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儒教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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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礼崩乐坏和诸子争鸣(1)

一礼崩乐坏时代

传统宗教在周朝曾经有一个黄金时代。所谓“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史记·周本纪》),传统宗教自然也平静安宁,度过了数十年的和平发展时期。

周康王死,昭王即位,“王道微缺”。昭王南巡不返,是中央政权衰落的开始。昭王死,穆王继位,“王道衰微”(《史记·周本纪》)。传统宗教是和国家政权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宗教,国家政治的衰落,也是宗教基础的动摇。此后周代经过一系列的动乱,终于导致平王东迁,西周结束,而传统宗教也迎来了所谓的“礼崩乐坏”时期。

“礼崩乐坏”概念大约出于《论语》。其《阳货篇》载宰我议论道: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宰我的意见遭到孔子的严厉批评。但礼坏乐崩或礼崩乐坏,则成为历史学家描述孔子时代社会秩序混乱的基本概念。《史记·礼书》载:

周衰,礼废乐坏,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备三归。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自子夏,门人之高弟也,犹云“出见纷华盛丽而说,入闻夫子之道而乐,二者心战,未能自决”,而况中庸以下,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乎。

应劭《风俗通义》卷六道:

其后周室陵迟,礼乐崩坏,诸侯恣行,竞悦所习,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弥以放远,滔湮心耳,乃忘平和,乱政伤民,致疾损寿。

“礼废乐坏”一词,在汉代曾被用来描述孔子时代宗教政治秩序混乱的状况。晋代,有人用“礼崩乐坏”来描述当时社会秩序的混乱。《晋书·冯跋传》载:

跋下书曰:“武以平乱,文以经务,宁国济俗,实所凭焉。自顷丧难,礼崩乐坏,闾阎绝讽诵之音,后行无庠序之教,子衿之叹复兴于今,岂所以穆章风化……”

隋代,也有人用“礼崩乐坏”来描述当时胡声干扰雅乐的状况。《隋书·音乐志》载:

开皇二年,齐黄门侍郎颜之推上言:“礼崩乐坏,其来自久。今太常雅乐,并用胡声,请冯梁国旧事,考寻古典。”

到唐代,儒者们修隋史,“礼崩乐坏”就成为描述孔子当时宗教政治混乱状况的固定概念:

暨夫周室道衰,纪纲散乱,国异政,家殊俗,褒贬失实,隳紊旧章。孔丘以大圣之才,当倾颓之运,叹凤鸟之不至,惜将坠于斯文,乃述《易》道而删《诗》、《书》,修《春秋》而正《雅》、《颂》。坏礼崩乐,咸得其所。(《隋书·经籍志》)

大约从此以后,“礼崩乐坏”一词就逐渐固定下来,成为描述孔子时代社会秩序和政治状况混乱的概念。

礼崩乐坏当然包括管仲“备三归”、郑声坏雅乐的状况,但首要的是祭礼,特别是祭天礼仪的崩坏。《史记·封禅书》载:

自周克殷后十四世,世益衰,礼乐废,诸侯恣行,而幽王为犬戎所败,周东徙雒邑。秦襄公攻戎救周,始列为诸侯。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暤之神,作西畤,祠白帝……

自绝地天通之后,据说传统宗教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祭祀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只有天子才能祭天,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只能祭祀自己境内的山川,而且不能祭天。现在,秦国作为诸侯,却要祭白帝,也就是祭天,这是严重违背礼制的行为。然而,这种行为不仅得不到制止,反而在继续发展。祭白帝之后,秦国又先后建畤,祭祀青帝、黄帝和炎帝。秦穆公继位之初,扬言自己梦见上帝,上帝命令自己平定晋国的动乱。这件事流传出去,传成秦穆公上了天,面见过上帝。

秦国已经祭祀上帝在先,其他的诸侯国也不甘落后。在秦穆公继位的第九年,齐国桓公获得管仲的帮助,成为诸侯的霸主。桓公认为自己立了大功,应该到泰山上封禅,直接向上帝报告成功。

