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3月,在纽约昆士镇克尤小区里发生的一起谋杀案很快成为《纽约时报》的头版新闻,全国为之感到震惊。这件谋杀案备受关注的原因跟凶手、受害者或其谋杀手段均没有关系。吉娣·格罗维斯是位年轻的酒吧经理,于凌晨3点回家途中被温斯顿·莫斯雷刺死。莫斯雷是商务处理机的操作员,此前曾杀死过另外两名妇女,与吉娣素昧平生。使这件谋杀案成为重大新闻的原因是,整个过程历时半小时(莫斯雷刺中她,离开几分钟后折回来再次刺中她,再离开,又回头刺她),在此期间,她反复尖叫,大声呼救,有38个人从公寓窗口听见和看到她被刺中的情形,但没有人下来救她,她躺在地下流血也没有人帮助她,甚至没有人给警察打电话。(有人的确打了——不过是在她死后)
新闻评论人和其他学者认为,这38个证人无动于衷的言行是现代城市人,特别是纽约人疏远和不人道的典型证据。但两位生活在该市的年轻社会心理学家,虽然都不是纽约本市人,却对此不负责任的责难甚为不满。他们是约翰·达利(John Darley),纽约大学的助理教授,毕博·拉塔内(Bibb Latane),哥伦比亚大学的讲师。并曾是斯坦利·沙切特的学生。谋杀案发生后不久,他们在一次聚会上相遇,感到志趣相同,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虽然两人有很多地方不同——巴利是黑头发,彬彬有礼,青藤学院派头;拉塔内个子瘦长,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副南方农家子弟的模样,还有南方口音——但作为社会心理学家,他们都认为,证人的无动于衷应该有个更好的解释。
他们当夜就此长谈数小时之久,两人达到一定的默契。拉塔内回忆说:
报纸、电视、每个人都在谈论,有38人目击了,这场暴行,但没有一个人出来微点什么的事实。这好像是说,如果只有一或两个目击者看到而不做什么的话,事情就会容易理解一些。因此,我们突然间产生了一个想法:也许,真正的原因正是这样一个事实,即目睹者有38人。在社会心理学中,人们往往将一神现象颠来倒去地分析,然后审察所认为的后果是否就是那个原因。这是旧把戏了。也许,38人中的每个人都知道,还有其他人在看,因此,他们才无动于衷。
尽管已更深夜静,但两人仍立即着手设计一项检测其假设的实验。几周之后,经过周密的筹划和精心的准备,他们终于启动了一项针对旁观者在不同环境下的应急反应的调查。
在研究中,纽约大学修习心理学入门课程的72名学生参与了这项未加详细说明的实验,并将之列入课程计划之内。巴利、拉塔内或研究助手对每位参与者说,该项实验主要是针对都市大学生个人问题的讨论。讨论分为2人组、3人组或6人组。为减少暴露个人问题时的尴尬,他们将各自被分配在隔开的工作间里,按安排好的顺序通过内部对讲系统发言。
这些不知情的参与者假定是与另外的一人或两人或5人谈话——说到假定,是因为在事实上他所听到的任何声音都是录音机上播出来的——第一个说话者总是一位男生。他谈到了适应纽约生活及学习的难处,并承认在压力的作用下,他常会癫痫发作。这些录音来自理查德·尼斯贝特,当时,他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现在是密歇根大学的教授。由于他在试演中表现最好,因而被选来扮演这一角色。第二轮讲话时,他开始变声,言语结巴,呼吸急促,前言不搭后语地叫道:“哎呀,我的老毛病又要犯了!”接着开始憋气并呼救,“我快要死了……呃哟……救救我……啊呀……发作了……”然后,他大喘一阵,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在认为只有自己一个人与癫痫病者对话的受试者中,百分之八十五的人甚至在病人还没有“休克”之前即冲出工作间报告;在认为还有其他4人也听到病人发作的受试者中,只有百分之三十一的人采取行动。后来,当问及学生别人在场是否影响其反应时,他们都说没有;他们真的没有意识到其他人在场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巴利和拉塔内终于对克尤小区里发生的现象有了个令人信服的社会心理学解释,于是管它叫“应急状态下旁观者介入的社会抑制”,或简称为“旁观者效应”。正如他们所假设的,正是由于在紧急状态下有其他目击者在场,才使旁观者无动于衷。旁观者效应,他们解释道,“更多地存在于旁观者对其他观察者的反应,而不是存在于他冷淡无情的‘病态’性格中。”
他们后来提出,有三种思想过程支撑着旁观者效应:在吃不准帮助或其他行为是否合适时,在其他人面前行动会更犹豫;认为其他无动于衷的人可能了解整个情形,因此其便毋须努力或爱莫能助;最重要的是“责任分散”,即认为其他人都知道这一紧急情形,自己的责任便相应减轻。后由拉塔内、巴利和其他研究者进行的其他实验证明,三种思想过程如何发挥作用,完全取决于旁观者所处的实际情况,即其是否看见其他旁观者;是否被人看见;或是否知道其他人旁观等。
