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角色规范的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某一个角色规范,使自己行为符合自己所担任的角色的要求,符合社会的标准。
那么,究竟什么是角色规范呢?角色规范是指个体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并在个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角色规范与个体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紧密相关,并成为调节人的行为的重要控制器。因此,它是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只要个体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他就永远不能摆脱角色规范的指导、约束和调节作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角色规范比社会规范更具体,离我们的现实生活更贴近,对我们的生活影响也更直接。
二、角色规范的内容与形式
(一)角色规范的内容
社会用来约束一定角色的行为规则,就称为角色规范。角色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以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为转移的。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制度、不同的个体对角色规范有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标准。角色规范作为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群体规范的一种具体形式,为个体的角色扮演、角色行为确定了具体的行为界限。
有人认为:“角色属于观念的范畴,故角色又称角色规范。”我们认为,角色规范是角色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是针对非地域性群体来说的,在这种群体中存在着不同的文化心理积淀,但是也具有某种代表同一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的东西,由于它的存在,导致了人们一致性的行为,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种东西就是角色规范。正如社会心理学家纽科姆所说,“任何社会中的规定角色均类于一种语言,个人绝不可以自我发明而担当之,正如我们不可能创造一种新语言而加以普遍使用”。角色规范确定了个体的行为模式,当个体进入某一位置以后,其言行举止无不受群体对此角色预先安排的规矩、准绳所制约。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说:“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而社会的人又总是以一定的角色面目出现在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并且他们的行为在受制于社会规范的前提下,毫无例外地受到角色规范的引导、约束和调节。正是因为这样,角色规范的内容涉及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及其方方面面。例如,关于领导干部的角色规范,关于办事员的角色规范,关于厂长的角色规范,关于工人的角色规范,关于教师的角色规范,关于学生的角色规范,关于医生的角色规范,关于患者的角色规范,关于交通警察的角色规范,关于汽车驾驶员的角色规范,关于商店经理的角色规范,关于店员的角色规范,关于父母的角色规范,关于子女的角色规范,等等。同时,角色规范会随着社会实际生活的变化而变化,角色扮演者应当不断适应变化着的社会生活和角色规范的需要,自觉调适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由此可知,角色规范具有社会性、广泛性、时代性和发展性等特点。
(二)角色规范的形式
从形式上看,角色规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成文的规范,即以书面形式或用法律条文规定下来的成文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具有强制的约束力,是角色规范的高级形式。例如,《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商店里的服务公约,学校里的教师准则,机关里的工作制度,企业里的生产管理制度,城市里的交通管理规则,图书馆的借书须知,等等,实际上都是人们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充任某个角色时,应该遵循的角色规范。另一种是不成文的规范,即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它往往以社会公德的形式出现,它是角色规范的低级形式。大多数的角色规范是人们所没有意识到的,只是由于从小就受到规范的强化变成了一种熟练化、自动化的行为习惯,而深入我们的生活中。总之,角色规范有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因此它对人的行为举止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人们正是根据角色规范来评价他人、选择行为方式的。从本质上说,一个人接受角色规范的过程,就是实现个体社会化的过程。
三、角色规范的形成
角色规范是怎样形成的?角色规范的形成需要哪些条件?什么因素在角色规范的形成中起着主要作用?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人认为,角色规范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人们所处的文化背景;有人认为,角色规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经济条件;也有人认为,角色规范与个人素质密切相关。其实,角色规范是在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具体地说,角色规范形成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素质因素
素质因素是角色规范形成的内因。个人的素质作为知识、经验、生活阅历、个性修养、教育水准等的总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角色规范形成的进程和效果。我们知道,角色规范的内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人的社会化的过程,而个体接受社会的教化,把社会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内化为自己内心的东西,这个过程肯定有心理定势的作用,这样,个人的素质势必会影响角色规范的形成。一个人知识经验越丰富,生活阅历越充实,个性修养越高尚,就越容易接受社会的教化,接受角色规范。也就是说,对角色规范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就能够很好地承担社会赋予他们的角色,并按照社会标准来办事。
(二)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是角色规范形成的外因。不同民族、国家或文化区域中,同一角色位置的不同角色规范,都可以用文化背景的差异性来解释。例如,美国女人类学家米德在《萨摩亚人成年期的到来》一书中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
萨摩亚族的少年并不存在像现代社会多数民族普遍存在的青春期的心理转折。这实际上是由于角色的文化差异造成的。这说明文化因素在角色规范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三)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也是角色规范形成的外因。它可以来解释为什么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区域中,处于类似角色位置上的人具有一个普遍的角色规范这一问题。以文明社会中男女分工的角色规范为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由于男女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发挥的作用不同,得到的报酬不同,就产生了男女角色观念的分化,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就逐渐形成了男女不同的角色规范。
