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边走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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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不争无忧

老子提出了“不争”的原则,后人根据自己做人的经验加以了具体化。比如:不与市侩争利,不与无赖争狠,不与小人争闲气等等。这是很不错的。我住的院子里,几位退休的花旦每天早上用花旦的姿势跳健身舞。跳完了,就在她们的见识范围(自然有限)飞短流长,

恨天骂地。院子里其他有些教养的人即便被她们非议,也只是侧目,并不找她们说理。因为那正中了她们的下怀。她们不就是无聊么。

但是,要在生活中真的做到不争,还是很难的。因为有时候伤害你的人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并不都是市侩、无赖、小人。

我的一位朋友是全国人大代表。有一次人大开会,休息时,一位好事者把他介绍给一位大人物,说:“这是我们作家。”不料那位大人物斜了他一眼,脸上现出一种很恶毒的表情,说:“什么作家!”声音很低沉,但足以让人听清楚。正想上前跟大人物荣幸一握的我那朋友脸上的笑容立刻凝固,一时竟不知所措。事后提起这事,他就咬牙切齿,说:“我真想给他一个嘴巴子。”那“大人物”其实并不怎样“大”,政治上倒是颇失意的,原本以为可以攀上高位,却给弄到一个群团组织当头,而且排位不怎么靠前。但不管怎样,好歹有点地位。

我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让人很难不生气的事。90年我在北京领小说奖。吃饭的时候,桌上坐着几位我听过名字的评论家,还有几位女记者。评论家中的一位眉飞色舞,妙语连珠。有巧笑倩兮的女性在,男人容易多动,这是可以理解的。我只是一点没有想到他会忽然把开心的话锋扫到我头上(我从一开始就一直沉默着):一位他的同行问他最近忙些什么,他做出痛苦状,很浓重的闽味京腔地叹道:“烦,烦透了。没事可干,也不知干什么好。总不能去评《马车》吧。”他说的“《马车》”是我这次获奖的小说。我并没有说拙作是锦绣文章的意思,令我不堪的是此前我一直是很尊重他的;我也并不是因为他的话引起一片银铃般的欢笑而有醋意,令我憎恶的是一个壮年男人的轻薄。

我当时是猝不及防才愣住了,绝没有超然物外的“忽然加之而不怒”。事后转过神来也是极为恼火,虽然没有打算动武。

多少年过去,终于到了可以将这些不快作为读资来笑谈的年纪。幸亏了当初没有认真。因为实在没有认真的必要:那位不走运的“大人物”因为心情不好而迁怒于谁都可以欺负的文人;那位正行时的评论家因为要讨女人欢心而出言不慎,其实都并没有目标明确的恶意。真要认真去争,倒真是显出自己的促狭了,甚至惹出不必要不值钱的纠纷。所以要承认老子说得对:“夫唯不争,故无尤。”

当然,这里说的“不争”仅指性情的修养,不关社会哲学的事。即就是修养上的不争,也是有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