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心理品质都具有“两面性”。在儿童教养过程中,成人应把握一个适当的“度”,注意避免家庭教养走极端,采取一种“适度”的教养方式,让儿童的心理顺其自然地发展。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一个所谓的“好人”因他的“好”而上当受骗;一个自信的人因他的“自信”而失去了与人合作和成长的机会。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
1.人格品质具有“双重性”
其实,只要我们反思一下,就不难得知,每种人格特征或品质,都具有“双重性”。换言之,既有它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它既有积极的影响,也可能会带来消极的影响。儿童也是如此。
一个孩子的聪明,可以让他学习成绩好,可以让他很快地理解他人的心理,并做出快速的反应,也可能让他更容易受环境的消极影响,接受和理解一些不良的信息,受不良环境的影响,还可能让他变得狡猾,难以监管或控制。与此类似,一个孩子的独立性可以让他拥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变得自立,但同时也可能产生另外一些后果。例如,孩子不喜欢与人合作,对人不友好;孩子太有主见,拒绝接受他人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说,任何一种心理品质,都具有这种“两面性”。看到这种“两面性”,可以让我们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更好地把握一个“度”。
简单地说,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有意地培养孩子的某种品质(如聪慧、坚强、自信)的时候,应当意识到,这种品质也可能给我们带来烦恼,给孩子带来消极的影响。从哲学的观点来看,这是一种辩证法,也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很多成年人可能只看到了他们想要的积极的一面,而忽略了他们不想要的另一面。这容易让我们对这些品质所导致的各种可能后果掉以轻心。比方说,自信的孩子可能因为过分相信自己的能力而轻视了任务(包括学习、交友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或任务)的难度,因而容易导致失败;坚强的孩子可能过分注重自身的坚强,而压抑了自身的情感。
2.家庭教养不能走极端
我们必须意识到,在一种品质形成的同时,也可能阻碍了与之相对的另一种品质的“伸展”。因此,应调整我们的教养方式,避免我们对孩子的教养走向极端。
让孩子避免走极端,最重要的是,要让孩子成为一个顺其自然的人,让他们的心理顺其自然地发展。这并不意味着成人可以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相反,应为孩子创设一种自然发展的环境,让他们在某种人格品质的两端之间找到一个适度的位置。当我们想让孩子变得坚强的时候,同时也应让孩子意识到,真实的情绪感受可以自然地表达出来;当我们有意地培养孩子自信、热情的时候,也应当培养孩子客观、理智的一面。类似地,在培养孩子自主、勤奋、独立、聪慧这些品质的过程中,我们也应注意培养孩子合作、适度、友善、冷静的一面。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这要求我们采取一种“适度”的教养方式。而在生活中,我们常常缺乏这种意识。例如,很多父母费尽心思培养孩子独立的品质,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让他们独立地做很多事情,这些父母甚至很少亲近和帮助孩子,唯恐这样做会损害孩子的独立性。其实,在这种锻炼独立性的过程中,孩子可能会时常感到为难和无助,也可能深切地感受到父母的冷漠和拒绝。因此,当我们有意地培养孩子某种“优秀”的品质时,也应该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一想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当成人与孩子融为一体的时候,成人更可能让自己的行为保持“适度”,孩子的发展也更可能避免“走极端”。
心理学研究显示,某些看似积极的人格倾向(如独立、聪明),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如逆反、不诚实)。个体拥有适度的人格倾向,对于他们心理的发展往往是有利的。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认为,在人格发展的每个阶段,每种人格特征应保持在适当的程度,否则,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例如,在小学时期,儿童如果形成适度的勤奋,对于他们的人格发展是有利的,过度勤奋则可能逐渐演化为工作狂的性格。要让儿童的发展避免走极端,父母应首先避免采取“走极端”的家庭教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