巴利和拉塔内的实验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也激发起人们的类似实验。接下来的十多年里,有30座实验室进行过56项研究,将显而易见的紧急情形提供给总数约6000人的不知情受试者。这些受试者要么孤身一人在场,要么与其他人或数人或更多人在场。(结论:旁观者数量越多,旁观者效应越明显。)
此类故意做出的应急情况种类繁多:隔壁房间里一阵巨响,然后是一个女士的呻吟;一位穿着整齐的年轻人拿着一根手杖(有时为一个浑身油污、满口酒气的年轻人),在地铁的车厢里突然摔倒,在地上拼命挣扎着;表演出来的偷书情形;实验者本人晕倒等。在56项研究中的48项里,旁观者效应都得到明确的体现;总起来说,当紧急情形出现时,如果只有一人在场,约半数的人会伸手相救;如果知道有其他人在场,援助者只有百分之二十二。由于这一统计结果的误差只不到百万之五十,旁观者效应于是成为社会心理学中最为确定的假设之一。由于已得到彻底确立,其效应在具体情况下可以具体测量,因而,近几年来它已在实际上不再成为研究的课题,也就是说,成了另一桩定案。
然而,人们对总体上的助人行为——激发或抑制非紧急情形下的助人行为的社会及心理学因素——持续研究到80年代才算告一段落。助人行为是亲社会行为的一部分,在理想主义化的60年代,它开始替代社会心理学家在战后对进攻性行为的大力研究;今天,它仍然不失为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社会心理学中还有其他许多定案。下面为几个著名的案例,每个案例里都存在一或两个重要发现:
态度转变(或说服):自尊较差者往往比自尊较强者更易被说服……人们更易受到权威人士所发表的言论的影响;如果不是权威,即使他说得同样好甚至更好,人们也不太在意……人们宁愿轻信道听途说,也不太相信直接告诉他们的话;人们更易因受到引诱而行动(如弗斯丁格的认知失调实验),而不会根据逻辑推理而采取行动。
偏见:当人们被分配至或属于某个团体时,通常会认为该团体优于其他团体,以使自己保持自信和积极……人们会假设,那些与自己共享某种品味、信仰或态度的人,在其他方面也会与自己一样,而那些与自己在很多话题上意见不一的人,在其他方面可能也与自己不同……在敌对或竞争团体中的人们会彼此厌恶;但如果他们必须为某种对双方都有好处的目标而进行合作时,这种厌恶感将会消解。
团体决策:团体可能比个人做出更冒险或更保守的决定,因为在集体讨论和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合,一些人往往采取比独自一人时更极端的立场……在完成需要大家累加努力的任务时,团体要好于个人;但在完成需要仅有一个正确方法的任务时,情况会有所不同,因为即使有人提出这个正确方案,若得不到他人或至少一人的支持,则团体将会抛弃这一方案……在组织起来解决具体问题的团体中,两个人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一个是任务专家,他说得最多,主意最多,且被视为领导者;另一个是士气鼓动专家,他要保持团队的协调,并鼓励士气。
这个单子可以一直开列下去,但我们已看得够多的了。社会心理学家在其短短的专业历程中,已非常热情地承担了大批量的课题分类,之所以在后面又将其放弃,部分是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假设出了问题,部分是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解决了这一问题,并已将其增加至已被人类本质和行为接受的知识体系中了。
对于这些已成定案的案例,特别是上面详述的三个案例及其引发的数百个研究项目来说,一个共同的因素是,它们全部使用了精心构思的欺骗性场景。在对人格和发展所进行的实验研究中,或在今天心理学的大多数领域中,这类东西几乎已看不到了。但在当时的许多年里,欺骗性场景实验一直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精髓。
在纽伦堡审判后的许多年里,人们对于在受试者不知情或没有同意情况下所进行的人类实验的批评与日俱增,而由生物医学研究者和社会心理学家所进行的欺骗性实验同样也遭受了严重攻击,尤其是米尔格莱姆的服从实验,不仅是因其在事先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给人们施以痛苦,而且因其有可能给受试者造成的长期心理伤害(揭露了他们身上的可恶方面)。米尔格莱姆对这些批评感到“万分惊讶”。他请一些前受试者谈谈对那次经历的体会,写出报告说,百分之八十的人认为,他们非常高兴参加过那次实验,百分之十五的人持中立态度,只有百分之一的人对那件事表示遗憾。
