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角色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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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角色理论的研究视角——社会互动(1)

一、社会互动的含义及其理论

角色理论是从互动理论中发展出来的。因此,研究社会互动的含义、理论以及互动和角色的关系,自然就成为角色理论中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

(一)社会互动的含义

一般认为,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G.Simmel)在1908年所着的《社会学:关于社会交往形式的研究》一书中最早使用社会互动(socialinter action)一词。稍后,在美国形成了相关的学派和系统理论。社会互动在社会上被广泛地引用,但不同的学者研究角度不同,对社会互动内涵的理解亦颇不一致,大致有下列几种观点。

1.社会互动是指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群体之间的交互影响

莱特(E.B.Reuter)和哈特(C.W.Hart)在其《社会学导论》一书中说:“社会因素交互影响,结果导致人性与文化之产生者,称社会互动。”

2.社会互动是指通过符号使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的过程

着名代表有米德(G.H.Mead)的符号互动论、麦瑞(F.E.Merrill)等人的沟通互动论。麦瑞说:“社会互动是建立于沟通的基础上……个人藉沟通之媒介而与他人互动。此种活动之结果,即社会互动之广大包含的过程。”

有的学者认为,沟通即互动,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的沟通过程就是互动过程;有的学者认为,互动比沟通内容更为广泛。社会互动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互相接触时所发生的一切,以及行为上的变化”。

3.社会互动是指个人与其自我之间的互动

在他们看来,当一个人在室内致力于一个问题解决时的自言自语,即可被视为此人在与其自我——社会客体发生互动。而此时的行动者即可被视为正处于社会互动之中。

比较观之,上述几种观点均从微观的角度或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理解社会互动,认为社会互动,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交感作用或行为相互影响。

中国台湾学者龙冠海把社会互动理解为社会过程。他在《社会学》一书中说:“社会过程是人类社会文化或团体生活的有连续性的或有交互作用的动态关系。这种动态的关系有纵横两方面。从纵的方面来观察,我们所看见的是历史的演变或社会文化一连串的变迁。从横的方面来观察,我们所发现的是人与人或团体与团体彼此发生关系的各种方式。前一种过程或纵的动态关系,我们称为社会变迁,后一种过程或横的动态关系,我们称为社会互动。”

社会互动是社会学基本的分析单位,它不仅是微观社会学研究的主要课题,而且也是宏观社会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从微观上理解,社会互动是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产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

从宏观上理解,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以及社会各个基本要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之间发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在对社会互动内涵的研究方面,人们对前者往往强调较多,而对后者则常常强调不够。

(二)社会互动的理论

西方社会学家对社会互动进行多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不少理论,如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布卢默的象征相互作用论、戈夫曼的拟剧论、霍曼斯的社会交换论和加芬克尔的本土方法论等。上述这些社会互动理论,虽然不能囊括社会互动理论的全部,但却能反映社会互动理论的基本面貌。这些社会互动理论较多的是从微观角度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特别是从行为、心理、自我、符号、意义、角色以及互动的技巧等不同的角度上,研究社会互动的条件、方式、作用、情境和过程。这对我们通过社会行为来认识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社会意识等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仅从微观角度上分析是不够的,还要从宏观角度上分析,这样,社会互动的价值才能得到全面的体现。

二、社会互动的两极

社会是由人群构成的最大群体,个人则是社会或群体的最小单位,社会与个人分别代表人类社会的大小两极。

(一)角色与个人

社会上没有抽象的个人,只有承担着各种社会角色的个人。社会角色既是个人走向社会的起点,又是个人与社会的联结点。

1.社会学中的个人概念

个人一词,在哲学、人类学、生物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学科中经常使用,并被赋予不同的含义。例如,在哲学中,个人是作为与群体(或人民群众)相对应的概念提出来的;在人类学、心理学中,个人则是指人类中的某一特定的个体。

中国台湾学者龙冠海认为:“所谓个人,社会学上有两种区别:一是指生物的单位或人类的有机体,即英语所谓个体(the lndividual)(有时亦称为个人);一是指社会的分子,即在人类团体中生活而具有人格的人,这在英语中称为person(人或个人)。这里所讲的是指后者而言。”应当说,龙冠海对个人概念的界定比较科学,我们读后颇受启发。但就后者而言,还可充实其内涵。

所谓个人,是指在社会系统中以一定的集合方式进行各种活动而具有个性和人格的人。这个定义表明:一是人的本质属性在于人的社会性,个人不能离群索居,孤立存在。因此,个人总是以一定的集合方式,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形成各种社会群体,使众多的个人能够进行群体活动。二是个人是具有个性和人格的人。

社会中的个人是千差万别的。个人的差异有自然的和社会的两个方面。个人的自然差异是指由个人遗传基因决定的一系列生物和生理方面的特征,例如体型、外貌、智力、气质、性别、年龄等。个人的社会差异是指由后天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造成的一系列特征,如人的需要、政治倾向、思想觉悟、内心世界、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兴趣爱好、文化修养、能力差异、性格脾气以及职业、地位、身份、角色等。由于每个人的环境、背景、经历不同,因此,“他”这个人,就不同于任何其他人,是一个特定的个体。“每个人都是一个世界”。

2.个性、人性和人格

所谓个性(individuality),是指一个人在生理素质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实践锻炼与陶冶而逐步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的心理结构由三部分组成:个性的动力结构(倾向性结构)——需要、动机、理想、信仰、世界观等;个性的特征结构——气质、性格、能力、兴趣等;个性的调节结构——自我观察、自我分析、自我评价、自信感、自尊感、自我检查、自我控制等。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研究人的个性,对于了解人的心理活动,了解人的行为方式,了解人的社会生活,都是有很大帮助的。人的个性是个人社会化的产物,是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因此,一个人的个性形成和发展,既要受自身生理和心理的条件的限制,更要受社会关系的制约。

