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闽都文化与中国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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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闽剧与闽都民情习俗(1)

邹自振

福州话是闽中方言的代表,从六朝历经唐宋,逐渐扩展至今。福州方言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地方色彩浓郁,是珍贵的非物质遗产之一,在福州方言的基础上才有了闽剧等地方文化精髓,才有了丰富多彩的地方民间文化。以福州方言为载体的闽剧,是闽江的音符,表现了福州人的思想、生活与性格,也表现了特有的榕城民情风俗与城市精神。

一、闽剧平讲戏贴近生活,反映闽都民情风俗

南宋淳熙六年(1179年),晋江人梁克家出知福州。他在福州为官期间著有《三山志》,计42卷,其中第十卷详细描绘了千年前福州城的民俗风尚。例如“彩山”、“观灯”所记载的元宵节万民同乐的繁华热闹:

(“彩山”:州向谯门设立,巍峨突兀,中架棚台,集俳优娼妓,大合乐其上。渡江后,停寝。绍兴九年,张丞相浚为帅,复作,自是不废。

“观灯”:太守以三日会监司,命僚属招郡寄居者,置酒临赏。既夕,太守以灯炬千百,群伎杂戏,迎往一大刹中,以览胜。州人士女,却立跂望,排众争睹以为乐。本州司理王子献诗:“春灯绝胜百花芳,元夕纷华盛福唐。银烛烧空排丽景,鳌山耸处现祥光。管弦喧夜千秋岁,罗绮填街百和香。欲识使君行乐意,姑循前哲事祈禳。”又司理方孝能诗:“街头如画火山红,酒面生鳞锦障风。佳客醉醒春色里,新妆歌舞月明中。”

书中写道,辛苦了一年的百姓们,要借盛大的歌舞杂戏好好地乐一番,于是高高的棚台架起来了,“俳优娼妓,大合乐其上”,入夜“群伎杂戏”、“新妆歌舞”,使州人士女却立观望,排众争睹以为乐。我们之所以要回首“去听”、“去看”千年前的歌舞杂戏,是因为这些从唐、宋就开始兴盛的福州民间歌舞是闽剧形成、生长的沃土。福州元宵灯节的习俗也一直沿至如今。

明代典籍中也记载了福州新春之装扮故事的戏曲演出:

迎春日,多陈百戏,盛亭台之饰。坐婴儿高槊上,儿皆惯习;饮啖自若,了无怖惧。千夫万骑,绕堂皇而出;唱呼跳舞,劳以历书。恶少辈多舞狻猊,求索尤甚,即藩臬长无奈之何。填街塞巷,自兹春事日盛。

闽剧中土生土长的平讲戏所演剧目讲述的大多是闽江畔柴米人家的喜怒哀乐,如《讨眠鞋》、《红裙记》、《苏百万讨亲》、《和尚讨亲》等,说的都是福州本地发生的事。如闽剧传统经典剧目《红裙记》的剧情:闽人王成龙,嗜赌潦倒。岳母诞辰之日,妻弟送红裙来,请王妻柳氏穿着回家拜寿。王家此时恰好无钱断炊,就将红裙典当,欲换柴米度日。不料王成龙当裙回家,路过赌场,又把银子输光。柳氏气极就骂他“铡头”。王恼怒离家,遇兵痞索债而投江,又被来闽经商的西安富商所救,带回西安,招为女婿。13年后,王成龙成了富商,贩货到福州,遇其子王达官,询问家境,留下田园房屋契据及银两。柳氏惊疑,未敢相认。王上船时,才将真情告诉儿子,达官苦留不住,奔告其母。柳氏赶到江边,王因西安妻室年少多金,已开船而去。

后来平讲戏承袭了傀儡戏部分剧目,又移植了江湖班的剧目,变得逐渐丰富起来,也有“七双”、“八赠”等本头,然而最亲切的仍旧是老平讲剧目。这些戏剧故事从舞台直接进入福州寻常人们的日常生活,人物的唱词演变为人们的日常用语,至今仍在使用。如“达官弟买光饼”、“招姐做新妇——茫茫形”,这样的话在菜场、在巷口都能听到。因为这些剧目是闽剧所独有的,其中的唱词、对白集中了福州方言的智慧,因此也最能体现福州地方特色,是闽剧最贴近百姓的戏。

闽剧传统剧目《和尚讨亲》又名《招姐做新妇》,说的就是和尚与招姐的亲事。话说南门白塔寺和尚,法号空想,因枕冷衾单不免“心肝恻”,便寻媒人毛厝为之做媒,毛厝舌灿莲花,终于哄得老姑娘招姐愿嫁。招姐自幼有着“茫茫形”的毛病,出了许多笑话。结局当然亲事没做成,和尚正应了他的法号——空想,还倒贴了礼金800元。这个剧目之所以长演不衰,是因为其中的唱词、道白是福州方言最精彩、最机智的部分,观众听到自己熟悉的语言对某一情状做最准确、最传神、最到位的描述,总能会心一笑。另一原因是因为故事的题材是普通市民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关注的婚俗。和尚与招姐不可能的婚事所带来的种种噱头,使看戏的人们笑得轻松,不过大家对和尚、招姐的哂笑是温和的,是宽容的,不是刻薄的。由于语言的魅力和地方的色彩,这一部戏完全是闽剧独有的戏,别的剧种是无法移植的。

