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对东汉灵帝倾注了较多笔墨。《资治通鉴》对汉灵帝有这样一段记述:是岁,帝作列肆(做买卖的店铺)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帝自著商贾服饰,从之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着进贤冠(当时官吏的帽子),带绥(结扎于腰的丝带)。又驾四驴,帝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京师转相仿效,驴价遂与马齐。帝好为私蓄,收天下之珍货,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先送到宫廷内库),名为“异行费”。中常侍上疏规谏,“书奏,不省”。这段关于汉灵帝的记述,表面看来是写汉灵帝如何荒淫腐朽,实质上是在批评汉灵帝不“正心”,既没有履行作为一国之君的职责,也违背了作为国君应有的名分。
对于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这样有雄才大略的杰出皇帝,司马光做到善恶必书、功过分明。他在评论汉武帝时说:“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然秦以之亡,汉以之兴者,孝武能遵先王之道,知所统守,受忠直之言,恶人欺蔽,好贤不倦,诛赏严明,晚而改之,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于亡秦之祸乎?”(《资治通鉴》卷二十二)这里对汉武帝的评价是比较客观和恰当的。又如对唐太宗李世民的评价,《资治通鉴》没有抄袭正史中的溢美隐恶之词,而是在经过对史实考证之后,较准确地记载历史事实,以恢复历史本来面目。对玄武门事变的记载,客观地反映出唐高祖、太子建成、次子李世民之间的权力之争。司马光在“臣光曰”的评论中又特别指出:“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同乱何自而生矣!”(《资治通鉴》卷二十二)这里,他没有按新、旧《唐书》中的调子评判是非,而是把这次事变看做是李氏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他们父子、兄弟之间各有各的责任。司马光通过较为客观地对历史上帝王的善恶的揭示和评说,指明皇帝必须首先约束自己的言行,治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须谨慎小心。评论帝王功过,也在于能起到“穷探治乱之迹,上助圣明之鉴”的作用。司马光这样写历史、评历史,归根结底还在于维护皇权和封建秩序。封建时代也存在两种写史态度,一是为维护当权者尊严,而有溢美隐恶,以自欺欺人;另一种是据事直书,不虚美,不隐恶,以便引为借鉴,求得长治久安。司马光的态度属于后者,这种态度在客观上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它可以为我们提供、再现历史的真实面貌(相对而言)。有人称《资治通鉴》是比较可信的政治史,原因也在于此。
(三)无为而治
老子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治理国家,就像烤小鱼,要任其自然,不要随意翻动,即使翻动,也要轻轻的、柔柔的、慢慢的。
司马光在政治上是王安石变法的反对党领袖。他为了说明治理国家必须因循守旧,便极力寻找历史根据,企图使皇帝认识历代变法是行不通的、是误国误民的。他竭尽心血编纂的历史名著《资治通鉴》,亦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思想影响。司马光有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从古至今只是历代治乱和世运兴衰的循环往复。司马光说:“治乱之道,古今一贯;治乱之道,古今同体。”司马光总体倾向是向前看,向往和追求的是先王之道。如他在写汉代的无为而治、论及“萧规曹随”时说:“曹参一遵萧何成法,无所变更,汉业以成;而汉武帝用张汤之言,变更汉高祖法度,致使盗贼半天下;汉元帝变宣帝之政,汉室更为衰落。”在司马光的眼里,“变”则衰,“不变”则盛;“变”则亡,“不变”则存。“变”简直是一切祸患的总根源。由此得出“祖宗之法不可变”的结论。他就是这样尽量收集历史上这类事例,用来作为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根据。