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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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老年福利与老年服务的国际经验(5)

二、美国的老年福利设施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非常繁荣,与此同时美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进入老龄化社会。美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制定了《美国老人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强调老人与其他公民同样享有自由、独立、自主生活权利,保证老人获得能够承受的房租或房价的住宅。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美国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在远离城市的郊区和风景区兴建养老院、老年公寓及其他福利设施,设置了大量的社会福利项目。例如美国的太阳城中心、凤凰城老年社区。笔者曾在2009年赴美国进修,参观过类似的老年公寓、老年社区,对此有较为细致的考察。

(一)退休生活住宅

退休生活住宅是专为老年人设计建造的住宅。住在这种住宅的老年人需要具备一些基本的具体条件,如能独立活动、购物、做饭和做家务。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老年后,很多人都会丧失一种或多种功能,需要特殊的服务。老年住宅就是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在内部及外部设施上进行特殊设计,并配备各种服务功能及人员。服务性或支持性是老年住宅的特点。退休生活住宅具体分为:

1.独立生活的退休社区

专为能独立生活的老年人设计建造,但又有配套及完善的服务,如餐饮、房间整理、娱乐、交通和保安等。

1961年创建,位于美国南部佛罗里达西海岸的太阳城中心(Sun City Center),是美国较大的老年社区之一。居住在太阳城中心的居民必须是55岁及以上的老人。据有关资料,居住在太阳城中心这样老年社区中的老年人身心健康,寿命高于美国平均人口寿命10岁。太阳城中心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的居住组团。社区有专为老年人考虑的建筑规划,小区内实现无障碍设计,社区住宅以低层建筑为主。同时,社区对方位感、交通的安全性、道路的可达性也作了安排,实施严格的人车分流。总之,设计中体现了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关怀。

2.照料式住宅

除有独立生活式退休社区的服务项目外,还提供一些个人照料服务,如:简单治疗和用药,帮助洗澡、理发和穿衣。这类住宅的式样及规模差异很大,有的三人或更多一些的老年人住在一起,带有家庭的气氛。有些则是十几个老年人住在一起,类似养老院。

3.护理院

专为因丧失某种功能而需要日常护理及其他支持性服务的老年人设计建造。在这里,老年人获得各种照料。1989年,美国政府主办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机构开始发展

4.继续照料退休社区

集独立生活的退休社区、照料式住宅、护理院三种住宅的功能于一身,既可以满足能独立生活的老年人的需要,也能满足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的需求,适合老年人在自身各个不同的身体状况阶段得到不同的服务和照料。

但是,这种由国家投资,在市郊建设纯老年社区的方式,对家庭和亲友在供养老年人方面的责任有所减弱。而且,老年人口迅速增加,对国家财政造成沉重压力。同时,老年社区建在郊外,也增加了老年人的孤独、寂寞感。

近些年来,美国开始寻找既能减轻国家负担,又适应家庭小型化需求的模式,国家控制并适量发展老年公寓等福利设施,提倡民间投资兴办。考虑到老年人普遍害怕寂寞的心理,老年公寓也不再建在远离城市的风景区而是建在熟悉的社区里,一些老年设施还建在儿童设施(比如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附近,让儿童的天真烂漫影响老年人,让他们真正感到生活的乐趣。同时,老人也可将自己丰富的理论、实践知识和社会阅历传授给下一代。

笔者在美国访学时,曾经在唐人街的一所老年公寓做过义工。这家老年公寓就建在唐人街上。入住的华裔老人多是低收入群体。他们租住在老年公寓,自己烧饭。老年公寓将临街的大厅当作华裔老人活动中心,每周一至周五定期安排活动,费城的华裔老人常常自发来此处参加活动,风雨无阻。为节省人工费开支,这家老年公寓只有一个半工作人员,一位是退休后来此服务的阿兰,还有一位是半天义工。老人活动课的讲授,如普通话、电脑、戏剧、书法、绘画、唱歌等,基本全是由义工(包括大学生、访问学者、牧师、各界工作人员等)承担。

另外,此老人活动中心还不定期义卖老人做的手工艺品,销售收入用于补贴老人生活。

(二)托老所

美国是崇尚个人独立的国家,一旦到了年老体弱而不得不依靠他人时,就等于承认自己失去了独立性,这对美国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美国为解决养老问题建设的托老所就成为美国老年住宅的主要供给模式。

托老所里的服务对象主要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托老所的专职工作人员很少,但志愿人员相当多,主要以六七十岁的健康老年人为主,他们来这里一方面帮助照顾那些生活不便的受托老年人,另一方面也参加托老所的各项日常活动。这些人的工作内容比较专业化,专人分管托老所的伙食、教育、旅游等,各司其职,充分显示了社会力量办托老所的特点。老年人在托老所不需要为吃饭发愁,更不需要为家务劳动而担忧。美国托老所的组织管理工作类似于我国的托儿所,老年人一旦送到那里,就可以得到生活上的全面照顾,子女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托老所的财政是个敏感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才开始在社会上大规模地建立托老所,这种机构都是非营利的社会福利组织,隶属于市政府,委托社区管理,经费的60%来自地方政府,其余来自民间的私人捐款。美国的托老所与其他行业一样竞争激烈,办得越好社会声望越高,也就越能吸引捐助,个人或家庭交费只占很小的比例。

三、法国的老年酒店式公寓

法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1850年,法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占总人口的10%,法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法国解决老年人住房问题的主要模式是特色鲜明的老年酒店式公寓。老年酒店式公寓成为解决欧洲老龄化问题的典范。