二、《贻顺哥烛蒂》与近代台江民情习俗

闽剧自明代万历年间起,就在八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演绎着普通老百姓的悲欢离合。在众多剧目中,一出极富地方特色,充满浓浓闽味的讽刺喜剧——《贻顺哥烛蒂》,自其搬演之日起就颇受福州老百姓喜爱,成为闽剧中的保留剧目。我们试以此剧为例,看看闽剧中蕴藏的榕城民情风俗。

《贻顺哥烛蒂》是根据民间故事演绎的九场方言讽刺喜剧。其风格乐而不淫,谐中寓庄,继承了中国古典喜剧的审美品格。20世纪50年代初,由闽班“四赛乐”搬演,名丑林务夏饰演贻顺哥,轰动福州城。《贻顺哥烛蒂》的故事发生在清道光年间“五口通商”的福州港。年关将至,船工陈春生被逼出海,途遇海难,传言货人无一幸存。马贻顺是福州南台义洲地区一家丝线店老板,年近四十,仍未娶妻。马贻顺早就羡慕春生妻林春香的美貌与贤惠,在得知春生罹难之后,乘其家贫,暗中放高利贷谋娶春香。婚夜,春香自杀未遂,无奈之下,与贻顺约法三章,若春生生还乃返陈家。贻顺假装应允。十年之后,春香与马贻顺已生得两子。此时,被流放到南洋当“猪仔”(苦力)的春生受人资助回到福州,得知春香改嫁原委,深感其孝,愿出重金赎回春香。贻顺不肯履约,于是春生控于海防分府。此时春香因“前夫有恨,后夫有义”,左右为难。海防分府官员王绍兰命春香装死,智断此案,马贻顺终因吝啬失去贤内助,仅得到一截无用的烛蒂。该剧搬演之后“贻顺哥烛蒂”成为福州话中“吝啬鬼”、“奸狡利”、“十绝哥”的代名词。《贻顺哥烛蒂》也被称为中国的《吝啬鬼》。

1962年,田汉、老舍、张庚等著名剧作家来到福州观看《贻顺哥烛蒂》,对它大加赞赏。老舍先生欣然提笔赠诗林务夏:“十年尚忆钗头凤,今日欣看烛蒂哥。宜喜宜悲情更切,轻愁微笑漾春波。”正是该高超的喜剧创作水平及其对福州传统风土人情的深切关怀,造就了这出讽刺喜剧的辉煌。

《贻顺哥烛蒂》这部喜剧所讽刺的对象贻顺哥,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下层平民百姓,也不是王公贵族、达官显贵。贻顺哥是福州“五口通商”时代,资本主义和封建制度并存的社会条件中孕育出的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的代表。同时,此剧在成功塑造人物形象的同时,还力图在“五口通商”后福州开埠的背景下,寻求市民文化以及福州人独特的人际秩序和生活方式。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福州被列为“五口通商”城市之一,外国资本主义开始入侵福州。台江是当时福州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位于福州城区中部,闽江北岸,旧称南台,自五代十国闽王王审知治闽时期,就已成为对内、对外贸易的大商港之一。五口通商之后,台江成为闽江流域货物、商品集散地,商贾云集,商业日趋繁荣,有福州市区的“黄金宝地”、“聚宝盆”之盛名。台江义洲地区有一段河下街,西接白马河上的河下桥,东连延平路,作为台江汛商业古街,驰名一时。河下街有一段石狮兜,商店鼎立,生意红火。马贻顺的丝线店就开设在石狮兜的河下口。复杂的社会历史时代背景,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造就了一批以马贻顺为代表的市民阶层,并逐渐形成了这一阶层独特的精神性格和伦理道德观念。马贻顺出身于平民阶层,是个小小丝线店的老板,兼做经纪人得一点佣金,放一点高利贷,从夙兴夜寐,锱铢必较,攒积起一点钱而起家。从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福州近代社会市民阶层的精明和勤俭,算计与善良。同时也能体察福州老百姓求稳怕乱、好占便宜的性格。

在剧本第五场——马贻顺结婚中,作品将福州婚嫁习俗同马贻顺的吝啬放在一起,几尽嬉笑怒骂,在结婚这个特定的喜剧情景中构筑喜剧情节,塑造人物形象。

中国人喜欢热闹,讲究喜庆气氛,福州人更是如此。福州传统婚庆习俗,从请媒人说合,到“起贴”,从“三查六问”到“过大礼”,再到纳彩(俗称“答贴”)都有一定的程式,决不可轻易减省。就连订婚时男方付与女方的礼金都有严格的规定:“不论数字多少,都要有个‘三’,以示吉利。‘三’在福州方言中与‘生’谐音,希望男女双方结婚后早生贵子。”纳彩(男家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已获同意,便举行这一仪式)为福州婚俗“六礼”之一。纳彩时,不论挑担,还是抬杠,都要有鹅相随,鹅成为双方联姻的象征。结婚当日,男方多在家中宴请亲朋好友,好好热闹一番。