人之所以成为人,最重要的是,人具有自身的特性——人性,这是人与动物区别的关键点。何谓“人性”?人性就是人的本质。关于人的本性、本质,学者们众说纷纭,各持己见。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人的社会基础来分析人的本质,是很确切和科学的。人的本性、本质就是人的社会性。

人一生下来,具有某种以生物因素和遗传因素为根据的某些本能,例如反射本能、先天智能素质等,但这些因素仅是某种可能性,而不是定型的东西。

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之中,遇到适当的刺激时,才能发生某种作用和反应。个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群体是以各种社会关系为纽带的团体。因此,人性是在人类群体中熏陶而成的,而某些群体,如家庭、邻里、同龄群体、班组、朋友群等对人性的培养起着直接的作用。由于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最主要的是阶级关系,故人性在阶级社会中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具有社会性的人性常常表现为人的阶级性,因此不能撇开人的阶级性去解释人性。但是,社会性并不等于阶级性,把具有社会性的人性完全归结为人的阶级性也是不确切的。如果说个性是从社会心理上体现个人,人性是从社会性上体现个人,而人格则是从社会行为上来说明个人。“人格”一词依辞源上讲是“人之品格”,含伦理意义,如说某人“人格太次”,某人“人格高尚”。然而,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人格,具有更为广泛的含义。

英文中“人格”一词personality,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最初是指舞台上演员带假面具说话的声音,后指假面具。其次是指戏剧中的角色,再后来演化为指一个人所担任的职务、法律上的权利者。现在,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用法不完全一致。美国社会学家布卢默认为,人格是个人与他人在互动过程中而形成的行为倾向的组织。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把个人态度和行为方式上表现出来的习惯系统称为人格。中国台湾学者龙冠海认为,人格是审定人在社会中所有异同的行为模式,并提出构成人格的四个因素:生理特质(大半是属于生物遗传方面的),如性别、年龄、身材、肤色、面貌和健康状况等。心理特质(部分是由于遗传,部分则是受环境影响),如本能、冲动、意志、性情、智力、思想、信仰、愿望及态度等。行为模式或习惯系统与适应能力,这是以前两者为根据而在环境中发生作用的结果。外表行为、职务及社会地位。这些是以前三者为基础,是人格的动态表现,亦是人格审定的最终标准。杨心恒、刘豪兴、周运清认为,人格应当包括价值观、能力和气质三种要素在内。从角色的行为表现来看,人格中的三要素不是彼此孤立、杂乱无章,而是有秩序有结构,互相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角色扮演者的价值观决定他们的行为取向并调动他们各自的能力,而角色在运用能力时又要有他们的气质配合。可见人格中诸要素在角色扮演中的排列秩序是:价值观→能力→气质。

从社会学的观点看,人格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首先,人格不是先天的,而是在社会环境、社会文化中,通过社会化过程逐步培养起来的。一个高尚、有道德的人不同于一个低级趣味、惟利是图的人,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并不取决于他的遗传和出身,而取决于他后天的努力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其次,人格具有不同的行为方式。

同一种人格在不同人的身上可以有相似的行为表现,而同一个人又可以有不同的人格行为。人格是复杂多样的,某些行为反映了他无私的人格,某些行为却显现其自私的人格。这是由其内在的价值观决定的。第三,人格是自我的评价体系。人格包含了道德评价和社会评价。因此,人格的培养与完善,往往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看到,由于社会变迁和越轨行为等原因,往往会导致部分人出现人格失调、人格分裂和人格解组,如双重人格、冲突人格、道德堕落人格、精神病和自杀等,会产生社会问题。因而,引起了社会学家的普遍关注。

(二)角色与社会

1.语源学中的“社会”

在我国的古籍中,“社会”一词始于《旧唐书·玄宗上》(本纪第八)。书中记载:“礼部奏请千秋节休假三日,及村闾社会。”此处“社会”是一动名词,是指村民集会的意思。“社会”一词产生于古代,那时人们特别重视土地和粮食,认为土地和粮食是养育人的根本,因此对社稷神非常崇拜。“社”,指土神;“稷”,指谷神。后来就用“社稷”代表国家。古代从君主到百姓都会用不同的方式祭祀社稷神。

实际上,在我国古籍中,“社”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社”,原指祭神的地方。如《孝经·纬》记载:“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阔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社”,有时是指中国古代的一种乡村组织。为了便于祭祀,产生了以祭祀为中心的社会组织——“社”,如“二十五家为社”。“社”的大小不一样,有的“社”上百家,到了举行祭祀活动的那天,全社的人都要参加。

“社”,有时是指志趣相同的人而结成的团体。如宋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秋社》中说:“八月秋社……市学先生预敛诸生钱作社会,以致雇倩祗应、白席、歌唱之人。归时各携花篮、果实、食物、社糕而散。春社、重午、重九,亦是如此。”“会”,是指集会。两个词联用,表示在一定的地方,于民间节日举行的演艺集会、祭神的庆祝活动。后来,有人就把这种乡民集会的方式叫做“社会”。

在西方,英语society和法语société均源于拉丁语socius一词,意为伙伴。日本学者在明治年间最先将英文“society”一词译为汉字“社会”。据日本学者铃木修次考证,在江户末期,日本已将以教会为中心的教团、教派称作“社会”。近代中国学者在翻译日本社会学着作时,袭用此词,这样中文的“社会”一词才有了现代通用的含义。

2.西方社会学的社会观

西方社会学者对社会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大派别,即社会唯名派和社会唯实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