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继《三国》、《水浒》之后,《金瓶梅》是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的长篇小说的殿军,个人创作的兴起在它之后。它以现实社会中的市井人物即平民百姓作为小说的主角,则又有别于以前以帝王将相、英雄好汉、神魔鬼怪、才子佳人为主角的长篇说部而开我国古代写实小说的风气之先。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把它列为人情小说的开创者。人情小说可以说就是现代小说,它的前面不必附加任何形容词。在《金瓶梅》和《红楼梦》之间将近二百年的中国小说发展历程上,除了以上两者外,再没有第三者在思想和艺术上足以和《醒世姻缘传》相提并论。本文主要目的在于阐述它的思想和艺术,并探求《金瓶梅》对它的影响,以及它对《金瓶梅》成书问题的旁证作用。
在触及正题之前,有必要对五十年来《醒世姻缘传》的时代和作者问题的争论作一简略的回顾。
从胡适到最近《文史》第二十三辑曹大为《醒世姻缘的版本源流和成书年代》止,作者有蒲松龄和非蒲松龄二说,年代有明末及清初二说。尽管结论各不相同,就大体而论,论证日趋缜密,后来居上。曹文接受了它以前包括孙楷第、王守义、金性尧、徐北文诸家的积极成果,在资料方面作出了总结性的甄选。本文将以它的考证作为出发点,试作不同的推断。
孙氏《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云:“日本享保十三年(清雍正六年)《舶载书目》有《醒世姻缘》。”而该书弁语有“辛丑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的题署,可见本书付印至迟在康熙六十年辛丑(1721)。辛丑早在顺治十八年(1661)的可能性,目前既不能证实,也无法加以排除。此书付印或在1661年,或在1721年,两者必居其一。它不能早于1661年,理由见后文。
曹氏以及在他以前的诸家论文曾举出有关创作年代的本书内证多处,有的已被否定,有的情况复杂,难以定论。如小说本文以“较”代“校”,以“繇’代“由”(天启帝名由校,崇祯帝名由检),此等字文言中本可通用,同时又不是一律被取代,很难说必定是避讳。曹文指出:“明末避讳最严的是崇祯帝的‘检’字,而四种清刻本竟也凡遇此字,俱避作‘简’,从头至尾无一例外。”这是避讳,但明清易代带有民族矛盾性质,明亡之后的二三十年不奉清朝正朔的依然大有人在,这就难以断定此书必刻于崇祯时代,而不在崇祯之后。何况崇祯一朝没有辛丑年,而现在又不见此书刻于辛丑之前的任何佐证。
为避免问题复杂化,本文不取本身可疑或可引申不同结论的那些例证,兹选择其中比较确凿的两条如下:
一、第二十四回:“若是如今这样加派了又增添,捐输了又助赈,除了米麦又要草豆,除了正供又要练饷,件件入了考成,时时便要参罚,这好官便又难做了。”
查《明史》卷七八《食货志》,崇祯十二年“杨嗣昌督师,亩加练饷银一分”,这是“练边兵”的附加税。《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说:朝廷采纳副将杨德政建议,府的通判改为练备,州的判官和县的主簿改为练总,专练民兵。府、州、县各有定额。这是练饷的又一用途。
二、第二十七回:“癸酉十二月的除夕,有二更天气,大雷霹雳,震雹狂风,雨雪交下。”
孙楷第致胡适的一封考证《醒世姻缘传》的长信中指出:“除夕雷雨,事诚怪诞,除崇祯十六年外,别无其事。”孙氏依据的是《济南府志》的记载。
依第一例,小说引用的事实到崇祯十二年止;依第二例,到崇祯十六年除夕止。三个月后,李自成军攻克北京,崇祯帝自杀,明朝灭亡。
曹氏考证正确地指出此书“最后定稿的时间,不会早于崇祯十七年(1644)”,同时却又断言“崇祯十七年以前全书的创作已经基本完成”,“而书中提到除夕雷雨的地方仅仅是夹杂在叙述气候异常的一连串灾异中的一句话,这必定是崇祯十七年一二月间把这件刚刚发生的事情随手加了进去”。
这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臆测。依常理而言,一个作品提到某一年的事实,只能断定它完成于此年之后。可能是一两年、一二十年以至更长的年代之后。当时写小说,没有报刊可供连载,又缺少尽早反映现实的文风,小说绝少可能完成于该书所提到的史实发生的同一年。曹文指出冬雷这条内证仅是夹叙中的一句插话,试问练饷以及它所举的其他内证如第三十回“不必中举中进士,竟与他做了给事中”(按:《明史》本纪载,崇祯九年淮安武举陈启新破格升给事中,和小说云“不必中举”不合,本文暂且不取),以及第四十九回“定是近日里秦良玉的上将”(按:秦良玉早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已有战功,不限于曹文所说的“启祯时期”),它们和冬雷一样都是穿插在正文中的片言只语,为什么只有冬雷这一句是“崇祯十七年一二月间随手加了进去”,而另外几句却不是这样的呢?
