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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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老年人的社会支持(4)

据2002年中国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研究基础调查数据,目前浙江省高龄老人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是家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儿子及其配偶(38.6%)、未结婚的儿子和女儿(15.8%)、配偶(15.1%)。女性高龄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儿子及其配偶(27.0%)、未结婚的儿子和女儿(10.0%)、女儿及其配偶(6.2%)。男性高龄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儿子及其配偶(11.6%)、配偶(11.2%)、未结婚的儿子和女儿(5.8%)。这说明男性老人生病时,较女性老人更多依赖配偶的照顾。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一是因为男性高龄老人较女性高龄老人丧偶率低,更多人能实现“白头偕老”的理想。二是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中,女性更多进入家庭这一私领域,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

(三)结论

通过对“2002年中国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研究基础调查”中浙江省的259名高龄老人生活状况的数据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1.女性高龄老人对晚辈的经济依赖强于男性。女性高龄老人前三位主要生活费来源是子女提供、离退休金和孙子女提供,而男性高龄老人前三位主要生活费来源是离退休金、子女提供和孙子女提供。

2.整个高龄老人群体,五项活动功能受损率均为女性高于男性。无论女性还是男性高龄老人,都是洗澡自理能力受损率最高,吃饭受损率最低。

3.女性高龄老人的丧偶率高于男性。许多女性高龄老人由于缺少配偶亲情的滋养,而感到空虚、孤独、寂寞、无聊、苦闷。

4.女性高龄老人与家人同住比例高于男性。在家中女性高龄老人可以更多地从家人那里获得工具性支持和情感性支持。

5.男性高龄老人生病时,较女性老人更多依赖配偶的照顾。女性高龄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儿子及其配偶、未结婚的儿子和女儿。男性高龄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儿子及其配偶、配偶、未结婚的儿子和女儿。

(四)讨论

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为社会作出过不少贡献,但年老后往往只能通过别人的帮助来获取社会资源,老年人在退出主流社会后如何进行社会交往,形成新的良好的信息和情感交流渠道,形成一定的老年社会网络,以调整思想和行为,使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为社会和家庭发挥一定的余热,是整个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而研究老年人选择何种社会资源与社会支持来实现自身需求,对于制定符合老年人特点、满足老年人需要的社会政策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对高龄老人的社会支持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研究:

1.分析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身体状况等因素对老年人社会支持的影响。男性老人和女性老人的社会支持是不同的。而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身体状况等不同,导致高龄老人的社会支持也不同。

2.高龄老人社会支持网的规模。社会支持网络的规模,不仅与在网络中潜在的社会支持提供者有关,而且与每个成员提供支持的可能性有关。与小网相比,大网的关系多,信息和人情桥梁也多,占有社会资本优势。

3.高龄老人社会支持的类型。高龄老人的社会支持包括经济支持、日常生活支持和情感支持三种类型。经济支持是指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和数量。日常生活支持包括家庭、邻居、社区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顾。情感支持是老年人精神上交流的对象。

4.高龄老人安度晚年的重要因素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工具性支持是高龄老人在家庭中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支持。体现在物质生活资源的获得、日常事务的帮助和危机的介入,即落实于生活费的提供、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生病时的照顾。情感性支持在高龄老人非正式支持系统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表现为高龄老人获得家人的关心和温暖;日常生活中通过与同住家人聊天,获得理解、安慰,排遣孤独、寂寞等情绪。

(五)建议

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应由家庭、政府、社会共同解决。从宏观上来看,高龄老人问题的解决包括相对完善的管理人员:社区专职老龄工作者;相对健全的组织和设施:老龄部门、老龄网站、老龄求助维权热线;相对完善的制度: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的确立、相对完善的财政支持、制定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高龄老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员的选拔制度。具体来说。为了保障即将到来的老龄化高峰时期高龄老人的养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准备:

第一,建立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的时间储蓄银行。通过建立时间银行,将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时间记录在册,待低龄老人年老时,可提取相同的服务时间。

第二,进行科普教育,使健康老龄化的观念深入人心。健康老龄化是个终生过程。在年轻人群体中普及健康理念,使其认识到许多老年病并不是在年老时必然要患的,健康需要终身的维护,年轻时体力过度透支,会导致年老时体力的衰竭。因此,未雨绸缪,年轻时就做好健康的维护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建立高龄老人长寿基金。可以依照省、市、县财政各出一定比例,并结合当地高龄老人的数量,建立高龄老人长寿基金,规定专款专用。高龄老人长寿基金由专人管理,并按规范程序对高龄老人发放。

第四,在社区中为高龄老人建立档案,将为高龄老人的服务情况列入社区干部的考核指标。对高龄老人的各项服务最后都要落实于社区。因此,专人负责对高龄老人的服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服务的内容包括陪医、陪购、陪聊等。

二、高龄老人的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分析

人口老龄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人口的高龄化。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经济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远远大于年轻的老年人。正式照顾是处于边缘的、次要的地位,只有当家人不胜任照顾或老人的需要无法由正式资源所满足时,正式照顾才被用来补充非正式照顾,两个体系对所有的照顾项目均是共同承担。对被照顾者来说,非正式支持能为他们提供足够及合适的支持,减少他们对医疗服务的依赖程度。基于上述理论,笔者结合“2000年中国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研究基础调查”中浙江省的资料,构筑了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的指标体系,期望为高龄老人策划长期的照顾服务体系,以提升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为“2000年中国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研究基础调查”中浙江省的942名高龄老人,年龄80~109岁(平均91.4岁);男399人,女543人。城市145人,乡镇581人,农村216人。根据社会支持系统理论,结合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基础调查的数据,设计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援助、社会心理支持。其中,生活自理能力用洗澡、穿衣、上厕所、室内活动、吃饭五个指标测量;经济援助用生活费的主要来源测量;社会心理支持用婚姻状况、居住状况、身体不舒服时或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三个指标测量。这九个指标分别具有工具性功能或情感性功能。利用指标体系,对浙江省942名高龄老人的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进行分析。用SPSS16.0进行数据分析。

