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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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白马非马,病人非人

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公孙龙

与“合同异”相对,“离坚白”是战国末期名家另一派的观点。“离坚白”就是将“坚”与“白”两者相分离。这一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战国末期的公孙龙。

公孙龙,赵国人,当时著名辩者、逻辑学家,与惠施齐名。他曾在平原君赵胜家当门客,与同时期的邹衍辩论过,后被“邹衍不辩”弄得下不来台。

公孙龙本人不仅善于辩论,还善于“劝人”,这或许是受到墨家“兼爱非攻”思想的影响,他曾到处劝人“偃兵”。据《吕氏春秋·应言》记载,他曾劝说过燕昭王偃兵。

公孙龙还曾到过魏国,与公子牟论学。

“离坚白”来自公孙龙的一篇文章《坚白论》。说有一块坚硬的白石头,用眼睛看不到石头是坚硬的,只能看到石头是白色的,即“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所以“无坚”;用手去摸石头,摸不到石头是白色的,只能感受到石头是坚硬的,即“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所以“无白”。

进而,他指出,看到白时感觉不到坚,感觉到坚时看不到白。坚在未与石物结合时,必定独立的,是“坚”并自藏着的;白在未与石物结合时,也必定独立的,是“白”并自藏着的。由此推论,“石”中之“坚、白”两种属性不可并存,是两个相分离而独立自藏着的概念,不能同时联系在一个具体事物之中。

其实,“离坚白”与“合同异”,都是当时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认识,只是“离坚白”强调事物的差异性。

公孙龙得以著名于世,是因为他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并与儒家的孔穿﹑阴阳家的邹衍等人进行过辩论。

白马非马,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命题,但公孙龙却巧妙地论证了这个命题的正确。他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是绝对没有联系的。“马”是指马的形状,“白”则是指马的颜色,颜色当然不能说等同于形状了,所以“白马”也就不能等同于“马”。如果一个人要买马,当然买什么马都行,而如果一个人要买白马,那就不是任何马都行,必须是白色的马了。由此可见,白马非马。

这一论证的合理性在于,公孙龙看到了“白马”和“马”是不同的概念,两者存在着特殊和一般的差别,但由于他过分夸大这种差别性,而看不见概念反映事物的同一性,这一命题也就成了形而上学诡辩论的代表。

在庄子看来,公孙龙花言巧语、能言善辩,但“白马非马”这样的辩论,没有实际的意义,不仅自身存有很大的逻辑问题,还把语言本身遮蔽掉了,最后只能越辩越糊涂。

客观地说,公孙龙的哲学思想和这些诡辩故事,是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的。他能看到作为事物属性的一般,是某一类事物所共有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由此得出结论说,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独立存在,就是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那就成为客观唯心主义了。

现存的《公孙龙子》一书,仅流传下来六篇论文,首篇为《迹府》,是后人对公孙龙事迹的集录,其他五篇为《白马论》、《指物论》、《变通论》、《坚白论》、《名实论》,集中反映了他的哲学和逻辑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