请看曹文的论证:“引人注目的是发生在崇祯十七年甲申之变以后的时局,在小说的叙述议论中均无只字反映。该年三月十六日李自成进京,朱由检自缢,紧接着吴三桂勾清兵入关,大故迭起。短暂的时间,局势发生如此剧烈的动荡……如果小说定稿于甲申之变以后,这样天翻地覆的巨变,不会一点不在作者议论时局的文字中流露出来。”“笔者正是依据小说反映的事实都集中在崇祯十二三年前后,以及丝毫没有反映甲申之变的文字等情况推断,崇祯十七年以前全书的创作已经基本完成。”
我们知道《醒世姻缘传》的主题和国家兴亡的民族思想没有直接关联,而且描写这些“天翻地覆的巨变”在当时有不少禁忌。诚然,那时有归庄的《万古愁》曲和顾炎武、屈大均以及其他诗人的怀明反清作品,但不是每个文人都一样。洪升的《长生殿》就安史之乱借题发挥,孔尚任的《桃花扇》反映南明小朝廷的覆灭,而多曲笔。他们都有歌颂清朝统治的诗文,而仍然潦倒终身。何况关心时局的有志之士不一定都勇于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公之于世。我们不能简单化到这样地步:《醒世姻缘传》全然不提甲申之变,因此它必然截稿于崇祯十七年一二月,即北京城破之前。
《醒世姻缘传》是否像曹文论断的那样“丝毫没有反映甲申之变的文字”呢?
请看第三十回开头:若是那样忠臣,或是有什么贼寇围了城,望那救兵不到,看着的城要破了;或是已被贼人拿住,逼勒了要他投降,他却不肯顺从,乘空或是投河跳井,或是上吊抹头,这样的男子,不惟托生,还要用他为神。
守城的官员或殉城,或被俘、迫降而杀身成仁,正是甲申之变前后的常见事实。接着小说又大段地评论了屈原、张巡、许远、岳飞、文天祥、于谦等殉国忠臣的事例。这一切都同小说情节无关,它借书中人物晁源的妻子计氏自杀而引申到妇女殉节,然后由殉节而殉国,节外生枝,离题甚远,怎么能武断《醒世姻缘传》“丝毫没有反映甲申之变”的文字呢?从第三十六回的议论看来,作者对妇女守节问题本来比较通达,并不遵从礼教的那一套顽固看法,而在这里却异乎寻常地加以强调,这就更加引人注意了。
正确的结论看来只有一个:《醒世姻缘传》作于清初而不作于明末。
它反映了明末的许多社会现实,但它的成书年代则在其后。
本书对山东各地如济南、武城、章丘等地的人情风俗和山川里巷都有细致的描写。明显的鲁东方言不一而足。即使偶然一提的人物也和山东掌故有关。如第三十七回提到新城县一个大家,“如今虽然也还不曾断了书香,只是不像先年这样蝉联甲第”。这位“大司马”就是万历四十年到四十二年任职的兵部尚书王象乾。小说《凡例》说:“本传造句涉俚,用字多鄙,惟用东方土音从事。”明代人简称山东省为东省,这里用东方指山东。
可见作者为山东人无疑。胡适看到《醒世姻缘传》以前世孽债解说悍妇的由来,同《聊斋志异·江城》篇主题相似,就把长篇小说的着作权归之蒲松龄。《醒世姻缘传》第七十九回,狄希陈调戏侍婢珍珠,不料却是悍妇寄姐所化装。长篇小说只有这样一个小小情节和《江城》相似,而《醒世姻缘传》的主题远不是悍妇所能概括。这一点下文再作论述。如果要坐实为蒲氏所作,辛丑就只能是1721年,不可能是1661年,那时他只有22岁(虚龄)。而现在没有任何佐证足以排除辛丑是1661年的可能性。《醒世姻缘传》所穿插的诗词没有一首说得上是佳作,而《聊斋志异》则每一首都是作者诗才的见证。《醒世姻缘传》写到的人物不少是文人学士,而《聊斋志异》不时有市井人物作为主角。可见这不能以两书所写人物角色的差异加以解释,而是由于两书作者修养不同、文言白话各有擅长而自然产生的不同特色。两书都有迷信成分,《醒世姻缘》提到的佛经有《金刚经》(第三、三十回)、《心经》(第六回)、《法华经》(第十五、三十回)、《莲经》(第十七、三十回)、《观音解难经》(第十七、三十回)、《三官经》、《灶经》(第二十六回);而《聊斋志异》却只提到《金刚经》(《林四娘》、《鲁公女》),另有《光明经》(《瞳人语》)、《观音咒》(《江城》)、《楞严经》(《紫花和尚》)则不见于《醒世姻缘传》。以上诗艺和所提佛经不同可以作为两书作者不是同一人,即蒲松龄不是《醒世姻缘》作者的旁证。
