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话中国历史——司马锐中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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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色目人

色目人即外国人,是元朝时中国西部民族的统称,一切非蒙古、汉人、南人的都算是色目人。

在同南宋的作战中,蒙古贵族不断地从中亚一带调来军队。在东来的蒙古军队中,有大批的阿拉伯人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波斯等中亚人。其中主要是士兵和工匠,也有商人和社会上层人物。这些人当时统被称之为“回回”,归于“色目人”。这些穆斯林随着蒙古贵族对全中国的征服而散布于东西南北各地,西北、西南、中原、江南尤多。

如果说唐宋两朝中国穆斯林在分布上还只是一个一个孤立的点,那么在元朝,中国穆斯林在分布上不仅连接成了线,而且铺成了面。在云南省,元时穆斯林业已“盈千累万”。元代东来的阿拉伯人和波斯等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人,是后来回族的骨干成分。元朝时期中国西邻各伊斯兰国家也在蒙古人的统治之下,中国西部边界实际上处于开放状态;同时“色目人”在中国又属于统治阶层,这种情况无疑为伊斯兰教迅速地向东发展提供了方便条件。

明太祖洪武帝姓朱,名元璋,生于安徽凤阳县,古称濠州,其周围各县,如定远、寿县、怀远、临淮等为历史上回民聚居区。凤阳城为一南北长、东西窄的长方形小城,西门直对东门,两门之间为一长街,将风阳城分为南北两部分,称南城与北城,北城居民几乎全部都是汉民;而南城居民全部为回民,其中绝大多数姓朱,有清真寺一所,位于南城中央偏西。朱元璋生于南城朱姓群内,不难看出,朱元璋是属于伊斯兰教的色目人。

公元1344年凤阳蝗灾旱灾,朱元璋的父母哥哥相继去世,均用布包起来安葬。穷人买不起棺木的,一般用芦席掩埋,而布比芦席昂贵,朱家贫穷且连逝几人,不用芦席,而用布匹,说明朱家并非穷得买不起最简单的棺材才用白布,而是按伊斯兰教的规定处理丧事。

《明史》中提到太祖“生活孤苦无着,入皇觉寺为僧”,该寺坐西朝东,于其他寺院不同,证明此寺为清真寺。根据中国传统,凡儒、佛、道教的寺庙、观均坐北向南,而中国的清真寺一律坐西朝东,因为中国穆斯林做礼拜时,须朝向位于中国西方的麦加天房。因为当时佛寺与清真寺统称为寺,寺里的学生也统称为僧,甚至历史上有人把牧师称为大食僧。朱元璋登基后赐名“皇觉寺”,意为皇帝在此觉醒。朱元璋还为皇觉寺写下《百字赞》。

全文如下:“乾坤初始,天藉注名,传教大圣,降生西域,受授天经,三十部册,普代众生,信兆君师,万圣领袖,协助天运,保庇国民,五时祈佑,默祝太平,存心真主,加志穷民,拯救患难,洞彻幽冥,超拔灵魂,脱离晕业,仁覆天下,道贯古今,降邪归一,教名清真,穆罕默德,至圣贵人。”

朱元璋的《百字赞》对伊斯兰教的教义、使命、《古兰经》、穆圣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述和精辟的概括。如果对伊斯兰教没有深厚的感情和深刻的认识,很难写出如此之杰作。

波斯旅行家赛义德?阿里?阿克巴尔?哈塔伊于1500游历中国,于公元1516年在当时奥斯曼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用波斯语写成《中国纪行》一书,作为礼物奉献给土耳其素丹赛利姆一世。该书全面介绍了当时中国社会各方面的状况。作者出于穆斯林的宗教感情,以较多的篇幅着重介绍了明朝王室与伊斯兰教的关系,说:“宫廷内有皇帝专用的清真寺,有宣礼员,主麻日(星期五)皇帝到城外的清真寺做聚礼,以及穆斯林文臣武将对明朝开国的贡献、皇帝对他们的重用等。说:“从皇帝的某些行为看,他已信奉伊斯兰教了,然而由于害怕丧失权力,他不能对此公开宣布。这是因为他的国家风俗和法规所规定的。”阿里?阿克巴尔的描述是他亲眼所见,与中国民间的传说相吻合。

