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爱的哲学:这本书帮助你明白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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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西方人谈爱(3)

(二)爱是最高的德行。

阿奎那说至于爱德,则直接达到天主自己,为能留在天主内,而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东西。为此,爱德比信德或望德更为崇高,因而也比所有其他一切的德行更为崇高。”

阿奎那这个观点与奥古斯丁是一致的,也就是认为,爱德高于信德和望德。而他提出了更充分的理由。他认为:信德和望德都有自己的目的(认识真理,或获取善果),而爱德并没有目的,因为他本身就是最高的目的。

如果古希腊哲学家将真、善、美看作是人类最高目的,那么,阿奎那的观点就是:爱与真、善、美一样,也是人类的最高目的。

(三)意志是爱的主体。

阿奎那说欲望有两种,即:感觉的欲望,以及理智的欲望;理智的欲望也叫做意志……爱德的主体,不是感觉的欲望,而是理智的欲望,亦即意志。”

阿奎那在这里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即:爱并不是一种从感觉出发的欲望,而是一种从理智出发的欲望。然而,既然是一种欲望,就是有情感因素的,而不是一种纯粹的理性活动。阿奎那说,爱是一种理智的欲望或意志,他的意思是:爱既有情感因素,又有理性因素。

一般地说,人的爱,或人的意志,都是既有情感因素,又有理性因素。例如人有爱国的意志,就是既对自己的祖国有热爱的感情,又在理智上知道自己的一切都受祖国的恩赐。

爱是情感与理智的综合,这是本书关于爱的一个基本观点。

(四)爱的次序。

阿奎那在《神学大全》的第26题的标题,就是《论爱的次序》。

他的主要观点是:

1.爱应该是有次序的。

他说在那些以爱德去爱的事物之间,按照其与这爱的第一根源,及天主的关系,必然有着某种次序。”

2.爱天主应胜于爱自己。

他说人应该以爱德去爱那大家所共有之善的天主,胜于爱他自己。”

3.爱自己应胜于爱近人。

他说:“一个人自己分享天主之善,比别人与自己一起来分享,是一个更强的爱的理由。所以,人应该以爱德去爱他自己,胜于爱近人。”

4.爱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重于无血缘关系的人。

他说由自然的出生而来的联系,显然先于其他所有的联系,也比他们更为稳定。”

5.爱父母应重于爱子女。

他说由于子女与自己的亲密关系,父亲自然而然地更爱自己的子女。可是,从更高尚的善方面来看,子女则自然而然地更爱自己的父亲。”

从上述阿奎那关于爱的次序来看,他的观点,除了将爱天主放在首位(这是基督教哲学的首要观点)之外,其他的观点,与中国儒家的思想是比较接近的,例如对于父母之爱的重视,对于有血缘关系者之爱的重视。爱自己重于爱别人的观点,也是符合人的本性的。

总之,中世纪哲学家奥古斯丁与阿奎那的爱的观点,是与基督教的教义密切结合的。他们的学说,特别是爱比信、望更重要的论述,不但加深了信教者对上帝与基督的热爱,对于非信教者来说,也有启发与教益。

斯宾诺莎与休谟论爱

欧洲的中世纪随着文艺复兴的兴起而终止。文艺复兴从14世纪的意大利开始,于15—16世纪在西欧各国昌盛起来。

这个时期中,有但丁(1265—1321)《神曲》的创作;有哥白尼(1479—1543)“日心说”的问世;有马丁。路德(1483—1546)的宗教改革;有麦哲伦(1480—1521)航行全球的成功,以及由此而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产生和发展。这一切都无情地冲击着中世纪的宗教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与垄断,终于导致了中世纪文化的解体。

文艺复兴后,直到17世纪,欧洲出现了两股主要的哲学思潮,一是西欧(法国、荷兰)的唯理论;一是英国的经验论。

唯理论学派的主要哲学家有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经验论学派的主要哲学家有培根、霍布斯、巴克莱、休谟等。

文艺复兴运动所冲击的对象,主要是控制中世纪思想的基督教神学。神学的核心思想是爱上帝,爱在基督教哲学中有崇高的位置。基督教哲学在一定程度上,将爱的概念神圣化、神秘化。