(四)社会因素社会因素也是角色规范形成的外因。以“农民工”角色为例,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民工虽然在非农业部门就业,但是仍然保持农民身份,从而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农民工制度”。“农民工”的称谓意味着他们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也不等同于城市工人。这种尴尬的角色地位正是其权益保障缺失的根源。因此,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根本对策是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关系
在论述角色规范时,就很自然地涉及一个不可回避的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关系问题。
概括地说,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关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一)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相互联系
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两者同属行为规范。不论是角色规范,还是群体规范,都是行为规范。
(2)两者同属微观结构。不论是角色规范,还是群体规范,都是微观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
(3)两者同属中介环节。不论是角色规范,还是群体规范,都是社会影响个人角色、群体成员的一个中介环节。社会对个人施加的种种影响往往是通过角色规范、群体规范来实现的。任何人都不可能离开社会,离群索居。群体一旦形成,就需要一定的行为准则来统一其成员的观念和行为,以保障群体目标的实现和群体活动的一致性。群体规范在群体成员的共同活动中一经形成,便是一种公认的社会力量。它使群体成员明白,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正是这种作用,促使群体成员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共同的行为模式,并以这种行为模式为基础,交流感情、沟通思想,共同学习、工作和生活。可见,群体规范是社会影响群体成员的一个中介环节。
同样地,角色规范也是社会影响个人角色的一个中介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中介作用更为具体。个人在现实社会中活动,总要在社会的某一群体中占有特定的位置,扮演一定的角色。社会位置有两种获得方式,一种是自然性位置,另一种是获得性位置。年龄、性别、外貌是不可改变的,是一种自然性位置,例如,在夫妻关系中,女性自然是妻子,男性自然是丈夫;在亲子关系中,父母自然是子女的长辈。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角色位置。而职员的位置、干部的位置、学者的位置等,则是获得性位置。每个人都可以经过努力实现自己理想的位置。当个人进入某一社会位置后,就必须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在其位,谋其政”,按照角色规范要求行事。我们评价某个人的社会位置,往往以他执行所在位置角色规范的标准来衡量。
角色群体的领袖,按照某一角色规范对个体行为予以奖惩。角色伴侣也按照角色规范对其寄予期望,使个人的行为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并逐步纳入角色规范的行为模式。可见,赋予个人行为以社会意义,保证社会规范以个人意义,决定个人行为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因素,正是角色规范。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这么说,人由生下来的愚昧无知的自然人变成智慧卓越、万物之灵的社会人的过程,正是个人行为的社会化、角色化、规范化的过程。
所以,角色规范加速了个体社会化的发展进程。对此,我们应当持辩证的态度,既不能夸大角色规范的作用,也不能忽视角色规范的作用,应该把角色规范置于社会规范的约束下,用社会规范来评价角色规范,把角色规范视为社会规范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方面,而角色规范也仅是社会影响个人态度和行为的中介因素之一。因为个人的行为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尤其不可忽视自我意识的控制和调节。
(二)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相互区别
角色规范与群体规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具有的含义不同。如前所述,角色规范是指群体中每个角色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群体规范是指在某一特定群体活动中,对被认为是合适的成员行为的一种期望,是群体所确立的一种标准化的观念。
(2)两者形成的因素不同。角色规范的形成受素质、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而群体规范的形成受模仿、暗示、从众、服从等因素的影响。
(3)两者反映的差异不同。相比较而言,角色规范比群体规范更微观,因此角色规范比群体规范的差异更明显。
角色规范是差异社会心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社会中扮演不同角色,存在着不同的角色规范。因此就有了角色规范的差异。角色规范的差异主要包括年龄差异、个体差异、民族差异、阶级差异、职业差异等。角色规范的差异性,决定了个体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社会心理学家巴瑞在1957年比较了110个比较闭塞的社区,研究这些地区的人们在教育子女,形成男女性别角色的过程,发现不同的社区对男女儿童行为的强化鼓励是不同的,反映了社会在对男女性别角色规范的形成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从表8‐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有82%的社区要求女孩操持家务,照顾弟妹,而没有一个社区对男性有这种要求,87%的社区要求男孩追求事业成功,而仍有3%的社区对女孩提出了这种要求,有11%的社区要求男孩负责,但也有61%的社区对女孩有这种要求。可见,不同的社区,对男女性别的角色规范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在封建社会中,“女性无才便是德”成为人们的信条。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强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给男性和女性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使女性的角色规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我国企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女性就业受歧视的现象已经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
参考文献
1.林秉贤着.社会心理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
2.奚从清,俞国良着.角色理论研究.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1
3.丁水木,张绪山着.社会角色论.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