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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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探析养老模式:中国的路径选择倡(6)

2005年江苏省成立了省养老服务协会,鼓励和借助协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和持证上岗,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社会资源和力量,有力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目前,该省养老服务协会正着手制定养老服务协议规范文本、被服务老年人健康及行为能力评估标准和办法、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等级标准。南京市玄武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部是规范登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实体化运作方式。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有1015家,其中服务类组织达469个,专门从事为老服务的有111个。南京市鼓楼区以政府与民间组织互动的方式创建“居家养老服务网”,免费为孤寡、独居老人家庭提供买菜做饭、清洗衣被、陪同看病等生活照料服务,推广于2005年,全覆盖于2007年。“居家养老服务网”以项目委托的方式委托在鼓楼区注册的民间组织——心贴心服务中心具体运作。鼓楼区民政、老龄部门给予全力扶持和悉心指导,心贴心服务中心在组建服务队伍、培训服务人员、规范服务流程、拓展服务内容、建立社区服务站等进程中,积累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宝贵经验。“居家养老服务网”的服务人员大部分为下岗职工,都经过专业养老服务和家政培训,95%的人获得专业资格证书,其中30%的人拥有中级证书。鼓楼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还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从而保证服务队伍的稳定。同时,建立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激发服务人员为老人服务的热情,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浙江省宁波市秉承政府主导、非营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吸引了众多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星光敬老协会成立于2003年6月,是经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为老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2004年起,星光敬老协会受区政府委托,开始运作居家养老公益项目,承担起审定服务对象、培训服务人员、确定服务内容、监督服务质量等职能。协会充分聚焦自身优势,发挥其社会互动广泛的优势,与社区实现联动,实践着政府为全区高龄、独居、困难老人购买服务活动,探索着养老队伍建设的新路,引导老人个人购买服务。宁波市江东区近年来逐步发展壮大的嘉和服务会所是一家专门为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会所通过接受政府委托的老年人需求普查任务,成为一个非常活跃的专业化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宁波市镇海区老年协会是联合国人口基金《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能力建设》的项目试点单位,老年协会在居家养老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老年协会通过成立高血压老人俱乐部、单身老人俱乐部等老年自助组织,加强了老年人之间的沟通。通过安装爱心门铃、建立没有围墙的爱心敬老院等活动,为孤寡老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了援助。通过组建由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组成的各种特色家庭,促进代际沟通。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配置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组织培训

从资源程度划分,居家养老服务涉及资源的提供者、资源的接受者、资源的运作模式、资源的管理机制等要素。资源概念在不同的学者那里有不同解释。

不仅支配者占有某种资源,依附者也掌握着某些资源,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资源影响支配者的行动。吉登斯指出:“社会系统里的权力具有一定的时空连续性,它的前提是行动者或集合体在社会互动的具体情境中,彼此间例行化了的自主与依附关系。不过,所有依附形式都提供了某些资源,臣属者可以借助它们来影响居于支配地位的人的活动。这就是我所说的社会系统里的控制的辩证法。”霍曼斯认为资源是个人的全部特性和经验,包括技能、性别、种族、出身等,在社会交换中,资源被用作投资。科尔曼则认为资源从性质上看有所区别,资源的性质对行动系统有重要影响,资源的性质是:可分割性、可转让性、可保留性、即时交换性以及是否有外在性。笔者根据研究需要,将资源定义为:那些可以满足人各种需要的包括物质的也包括非物质性的东西。因此,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分析也包括各种资源的利用状况分析,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的组织培训与使用、资金筹措与运行等。

随着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势在必行。国家行政学院刘熙瑞教授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论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不仅为公民和社会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资源,使其获得最多利益,也推崇公民和社会是公共服务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公民和社会的参与既能弥补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不足,又能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起到监督和评估的作用。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1)社区的社工;(2)志愿者队伍;(3)社区驻地单位的工作人员;(4)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5)需求服务者的亲戚、邻居、朋友。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都非常重视对对居家养老服务员实行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民政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了一批社会办教育培训机构,按照统一大纲和教材对居家养老服务员开展培训,考试合格则颁发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筹措与运行状况

居家养老服务是满足弱势群体福利诉求的福利性服务。所谓福利性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福利诉求是福利需求的表现和外化。一般说,弱势群体在追求需求满足的过程中,首先会进行福利诉求。求助是社会福利实施的起点,接受帮助是社会福利实施的结束。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都从多渠道筹措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资金筹措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1)各级政府财政资助;(2)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3)社会捐助;(4)市场化运作。这些资金的用途如下:(1)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场域建设;(2)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补贴;(3)给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提供报酬。

(三)现代高科技手段应用于居家养老服务

现代社会高科技手段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互联网、手机、电话等现代通讯设备使地球村联结为一个整体。浙江省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时,充分利用了高科技手段,构筑了便捷的信息化平台。如杭州市上城区搭建了“二化四两六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二化为社区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四网为“e家人”社区事务管理网络、电脑服务网、电视服务网、电话服务网;六平台为社区事务管理平台、居民互动网络平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社会志愿者服务平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民服务联盟平台。杭州市望江街道推出了“关爱老年人评估信息系统”。该系统以上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政策为基础框架,以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和实际年龄为主要参考系数,科学设置了不同系数所占的权重,将老人的详细信息录入后,系统将自动运算出一个政府补助系数,可以按照该系数确定享受政策补助的服务对象及其能享受的具体额度。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根据社区及护理员掌握的实际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微调,系统还设置了微调幅度并要求说明原因,力求做到客观公正、贴合实际。

第三节 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就中国居家养老服务推展的实践来看,固然不乏成功之处,但从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和长远发展来说,其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总体缺少规划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没有列入社区规划,缺少足够的场所开展护理、康复及托老等服务。同时,相关服务资源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分别由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管理,政出多门,难以协调。另外,服务资源的性质是福利性、行政事业性还是商业性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实际操作中政策难以执行。

(二)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亟待健全

在宏观政策层面,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业的规划、扶持缺失,导致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和服务市场难以对接;相关的保障机制,比如风险规避机制、投入激励机制、护理保险机制等还没有形成,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的发展。

(三)老年人需求差异化,老年消费市场难以开发

老年人由于过去的职业、收入和教育不同,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产生了不同的差异化需求。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影响日常消费的主要有三个因素:教育、医疗和住房支出。而老年人相对较高的医疗消费比例以及大额消费预期(比如子女或者孙子女未来的教育投资),限制了他们的日常消费和即期消费,导致老年消费市场难以开发。

(四)社区意识淡漠

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薄弱,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看法存在一定误解,直接造成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漠不关心。观念意识决定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