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给孩子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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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把孩子放在天平的另一端

儿童与成人一样,是一个独立的人。在养育过程中,成人应放下作为家长或父母的架子和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姿态,让儿童拥有与自己平等的权利和尊严,设身处地地体会他们的感受,与他们民主地商量、讨论。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他们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这种尊严和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和社会里,这种权利和尊严已经得到广泛的承认,受到法律的保护。

1.孩子不是父母任意支配的私有财产

尽管如此,作为家长,我们常常忽略了这一点。我们常常任着自己的性子或一时冲动,打骂孩子,斥责孩子,贬低孩子,让他们无条件地服从我们。尽管我们接受的新的教育观念也常常让我们在内心受到谴责,但我们还是禁不住这样想:这是我的孩子。是的,这个孩子是“我的”,但孩子首先是他(或她)自己,然后,才是父母的儿子或女儿,才是祖父母的孙子或孙女。社会关系是后天的,而孩子生命本身的存在是本来就有的。生命的尊严也是随之而来的。我们能用后天赋予他们的这种社会关系来破坏生命的尊严吗?不能!无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在道德意义上,我们都无权利用这种社会关系去削弱另一个人的尊严,至少,社会关系不是损害个人尊严的一个理由。

他(或她)真的是“你的”吗?也是,也不是。他(或她)来自你,依附于你,赋予你天然的亲属关系和抚养义务,需要你的关怀、爱护,在此意义上,他(或她)是你的,而且具有无可替代性;但是,他(或她)具有自己的需要,拥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独特看法,自己的意志,自己的情感和天赋,这又是独立于你的,在此意义上,他(或她)又不是你的,同样具有无可替代性。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损害他(或她)的心灵世界呢?就因为我们是不同于他们的家长吗?就因为我们是他们生存所依赖的成人吗?

我们常常会想,你就应当这样做,而不应当那样做。我们真正地理解过孩子吗?真正地站在他们的角度想过吗?体会过他们在“那样做”时的内心世界吗?当我们总想让孩子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行动的时候,我们常常忘记了孩子所处的年龄阶段,常常忘记了孩子当时的所思、所感,因而,总想以自己的意志代替孩子的意志,以自己的思想代替孩子的思想,尽管这样做时我们常常没有清晰地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心理,或者说是无意识的。

每当孩子不愿意洗手的时候,每当孩子拒绝停止手中的活动或游戏的时候,每当孩子不愿关灯睡觉的时候,每当孩子因我们影响了他们的事情而表示抗议的时候,我们可曾想过,当我们自己在孩子这个年龄的时候,也像孩子一样。也许,对过去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但是,在与孩子相当的那个年龄,我们同样把自己所做的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同样渴望得到自由或成人的尊重,希望成人不要干扰自己,希望他们帮助自己。

2.把孩子放在天平的另一端

孩子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是一个与父母一样的独立的人。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放下架子,放下作为家长或父母的架子,放弃那种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姿态。既然如此,就不能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教育”孩子,给孩子以一种压迫感,让孩子活在某种无形的压抑或自卑之中。我们这样做,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则是无意识的。我们要在自己与孩子之间架起一个天平,把我们自己与孩子放在两端,让天平保持平衡。这个天平是一个尊严和权利的天平,是独立人格的天平。如果能把孩子当朋友,那么,你希望自己的朋友如何对待你,你就如何对待你的朋友。我们希望朋友限制我们吗?当然不希望。同样,我们的朋友——孩子,也不会希望我们限制他们。

既然如此,在孩子拒绝按照我们自己的意志去行动的时候,我们不妨温和地询问他们的想法,在心理上变成处于特定情境中的他们,体会他们的感受,与他们商量、讨论,这样或许能打破僵局。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孩子与父母之间常常会形成对立,这应该归咎于什么呢?显然,与我们希望他们成为我们自己的“理想自我”有关,与我们忽视了他们的独立存在有关。每当这个时候,孩子实际上在用自己的行为大声抗议:我是独立的,我是我自己。

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哪怕是刚出生的孩子,也不是一无所知的,而是具有某种特殊的认知能力和气质倾向的。如果成人能从儿童已经具备的心理特点入手,细心地引导儿童的行为,就可以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如果成人认为儿童一无所知,以“大人”的姿态对待儿童,他们的心理就可能受到某种伤害,发展就可能受到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