从这点来说,司马光显然是以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古人头上,有让历史为我所用的实用主义嫌疑,可以说司马光的理智被感情代替了。他的错误至少有两点,一是错误地解释了汉代历史盛衰的原因;二是片面地看待历史的经验。我们可以说,汉初与民休息的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然而,随着专制主义政治、地主经济的发展,与民休息的政策不可能持久执行下去,代之而起的必然是繁重赋税、徭役的困扰、地主土地兼并的恶性膨胀,以致人民陷入水深火热的深渊。汉王朝由盛而衰的趋势,成了不可抗拒的规律,根本不是政治上的变革所能造成的。另外,司马光把祖宗确定的治国方法看做是永远不可变更的,这在历史上也找不到先例。司马光坚持的“祖宗之法不可变”显然是政治上的偏见,这也是《资治通鉴》存在的严重缺陷。
(四)知人与用人
在自然观方面,司马光是个朴素唯物主义者,这突出表现在他反对天命论,反对佛、道和迷信鬼神,而始终注意人事。他用大量事实说明国家兴衰不在天命,而在人事;也说明了“释老之教,无益治世,而聚匿游惰,耗蠹良民”的道理。《资治通鉴》很少言及天道,虽然偶尔说“天”,落脚点还在于人。《资治通鉴》慎书怪异,凡妖异止于荒诞,一律删而不取,只有说妖异但有所儆戒的,才择而存之。
由于司马光的注意点在于人,考察探求的是人对于治乱兴衰的作用,所以,他对人物评价上有一套自己的标准。
关于人性,历代争议不休,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对人应该以教育为主。而荀子则主张人性是恶的,对人应该用鞭子和牢狱才能约束和管理。司马光认为人性善恶都有,应当加强教育。教育对人性的变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教育,可使人性长其善,而去其恶。修之善,则为善人,修之恶,则为恶人。
关于人的才德,司马光主张当以德为先。才是天生的,如一个人的智愚勇怯,与生俱来,是不可移改的。人的德性,是后天修养的结果,如善恶逆顺,通过学习和教育是可以改变的。才与德的关系是:才是德之“资”,德是才之“帅”,只有以德统帅才,才能发挥才的作用。德才兼备者是圣人,才德皆无者是愚人,德胜于才者是君子,才胜于德者是小人。凡察人、取人之术,如果不能得圣人和君子,与其得小人,还不如得愚人。因为小人挟才以为恶,为害极深。
关于治国道术,司马光的看法是治国要用正术。自春秋战国以后,儒、法、道、墨等各家学说蜂起,这些学说都在阐述治国之道,究竟运用哪种思想治理国家呢?司马光认为治国道术有正邪之分。在他看来,释(指佛教)老(道教)之术,老(老子)庄(庄子)之言,神仙方技,申(申不害)韩(韩非)之术(指法家)都是邪术,不是国家教人之正术。治国的正术应该是圣人之道,即儒家学说。司马光的立意很明显,即以儒治国。
《资治通鉴》的治乱观也异于一般史书,特别是不同于春秋笔法。司马光认为,写历史、叙述国家兴衰、百姓祸福,是要人们自己选择善恶得失,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而不应该使用一些令人费解的褒贬之词。因此,《资治通鉴》基本上做到了据事直书,使善恶自见,评论也大致得体。如对曹操的记载与评价,就能摆脱一般正统论史学家的俗套,没有简单责骂的偏见,能从事实出发,别具慧眼地认识曹操的历史功绩,并给予较高评价。
从《资治通鉴》的记事原则中,我们可以发现,作者评论历史人物的功过,是以其对国家统一和社会进步是否作出了贡献为主要标准的。如晋元帝,在正史里是一个中兴之主的形象,而《资治通鉴》却揭露他是历史罪人,主要理由是他只图窃居帝位,无心收复失土,虚伪阴险,“素无北伐之志”,甚至阻拦、破坏祖逖北伐,可见其罪恶昭彰。又如对刘裕、石敬瑭、杜重威等人的鞭笞,也都是以出卖民族利益、丧权失国、不图抗敌、有害统一大业等罪恶事实为依据。其中指出了杜重威作为后晋元帅,竟然投降契丹贵族,最后却落了个被抛弃杀戮、让市人争啖其肉的可悲、可耻下场。着重指斥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的罪行,最后又以身败名裂而告终。类似这样的记载,司马光都坚持一条原则,即以是否能化乱为治、是否有益统一来定功罪。被封建统治阶级及史家们诬蔑为盗贼的农民起义军,司马光也不是一味随声附和一般正史,而是以同情笔调如实记载起义原因、活动情况,无所忌讳。
总的来说,《资治通鉴》是一部封建统治阶级的“资治”之书,一部基本可信的封建政治史。由于它以总结封建国家治乱兴衰为目的,所以其中不少精辟见解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需要读者深入挖掘。