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弟子规之智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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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德有伤 贻亲羞

“译文”

如果子女的德行有所欠缺损伤,会令父母亲脸上蒙羞。

“注释”

德:品德,道德。传统文化中指按照自然规律、天理生活的行为。羞:难为情,不好意思,感到羞愧、耻辱。

拓展故事

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男,广西宾阳人,云南大学2000级学生。2004年在云南大学宿舍用钝器击打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月25日至3月1日,云南省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部分别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5万元、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同学。

3月6日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4月24日作出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受害人家属每人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马加爵的忏悔

夜已经很深了,面对着这高墙铁网,我无法入眠,思绪像灰。几年的大学生活仿佛就在眼前,但我此刻却是在这样一个地方。表面上看我很平静,但到了这种境地,试问谁又能做到心如止水呢?

两个月前我的身份是一名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一名即将进入社会展示自己才能的毕业生,家人和国家都对我寄予厚望,而我本人又何尝不是满腔热血地想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一份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的母校在整个云南省当中是名气最高、实力最强的高校,就业前景是很看好的,这些我都从师兄师妹(老乡)和老师那里打听得很清楚了,所以很多报纸上所渲染的大学生就业压力我是从来没有感受到的。

写到这里我真的很痛苦。可以说这“天之骄子”的身份是国家给予的,也可以说是我个人经过十二年努力奋斗而得来的,但我当初怎么就轻易地毁了这一切呢?那四名被害者也和我一样,家里都有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也和我一样经历了多少年的寒窗苦读,也和我一样对未来充满期待。但我当初怎么就那么轻易地毁了他们呢?人云:凡事都是有原因的,又说:事物的发展总有内因和外因,而内因是占主导地位的,所以现在每天我都努力思索,试图从自己身上寻求原因,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此刻我亦很糊涂,只能说当初很偶然!

就因为一次打牌吵架,决定了我走上这条路。现在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这是多么荒谬,多么无知啊!这是多么的悲哀,多么的残酷啊!难道生命就这么脆弱?难道这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吗?不是的!现在我是这么想的,以前也是!但是那几天我的心里只有苦恼,只有恨,诸多后果都未曾设想。很多事情来不及思考,就这样发生了。事后才知道造成的影响是多么大,才知道给亲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也才明白伤心难过的远远不止我的亲人朋友。后悔啊,但木已成舟,我是无力挽回的了。我是想对整个社会说声对不起,想对那四名同学的亲人朋友说对不起,但你们会接受么?对于这么一个恶魔,你们会接受么?

……

编者的话:

马加爵的可怜之处在于缺乏基本的道德伦理底限,在杀人前没有考虑父母多年的养育之恩,和自己杀人后会带给父母什么感受。马加爵的可怜之处还在于太以自我意识为中心,骄傲,旁若无人,他始终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他是最聪明的人,没有人可以战胜他,无论是学习还是游戏。马加爵的可怜之处更在于他对于人性的蔑视,对于做人的原则和是非善恶的标准的扭曲,在他面前,人的价值和尊严轻贱如鸿毛,他出身贫寒,在仇富的同时,也看低和他一样出身的同学。最后,他在还没有弄清楚人生中什么是重要的时候,以让亲人、受害者家属、旁观者都伤痛的方式匆匆收场,走完短暂而悲惨的一生。

德行感化

有一个年轻人,从小就特别淘气,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欺负别的小朋友,待到年纪增长,就开始在外面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一起喝酒吃肉,欺弱凌强,终于在一次抢劫杀人后被逮捕入狱。他那善良的母亲一夜之间愁白了头。后来他在狱中反省认识到自己从小到大所犯的错误,发现母亲从小到大看他的神情都是焦虑担心的。母亲老早就曾告诫他,要走正路,但他任性专横,习性难改。母亲紧锁的双眉,深陷的双眼,伤心的神情令他寝食难安,夜不成寐,从此他下定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等到他从监狱里出来,并开始步入正常的生活轨迹,母亲才渐渐从羞辱和伤痛中走出来,从此有了笑容。

“评析”

父母对于儿女的牵挂,不仅仅是儿女的身体健康和平安,在“身有伤,贻亲忧”之后,夫子又进一步提出“德有伤,贻亲羞”。这句话是告诫后辈学子,要尽力做善良的人,做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思想纯净,积极向上的好人。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让品德上有所缺失,那么父母亲会因此觉得自己教子无方,会觉得在邻里乡党面前抬不起头来,会觉得自己很惭愧,就像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一样,或者是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心里会十分难过压抑。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失去了做“孝子”的本意,那样即使儿女给父母再多的珍馐美食的供养,也不会让父母心安,父母依然会时时牵挂,事事烦心,如果这样,又怎么能算是孝顺呢?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也可以看出古人对德行的重视程度有多深。古人把德行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因为这是关乎是否孝顺父母、敬畏先祖的头等大事。古人认为儿女在外所表现的品德,也是父母生命和德行的延续。一个人的表现不仅仅代表的是自己的形象,还代表父母的形象,更代表家族的形象,甚至是祖先的形象。所以既然我们要孝顺父母,要荣耀门楣,要光显家族,要告慰先祖,那我们就一定要保有德行,努力行善,以社会道义和责任为动力,以天下苍生幸福为本分,以弘扬“仁爱和平”为己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当然至少要诚意正心,不要做缺德的事,不做有悖伦理道德之事,以免让父母亲伤心,让家人因此而抬不起头,让祖先蒙羞。

“思考”

说到人的品德,我们不妨拿一件小事举例:假如我们自己走在大街上,行人很少,你会因一个红灯而停下脚步吗?我们是不是抱着沾沾自喜的心态,在自己的心里开一个绿灯,而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呢?这时候可能我们不觉得这是一个怎样的错误,可是,这事如果恰好被一个交警看到,联合协勤人员把你拉住,并且一定要让你在那个路口站一个小时帮助协勤,你会有什么感受呢?我们不妨再进一步思考,如果你在马路上协勤时,恰好路遇你父母家的邻居或朋友,你觉得会怎么样?是啊,我们就会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不想让别人看到,更不想让父母知道,我们会觉得让熟悉的人看到,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但是,别人没看到,就等于我们没做吗?中国有一句话叫:“不欺暗室,不履邪径。”说的是即使在幽暗的空屋子里,我们也要保有我们自身的君子品格,不做自欺欺人的事。如果我们能够在大众关注的情况下和私下里做到表里如一,才是真君子,不是伪丈夫。而只有这样才真正能够让父母为我们骄傲,否则就会让父母感到羞愧。所以中国古代特别注重家族的承传,子女做了一件好事,叫光耀门楣,子女做了一件道德败坏的事,叫有辱先祖,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才有了《孝经》中那句名传千古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名言欣赏

1.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朱子治家格言》

2.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孝经·天子章第二》

3.一个人如果使自己的母亲伤心,无论他的地位多么显赫,无论他多么有名,他都是一个卑劣的人。—(意大利)亚米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