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嘉庆年间的一系列人民起义中,1796(嘉庆元年)年的白莲教大起义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次起义前后持续了九年零四个月,最早参加者多为白莲教徒。参加的人数多达几十万,起义爆发于四川、湖北、陕西边境地区,斗争区域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甚至还波及到湖南省的龙山县。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9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清朝府、州、县、厅、卫等204个。抗击了清政府从全国16个省征调的兵力,歼灭了大量清军,使清军损失一、二品的高级将领20多人,副将、参将以下的军官400多人。清政府耗费了白银2万万两,相当于清政府5年的财政收入,这次起义使清王朝元气大伤,也给了满、汉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使清王朝从所谓“隆盛之世”,逐步走向衰落。
§§§第一节 各路豪强川陕鄂聚首
乾隆后期,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官僚、地主、富商大肆兼并土地,人口激增,耕地不足导致粮价猛涨,饥民日众,加以封建统治阶级生活奢侈,贪官污吏横行,人们不满和反抗情绪日增。
明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明朝统治,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清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巩固政权,实行了一系列恢复经济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措施,康熙、雍正年间尤为显著。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地主阶级也加紧了土地兼并,到乾隆后期土地已经高度集中了。当时以皇帝为总代表的地主阶级通过圈占、强买和高利贷等各种手段吞占了大片土地,许多地方都形成了“富者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的严重局面。仅仅皇室和由封建国家所直接控制的“官田”、“皇庄”已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达8000万亩以上。就是一般地主,也都普通拥有千亩以上的土地。乾隆年间,浙江奉化一家姓黄的地主竟占有几十万亩好田;河北怀柔县(今北京市怀柔县)姓郝的大地主占有“膏腴万顷”。大商人及其他高利贷者在兼并土地方面也不甘落后,他们一听到何处受灾,便乘人之危,大放其债,把大片良田强占到手,山西平阳大商人兼大地主亢氏拥资“号称数千万两,实为最矩”。乾隆末年把揽朝政20多年的大学士、军机大臣和珅,竟霸占良田8000顷以上,就连他家的两个亲信管家刘全及马某也占田600顷之多,湖广地区(今湖南、湖北两省)50%一60%的土地,也已被地主们瓜分完毕。广西已是“田大半归富户,而民大半皆耕丁”。广大农民丧失了土地,沦为佃户或佣工。河南一带的农民已是“佃种他人田地者居多”,一年到头,辛勤劳作,所得粮食除交完租息外,没有什么剩余。即令是丰收之年,也只能够偿租还债。并且佃户还怕地主夺田另佃,往往有倾其所有,甚至卖儿卖女也不敢欠租。农民们吃不饱,穿不暖;多是今日完租,明日乞讨、借贷。
除此之外,地主豪绅们还规定佃户租种土地之前要缴纳“揽种钱”、“押租钱”;他们还惯用“驴打滚的高利贷”,大斗收租、小斗出贷等非法盘剥手段。地主逼债似狼如虎,更有甚者还私设公堂,对欠租的农民任意打骂,甚至关入私牢。在这种残酷剥削下,许多农民丧失了再生产的能力,到处都是富者越来越富,贫者越来越贫。
在疯狂掠夺土地的同时,统治阶级还拼命加捐派税,以满足他们无穷的贪欲和维持庞大的军队。康熙末年以后,除正税以外,还有各种名目的加派,花样自出,且各级政府又层层加码,所以贫苦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