在这种酒店式公寓中,配套设施完全依据老年人的需要而设计,如防滑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等,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长住或短住。老年酒店式公寓的服务人员远远多于酒店或酒店式公寓。资金来源以个人缴纳和社会赞助为主。

第三节 发达国家的老年福利与老年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发展老年福利、开展老年服务,对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老年福利与老年服务发展已经起步,但是老年福利覆盖人群、老年福利与老年服务项目设置等还滞后于发达国家。通过分析和梳理国外老年福利的政策和老年服务实践,可以对如何进一步发展我国老年福利、老年服务提供很多启示。

一、拓宽老年福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从政策制定者角度来看,随着老年人口增加,社会问题随之而来。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教育、再就业、休闲等,都需要社会各界关注。如何让老年人有更好的养老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如何协调老年人群体与其他年龄群体的关系,如何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如何缩小社会排斥促进老年人的社会融合,都是需要政策制定者去思考的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养老服务的发展、医疗保障的实施、长期照护政策的设计等,都是进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外的普遍养老保障计划、老年福利方面对老年妇女给以特殊保护(建立遗属津贴制度,对终生未就业的老年妇女给予普遍养老金待遇),都可以作为中国政府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借鉴。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卫生体系,是维护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基石。健康教育、科普知识的普及,是防治慢性病和心理疾病的重要手段。老年人所患疾病以慢性病为主,并且有多病共存等现象。慢性病容易发生并发症或者脏器功能衰退,威胁老年人的生命。现有资料表明,高血压、恶性肿瘤、冠心病、脑血管病是我国老年人的常见疾病。而老年痴呆、糖尿病、视力老化、老年骨关节病、前列腺肥大等则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及致残的疾病。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需要公共卫生机构的干预。健全、完善我国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可以将卫生资源集中到慢性病和心理疾病的防治上。社区卫生服务可以通过就近医疗、家庭病床、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方式向慢性病病人提供重点服务。

三、构建长期照护系统

目前,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的护理未纳入公共卫生护理体系,而这部分老人的护理给许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高龄老人是指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于年事已高,许多人身患慢性病,长期卧床;失能老人是指丧失日常生活功能的老人,他们在穿衣、吃饭、洗脸、洗澡、上厕所、起居移动等方面都存在困难。高龄老人、失能老人需要家庭和社会提供过得更独立、更舒适、更有尊严的相关服务,包括个人照顾、健康照顾、社会生活照顾等方面。长期照护系统涵盖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院、护理院等场所。事实上,大多数老人并不需要医院或者护理院提供的长期护理,他们通常住在家里。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带病余寿期的延长,长期伤残、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人数在不断增多。当他们必须在养老机构中居住时,他们需要护理院能够提供昼夜援助和医疗服务。因此,政府需要制定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拨款制度,将小型医院改建为长期护理医院,提供保健和长期照护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依照严格优势策略、迭代剔除劣势策略,对提供长期照护的民营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制定长期照护行业标准和护理标准。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社区卫生中心植入老年护理、医疗保险、健康保健等项目。

四、改建老年人宜居住宅和社区

人到老年,对自己长期居住的社区有很深的依恋感,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鱼、亭台楼榭、邻里故人都是老年人的依恋。异地养老、旅游养老等养老方式是老年人美好的心愿。现实中许多老年人养老之地是自己生活多年的家园和社区。因此,采取可操作性措施,对老年人住宅进行改建,对老年人现居社区进行改造,是非常必要的。在设计与配套设施上,全面贯彻《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从小区规划、设计到配套建筑与设施方面都要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在住宅改建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发展“通用型”住宅,满足老年人在不同的生命周期中不同的住宅需求。人的生命周期沿着婴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的轨迹发展。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以及需求是不同的。“通用型”住宅是指住宅设计要适应人的生命周期变化,尽可能满足人在不同生命周期的需要,尤其是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居住需求,当住宅主人变老时,住宅经过简单的改建就能满足老人的居住需求。

对老年人原有普通住房进行适老性改造,以满足老年人居住需求,为其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适老性改造包括以下措施:不同楼宇外观涂刷不同颜色便于老人识别;楼房台阶、楼梯设计放缓坡度、加大宽度,楼梯两侧设置扶手。

老人居住房间的地面铺设防滑材料,如木地板或者塑胶材料。室内安装平安钟、呼叫器、呼救通、一键通、居家保等紧急呼救系统,在老年人独居家中突遭意外时可以得到紧急救助。对厨房、卫生间进行适当扩面,以便放置坐凳。卫生间内安装坐便器、长明灯,方便老人使用。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瓷砖。卫生间、厨房、走廊两侧设置扶手。有的老人住在多层住宅的四、五、六、七层,随着年龄增长体力衰退,攀爬楼梯不容易,因此给多层住宅安装外挂电梯非常必要。应根据不同建筑特征,充分征集社区居民意见,在考虑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的前提下,由政府筹集资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募有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实施电梯安装。

根据老年人的特征改造社区的外部空间环境,以弥补老年人衰退和丧失的机体能力。给老年人提供活动空间,活动空间的选择要避免陡坡、不规则地形,活动场地尽可能平坦,地面应作适当防滑处理。活动空间外围提供绿荫、固定座椅。在社区中设置露天街心花园、老年人室内活动室。在户外设置固定座椅,座椅设置靠背,便于老年人倚靠,座椅之间的距离要考虑老年人谈话方便。

从发达国家的老人福利政策、安居政策以及实践来看,各国采用的福利模式、安居措施都要与自己国家的人口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特征、文化传统相适应。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本土实践进行研究并且实施可操作化的措施,可谓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