这又是严重违背礼制的行为。管仲帮助桓公称霸,本意是率领诸侯尊奉周天子。桓公要封禅,就不是尊奉周天子,而是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越轨行为。为了阻止桓公封禅,君臣之间发生了如下对话:

管仲曰: 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皆受命然后得封禅。

桓公曰: 寡人北伐山戎……西伐大夏……南伐至召陵……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昔三代受命,亦何以异乎。

于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设之以事,曰:“古之封禅,鄗上之黍,北里之禾,所以为盛。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籍也。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比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凰麒麟不来,嘉谷不生,而蓬蒿黎莠茂,鸱枭数至。而欲封禅,毋乃不可乎。”

于是桓公乃止。(《史记·封禅书》)

桓公没有封禅,然而后来的齐国还是祭祀上帝。秦灭六国后,发现齐国祭祀的重要神祇有八位,称为“八神”。这八神分别是: 天主、地主、兵主、阴主、阳主、月主、日主、四时主。也就是说,天、地、日、月、阴、阳、四时这些自然物或自然现象,就是齐国所祭祀的主要神祇。只有其中的兵主,祭祀的是上古人物: 蚩尤。而其中的“天主”,也就是天上的最高神——上帝。基督旧教传入中国,译为天主教,其取名就渊源于此。

和齐国相邻的是鲁国。齐国是姜太公的封地,据说治国以“简易”为原则,不重视礼仪制度的建设。而鲁国则重视礼仪,是各诸侯国的模范。直到刘邦统一天下,鲁地还是坚守礼仪的典范。

然而由于周公的功劳特别大,“于是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史记·鲁世家》)。和郊礼相当的是禘礼。禘是王者之礼:“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礼记·丧服小记》)郑玄注:“禘,大祭也。始祖感天神灵而生,祭天则以祖配之。”就是说,禘礼也是祭天之礼。

儒者们认为,禘郊这种天子之礼,成王不该赐予鲁国,鲁国也不该接受。在这个问题上,双方都是违礼的。所以当有人问孔子禘礼的意义时,孔子答曰“不知”(《论语·八佾》)。儒者们认为,孔子并非真的“不知”,而是认为鲁国的禘郊非礼,作为鲁国子民,他只能为鲁国隐讳的缘故。

鲁国国君行禘郊之礼,僭拟天子;大夫就僭拟诸侯,旅祭泰山;甚至也僭拟天子,庭舞八佾,祭以《雍》彻。参阅《论语·八佾》:“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又:“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这里,所越之礼,也主要是祭礼。

至于其他诸侯国,也都纷纷祭祀上帝,彰显自己的不臣之心。到秦灭六国,汉统一天下,除齐、鲁外,见于记载,各国祭祀上帝的情况如下:

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之属……(《史记·封禅书》)

这就是说,见于记载,战国诸雄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上帝祭祀。

祭祀上帝,就是想做天子。诸侯想做天子,大夫就想做诸侯,家臣就想做大夫。做了大夫、诸侯就又想做诸侯、天子。这是一个上下颠倒、尊卑移位的时代。传统宗教的原则遭遇了极大的危机。然而,这不是一个有意发起的变革,而是一个自发发生、逐渐形成的运动。伴随着这个运动的,是诸子的兴起和百家的争鸣。

二争鸣诸子与传统宗教

康有为认为,春秋、战国诸子,都是在创立一种宗教。参阅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等。这个说法,曾经遭到不少的反对甚至嘲笑。然而,在中国当时的条件下,一种政治的、社会的学说,往往同时就是一种宗教学说。就当时诸子的学说看,没有发现谁试图在传统宗教之外另创新教,但也没有发现谁根本否定传统宗教的基本信条,比如上帝鬼神信仰。把他们视为无神论者,只是我们对他们的学说做出的解释。比如天道自然,其本身只是说,天道(即某些自然现象),并不是为人而发生,为人而出现的,并没有否定上帝的存在。或者说,它只是否定了旧的天道观,而表达了一种新的天道观。从这个意义上说,诸子的争鸣,是传统宗教发展史上一次重大的观念更新运动,一次历时持久、意义重大的思想解放运动。然而所谓解放,只到一定程度为止。新的天道观只是对上帝的重新塑造,而不是否定上帝的存在。

