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梁启超其人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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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墨子学说

梁启超早年研究墨子,提倡墨家学说,以为“墨子,圣人也,其教泽远矣。救世之患,急人之难,无所为而为之……呜呼!圣人之徒哉!圣人之徒哉!”他最早发表的墨学著作,是《子墨子学说》和《墨子之论理学》。

《子墨子学说》,载《新民丛报》第四十九、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七、五十八号“学说”栏(后改为“论说”栏),光绪三十年五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初一日出版,当1904年6月26日至12月7日,署名“中国之新民”,收入《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七。

《墨子之论理学》,载《新民丛报》第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三号,光绪三十年五月十五日至八月十五日“谈丛”栏,上题“饮冰室读书录”,当1904年6月26日至9月24日。《饮冰室合集》收入时,作为《子墨子学说》之“附”。

《饮冰室合集》将上述两文收入时,文字、内容略有异,如:

《子墨子学说》首句原作“新民子曰”,《合集》作“梁启超曰”;第二章原作《实利主义》,《合集》作《墨子之实利主义》。这种改动,不涉思想内容。《新民丛报》登载时有刊误,《合集》也未更正,如《子墨子学说》第二章第一节“存夫正夫贱人死者”,读不通,《合集》延误,“正夫”实为“匹夫”之误,观《墨子》即知。同节“因其国家,去其无足以信之”,“无足”下注:“此字疑伪”,《合集》同。查此句引自《墨子·节用》,就作“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赀,足以信之”。其他引用《墨子》失误,涉及文义者,如引《非乐上》:“将必撞击之”,下落“惟勿撞击”;“废耕稼树艺之时”,原文为“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废纺绩织之事”,原作“废妇女纺绩织之事”。“丈夫”、“妇女”并落,或因上文已有“使丈夫为之”、“使妇女为之”,故删二字,于义无损。下文“亏夺民衣食之时”,原作“方夺民衣食之财”,则有出入。“亏然奏而独听之”,原作“大人绣然奏而独听之”,缺一主词。《三辩》“无乃有血气者所不能至耶?”,应作“无乃非有血气者所不能至耶?”落一“非”字,文义大变。引《非攻》中“反不如所丧”,原作“反不如所丧者之多”,落“者之多”三字,文义不完整。

《子墨子学说》第五章后,原有注文:“本章原定名《墨学之实行及传播》”,《合集》以“传播”并入第七章《墨学之传授》。第五章末原拟附墨子格言,“公以其太占篇幅,故略之”。下加第六章目录:

第六章 墨子之壁垒

第一节 论理学(别见)

第二节 历史学(有录无书)

第五章末至第六章第二节目录,《合集》无,并以原第七章《墨学之传授》改为第六章。此章毕,《新民丛报》有“未完”二字,但《合集》至此结束,删去“未完”。

梁启超治《墨子》用力颇深,另有《墨经校释》、《墨子学案》,据胡适《墨经校释·后序》:

梁任公先生近来把他十余年来读墨子《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随时做的签注,辑为一书,写成《墨子校释》四卷……梁先生在差不多二十年前就提倡墨家的学说了,他在《新民丛报》里曾有很多关于墨学的文章,在当时曾引起了许多人对于墨学的新兴趣。

可知梁启超对《墨子》用力之深,影响之广,胡适“跋语”仅署“十二月二十六”,无年代,而梁氏撰《墨子学案·自序》,署“民国十年四月五日”,末谓“对胡君表谢意”,则《墨经校释》、《墨子学案》应于1921年刊布。《改造》1921年第三卷第十、十一号载《墨子讲义择要》,实是《墨子学案》之“择要”。

根据上述,梁启超早年潜研《墨子》,于1904年发表《子墨子学说》、《墨子之论理学》;而《墨经校释》、《墨子学案》亦为早年所拟,屡经增补,至晚年始行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