近代西方哲学,不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继承亚里士多德的思路,对爱进行理性的思考,将爱放在伦理学中来讨论。虽然,爱的位置与在基督教哲学之中相比有所下降;但是在近代西方哲学中对于“爱”有更深人和理性的阐述。他们将爱的概念与情感、意志等概念结合起来,将爱与人的自由、人的本质等概念联系起来,因此使爱的哲学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都得到发展。

近代西方著名的哲学家很多,本章选择两个对“爱”有较多论述的哲学家作为代表:一是代表唯理论的斯宾诺莎;一是代表经验论的休谟。

一、斯宾诺莎论爱

斯宾诺莎(1632—1677),出生在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先居住在西班牙,后来迁到荷兰。他17岁时从事贸易职业,但他的兴趣是在哲学和科学。他阅读了培根、笛卡尔、霍布斯等的哲学著作,形成了自己的不符合宗教教义的哲学观点。1656年,他因此而受到严惩,被教会逐出教门。他被迫离开城市,以磨制镜片为业。最后于1677年病逝。

斯宾诺莎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生活简朴,终身没有娶妻生子。

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是:《笛卡尔哲学原理》、《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等。他认为,哲学也应像几何学一样,从基本定义、公则出发,经过逻辑推理,得到各种命题和结论。这就是唯理论哲学的特点。

现将斯宾诺莎关于爱的论点归纳如下:

(一)自然神学。

自然神学是斯宾诺莎的十分重要的哲学思想。他的《伦理学》一书的《论神》部分,以及《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录的《形而上学思想》,都阐述了他的自然神学。自然神学与爱有密切的关系。

基督教神学和哲学的核心是爱上帝。斯宾诺莎要回答的问题是:上帝究竟是什么?他的答案是:上帝就是自然!

神的最主要属性是神的永恒性。

神只有一个。

唯有神才能称为无限的。

广大无边属于神……因为它被看作第一因。

(以上引自《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录的《形而上学思想》)

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反之一切事物都受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决定而以一定的方式存在和动作。

(引自《伦理学》的《论神》)

斯宾诺莎的以上论述中,是没有人格神的含义的,即上帝并不是像基督教徒想象中的天上的慈祥老人。他是将上帝看成是大自然本身。因为,只有大自然,才是永恒的,是唯一的,是无限的,是一切事物的第一因。

他说一切事物都受神的本性所决定。”很显然,一个慈祥老人的本性不可能决定一切事物的本性;只有自然的本性,才能决定一切事物的本性。

因此,斯宾诺莎的关于神的观点与基督教原来的观点(如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是不一致的,是背离的。因此,他受到教会的严惩,而被逐出教门。

教会认为,斯宾诺莎是无神论者。其实,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处处提到“神”,他不是真正的无神论者,他只是认为:自然就是上帝。

因此,基督教的爱上帝,在他的哲学中,就是爱自然。在本书论述的“爱的哲学”中,他的“自然就是上帝”的观点,有着重要位置。事实上,他这个观点,沟通了哲学、科学和宗教。

(二)人的心灵和身体都由神而出。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论心灵》的“命题二十”说人心的观念和知识同样存在于神内,并由神而出,正如人身的观念和知识那样。”

因为神就是自然,这个命题的意思是:人的心灵(精神)和身体(肉体)都是自然的本性所形成的。

爱属于人的心灵,因此,人类的爱也是自然或人类的本性所产生的。在本书所讨论的爱的哲学中,这是一个基本观点。

这个命题也说明:斯宾诺莎关于爱的观念,来自上述关于神的观念,而不是来自经验。这是唯理论的思想方法。

(三)身体与心灵的关系。

斯宾诺莎在他的《伦理学》的《论情感的起源与性质》部分中,有许多关于爱的直接论述。他讨论了身体与心灵的关系。

他在“命题二”中说身体不能决定心灵,使它思想;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使它动或静。”

而在“命题十一”中说如果一物增加或减少,促进或阻碍我们身体的活动力量,则这物的观念就会增加或减少,促进或阻碍我们心灵的思想力量。”

在“命题十二”中说心灵总是尽可能努力去想象足以增加或助长身体的活动。”