(二)研究结果分析

1.生活自理能力

中国高龄老人长寿基础调查中,生活自理能力(功能水平)的评定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日常活动能力量表(WHO-ADL量表进行)。量表包括洗澡、穿衣、吃饭、室内活动、上厕所五个基本项目。如果其中一项不能独立完成,则列为生活能力丧失。在这五个项目中,除“无需帮助”外,其他均为“受损状态”。整个高龄老人群体,无论是城市、乡镇或农村,五项活动功能受损率均为女性高于男性。无论城市、乡镇还是农村的高龄老人,都是洗澡自理能力受损率最高,室内走动自理能力受损率最低。

2.经济援助

经济援助的测量指标是生活费的主要来源,是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指标。“2000年中国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研究基础调查”浙江省的资料显示,78%的浙江省高龄老人过去工作过。高龄老人前三位主要生活费来源是子女提供(67.5%)、离退休金(11.7%)和孙子女提供(7.9%)。由于高龄老人都已退休多年,即使最年轻的高龄老人也多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退休。当时的工资水平较当今已经低很多,退休金比例更低。以当时的退休金在当今社会生活,生活困难无疑是很多的。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老人,需要花费更多的医疗费。这时子女的经济支持就更为重要了。

老人之间在经济来源上的差异仍然悬殊。首先是城乡之间的差异。只有0.6%的农村老年人生活费主要来源是离退休金,这些人多是国家干部,享受离退休金待遇,而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男65.69%,女77.19%)依靠子女提供的生活费养老。其次是性别上的差异。在城市里多数男性老人(66.67%)依靠离退休金,多数女性老人(73.63)依靠子女提供。这与上述的工作、离退休金问题道理相同。城市女性老人对晚辈的经济依赖与农村老人(男65.69%,女77.19%)相似。

3.社会心理支持

社会心理支持用婚姻状况、居住状况、身体不舒服时或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三个指标测量。

(1)婚姻状况

高龄老人的丧偶率较高,为77.4%。其中男性老人为24.7%,女性老人为52.7%。老人是否与配偶居住在一起在性别、城乡上差异较大。首先是性别上的差异。从数字来看,女性老人的丧偶率为男性老人的2.13倍,而女性老人与配偶合住在一起的比例仅占男性老人的26%。尽管男性老人的丧偶率为24.7%,但仍有36%的男性老人与配偶居住在一起。其次是城乡的差异。农村男性老人的丧偶比例高出城市9.7个百分点,与配偶合住的比例低于城市13.7个百分点;农村女性老人的丧偶比例高出城市8.2个百分点,与配偶合住的比例低于城市4.9个百分点。

如果从一夫一妻、终身只结婚一次的角度考虑,无论男性老人还是女性老人,其丧偶及与配偶合住的比例应该相似。但实际统计数字出现了差异,是因为“丧偶”只能说明现在的婚姻状况,不能表明再婚的实际状况。男性老人的低丧偶率及较高的与配偶合住的比例,说明男性老人再婚的比例较女性高。从这个角度可以推出,农村男女性老人再婚的比率都低于城市男女性老人。

(2)居住状况

从调查数据看,大多数高龄老人(76.8%)与家人同住,住养老院的比例仅为2.9%。这表明,家庭养老仍然是浙江省老年人养老的主要形式。从性别来看,男性高龄老人与家人同住比例为38%,低于女性高龄老人与家人同住比例2.3个百分点。从城乡来看,农村男性老人与家人同住比例比城市低1.09个百分点,而农村女性老人与家人同住比例比城市高4.19个百分点。

(3)主要照顾者

与低龄老人相比,高龄老人的身体更加衰弱。在浙江,约有72%的老年人患有至少一种慢性疾病(浙江省城镇老年人基本需要调查,1997)。据1997年浙江省城镇老年人基本需要调查基础数据,随着人口老化,越来越多的高龄体弱者同时依赖医疗和社会服务,及家人或亲友的照顾。据调查数据,目前浙江省高龄老人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是家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子女及其配偶(69.4%)、配偶(9.9%)、孙子女及其配偶(9.3%)。社会服务仅排第六位。就性别来看,男性高龄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子女及其配偶(26.3%)、配偶(8.6%)、孙子女及其配偶(2.1%);女性高龄老人的主要照顾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子女及其配偶(43.1%)、孙子女及其配偶(7.2%)、保姆(2.2%)。这说明男性老人生病时,较女性老人更多依赖配偶的照顾。就城乡来看,城市男性有病老人依靠配偶的比例比农村同类比例高出10个百分点,比城市女性有病老人的相同比例高出26.3个百分点。由于城市里的男性老人生病时可以更多依靠自己的妻子,因此他们依靠子女照顾的比例低于城市女性老人(低8.1个百分点),更大大低于农村女性老人(低22.5个百分点),而农村女性老人78.1%依靠的是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