百七两一钱二分零,车珠银五两二钱二分零,实征灶户正课银八百四十七两五钱二分零,车珠银一十四两四钱零”。

据明成化《宁波府简要志》卷3·《盐场课司》记载:“玉泉场盐课司,象山县东南十里,盐仓六所,陈跳仓、浦东仓在政实乡,廒后仓、下庄仓在游仙乡,马冈仓、渡头仓在归仁乡。官攒各一,工脚十八名,灶丁六百二十九丁。盐课二千五百二十一引零。”即明代玉泉盐场场址大致散布在今象山县南北相距百里的沿海诸乡。有关玉泉盐场的额征,明嘉靖《宁波府志》卷12·《额征》又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记载,具体是:“十一团,灶户共一千七百五十丁半,总催十五名,岁办额盐二千五百二十引零,内除水乡纳价灶盐七十引零,开发象山县征银径解本场,实征滨海灶盐二千四百五十一引零,内计折色盐二千四百二十六引零,常股盐一千四百五十六引零,存积盐九百七十引零。每岁听商出入二千五百二十一引零。”发展至清,据雍正《宁波府志》卷12·《象山县户赋》记载:“玉泉场盐课银四百五十九两二钱一分零。车珠银七两八钱零。雍正四年新升课银一两三分零。车珠银一分七厘零,俱灶田地并灶丁出办,于雍正六年奉文将丁银豁除摊入田地科征,此项征解盐道。”

据明成化《宁波府简要志》卷3·《盐场课司》记载:“岱山场盐课司,鄞县东九十里在昌国,洪武二十年徙建,年度芦花场入本场,盐仓处,官攒、工脚与大嵩同,盐课引零。”由此,昌国县内的盐场随之而废。据《岱山县盐业志》记载,明正统二年(公元1437年),裁岱山盐场。清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海禁”开放,岱山展复。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盐场产地遍及岱山、秀山、长涂3岛。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盐场又具规模。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岱山岛产地分东岱、西岱19庙(时产地以庙为界),并附长涂一庄。

明代,余姚石堰盐场大致位于大古塘以北一带。石堰场旧称六仓一团三管。对此,民国杨积芳《余姚六仓志》卷1·《图说》说,“东界慈溪,西界上虞,南至大古塘,北至海,名曰六仓,历年久矣”,并称六仓之名起于何时已无从稽考。具体位置及变更,据《宁波盐志》记载,明景泰年间(公元1450-1456年),余姚石堰盐场东起鸣鹤盐场杜家团,西至上虞金山盐场,南起大古塘,北至海口,面积77937亩,场分六仓,曰埋上仓、埋下仓、柏上仓、柏下仓、梁上仓、梁下仓。天顺年间(公元1457-1464年),盐区位置开始推进到新塘以北。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又于新塘下筑塘,塘北唯灶户是业,塘南与军民共利。此塘名周塘,在明后期是余姚盐区盐农分界塘。截至清初,余姚石堰盐场岁办盐课数万引,已发展成为当时两浙最大的盐场。据《慈溪盐政志》记载,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石堰场改称余姚场。

至于明清时期的宁海长亭盐场,据明崇祯《宁海县志》卷2·《仓场》记载,长亭盐场于“洪武初开设盐课司,隶都转盐运使司。灶户仍编里甲场为团八:曰枫林,曰西团,曰灵屿,曰东团,曰东浦,曰车岙,曰东井,曰青屿。又外小团五附焉,曰义岙、涂下、里屿,团为牌十,计八十余牌,为户十,计八百余,是为一千三百七十九丁办盐之数”。又卷3·《课程》记载,长亭盐场课司盐四千八百八十五引零。延至清初,灶丁仍有2696丁,年产额盐4885引185斤,是为长亭盐场的鼎盛时期。但在清中后期,由于宁海长亭盐场地处的三门湾沿岸属浅水海岸,滩涂淤涨甚速,造成原内场有灶之田去海甚远,盐田日渐土沃田淡,不宜制盐。至清末,内场已从原来的20团减少到仅存3团。

二、盐业生产的技术与组织

截至明代,宁波制盐仍沿用前代的煎制,并无大的变革。至于晒制在宁波使用于何时,诸文献记载不一。据《宁海盐政志》记载,宁海“迨清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5年),始创坦晒之法,利用日光、风力自然能源,取代柴薪煎盐”。若此说法无误,清初宁波的一些盐场制盐当已开始采用晒制。此地方文献记载的乾隆年间,也是目前宁波制盐史上有关晒制在宁波使用的最上限。

晒制的使用无疑是宁波海盐生产技术的一大进步。有清一代,宁波盐区晒制分为板晒和滩晒两种。所谓板晒,即用杉木制成的盐板晒制成盐。

据民初杨积芳总纂的《余姚六仓志》卷8·《盐法》记载,余姚“晒盐始于咸丰壬子年,用泥板。咸丰末,岱山盐板夹潮冲来,依式改用木板”。即清代宁波盐区,岱山最早使用木板晒盐技术,在岱山木板晒盐技术传播到余姚前,余姚晒盐最初使用的是泥板。又据民国周庆云等纂《盐法通志》说:“板晒之法,创于乾嘉年间,初仅岱山一处,既而余姚之石堰场。”也说明使用木板晒盐在清代宁波的使用有一个逐渐推广的过程。自乾嘉年间岱山、余姚等盐产地兴起板晒法后,至光绪六年(公元1867年),据当时盐政司的清查,“岱山晒板,同治十一年萧大使诗原查十九万一千九百八十四块,余姚晒板,较光绪四年庄令凤启原查(数),已增至二十二万五千六百六十五块”。

有关晒板的制作,《余姚六仓志》卷8·《盐法》记载,晒板“用杉木制成,四周围以木匡,以便贮卤,板面平滑合缝之处以尖凿錾成斜路,嵌以油灰下渗漏板之底面,以木制横档四条支持之,俾板不至因重量而坍脱”。又进一步指出“板价优劣大小不等,初板皆盐民私有,迨清光绪六年间,官给板照,毁二留八,于是有官板、私板之别”。自此,余姚盐政管理也由聚团公煎,改变为控制盐板、限定产额等法。

至于板晒的程序,《余姚六仓志》卷8·《盐法》又条分缕析为:“一曰灌卤,以卤吊汲取盐卤倾诸晒板,灌足一板而止。天晴日烈时,有须灌至二、三度者,灌卤之多寡与盐质之美恶及盐业之经济颇有关系。二曰爬盐,卤在板既经日炙风吹,水汽蒸发乃渐结晶,以盐爬爬堆一隅。三曰沥盐,盐既堆积一隅,乃用盐铲铲入竹箩,以木架架箩于空缸上,使所含之苦卤自箩孔沥出,而后盐乃告成。”利用日光、风力的晒盐法比之于利用火力的煎熬法,虽然需要较长时间,且不可避免地受到阴雨天气的影响,盐的产量有时也难以保证,但是板晒较之煎盐工本低,且更适宜于宁波短晴多雨、天气多变的气候,也可以开展大规模生产,这些就成为板晒法在宁波盐区日渐推广的主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