在争鸣各家中,老子是最早出现的一家。老子的最高范畴是道。道存在于上帝之先:“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以下只注章数——笔者注),但上帝是存在的。道在上帝之先的意思是说,上帝也必须依道而行。上帝所行之道就是天道,天道是自然无为的。它“万物作焉而不为始”,且“功成而弗居”(二),它对待万物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十),“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三十四),它“无为而无不为”(四十八),只是“辅万物之自然”(六十四)。自然,是一切行事原则中的最高原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所谓自然,不过是用一种看来漠不关心的态度对待万物:“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五);这种态度,也是圣人对待百姓应该采取的态度:“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天地的处事方式,就是圣人的处事方式。或者说,圣人的处事方式,不过是效法天道。在这里,圣人是人事的最高主宰;而天地,则是万物,也包括人在内的最高主宰。

天地虽然不仁,但不是完全脱离人事,它仍然以自己的方式干预人事,比如“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也有自己的好恶:“天之所恶,孰知其故。”(七十三)这样的天,仍然是一个人格神,可以赏善罚恶。只是在老子看来,天的好恶,人们不知其原因罢了。

这样的天,同样需要事奉。只是应该遵守俭约的原则:“治人、事天,莫如啬”(五十九)。啬,可说是对传统宗教事神原则的重新说明。

因此,老子的“天道自然”没有否定天的至上神地位,没有否定上帝的存在,只是对天人关系做出了重新解说。

当时和儒家并为显学的是墨家。墨家也以自己的方式对传统宗教的基本信条重新进行了解说。

墨子首先证明鬼神的存在。在墨子的观念中,鬼神分为三类:“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墨子·明鬼》)天鬼之中,有上帝,也有上帝的使者。墨子说,禹征有苗,汤伐桀,周灭商,天都曾经指派过使者来帮助他们,他们才取得了成功。

墨子不像老子那样,认为天的赏罚没有或者不知道什么原因。墨子认为,天,或者鬼神,都是聪明正直的。它们周知一切,而且不徇私情。无论你在多么隐蔽的地方犯下罪恶,鬼神都会知道。无论你多么有权有势,都不能逃脱鬼神的惩罚:

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墨子·明鬼》)

这样的鬼神,是全知的,也是全能的,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战胜它。这样的鬼神,正是高级的人为宗教的鬼神观。

鬼神的赏罚,都有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义和不义: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墨子·天志上》)

因此,要想得到天的赏赐,就要行义,而不要行不义。墨子认为,所谓义,就是兼爱、非攻。那些不行兼爱、攻人之国的人,就是不义。不义之人,不会得到上帝的佑助。

墨子坚持认为天是有意志的,这个意志,就是赏义而罚不义。墨子坚决反对儒家的天命观。墨子认为,天命说不讲是非,不讲义与不义。天为何如此命令?为何让此人富而彼者贫?为何让此人长寿而彼者短命?没有原因,不知为什么如此,“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墨子·非命上》)。

墨子认为,上帝鬼神不是这个样子的。上帝鬼神的赏罚,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在墨子看来,假如这种说法成立,人们就不会行善。“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这样一来,“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墨子·非命上》),天下就要大乱,恶人就要横行。

墨子所批判的天命观,就是传统宗教的天命观。虽然从周初就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甚至重视德行的思想还可以往前追溯。但是这种思想说的只是国家的兴亡、王朝的更迭,基本不关个人的吉凶祸福。在个人吉凶祸福的问题上,还是无缘无故的天命占据着统治地位。而且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这种无缘无故的天命观,时时使儒教在面对其他宗教的理论进攻时处于被动地位。这也是儒教在其发展过程中一个天生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