但在声势浩大的人权运动时代,从道德上反对这类研究的人最终获得胜利。1971年,卫生、教育与福利部出台一些规定,要对此类研究项目的批准资格进行审查。这些规定极大地束缚了社会心理学家和生物医学家的手脚,使其根本不可能自由地利用不知情者进行试验。1974年,该部加紧了这些规定,对外宣布,在受试者没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准对其进行任何实验行为。这些规定严格到了极点,不仅使米尔格莱姆型的实验过程根本无法实施,而且使许多对人体无害但要隐瞒实情才能进行的温和实验也无法进行。因此,社会心理学家只得放弃一系列非常有趣但已似乎无法进行下去的课题。
科学界的抗议也于70年代始呼声渐高。1981年,卫生及人类服务部(前身为卫生、教育及福利部)于是多少放松一些限制,允许在人类实验中出现少量的隐瞒和信息保留措施,但必须对“受试者造成最小的风险”。除此之外,研究“不能理所当然地进行”,对人类的益处应该超过对受试者所造成的风险。“风险一益处”计算必须在该研究提案授权之前由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到目前为止,此类计算已允许进行隐瞒性研究,但不能进行米尔格莱姆式实验。在社会心理学的所有实验当中,有一半以上是隐瞒性实验,但大都以对人类身心相对无害的形式和环境下进行。
另外,许多道德学家认为,即使无害的隐瞒,也无可辩驳地构成对人权的侵害。他们还认为,这种研究实际上没有必要欺骗,因为研究可以使用非实验的方法,比如问卷、面谈、综合调查、对自然情形进行观察等。这些方法在心理学的其他研究领域里可能切实可行,但在社会心理学中,它们却不太管用,或根本无法实施。
一方面,通过这些方法获取的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仅仅是相关数据的,而在因素x和Y之间的相关只意味着它们以某种方式互有关系,不能证明一个因素一定是另一个因素的原因。在社会心理学的现象中,情况尤其如此,因为这些现象大都涉及诸因素的同时作用,任何一种因素都可能构成正在研究的某种效应的原因之一,而在实际上它也许只是某种其他原因的附带效应。然而,实验方法可以分离出单个的因素,即“自变量”,并可对其进行操纵(比如,改变紧急状态下旁观者的数量)。如果因此而产生出某种“因变量”的变化,即处于研究中的行为,人们就可得出因果关系的坚实证据。这样的实验方法可与某些化学实验相比。在化学实验中,单个催化剂添加至某种溶液里时会产生某种可测量的效果。一切如阿伦森及两位合著者在《社会心理学手册》中所言:“此类实验优于其他方法的是,它可毫不含糊地为因果关系提供明证;它允许对一些无关的变量进行控制;它也对某种复杂现象的维度和参数进行分析探索。”
另一方面,不管实验者如何有力地控制和操纵实验的变量,他或她都无法控制位于人脑内部的多重变量,除非受试者遭到欺骗。如果他们知道调查者希望看到他们听到隔壁某人从梯子上摔下来时可能产生什么反应,他们一定会做出更加令人赞赏的行动,而不会是实际上表现出来的样子。如果他们知道调查者的兴趣不在通过惩罚以增强记忆力,而在于到达何种程度他们才拒绝对另一个人施加痛苦,他们就有可能采取更高尚的行动,而不会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唯唯诺诺的样子。因此,对于许多社会心理学研究来说,隐瞒实验目的是非常必需的。
许多社会心理学家此前赞赏这种方法的真正原因并不在此,而在于另一种说不出口的动机。仔细策划欺骗实验是一个挑战;聪明而复杂的设计将受到重视,并能带来声望,引人激动。欺骗性研究既是游戏,又是魔术,还富有戏剧性;阿伦森曾把实验者感受到的刺激比做一位成功地再现出日常生活场景的剧作家的喜悦。(阿伦森及其同事曾设计过一种实验,他们在其中诱导一位不知情的受试者相信自己是一个实验助手,在一个虚构故事里扮演一个角色。而在事实上,她本人的角色正是故事的实际需要,而所谓的另外的不知情受试者才是实际上的实验助手。)在60年代和70年代,本科生大都听说过欺骗实验法;但实验者仍能继续误导受试者,并在事后才对他们进行解释,真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在过去的15年里,富有艺术创见、聪明和大胆的实验风潮已悄然退下;今天的大部分社会心理学家比以前更为谨慎,也远比弗斯丁格、金巴多、米尔格莱姆、巴利、拉塔内等慎重。但欺骗实验法的特别效果对部分研究者仍有无穷的吸引力。遇到或与这种研究人员谈话时,人们会得到一种印象,即他们是一群极具竞争性、喜欢探根究底、滑稽、大胆、喜欢玩特技且超凡的人物,完全不同于冯特、巴甫洛夫、比奈和皮亚杰之类不苟言笑者。
§§§第四节前进中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