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工会建家工作指南(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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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基层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2)

对青年工会干部的选拔,一是注重青年工会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加强考核工作。对工会干部的考核,是正确使用、调配和选拔工会干部的基础工作;三是爱护和正确使用工会干部。使用干部要注重发挥其特长,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热情。爱护工会干部,除了关心工会干部的工作、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外,主要的还是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业务素质。

建立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障机制

工会的一切工作离不开工会干部。工会的大量工作,正是通过工会干部的辛勤工作来完成的。工会干部中,有工会主席、副主席,有工会的专职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也有兼职委员和兼职工作人员,以及工会离休退休人员。我国的《工会法》对工会干部相关权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

(1)工会干部工会活动时间的保障。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的兼职工会干部,许多工作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他们把本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用于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和维护职工权益劳心劳力。但是,并不是所有工作都可以在业余时间完成的,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在生产时间内进行。为了处理好占用业余时间与占用生产时间的关系,兼职工会干部在生产时间内从事工会活动的时间,应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这是因为,生产时间是法定的从事生产和工作的时间,作为兼职的工会干部,不像专职工会干部那样,可以将全部时间用于工会活动,而是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完成生产任务上,其从事工会活动大部分是利用业余时间。

但是,在许多场合下,兼职工会干部从事工会活动必须占用生产时间。企事业单位应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对此,《工会法》第四十条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这样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兼职工会干部占用生产时间从事工会活动的问题。既为兼职工会工作者占用生产、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限定了时间,也保证了兼职工会干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因占用生产时间而受影响。

(2)工会干部的任职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是由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主持工会委员会工作的负责人。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委员会委员通过发挥其领导才能,带领工会干部和广大工会会员一道搞好工会工作,开展工会活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完成工会的任务,为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然要与各级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就劳动关系及其矛盾问题进行交涉、协商,依法履行工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这就使得工会主席、副主席处于劳动关系矛盾的焦点上,也有可能因此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如果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其负面效应是严重的。一方面,有的工会干部因维护职工权益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得不到法律的相应保护后,不再大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愿意再干工会工作;另一方面,如果工会干部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工会组织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不能及时协调和化解基层的各种矛盾,就势必会影响企业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我国《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任期期满不再担任主席、副主席职务的,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这一规定,较好地保护了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权益,以免除他们开展工会工作的后顾之忧。

(3)工会主席、副主席职务的法律保障。现在有的单位出于种种原因,不经过民主程序即任意撤换工会主席,甚至出于报复罢免工会主席,这些现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这些规定,一是用法律规范了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即使要调动工作,也要经过法定的手段,取得该工会组织和其上级工会组织的同意,从法律上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完成任内的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以法定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程序,使得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首先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后,决定是否罢免,然后,再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才可正式罢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专职工会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保障。我国《工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会基层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开支渠道,为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领取工资、奖励、补贴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同时,对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也明确了相应的开支渠道和支付标准。

即: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这样规定,可以避免企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等和所在企业职工不一样的情况,有利于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更密切地联系广大职工群众,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同时,也有利于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与本单位共兴荣的观念,动员职工以主人翁态度从事生产、工作和劳动,加快所在单位的发展与效益的提高。

4.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素质与能力的措施

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工会领导者在群众工作中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在技能上的综合和反映。在新形势下,努力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的重要意义

(1)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需要。为了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和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工会工作的重点已转移到了以小康社会建设为中心的轨道。它对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领导者不仅要具有本专业的知识,还要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不具备这样的知识结构,就站不高,看不远,也难以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2)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深化改革和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深化改革作为当前全党工作的重点,几乎波及一切领域,对工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迫切要求广大工会领导者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迫切要求工会最大限度地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吸引职工投身改革,建设四化。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必须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对工会领导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如何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发挥作用;如何处理好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如何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监督的职能;如何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探索和研究,而这都有赖于工会领导者素质的提高。

(3)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提高工会地位和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工会的实际地位并不高,作用也发挥得不好。对此,广大职工群众的总体评价不高,如何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的局面,需要做的工作虽然很多,但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迅速地提高各级工会领导者的素质。只有迅速地提高各级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才能使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才能令人折服地、实实在在地提高工会的地位。

(4)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的需要。新技术革命的挑战给我们带来了风险,也提供了机遇。如何避开风险,抓住机遇,争取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赶上并超过发达国家,这是摆在全党、全国,乃至工会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结论只能是一个,那就是提高自身素质,勇敢地面向未来,迎接挑战。工会领导者只要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全面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过程中面向未来,迎头赶上。

(5)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工会能否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和工会工作方针,能否全面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会的组织状况和工会干部的素质。这其中的关键又是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只有真正提高了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才能以此为核心,切实地改善工会的组织状况和带动工会干部素质的提高。因此,提高工会领导者的素质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需要。

新时期工会干部的素质要求

工会十五大报告十分强调工会干部的素质要求,现结合基层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工会干部的素质要求应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掌握科学理论。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会工作的能力,正确认识和把握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服从服务大局。把自己的理想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同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前途紧密联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认真研究工会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自觉地把工会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部署,胸怀全局、爱岗敬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密切联系职工。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树立群众观点,执行群众路线,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深厚的感情、满腔的热情,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凡事想着职工群众,一切为了职工群众,努力为广大职工多办实事好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之友”。

(4)敢于善于维权。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学习和掌握工会的基础理论和各项专业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增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本领。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努力使维权工作声音更响一些、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得力一些、效果更明显一些。

(5)积极开拓创新。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立创新之志,鼓争先之劲,谋发展之策。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规律,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实践,在实践中坚持创新,不断创造新形势下有中国特色的工会工作思路、机制、方法和载体,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6)求真务实廉洁。坚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解决广大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想干事、会干事、干一行、爱一行,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和机关化、行政化的作风。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树立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

2005年召开的全国工会组织工作座谈会提出要不断加强工会干部的能力建设,把工会干部培养成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的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基层工会要紧紧把握住这一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牢固坚实的群众观念、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的工会干部队伍。要按照工会工作专业化、工会干部专家化的要求,下大力气提高工会干部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使工会干部成为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

(1)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会工作,要着力增强工会干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能力。团结带领职工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是新时期各级工会干部肩负的历史使命。党的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关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工人运动的主题,工会组织只有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保证工会事业健康发展。因而,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本领,就成为对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第一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