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冯友兰
冯友兰的生活年代是1895—1990年,河南唐河人。他自幼学习《三字经》和四书五经。中学时接受新式教育,开始对西方哲学有兴趣。1915年,考人北京大学文科攻读哲学。1918年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改读研究生。接触到多方面的西方哲学,最后选择的是新实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回国后先后在中山大学、广东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大学任教,任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抗战时期,他拒绝做官,坚持艰苦的教学生活,并写出著名的“贞元六书”,即《新理学》、《新事论》、《新世训》、《新原人》、《新原道》和《新知言》六种书的合称。他在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上有举世公认的贡献。
关于与人类之爱关系密切的伦理学与人生观方面,主要在他的《新原人》中有所阐述。
他首先提出对于人生的“觉解”和“意义”的问题。
他说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的程度,可有不同。因此,对于人的意义,也有不同。”(《新原人》)
他将人生境界分为四个层次:
(一)自然境界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底”。所谓“顺才”,就是顺着生物学的本性,顺习”就是顺着社会习惯。
(二)功利境界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底。所谓利,是为他自己的利。”
(三)道德境界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底……求社会的利底行为,是行义底行为。”
(四)天地境界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地……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他已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会的全的一部分,并且是宇宙的全的一部分。”(以上均见《新原人》)
从人类爱的角度看,冯友兰所指出的人生四个境界,都是有体现的。人类的爱,首先是人类的自然属性。家庭内部的情爱、慈爱、孝爱,都来自类的自然本性。这就是冯友兰所说的“自然境界”。
情爱、慈爱、孝爱,以及对社会,对人民的仁爱,都不是纯精神性的,是需要有实际的功利性。孙中山说,博爱要与民生相结合,也是说的博爱的功利性。这就是冯友兰所说的“功利境界”。
人类之爱,是人类的高尚道德。慈爱、孝爱、仁爱、博爱等,不仅有功利性,更具有道德性,往往是道德性超越于功利性。这就是冯友兰所说的“道德境界”。
人类之爱,不仅局限于家庭,甚至不局限于人类社会,它扩大到人类对大自然的爱、对人类种族的爱、对宇宙之爱。那就是冯友兰所说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的人生四个境界的学说,对于我们理解人类之爱是有启示的。
总之,清代以后,西方思想传人中国,对中国的哲学思想产生深刻影响。现代中国有多位思想家,为传播和实现各种人类之爱,为中国的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人关于爱的观点综述
本章概要地综述中国哲学中爱的理念的历史发展,并与西方哲学中爱的理念进行对照分析。
一、中国人认识爱的历程
(一)老子的道之爱,有探索自然本质的思想,但是没有引导出科学。老子的“道为天地母”所体现的“道之爱”,不仅在中国哲学中非常有特色,在世界哲学中也是独特的。
这是一种本体论的爱,一种哲学之爱,而不是宗教之爱。这在世界思想史上,是极少见的老子说的“道法自然”,是有透视自然本质与规律的思想的,展示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少有的对于自然秘奥的兴趣。墨子的学生(墨家)曾经对于物理学(特别是光学)有较多的阐述,但是这个探索自然的思想萌芽,在汉代“独尊儒术”后没有得到发展,以至错失了中国发展自然科学的机遇。
(二)庄子的自然与自由之爱是有特色的,但是没有得到继承。
庄子哲学中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与自由之爱。西方哲学中,斯宾诺莎提出自然神学,他也是提出自然之爱的。但斯宾诺莎的学说是:自然就是上帝,因此,人类应当像热爱上帝那样热爱自然。