将这几个命题综合起来看,斯宾诺莎的观点是:1.身体和心灵是互相独立的,不能互相决定;2.身体和心灵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

在人们的爱的感情生活中,他这两个观点都是有体现的。本书第二篇中介绍的顾准,他在晚年身患重病,但他热爱自由、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并没有改变。说明身体是不能决定心灵的。

但是在正常情况下,一种热爱生活、积极乐观的心灵,是有利于身体健康的。

(四)知识与认识方法。

斯宾诺莎在他的《知性改进论》中指出:人的知识有四种:一是传闻知识;二是感性知识(或经验知识);三是理性知识(或推理知识);四是直觉知识。他认为第一、第二两种知识都不可靠,第三种知识比较可靠;第四种知识最可靠。

他这里所讲的是人的认识方法,他特别重视直观方法。这个观点,对于我们认识“爱”有重要意义。人们对父母、子女、情侣、朋友以至祖国,会产生爱的认识和感情,首先依靠的不是理性推理,而是依靠直观,或直接的感受。青年男女之间会有“一见钟情”的情况,就是一种直观。

当然,爱的产生,也需要感性与理性认识。

(五)对引起心灵快乐的对象,会发生爱的感情。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的“命题十六”中说假如我们想象着某物具有与平常引起心灵快乐或痛苦的对象相似的性质……(我们)会对那物发生爱和恨的情感。”

这是斯宾诺莎关于爱的基本观点,他解释了为什么人会对某个对象发生感情?就是因为:该对象能使人的心灵感到快乐。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本书第二篇中所罗列的各种类别的爱,那么,它们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会使人感到心灵快乐。

父母为什么爱子女?因为子女的成长和进步,使他们的心灵感到快乐。人们为什么会爱祖国?因为祖国的山水、祖国的独立、祖国的进步,使他们的心灵感到快乐。这是关于爱的符合人性的阐述。

正因为爱引起人们的心灵快乐,爱就成为一种强大的、主动的精神动力。上述几个斯宾诺莎与爱有关的论点说明:斯宾诺莎的爱的观点,既与基督教哲学有继承关系,同时又大胆地摆脱了基督教哲学的神秘色彩,走向理性,特别是走向人性。

二、休谟论爱

休谟(1711—1776),出生在英国北部苏格兰的爱丁堡郡的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因家庭经济原因,中途綴学,在家自修。21岁时就开始写作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三年后完成。他随克莱尔将军征讨法国,并出访维也纳、米兰等地。他1749年回国,专心从事著作。1751年将《人性论》第一卷改写成《人类理解研究》,将第三卷改写成《道德原则研究》。1763年受英国驻法公使邀请,去使馆担任秘书。他结识了法国许多进步思想家,如卢梭、狄德罗等。1766年,他回国后担任国务大臣助理。1769年回爱丁堡,1776年去世。

与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唯理论哲学不一样,休谟的学说是英国经验论哲学的代表。唯理论对哲学问题的讨论,是一切从原理、原则出发;而经验论是一切从经验出发。

休谟认为,一切知识是从经验来的,各种原理都是从经验归纳而来,但是经验是有发展变化的,因此,已经得到的原理,并不能保证一定正确。这就是休谟所提出的著名的“归纳问题”和怀疑主义思想。这个观点,对于后来的科学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于爱的问题,休谟提出了非常值得重视的观点。

休谟主要在他的《人性论》和《道德原则研究》两本著作中论述人类之爱,现将他与爱有关的论点归纳如下:

(一)知性、情感、道德。

早在古希腊时代,哲学家们已经对于人类的心灵活动有所分类。

毕达哥拉斯认为灵魂分三部分,即理性、智慧和情欲。理性和智慧在脑,情欲在心脏。

柏拉图将人类心灵分为知性、情感、意志三部分。

休谟基本上遵循柏拉图的“知、情、意”的分类。

休谟1739年发表《人性论》。《人性论》包括三卷,第一卷是《论知性》;第二卷是《论情感》;第三卷是《道德学》。

休谟将人类的心灵活动区分为知性(休谟的知性,就指我们所说的理性)和情感两种,而人类的道德则是由知性和情感两者结合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