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标志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结束和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的全面成熟。凯恩斯从总体上依然承认自由的市场制度是一个有效的机制,它能保证个人自由并激发人们的创造潜能,但是,市场本身存在的缺陷是无疑的,要弥补市场的缺陷则需要有国家权力的干预。“市场力量已经证明不能解决自身所产生的问题,于是,国家的作用又再一次有了重现风采的机会。国家积极地介入市场,通过各种干预措施重建市场秩序,国家变成自由市场制度的避难所。”经济危机暴露了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存在的内在缺陷,也为政府职能的膨胀和政府权力的扩张提供了历史机遇。市场机制在自发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相伴而生的市场缺陷——市场失灵,使人们不得不对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进行反思,于是,人们强调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政府由此被赋予了大量的职责权能:政府要制定规则、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手段,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政府要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解决外部不经济的问题;政府要通过税收等手段,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实现社会公正……
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的“滞胀”,使凯恩斯主义面临无法对此作出解释的窘境。“滞胀”始于1973年,到80年代初才结束,滞胀不是一个周期性危机,而是一个长时期的难以消除的现象。滞胀表现为停滞与通胀共存,二者互为因果,互相交织,成为西方世界普遍的现象。
凯恩斯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即依靠减税、扩大支出、实行赤字财政、增加政府投资等措施和手段,都无法再增加有效需求了,无法消散资本主义经济的“滞胀”之疝。凯恩斯主义的主流经济学地位开始动摇了,开始向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回归”。以米尔顿·弗里德曼(M.Friedman)为代表的新货币主义和詹姆斯·布坎南(J.M.Buchanan)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等新自由主义思潮活跃起来。他们都认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不是一件好事,而是一件坏事;不仅存在“市场失灵”,而且也存在“政府失灵”。弗里德曼认为,主动的政府政策只能加剧经济波动,因为政府的干预是不可靠的;政府只需要为经济总量提供一个稳定的秩序环境就够了,政府的功能就是制定规则并按照规则进行裁决,政府应当是社会的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
公共选择理论在英文文献里通常称作“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它以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政治市场上的主体的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政治个体(选民与政治家)的行为特征,以及政治团体特别是政府的行为特点。公共选择理论就其理论谱系来看它也是自由主义的一脉,这一理论从政府自身运行的规律中来研究政府行为的本源与特点,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人类的政治活动,分析政府行为的理论基础——公共选择。公共选择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70年代,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开创者”,他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探讨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民主的方式、民主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民主政治成功的条件,研究了竞争性民主的过程、规则,程序民主与竞争民主等问题。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于20世纪50年代首创公共选择研究方法,他于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一文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因而,被尊为“公共选择理论之父”。着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领袖人物,他因在公共选择理论领域中的卓越建树而获得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布坎南的贡献在于他将人们从相互交换中各自获益的概念应用于政治决策领域”,他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弥补了传统经济理论缺乏独立的政治决策分析的缺陷,有助于解释政府预算赤字为何难以消除的原因”。总之,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是公共选择问题,而公共选择则是指人们通过民主政治过程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给和产量,是把个人的私人选择转化为集体选择的一种过程或机制,是对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决策。因此,公共选择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过程,是在一定政治场域中的政治选择和政治利益较量的过程,立宪、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每个阶段都形成特定的政治场域,都有特定的公共选择内容。
三、主要概念、研究思路与基本观点
(一)主要概念
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词汇是构成语言的“材料”。任何思想表达和语言交流活动都必须借助概念、范畴。概念、范畴是建构思想大厦的砖块,它们在主体表达思想和认识客体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人们通过概念范畴形成自己的判断、确定事物的特征、性质、类型、价值或意义。所以,概念范畴在思想体系的形成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当一整套逻辑词语建构了某门学科时,概念体现了该门学科的内容。在政治学科中,概念具有描述政治现象的性质,具有鉴别政治现象的作用。不同的概念范畴为把政治行为、政治系统或政治机构等进行分类提供了基础,为对政治行为、政治活动等进行比较研究,为更明晰的描述可能衍生的有关的政治现象提供了更为精细的通则和条件,同时,量化性的政治概念还有利于对政治行为、政治活动等景象量化分析。
研究政府权能场域问题,需要借助一些基本概念来表明研究意蕴。
在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概念有:政府权能、场域、权力关系结构和利益。
这些概念具有实体意义和实质性内容,但同时这些概念之间具有关联性,属于关系性概念。“概念的真正意涵来自于各种关系。只有在关系系统中,这些概念才获得了它们的意涵。”