庄子的自然之爱,并没有借助于上帝,他是在直接与自然的接近中感悟自然的伟大与可爱。他为在梦中成为蝴蝶而感到非常高兴。这是一种无神论的自然之爱,是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观。在当代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庄子的自然之爱,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庄子的自然之爱中蕴涵着他对自由之爱。他特别赞扬的,是大鸟的自由而高远的精神。自由,正是中国哲学中欠缺的因素。
但是在汉代“独尊儒术”后,庄子的自然与自由之爱,除了少数诗人与画家外,基本上没有得到继承。
(三)墨子的兼爱学说值得重视。
墨子的兼爱学说,儒家是不赞成的,孟子批评墨子的“兼爱”是“无父”,即不重视对父母的孝爱。
当然,孔孟认为,对父母之爱应该优先于对他人之爱,这是符合社会伦理的。但是,不能不看到,墨子的兼爱学说,有比家庭伦理更重要的社会伦理与政治伦理的意义。
墨子的兼爱思想,在当代世界是有价值的。
(四)孔孟儒家以仁爱为核心思想。
孔子提出“仁者爱人”,孟子提出“仁者人也”,他们所倡导“仁爱”学说,是中国儒家哲学的核心思想。
虽然西方哲学家论述爱,并不局限于性爱。但是,从古希腊开始,直到当代美国哲学辛格,他们所谓的爱,实际上都是以性爱为核心的。
但是,人毕竟是社会性的高等动物,人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而不仅是生活在两性关系之中;因此,儒家所提倡的仁爱,与性爱相比,应当说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
中国有两千多年的文明史。在这两千多年中,中国虽然经历了无数次战乱与动荡,但是中国社会依然稳定地存在,中国的文明得以维持;不能不说,这种文明的延续性与中国的主流哲学——儒家所倡导的仁爱思想,有一定关系。
在今天,仁爱思想对于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对于减少贫富差距,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都是有意义的,是应该继续发扬的一种重要的价值观。
(五)仁爱思想在歪曲中的进展。
儒家思想在中国的发展是经过曲折的。
汉代董仲舒是一个大哲学家,他对于儒家在中国获得崇高的地位是有贡献的。但是他提出的“三纲”思想,是对孔孟仁爱思想的一种扭曲。
孔子的“仁者爱人”是一种伦理学思想,从“爱人”两字,也能理解孔子的原意中,爱是带有对人关爱的感情的。孟子的“仁者人也”,着重是指出:爱是人的本性和天性。
董仲舒将人与人的关系,变成是一种“纲纪”,变成人必须服从的“礼教”。并且在这种礼教中,将人分成上下等级,将孔孟所倡导的相互关爱的关系,变成命令者与服从者的关系。
到了魏晋时期,王弼提出“名教顺应自然”;阮籍、嵇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反对“礼教”对人性的限制与束缚,主张回归人性,回归人间的真爱。
他们的思想是有进步意义的。
两程和朱熹的理学,有较完整的哲学框架(有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观),是中国哲学史的一个高峰。
然而理学过分强调“天理”而否定情感与欲望,是对于人类爱的片面认识。人类爱,首先是人类的一种情感,一种爱的欲望。当然,人类爱也具有理性的指导。但如果像朱熹所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那么,这个“天理”中,就没有了情感与欲望,这是违背人性的;那就不存在真正的爱。
到清末民初,朱熹的观点受到陈独秀等进步思想家的批评。
明代王阳明的心学,突出了心的意义。“心”就是人的良知和天性,也包括人的天生情感。一个人是否具有爱心,不必去问天理,只要问问自己的良心或良知。
由于人类的爱是出乎人的天性的。因此,心学与理学相比,更接近于人类爱的本质。
(六)在近代与现代,中国爱的理念的曲折前进。
梁启超的“新民说”提出:“若有欲求其真自由者,其必自除心中之奴隶始。”
这是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明确提出“自由”的概念。也就是提出了自由之爱。这个观点,在中国,不仅在当时,即使是在今天,也有着重要意义。
由于几千年的专制制度的统治,又因现代中国政治改革的滞后,在中国人的思想中,自由之爱是比较缺乏的。梁启超的“新民说”,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孙中山的博爱思想,应该给予高度的评价。他提出的博爱,是将中国儒家的仁爱、韩愈提出的“博爱之谓仁”,与西方国家在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中提出的“博爱”等结合了起来;不仅符合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也充分吸收了西方的近代进步思想。应该说,这是带有世界性的,是世界人民可以普遍接受的思想。可惜,在当代中国,博爱思想,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宣传和发扬。