朱元璋的夫人姓马,不曾缠足,回民女性皆不缠足,穆斯林也禁止与外族通婚。伊斯兰教的婚姻制度,根据《古兰经》规定,穆斯林男子最多只许同时娶四房妻室,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就只许娶一房妻室。明朝历代皇帝,连同未登基的太子兴宗和睿宗共十八代,历时276年,帝王后妃无一超过四位,这不可能都是偶然的巧合:显然是出于遵循伊斯兰教律和家庭的民族传统。明朝设回回钦天监,使用伊斯兰历法,一只延续到清康熙年间。

元末农民起义特点是宗教背景。影响最大的白莲教和和明教关系很大。白莲教前期又算佛教又算道教。伊斯兰教和摩尼教因为都是西来宗教本身相似,所以逐渐融合,变成了明教。后来明教又和白莲教融合,并且发动了一系列起义。白莲教教主韩山童死后,他的儿子韩林儿,被立为帝,称小明王。从韩林儿称小明王起,白莲教和和明教便合一了。元末民怨沸腾,韩山童、刘福通等人利用治理黄河民工的不满情绪,,揭开了元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

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明初淮西二十四将,都是朱元璋老家安徽人,这个集团又称为淮西集团。安徽地区有大量色目人,朱元璋手下大多是回民将领,如常遇春、胡大海、冯国勇、冯胜、丁德兴、蓝玉、沐英、华云、李文忠等人。如胡大海就是波斯人的后代,他不是姓胡而是姓胡大,胡大在波斯语里的意思是真主。近年来,穆斯林史学家从他们的出身、思想言论和行为以及他们的后裔中考证出他们的族属和宗教信仰,确定他们是元代来自西域,信仰伊斯兰教的色目人。阿里?阿克巴尔在《中国纪行》中说:“朝廷的七大重臣,自始至终,均是由伊斯兰信士所充任。又宫廷内的伊斯兰重臣,其地位远较非伊斯兰重臣的地位为高。”

回民生活在中国,其宗教信仰、传统习俗,乃至衣食住行,举止言谈等与汉族有所不同,他们是少数民族。又散居在广大汉族民众之间,容易引起一些人的不理解,乃至厌恶、歧视、排挤,甚面发生民族冲突,如得不到国家的保护,难以生存下去。故明朝皇帝曾先后颁发保护回民的敕令,也是维护自己的民族和宗教信仰。

回族人数是在明朝得到发展壮大的,这不能不归功于朱元璋深谋远虑的同化政策。做为明朝的皇帝,首要任务是守住江山,朱元璋吸取了蒙古人的教训,弱化种族,但不弱化信仰,因为他深知回族人的信仰是非常虔诚的,自然不会担心回族人被同化掉。强迫色目人与汉人结婚,不但不会弱化回族人的势力,反会使色目人在民间扎下根基,从而形成世袭民族。

朱元璋登基后,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未公开宣布自己的族属和宗教信仰。但明朝皇帝从朱元璋起,除了致力于维护其政权外,也从思想、言论、行动上竭力维护、拓展本民族及其宗教信仰,并力图改革中国汉族的传统习俗,“回化中华”。但是,在汉文化根深蒂固的中国,明室的种种努力难以实现,力不从心,于是,转而采取“华化伊斯兰”的措施,即在除基本信仰之外的非原则性问题上,接受在中国占绝大多数的百姓——汉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使回汉接近,以求回族、伊斯兰教在中国生根、发展。故中国回族使用汉语、汉姓,吸收汉族的许多风俗习惯,从而把伊斯兰文化和部分汉文化融合在一起,逐渐形成独特的回民族正是在明代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