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疾病预防控制“三基”
1255300000073

第73章 环境危害因素的控制 (7)

第11章 环境危害因素的控制 (7)

(2)调查准备:信息资料收集,根据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收集有关文献资料;检查现场检测、调查所需物资储备;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面罩(带呼吸器的防护面具)、防护口罩(带滤膜的防护口罩)、防护靴、防护手套等;空气、饮用水和集中空调、公用物品监测、检测仪器和急救设备等;现场调查表、现场记录表、照相机、录音机等、通讯工具等;拟订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组成员及负责人,安排现场调查工作中的组织分工。

(3)调查内容:到达突发事件(故)现场后,应与处理事件的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获得配合。若现场尚未得到控制,应根据获悉的资料和调查到的资料,立即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受害人数统计以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提出建议,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调查。调查人员要在正确的个体防护下开展工作。若事件已经得到控制,应先了解事件概况(时间、地点、受害人数、救治情况,对受害人员进行个案调查,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现场录像、录音等),再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包括了解现场环境状况、污染来源及相关资料,在现场对可疑污染物进行浓度检测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分析。调查现场受害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受害人员接触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受害人员姓名、性别、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事件发生过程、抢救经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采集患者的生物样品待检。现场调查时应注意:现场安全和自我保护;仔细观察倾听各方面意见,做好记录;进行现场拍照和录音。

(4)现场快速检测:为及时了解发生突发事件(故)的原因,为受害人员的诊断提供依据,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的空气及可能造成污染的水或物质进行必要的现场快速监测,不能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项目,现场采样后,应及时送有关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对事件现场已被破坏或已遭改变的,必要时须进行模拟测试。

(5)现场个人防护:所有进入事件现场参加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都应采取个体防护。根据有害物质的类别和空气中的浓度分别选用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

(6)现场救治:尽快使受害者脱离事故现场,防止其继续遭受有害因素危害。参与现场处置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将受害者移离事件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在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医学处理。对严重受害人员迅速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给予吸氧,及时将受害者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对危害较轻、暂时无临床表现者,应适当安置,密切观察24~72小时,认真观察临床症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并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登记工作,受害人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是否送医院治疗、安置地点等。防止污染物被继续吸收,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针对污染物种类,采取有效的、相对应的措施防止继续吸收。对不明原因污染物引起的中毒,要慎重处置。

(7)及时查找污染源,消除事故因素:根据事件(故)现场特征和受害人的临床表现,迅速做出事件(故)原因的初步诊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危害人群健康。如开窗换气、暂停空调、临时关闭游泳池或浴池等。

2.调查报告

在调查处理公共场所突发事件(故)时,应在完成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事件的基本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事件发生经过。

(2)受害患者情况:受害时间、接触人数、受害人数、死亡人数、受害者主要临床表现、就诊地点、救治情况。

(3)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环境、通风等有关情况。

(4)样品采集情况:空气、饮用水或空调冷却水、冷凝水,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等样品。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离区、防护区、人员疏散、受害人员救治、环境污染等状况。

(6)突发事件(故)初步结论。

3.事件(故)终止条件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突发事件(故)得到控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已经消除。未出现新的受害者且原有受害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第四节 农村改水改厕指导

一、改水改厕基本情况调查和动态观察

(一)基本理论

掌握农村饮用水、改厕和粪便处理现状,为制订农村饮用水安全发展规划,提出农村改厕与粪便无害化处理策略,以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基本知识

1.监测点 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的基本抽样单位,指能代表本地的水源类型、供水方式、覆盖(或饮用)人口的集中式供水系统或分散式供水点。

2.供水方式 分为集中式供水(分为完全处理、沉淀过滤、消毒、未处理)和分散式供水(机器取水、手压泵、人力取水)两种。

3.完全处理集中式供水 指以地表水为原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处理后通过管网送往用户。如果是以地下水为原水,在原水水质不需混凝沉淀、过滤处理的情况下,仅经过消毒处理后通过管网送往用户也可列为完全处理集中式供水。

4.分散式供水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5.覆盖人口 指集中式供水监测点(供水系统)所覆盖的人口数。

(三)基本技能

1.确定调查对象与样本量

(1)水质调查点确定:依照按比例分层(不同水源如地下水、地表水;不同供水方式如集中式、分散式)随机的方式选择水质调查(监测)点。

(2)改厕调查点的确定:将水质调查点所在的村作为农村改厕现状调查的范围。从中按随机原则抽取10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选取10户开展调查。