乾隆时代,贪污聚敛之风弥漫。当时流传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当3年知府官,就能捞上10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这还算是所谓的“清官”!乾隆时期的大官僚和坤,算是历史上著名的贪官,他当政20年,招权纳贿,除占地80万亩以外,嘉庆四年(1799年)查抄他的家产,仅初步估计就折合白银8亿两以上,相当于当时清政府20年的财政收入。在和坤的纵容下,文官贪脏、武官赶饷,层出不穷。光是地方大吏督抚、布政使就有很多。如国泰、王直望、福崧、伍拉纳、浦霖等人的贪污案件,每次抄没财产都达数10万两以上。管理治黄工程的官吏,为了便于营私舞弊、克扣公款,寻机贪污,竟多次丧尽天良故意掘开河堤造成水患,致使千百万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湖北、四川两省政治腐败,贪污盛行更是全国闻名。自封疆大吏以下各级官员无不贪脏枉法,欺压百姓。如这次大起义前的二任湖广总督特成额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擢用湖广总督,在任3年之久,首为废弛,所有活埋、冒账各案,俱系伊任内之事”。接任者毕沅“五十三年(1788年)擢为湖广总督,五十九年(1794年)被降补山东巡抚,六十年(1795年)仍授湖广总督。……在嘉庆四年(1799年)九月,有倭什布查奏,胡齐仑经手动用军需底账,毕沅提用银两及馈送领兵各大员银数最多”。毕沅还与湖北巡抚福宁、藩司(布政使)陈淮(望之)等高级官员朋比为奸,因而民谣传说“毕如蝙蝠,身不动摇,惟吸所过虫蚁。福如狼虎,虽人不免,陈如鼠蠹,钻穴蚀物,人不知之”。至于他们手下的各级地方官吏,更是上行下效地变本加厉。
四川总督福康安与和坤一样,都是乾隆皇帝宠信的重臣,也是有名的贪官。
清朝统治者依靠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敲骨吸髓的剥削,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最高统治者乾隆就是一个挥霍无度的典型。他在全国大兴土木,修筑无数的离宫别苑、寺院庙宇,耗费了大量民脂民膏。驰名中外的圆明园以及北京其他风景区的许多瑰丽的园林宫阙、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等多是乾隆年间峻工的。每当乾隆和他的母亲孝圣皇太后过生日,都要命令大臣和富商从北京皇宫的西华门经西直门一直到圆明园宫门前数10里的道路上,沿途用彩绸和花束搭起一座座牌楼,每隔一段距离还建造起一座戏台、经堂,并且强迫沿街店铺把门面修饰一新。为此,每次都要挥霍白银100多万两。为了给皇帝、太后祝寿,从中央到地方的文武官员争相“献纳”送礼,以取得皇帝的宠信。有—年仅金佛一项全国各地就献了上万个千姿百态、形状不一的小金佛。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乾隆为其母的12根头发,又耗费黄金3000多两造了一个“金发塔”。
一般地主、富商、奢侈腐化也普遍成风,如怀柔地主郝氏,乾隆出巡“驻跸其家,进奉上方水陆珍惜至百余品,其他王公近侍以及舆台奴隶皆供食馔,一日之餐费至10余万”;京师米贾祝氏,“富逾王侯,屋宇千余间,圆亭瑰丽,人游十日未竟”。据说江苏泰兴有一个姓季的大地主,夏天晾皮衣服,光是掉在晒场上的毛就有3寸厚。此外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密云王氏等,“其富丽亦相仿”。“山西富户,百十万家赀者,不一而足”。还有许多散居南北的盐商、票商、行商也都过着骄侈淫逸的生活。人们曾说习尚浮华是万历一变,乾隆一变。
乾隆六十年,爆发了湖南、贵州苗民起义,清政府从各地抽调兵力、财物进行镇压。由于湖南、四川两省邻近湖南、贵州,所以这两省人民的负担就更加沉重。但地方官“赋外加赋”,残酷敲榨,造成了“今日州县之恶,百倍于十年、二十年以前。”
人祸已亟,天灾随之。在湖北,江、汉河防因长年失修,结果连年发生水灾。据《楚北江汉宣防备览》记载,长江、汉水自“乾隆、嘉庆年间,连年溃堤,岁比不登,民困斯极”。仅就长江来说,乾隆五十三年,荆州地区江水猛涨,冲毁堤坝,大水从两路冲入城内,水深丈余,两个多月才退,房屋仓库都被淹没,军民淹死无数。同一时期,湖北公安、石首等地也就连年遭受洪水侵袭,收成减半,又继之以瘟疫,结果人口大都逃亡。乾隆五十九年,襄阳地区也发生了大水灾。由于政治上的腐败,经济上的残酷剥削,使广大人民丧失了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这也就更加重了灾荒造成的影响。致使许多人离乡背井,到湖北,四川、陕西三省交界的深山老林中寻找生路。四川的情况也和湖北大体相仿。乾隆末年,由于接连几年发生旱灾,土地龟裂,颗粒无收,于是贫苦农民也拖儿带女往南巴老林中寻找生计。
与此同时,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采取了严禁“私盐”、“私铸”和大量裁减水手的措施,这样就更加扩大了流民的队伍。
四川省的中部和东部本来就是我国井盐的主要产区,这一带盐井密布,大小盐厂星罗棋布。盐厂分官、私两种。官厂规模很大,常有工人千人甚至万人。私人开设的盐厂虽然规模比较小,但数量甚多,所以产量比官厂还多,历代统治都是采取食盐专卖,从中榨取大量收入。乾隆末年,由于盐价大涨,百姓用盐量锐减,造成了盐厂倒闭,工人失业。许多盐工因无法生活,只好私自背运食盐到陕南一带山区贩卖。他们为了对抗巡丁捕拿、以及盐商的欺压和勒索,便结伙成群而行。他们常负重240斤,在畸曲的山林中穿行,偶一失足,坠入陡坡山涧,则人死包烂。清政府不断下令禁止私自贩盐,他们真是忍无可忍,便不断起来反抗。