陈独秀为中国引进西方思想的精华——民主与科学。民主与科学两者,是中国社会进步的关键性因素,也是中国人实现各种人类之爱的根本保证。
“五四”运动之后,爱的思想与自由、民主、科学等理念相结合,有较正常的发展。男女情爱与对自由之爱等,都得到较大的普及。
改革开放以来,在和谐思想指导下,各种人类之爱,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但是,官场上贪污之风盛行,社会上贪荽与欺诈横行,城市内部与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严重,要全面实现人类之爱,尚待持久的努力。
二、中西方关于爱的理念的比较
如果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中爱的理念相比较,可以见到中国哲学中爱的理念的一些优点与不足:
(一)从爱的理念的内涵来看。
中国哲学始终是以仁爱作为人类爱的中心内涵。
中国哲学从仁爱出发,对于对父母的孝爱、对师长的师爱,都特别重视。孝爱与师爱,形成中国的文化传统。即使在今天,全世界的华人社会中,都非常推崇孝爱和师爱。孝爱是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师爱是有利于教育传承的,都对社会进步有积极影响。
西方哲学关于爱,有狭义与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理解,爱就是指性爱;广义的理解,爱可以有很广泛的对象,如家庭、国家、自然、艺术、科学、自由,等等。
可以这样说,中国的仁爱,比西方的性爱,有更广的内涵;而西方的广义的爱,又比中国的仁爱,有更广的内涵。
今天,对中国传统的仁爱(包括孝爱与师爱)应该继续发扬;但也应该将爱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扩大到对科学、艺术、自由、民主的爱。
特别是自由、民主之爱,是中国历史上最欠缺的。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帝王专制的历史,中国人有长期的做奴隶的习惯。按鲁迅的说法:“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中国人或“坐稳了奴隶”,或“想做奴隶而不得”。
民国以来,帝王是没有了。即使是今天,尽管国家有各种进步,但是中国人还没有享受到完整的自由与民主。
因此,中国还需要继续鼓励与发扬人民对自由之爱与对民主之爱,以实现国家与社会全面的进步。
(二)从对于爱的探讨方法来看。
一般来说,中国哲学或擅长于抽象的思考(如老子、王弼等),或善于形象性的描述(如庄子),但缺乏理性的、逻辑性的推理。
西方哲学则有较为深人的理性推理与分析。
西方哲学从古代起,就将人类的心灵分为理智、情感、意志、道德等方面。不同哲学家之间,有不同分类(例如休谟与康德),也有不同意见之间的辨析或争论(例如关于先验论的争论)。
因此,西方哲学对于人类之爱的认识,要比中国哲学深一些。再加上科学的帮助,使西方人对于人的精神生活与人脑的组成,有了更符合实际的认识。在这方面,是中国哲学家与思想家需要向西方学习的。
中国哲学中,对人类爱进行了对象化与精细化,如有孝爱、慈爱、恩爱、师爱等,这是西方哲学中很少见的(例如西方哲学中,没有对于孝爱与师爱的专门论述),这个优点值得继续发扬。
(三)从爱与宗教的关系来看。
西方哲学有宗教的传统,古代西方哲学家都承认神的存在;中世纪哲学家,更将神爱放置在最高的位置。近代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康德,也将灵魂与上帝放在他的理性思维之中。
中国哲学,从老子与孔子开始,基本上是无神论。老子是抽象地探求天地的秘奥;孔子是探求人生与道德,而不谈论“神”。中国古今哲学家,基本上不谈神,从这方面讲,中国哲学比西方哲学更为理性。
但是在中国,自古至今,宗教始终是存在的;信仰宗教的人数也非常多。许多人在宗教中求得爱:或上帝的爱,或菩萨的爱,或祖宗的爱。
应该说,宗教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人类的爱,许多体现于宗教之中。因此,从人类的精神需求来说,从人类对于爱的渴求来说,宗教问题是难以回避的。
在中国,需要以“人类之爱”这个人类共同的理念,在信教者与非信教者之间,在各种宗教之间、进行沟通与交流,共同组成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