2.调查内容 饮用水基本情况、分项覆盖(代表)人口、饮用水污染事件;农村改厕与粪便处理情况如户厕类型、卫生状况、使用、维护管理和粪便处理方式等。

3.调查方法 饮用水调查方法,填写统一的农村饮用水调查表;改厕情况调查方法,填写统一的农村改厕情况调查表。

二、饮用水源的卫生安全性评价

(一)基本理论

掌握农村供水卫生现状及与饮水有关疾病的发生流行情况,开展农村供水系统水质监测,为农村改水提供技术指导以及改水效果的卫生评价。

(二)基本知识

1.必测项目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在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中必须测定并上报的水质指标。

2.选测项目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监测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3.饮用水卫生应急监测 各种原因引起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变化时,常规监测以外的饮用水卫生监测。

4.水污染事故 指饮用被污染的水,导致突发性疾病发生或水源、供水系统受到污染,可能会对供水范围内的人群健康造成危害,统称为水污染事故。

(三)基本技能

1.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内容

(1)范围:农村集中供水,水源水(或进厂水)、出厂水、管网水(含末梢水)。

(2)监测点:各监测县(市、区)应根据当地情况,监测集中式供水水质情况,不同水源类型(地面水、地下水)各占一定比例,选定不少于10个监测点,并相对固定保持监测的延续性。选择原则:能代表当地主要水源和供水类型、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污染对饮水水质的影响、采样时的水样保存时间要求等因素。

2.水质监测

(1)以县为单位进行监测: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各抽样检测1次。

(2)水样采集原则:以地面水为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监测点的水样应包括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监测点的水样应包括出厂水、管网水,出厂水采样位置应设在出厂后,进入输送管道前,距离供水设施最近的取水口处,末梢水采样位置一般应为用户水龙头处。

(3)监测项目: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地面水厂进厂水(水源水)的监测可以参照以下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碳酸钙计)、铁、锰、砷、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以氮计)、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共17项。

3.监测频率 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三、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的评价

(一)基本理论

掌握本地区卫生户厕与非卫生户厕数量,选择适合当地状况的卫生户厕类型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方式,确保卫生户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造质量,保证卫生户厕、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符合要求,充分发挥其防病的功效,以及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基本知识

1. 卫生厕所 指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2.户厕现状 调查本地户厕的数量,以每一农户或独立的住宅单位为对象,调查是否有户厕(供一家一户使用的厕所),是否为卫生户厕或非卫生户厕,卫生户厕的类型。

3.粪便利用情况 肥料用、渔业养殖、能源(沼气用)和不利用(排放或流失等)。粪便作肥料用时是用干粪或水粪。

4.粪便无害化处理 调查本地区已有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如密闭贮存、三格化粪池(双瓮池)、沼气池和高温堆肥等。

5.与粪便相关的疾病 调查本地区与粪便相关的疾病种类和患病率、感染率。

6.经济状况 每户可供使用的年收入。

7.自然地理条件 分为水网多雨地区、干旱缺水地区或两种情况均有。

(三)基本技能

1.调查对象与样本量

(1)调查范围:调查可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开展。

(2)调查点确定:依照比例分层(不同经济水平、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改厕类型等),分别抽取2个已经开展改厕的项目自然村和1个尚未开展未改厕的项目村,每村随机抽取10户农户,进行户厕建设与使用管理状况、人群健康知识状态的现场调查和无害化效果检测。3个自然村应在人群结构、经济状况、自然条件以及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尽量相同。粪便无害化检测在上述居民中抽检50%(一般采样使用半年以上的户厕)。

2.改厕质量情况

(1)评价指标:无害化卫生厕所质量应达到《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 19379-2003)。

(2)评价标准:样品的采集与检测按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87)规定的方法进行。

(3)评价方法:以项目村为单位核查建厕数目、类型、容积、标准、质量、使用管理情况及无害化效果。

3.健康教育情况

(1)评价指标:开展健康教育人次。目标人群(指乡村医生、中小学生及家庭主妇,下同)相关知识知晓率。目标人群与环境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

(2)评价标准:各市开展健康教育人次应超过每年项目覆盖总人口数。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目标人群与环境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70%。

(3)评价方法:核查健康教育计划、总结、宣教材料发放领取登记簿、媒体宣传资料、广播稿、小学课程表,入村入户观察、访谈。制作目标人群相关知识和行为调查问卷,每县调查总数不少于50人(乡村医生、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分别不少于10人、20人、20人),计算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

4.蚊、蝇控制情况

(1)评价指标:防蚊、蝇设施完好情况;蚊、蝇控制情况。

(2)评价标准:厕所防蚊、蝇设施完好;有效地控制蚊蝇孳生、粪液中无孑孓,池的周围无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评价方法通过观察,查看厕所防蚊、蝇设施是否完好,检测粪液中有无孑孓,池的周围有无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徐正龙 朱红艳 曹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