还有一些无业游民,搞所谓“私铸”。他们因为生活无着就偷偷地开矿冶铜,“以铸小钱”谋生。清政府曾屡次下令禁止,断绝这批人的生计门路,因此他们也不时聚众起事。
另有,在湖北、四川一带破产的农民和流浪者,集中在长江,嘉陵江上当水手。他们虽然一年忙到头,却不得温饱,过着非人的生活,常常连自己身上仅有的衣服都变卖一光,这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水手们、渔民们也不断起来,进行反抗。
在湖北、四川、陕西三省交界的辽阔大地上,长江、汉水奔腾而过,两岸崇山峻立,森林如海,这里是广袤千里的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由陕西南部到湖北西北部高山深谷,千枝万派,统称为南山老林;在陕西、四川、湖北交界地区则千峦万壑,统称为巴山老林。这里历来就是贫苦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根据地。明代中叶,天顺、成化年间,刘通、石龙、李原等人领导的农民起义就曾经营过荆襄地区。后来蓝廷瑞起义、杨文政起义及明末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也都曾活跃在这些山区。
从明朝中期开始,就不断有许多贫苦破产的农民迁徙到这里,进行垦荒种山。到清代乾隆年间,南方各省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破产的手工业者,纷纷“襁负而至,佃山结屋,垦土开荒”。据平利、洵阳、白河、紫阳、石泉、汉阴等6县统计,自乾隆三十七八年后,川、楚两省“穷民就食前来”的就有数10万之多,而河南、安徽等省“贫民亦多携带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估计当时流落到此的流民不下数百万人。
流民分为棚民、客民、新民。棚民是新到山区的流民,他们多住茅屋。在这里生活较久有一定产业的则称之为“客民”或“新民”,他们多住土屋。
“该地土壤瘠薄,气候恶劣,流民除搭棚佃耕土地外,还需受雇于木厢厂、铁厂、纸厂、获取微薄工钱,方能生存,他们不仅受地主厂主的剥削,还要受差役、讼棍的勒索,生活极为艰难。绝望中的流民便成了白莲教传播的对象。”
老林之中的地主、土豪、恶棍又勾结地方官吏、差役狼狈为奸,鱼肉百姓。棚民终年吃的是糠菜,干的是牛马活。厂主叫他为“骡子”,其实他们比骡子还要苦。每逢欠年,万恶的厂主立即停业,解雇工人。在官府的庇护和纵容下,流氓地痞、衙役兵丁更乘机无“风生生浪”敲诈勒索。所以南、巴老林里的棚民整年过着“今年在此,明年在彼,甚至一岁之中,迁徙数处”的极不安定的生活。老林地区成为一座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活火山。
至于那些仍挣扎在故乡的农民,也是天灾人祸,苦不堪言。湖北荆州,人民被洪水淹死无数,当阳人民连树皮都吃光了,枝江、长阳人民只能吃到观音土,枣阳人民甚至以石粉充饥。
在这种情况下,富于反抗精神的流民,经常自发组织起来进行斗争。他们有时“盈干累百”的去“吃大户”,强迫地主豪绅和厂主们供给吃食;有时拿起武器,强夺地主、富商的粮食、财物进行平分;也有时公开聚众起事,袭击场镇,打击富商。遇有官兵追捕,他们便拒捕抗官,拿起武器和他们斗争。
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一场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一触即发。
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民间的一种宗教结社。渊源于佛教的净土宗,相传净土宗始祖东晋释慧远(334—416?)在庐山林寺与刘遗民等结白莲社共同念佛,后世信徒以为楷模。北宋时期净土念佛结社盛行,多称白莲社或莲社,主持者既有僧侣,也有在家信徒。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吴郡昆山,(今江苏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照),在流行的净土结社的基础上创建新教门,称白莲宗,即白莲教。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它号召信徒敬奉祖先,是一种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它的教仪简单,经卷比较通俗易懂。为下层人民所接受,所以常被利用做组织人民反抗封建压迫的工具。元末以来,许多人以此为外衣,发动了多次农民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