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过去,小雅和胖嫂她们处得越来越融洽。沈丹萍那黑里俏的脸上也开始露出笑容,李红也总是一副累得熊喘却满足的表情。马玉兰和杨家庄子那组回族女人们在一起也活得很滋润,因为她在挖土方的第一天晚上就让小雅把算土方的计算公式写在一张纸上,又反复做了N道练习题,成了那一组的小记工员。
另一组没有女学生的小组小组很羡慕这两组了,她们甚至派了当初最不愿意要女生的那个大嫂来游说:“胖嫂,把你们组的学生娃儿匀给俄们一个吧?你们占着三个太不公平了。”
“呦呦呦!说甚呢?当初是你们不想要我们才要的,现在想要人家去,得问女娃儿自己。妹子们,你们谁愿意去那组?”
小雅她们仨都低头干活装没听见,胖嫂扎撒着手说:“看,俄说甚?”杨家大嫂一扭一扭的讪讪而去。小雅看到沈丹萍和李红对视着得意一笑。
至于男生们?小雅几乎没怎么注意过他们的存在。但总之应该都活着吧?既然连女生都能活得很好,他们更应该没问题。
美好的春天里,那一季特别美。每天夜里都会下几滴春雨,早晨踩着微微泛潮的田间小路,嗅着清新的春风,看阳光撒在远山近谷和带着露珠的小草尖儿上,那是一种享受。
树叶子在她们挥汗如雨时嗖嗖的长大了,小雅简直还没顾得上眨眼,每棵树上都绽开了翠绿的树叶,先是杏花开了,早上还是深深的粉红,下午收工路过时就已经有许多变成浅粉的花瓣纷纷扬扬的飘落,杏红如诗,落英似雨,小雅偶尔也会为这些花儿小小的伤情一下,但是苹果花接着又开了,那种馨香随着晨风丝丝袅袅的钻入鼻腔,沁入肺腑,洗尽尘世一切烟尘。
她几乎忘记一切不愉快,那一阵子她几乎要有一种永远留在这里的冲动。
美好的春天终于过去了。新疆的春天特别短,用秀华嫂的话形容——春脖子。假如一年等于人的身高,新疆的春天就那么一脖子长。
秀华嫂生了一个胖儿子,是在公社卫生院生的,这在那个小山村里显得非常的不寻常。一般的妇女只要不是难产到有生命危险,是不会送卫生院的。
秀华嫂在一个早晨感觉肚子疼,抓起早已准备好的小包包,喊叫着就要当爸爸的潘会计套上了家里的毛驴车,潘大娘从炕上抱了两床被子铺在车上,又提了一小篮子鸡蛋,坐上毛驴车搂着紧张万分的秀华嫂远去了。一周后她们欢天喜地的回来了。秀华嫂生了个大胖儿子。
“六斤七两咧!大胖小子咧!秀华啊,你可给俄家续香火咧!娃他大!烧炕。三娃,去抓只老母鸡杀了!”
秀华嫂幸福地抱着儿子,半靠在潘大娘给她铺好的炕上,婆媳俩因分家而产生的裂隙似乎已经弥合。
屋里欢声笑语,窗外鸡飞狗跳,晚上收工后小雅还在洗手和面,等着马玉兰做揪片子,彩凤花喜鹊一样冲进来喊:“小雅姐,小雅姐!我嫂子生了个大胖小子,我妈请你去我家吃饭呢!还想请你帮孩子起个好名字!”