《醒世姻缘传》写到的山东省内外的地名都是真名,只有章丘县用的是它的别名绣江,而且又以诗和四首《满江红》词对它属下的大镇明水(今章丘县治所在)的乡土风习作了热情洋溢的歌颂,这在所有古代长篇小说中是绝无仅有的篇章(即使是这样有意为之的赞词也写得不太高明,可见作者拙于诗词,这一点远远比不上蒲松龄)。小说第二十六回说:“这明水镇的地方,若依了数十年先,或者不敢比得唐虞,断亦不亚西周的风景。”
这是查有实据的作者署名为西周生的缘起。由此可见,认定作者是山东省章丘县人应比其他任何假设更加合理。
二
《醒世姻缘传》这部七八十万字的小说有十来处猥亵的短小片段,它给人的最初印象可能是趣味庸俗,格调不高。它着重描写的怕老婆故事是明清笑话的陈腐题材,要把它写成长篇小说简直令人难以想象。事实是它问世以来已有三百年之久,而它的中心思想何在,依然有待探讨。
按照书名《醒世姻缘传》或它的本名《恶姻缘》的提示,或者听从本书《弁言》、《凡例》的指引,读者注意力容易被分散,想不到它是一部严肃的社会问题小说。
《孟子·尽心章》提出“君子有三乐”:一、“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二、“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三、“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而统治天下不在其内。卓见异识,意在针砭时弊。小说《引起》却由此出发,首先对孔孟之道的这段名言作出大胆修正。它提出:“第一要紧,再添一个贤德妻房,可才成就那三件乐事。”小说一开始就有别于传统的笑话闲谈,而以探索社会问题作为自己的任务。
如果作者的视域仅仅限于婚姻问题,小说篇幅至少可以减少一半,以至更多。正如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全书八部,安娜死后还有整整一部。如果小说主题限于安娜的个人悲剧,如果列文夫妇仅仅作为安娜和渥伦斯基的艺术形象的对照,那小说的最后以及全书关于列文经营管理农场的所有描写就将成为画蛇添足。
我不认为《醒世姻缘传》可立足于世界小说名作之林,它还不到这样的水平,但要探讨它的主题思想却可以由《安娜·卡列尼娜》得到启发。
小说前二十二回写的是男主角狄希陈的前生,故事发生在山东武城县;第二十三回起才是今世,故事发生在绣江县明水镇。这里“原是古时节第九处洞天福地”。第二十四回作者又别出心裁地以四首《满江红》词分别吟咏当地的四季美景。与其说美在于自然,不如说它取决于人事,即政治和社会状况。请看同一回开端的韵语:
官清吏洁,神仙。魂清梦稳,安眠。
夜户不关,无儇。道不拾遗,有钱。
风调雨顺,不愆。五谷咸登,丰年。
骨肉厮守,团圆。灾难不侵,保全。
教子一经,尚贤。婚姻以时,良缘。
室庐田里,世传。清平世界,谢天。
接着来的是鲜明的今昔对比:那时正是英宗复辟年成,轻徭薄赋,功令舒宽,田土中大大的收成,朝廷上轻轻的租税。教百姓们纳粮罢了,那像如今要加三加二的羡余。词讼里边问个罪,问分纸罢了,也不似如今问了罪,问了纸,分外又要罚谷罚银。待那些富家的大姓,就如那明医蓄那丹砂灵药一般,留着救人的急症,养人的元气,那像如今听见那乡里有个富家,定要寻件事按着葫芦抠子,定要挤他个精光。这样的苦恶滋味,当时明水镇的人家,那里得有梦着?所以家家富足,男有余粮;户户丰饶,女多余布。即如住在那华胥城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