1.政府权能
政府权能这一概念已被国内外学者广泛使用,并把它看作是政府权力、政府职能和政府能力的综合体现。“政府权能”可以理解为“政府的权能”,人们常常把“政府权能”分开为“政府”与“权能”,强调“权能”
本身是什么,强调政府权能的内容、特征,以及作用过程等。在本书中,“政府权能”是一个整体概念,是政府权能场域论的核心概念,而且,重点不是分析“政府权能”本身是什么,而是着重研究政府权能行为,研究影响政府权能行为的因素、条件等,即把政府权能放在场域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研究政府权能运行、政府权能作用与其所依存的场域基础之间的关系,研究政府权能场域的构成和特征。
2.场域
在本书中,“场域”一词有特定的涵义,场域既是一种事实存在,又是一种关系状态。“场域”首先表明政府权能运行依存的实际“空间”,是政府权能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场所。其次,“场域”表明政府权能运行和作用与其依存的场域基础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延续性、非间断性关系状态;在空间上的蕴徼性、融聚性、共存性关系状态。“场域”不仅表明政府权能行为的状态,而且又是实体性概念。在本书中,把“场域”与政府权能结合在一起,研究政府权能运行所依存的“场域”构成和“场域”状态。
当场域、环境、生态等概念与政府这一概念结合在一起时,政府权能场域与政府环境、政府生态之间就有着相近相关的涵义,它们都表明政府存在、政府发展所依存的基础与外部条件,表明政府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但是,政府权能场域与政府环境、政府生态这些概念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政府权能场域表明的是政府权能在运行、活动和作用时的“场所”,表明政府权能要素与政府权能场域基础之间的互动共生关系。政府环境与政府生态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体系之外的环境与生态,不关涉政府体系内部权力关系;而政府权能场域既研究政府权能外部场域,也研究政府内部的权力关系及其结构,即政府权能内部场域。
政府环境是政府系统之外对政府发生影响的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戴维·伊斯顿、阿尔蒙德都对系统与环境进行了区分,伊斯顿认为政治系统的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社会内部环境包括生态系统、生物系统、个人系统和社会系统等,即凡是与政治系统属于同一社会而又不在政治系统之内的社会和物质自然环境就是内部环境;社会外部环境包括国家政治系统、国家生态系统和国家社会系统,即凡是与政治系统不属于同一社会的国际社会系统和物质系统就是外部系统。阿尔蒙德也认为政治系统必然与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发生相互作用。因此,政府环境其实就是影响政府存在和发展的外部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是制约政府发展的重要外部因素。
政府生态是作为有机体的政府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与外部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外部生态环境是制约政府成长的重要外部因素。政府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主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作用的理论和方法,揭示政府体系与外部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政府体系与外部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政府权能作用的基础,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力关系结构是政府权能场域的构成内容。政府权能场域不仅包括政府体系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结构,也包括政府(广义政府)内部不同权力机关之间形成的权力关系结构。
3.权力关系结构
权力关系结构是政府权能运行的场域基础,是政府权能存在的实质性构成要件。结构从静态上看是各种要素按照一定规则组成的排列组合方式,从动态上看是不同要素之间结成的互动关系模式。“至于政治权力的结构,也就是由组成政治权力结构的诸种要素按照特定的方式结成的互动关系模式。”李景鹏先生在《权力政治学》一书中,认为政治权力结构是由权力作用的方向和方式;权力作用的层次;权力作用的时间;权力作用的程度和结果等要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权力运行模式。
权力关系结构是权力关系的静态表现,是以权力关系为实质内容的运行模式。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关系在实质上是政府权能与权能客体之间形成的权力关系,政府权能行为的变化引起这种权力关系的变化。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关系结构中,政府、社会、公民是权力关系中的主体,他们之间的权力行为、权力作用与功能、权力表现、权力结果等要素的综合作用构成权力关系结构。对于政府来说,这种权力关系结构既是政府权能作用的结果,又是政府权能作用的场域基础。政府权能运行依存的权力关系结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系统内部权力组织和权力关系结构,这一权力关系结构实际上是政府机构(广义的政府)内部的权力分工与权力配置结构,以及在政府权力内部分工基础上形成的运动状态;政府系统内部权力关系结构是政府权能运行的内部场域,政府权能的内部场域被外在化为政府体制,内部场域对外具有影响力,不同政府的权能差异受制于政府权能基础的内部场域构造。二是,政府权能依存的外部权力关系结构,这一权力关系结构是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权力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权力关系结构是政府权能基础的外部场域,是政府权力、职能作用的外部空间和基础,是政府权能场域基础构成的实质性依据。
4.政治利益
政治利益既是政府权能运行的目标指向,也是政府权能作用达到的结果状态。本书不专门研究政府利益问题,而是探讨政府权能与政治利益的关系,研究政府权能场域中的政治利益;探讨政府利益与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的一致性、共同性与冲突性之关系;探讨政府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差别;研究政府权能所指向的政治利益,政府诸多利益中哪些利益是政府的根本利益。
在本书中,政府权能、场域、权力关系结构、政治利益等概念相互关联,但不是并列关系。政府权能是本书研究的核心概念,这一概念确定了论文研究的对象、基本范围和论域,并且起着贯联场域、权力关系结构和政治利益这三个概念的作用。权力关系结构是本书研究的基础性概念,它是政府权能存在的空间与情态基础,权力关系结构决定政府权能场域的特点,权力关系具有场域特性,在本质上体现政治利益关系。
政治利益是政府权能运行的目标指向,政治利益关系是权力关系结构的实质内容,权力关系是政治利益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场域概念在这些概念中起到关联的作用,它把政府权能、权力关系结构与政治利益从状态情势上和空间寓意上联结起来, 场域概念在本书中既是一个关系性概念,又是一个目的性、意义性的概念,本书从场域角度揭示政府权能、权力关系结构以及政治利益等概念的价值意义与建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