小雅哈的笑着跳起来,又故作镇静的手一背说:“起名字吗~那时不能白起的!有啥好处啊?”说着很痞地笑着伸出一只手去。
“我妈给我嫂子炖了老母鸡哦,你去了肯定可以吃到的。我们就没分了·······”
小雅在三个女生六只羡慕的眼睛注视下翩然而去,让俩月不知肉味的舌头感知鸡肉的鲜美。这念头只是在脑子里转转就让她脚步轻快了许多,甚至带上了弹性。当然,要说她没为潘大娘一家高兴也是假的。只是她对于小宝贝这类的事儿还很不敏感。
潘大娘家里飘出的鸡汤香味儿一直飘出大门,接着又飘来炒鸡蛋的味道,然后是油茶。小雅可以说是嗅着香味或者是被香味儿牵进潘大娘家的。为了迁就秀华嫂,一家人都在秀华嫂屋里的炕上吃饭,小雅果然分到了一只鸡翅膀。秀华嫂碗里是两只大大的鸡腿。潘大娘一边把碗递到秀华嫂手里一边说:“月子里要多补补,要不会亏了身子,奶水也不好。”
一家人其乐融融啊,饭桌上讨论的最多的就是给宝宝起个啥名字。
“就叫富娃吧?这辈子贵是不敢想了,咱这庄户人家富了就好。”潘大娘笑眯了眼说。
“不好听,土死了。以后他上学一点名同学就都知道他是农村人。”彩凤大声反对。
“农村人咋咧?咱本来就是农村人。”潘大爷不以为然。
“不好咧,大(爹)。以后上学会被同学笑的。”三娃瓮声瓮气地支持彩凤。
秀华嫂拍着宝宝说:“有小雅在呢,让她起。”大家顿时都眼睛盯着小雅。
小雅早就在琢磨了,现在她舔了一下油乎乎的手指头,抬头笑道:“富娃这名字也不错,可以当小名啊。在家就叫富娃。”她看着笑眯了眼的潘大娘和潘大爷,接着又对大家说:“我再给他起个大名,上学用。大家说咋样?”全家人统统点头不已,秀华嫂性急地问:“学名叫个啥?一定要响亮的。”
“潘志远怎么样?志向远大的孩子!”小雅信心十足的说:“志向远大的孩子通常都会前程远大!”
彩凤第一个大声说:“这个名字好!多响亮啊!”三娃也崇拜地看着小雅鸡叨米般点头。
潘大爷和潘大娘看着秀华嫂,秀华嫂看着大胖儿子黑亮的眼睛,挥舞的小拳头,抬头对潘大娘、潘大爷笑道:“看这小眼睛小拳头,以后说不定真有大出息咧,就叫远志吧?小名叫富娃。”
一言既出合家欢喜。老两口见媳妇这么敬重老人的意见,笑得嘴都合不拢。潘大娘挪下炕去屁颠儿屁颠儿的去给媳妇又盛了一大碗鸡汤,潘大爷乐得抱过孙子说:“俄来抱着咱小远志,你先吃、多吃些。”
这个春天,不止有勃勃生机的美丽,不止有贵如油的春雨,不止有生的欢乐。
还有,死的悲伤。
彩霞,那个美如晨曦、灿若星辰的农家女孩,那个王洛宾歌唱过的美丽的达坂城的姑娘,终于在那个春天结束时如流星陨落了。
那是一个黄昏,初夏的晚霞拥着夕阳一点点沉入远山的怀抱。山峰上染着金红色,每一朵云彩都镶上了一圈金边。小雅和一群人走在收工回村的路上,忽然,一声撕心裂肺的歌声响起,那杜鹃泣血般的歌声很久以后都会在夜半惊醒她。
月亮出来明晃晃个晃欸,
妹妹的心思哥哥知道。
哥想妹妹咧心里猫抓抓咧,
妹想哥哥泪水哗啦啦淌。
胖嫂摇头叹道:“大勇咋滴啦,唱得这苦······”旁边一杨家庄子上的女人说:“一定是彩霞妹子不好咧。前些天听她娘说吐血咧,一夜一夜的咳。怕是不成咧。”小雅一天头皮一阵发麻,那个倚在炕上美到心疼的女孩儿居然病到如此严重地步,自己还答应回家给她找药呢!
她喃喃道:“怎么会呢?怎么会就病到吐血了?我还答应回家给她找药······”说着把铁锨往李红怀里一塞撒腿就往杨家庄子跑去。
她发狂似的跑着,她想不通那么年轻的生命,花儿一样的生命,怎么可能就要凋落?!
她一口气跑进彩霞家院子,只见杨大勇疯了一样的在拿头撞树,撞得柳絮落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