马贻顺乘陈友德(陈春生之父)家贫,春生音信全无之时,仅用了三块“光番”(银元)就逼娶了春香,且这三块礼金还只是他当日收数讨息得来的,更别说“起贴”这些既费时又费力的提亲程式了。马贻顺作为一家生意红火的丝线老板,在结婚当日竟也不摆筵席,家里冷冷清清,毫无办喜事的热闹场面。对于为何不宴请宾客,马贻顺也有自己的说法:“讨亲蛮讨亲,何必请六亲,姨妈亲家姑,请了又长线丁……”在马贻顺的思维逻辑中,钱永远是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春香只是他买来的赚钱工具——只要用最小的付出,就会得到众多好处。结婚喜宴,马贻顺仅准备了线面、芋和豆腐这三样“供死人”的菜。据有关资料记载,线面是福州的特色面食。手工制作,状如细线,一条线面长约一米。线面因价格便宜,且民间忌辰的家祭以简朴为主,菜肴较为简单,所以福州的老百姓常将线面、豆腐、芋、光饼等作为忌辰用品。马贻顺在结婚“喜宴”上摆上这些“供死人”的东西,不仅招来了伙计八弟的耻笑,也使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从此被传为笑柄。

福州人也特别重视接亲的程序和礼仪。按福州民间习俗:

结婚喜日,如果新娘要坐花轿,男家备轿及迎亲的仪仗队,要在前夜太阳落山前就抵达女家。翌日,新娘上轿后,浩浩荡荡地向原路返回。男家接亲队伍,要以花轿为中心。前头高照灯笼,扬旗鸣鼓,配有一支金鼓吹乐队,后头有挑花担,礼旦和彩旦的。媒人引路。接亲的队伍,由村族大高照、祖宗衔头灯笼和金字牌板组成,配有一支锣鼓队,也有“十番”队。接亲队和迎亲队相逢路上,要以鞭炮放响。沿途也放,到了男家入村时,更是大放鞭炮。

鞭炮在接亲过程中必不可少,具有招财讨吉的象征意义。据《福州习俗》论述,逢年过节,福州例俗都要在适当时间点燃鞭炮,毕剥有声,家里人称为“连连发”,这是大吉大利的喝彩。如果,响声不响,或响不成声,都成禁忌。

结婚当日,夜幕将至,迎亲队伍和新娘的轿子姗姗来迟,贻顺家“也没吹金鼓,也没挂伞灯,冷冷清清”,甚至连鞭炮的响声都没有。被贻顺逼着充当其外甥的八弟向贻顺要“百子”(即长串鞭炮,可连响许久),贻顺作这样的回答:“有、有、有。你忘记了,正月开假我买一挂,掏半挂给你放,还剩半挂放在横头掉,去掏么。”不值几个钱的半挂鞭炮贻顺哥却宝贝似的保存了一整年,竟还在结婚当日得意扬扬地要伙计拿出来放。八弟害怕放了一年的鞭炮潮湿,放不出声音,不吉利。没想到对于忌讳这种儿贻顺板倒是特别小心——他常常将一年前剩下的半挂鞭炮放在灶里烘烤,避免潮湿。

拜堂之后,道士婶向贻顺讨花彩和媒人钱,讨价还价后,贻顺终于同意,“好,你莫急,莫急,要添。”当道士婶期待地伸出双手时,贻顺却从兜里掏出三片铜板小心地放在道士婶手心。在整个结婚场景中,马贻顺的种种吝啬行为,均遭到伙计和媒婆的冷嘲热讽,令观众开怀大笑。这种喜剧情节的设置,既符合生活逻辑,又不符合生活逻辑,它往往在具体细节上极为夸张,荒唐可笑,有失真实,但从总体上却绝对真实,而且符合喜剧人物的喜剧性格。

在《贻顺哥烛蒂》这出颇受市民阶层欢迎的剧目中,剧中人物所说的福州方言是其成功的关键性因素。剧作中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语言不仅构成了众多的喜剧效果,同时还承载了旧时福州市民阶层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马贻顺首次出场的唱白,就是极富个性特征的语言:“这一只依嫂,伊厝就住在这间,人生漂亮,年纪后生,鼻刀做卓卓,眉毛做弯弯……头发做青青,嘴傩做瓮瓮,我痛伊入肝。身架生平答,股川做摊摊,给讨来传种,这仔是包生……”马贻顺的首次亮相便马上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冲淡了前一场因春生出海遇难的悲戚气氛,同时也道出了以马贻顺为代表的小市民阶层的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